某 國 想 用 科 學 方 法 宣 傳 無 神 , 以 博 群 眾 同 情 , 遂 在 廣 場 築 台 , 當 眾 宣 講 , 並 請 三 位 博 士 擔 任 講 員 。 第 一 位 是 天 文 博 士 , 當 他 上 台 , 解 釋 許 多 無 神 理 由 以 後 , 便 大 聲 說 道 : 我 用 望 遠 鏡 觀 察 宇 宙 二 十 年 之 久 , 從 未 看 見 過 神 , 所 以 神 一 定 是 沒 有 的 , 因 此 博 得 大 眾 掌 聲 不 少 。 第 二 位 是 醫 學 博 士 , 講 完 許 多 人 類 決 無 靈 魂 之 說 以 後 , 末 謂 我 曾 解 剖 屍 體 百 具 以 上 , 細 察 各 部 , 從 未 發 現 靈 魂 寄 托 之 處 。 牠 在 心 臟 呢 ? 在 頭 腦 中 呢 ? 還 是 在 血 液 中 呢 ? 我 皆 解 剖 驗 過 , 數 十 年 之 久 , 未 曾 見 到 , 所 以 靈 魂 一 定 沒 有 , 又 是 掌 聲 雷 動 。 第 三 位 女 博 士 慢 步 上 台 , 她 是 倫 理 專 家 , 她 說 人 死 如 燈 滅 , 死 了 死 了 , 一 死 就 了 , 絕 無 天 堂 地 獄 , 絕 無 永 生 審 判 之 事 。 我 曾 遍 讀 古 今 中 外 各 書 , 皆 無 此 項 記 載 。
三 位 博 士 講 完 後 , 主 席 乃 向 民 眾 宣 告 : 無 論 何 人 , 如 對 三 位 博 士 所 講 無 神 理 由 還 有 不 滿 之 處 , 或 有 辯 正 的 話 , 均 可 公 開 提 出 討 論 。 等 了 許 久 , 無 人 提 出 反 駁 , 正 當 要 在 勝 利 之 中 結 束 此 一 宣 傳 大 會 之 時 , 一 位 鄉 下 老 太 婆 , 進 到 台 前 , 對 主 席 說 : 我 也 可 以 提 出 幾 個 反 問 嗎 ? 主 席 說 : 歡 迎 之 至 。 於 是 , 老 太 婆 向 第 一 位 博 士 說 : 你 用 望 遠 鏡 望 了 二 十 年 , 你 望 見 過 風 嗎 ? 牠 是 甚 麼 形 狀 呢 ? 博 士 說 : 用 望 遠 鏡 如 何 能 看 見 風 呢 ? 老 太 婆 說 : 世 界 上 有 沒 有 風 呢 ? 你 用 望 遠 鏡 看 不 見 風 , 不 能 說 世 上 沒 有 風 。 難 道 你 能 用 望 遠 鏡 望 神 嗎 ? 你 用 望 遠 鏡 望 不 見 神 , 你 能 說 無 神 嗎 ? 博 士 語 為 之 塞 。 又 轉 向 第 二 位 博 士 道 : 你 愛 不 愛 你 太 太 。 博 士 答 道 : 我 愛 我 太 太 。 老 太 婆 道 : 請 你 把 你 解 剖 人 體 的 刀 子 給 我 用 用 , 我 要 把 你 肚 子 剖 開 看 看 , 你 愛 你 太 太 的 那 個 「 愛 」 在 那 一 部 份 。 在 肝 裡 呢 ? 在 胃 裡 呢 ? 還 是 在 腸 子 裡 呢 ? 說 畢 哄 堂 大 笑 。 老 太 婆 又 轉 向 那 個 女 博 士 道 : 你 讀 過 這 本 書 嗎 ? 這 書 叫 聖 經 , 這 書 豈 不 是 明 明 的 說 , 人 人 都 有 一 死 , 死 後 且 有 審 判 嗎 ? 又 說 信 子 ( 耶 穌 ) 的 人 有 永 生 , 不 信 的 人 必 被 定 罪 嗎 ? 你 莫 以 為 死 了 就 算 完 了 , 要 知 道 死 後 的 事 情 , 比 生 前 更 長 更 多 呢 ? 這 埸 無 神 宣 傳 會 , 結 果 適 得 其 反 。
朋 友 , 天 地 間 有 一 位 真 神 是 「 自 有 永 有 的 」 神 ( 出 埃 及 記 三 章 十 四 節 ) 。 是 創 造 宇 宙 萬 物 的 神 ( 創 世 記 一 章 一 節 ) 。 我 們 人 亦 是 照 祂 形 像 造 的 ( 創 世 記 一 章 二 十 七 節 ) 。 神 造 人 乃 是 要 人 「 生 養 眾 多 , 遍 滿 地 面 , 治 理 這 地 , 亦 要 管 理 海 裡 的 魚 , 空 中 的 鳥 和 地 上 各 樣 行 動 的 活 物 」 ( 創 世 記 一 章 二 十 八 節 ) 。 神 是 愛 , 因 祂 愛 人 。 可 是 人 不 聽 神 的 話 , 違 背 了 神 的 話 , 自 驕 自 傲 , 要 自 以 為 神 , 以 至 於 犯 罪 、 墮 落 , 虧 缺 了 神 的 榮 耀 , 按 著 神 的 公 義 , 人 是 該 死 、 該 沉 淪 、 該 滅 亡 、 無 望 無 救 的 。 但 祂 卻 有 愛 , 因 祂 就 是 愛 , 祂 不 願 意 有 一 人 沉 淪 , 卻 願 人 人 都 悔 改 ; 但 祂 「 萬 不 以 有 罪 的 為 無 罪 」 ( 民 數 記 十 四 章 十 八 節 ) , 有 罪 的 該 受 罪 的 懲 罰 。 因 此 祂 為 滿 足 祂 公 義 的 要 求 , 並 彰 顯 出 祂 的 慈 愛 。 所 以 祂 為 我 們 設 立 了 救 法 , 把 祂 懷 中 的 獨 生 愛 子 賜 給 我 們 作 救 主 , 因 祂 是 沒 有 罪 的 , 藉 著 祂 代 替 我 們 擔 罪 ; 叫 凡 相 信 祂 的 , 不 只 罪 得 蒙 赦 免 , 能 與 神 和 好 , 更 得 著 神 的 生 命 ( 永 生 ) 與 耶 穌 同 作 後 嗣 , 一 同 承 受 神 的 基 業 , 藉 著 耶 穌 的 代 死 , 一 方 面 滿 足 神 公 義 的 要 求 , 一 方 面 亦 彰 顯 出 神 的 大 愛 , 這 是 何 等 的 蒙 福 啊 !
朋 友 , 神 愛 你 , 把 祂 懷 中 的 獨 生 子 賜 給 了 你 , 祂 還 有 留 下 甚 麼 不 給 人 呢 ? 神 的 愛 已 經 向 我 們 顯 明 了 , 如 今 只 要 我 們 口 裡 承 認 , 心 裡 相 信 , 認 罪 悔 改 , 就 得 救 了 , 福 氣 亦 臨 到 你 了 。
「 當 趁 耶 和 華 可 尋 找 的 時 候 尋 找 祂 ; 相 近 的 時 候 求 告 祂 。 」 ( 以 賽 亞 書 五 十 五 章 六 節 )
「 我 們 若 忽 略 這 麼 大 的 救 恩 , 怎 能 逃 罪 呢 ? 」 ( 希 伯 來 書 二 章 三 節 )
親 愛 的 朋 友 , 請 你 莫 再 猶 豫 、 遲 疑 , 決 志 相 信 , 接 受 耶 穌 作 救 主 罷 , 就 在 現 在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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