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同心
打是情、罵是愛?──配偶虐待的普遍性和嚴重性
謝吟香

    案 例 : 小 芳 和 大 明 是 三 十 多 歲 的 基 督 徒 , 結 婚 三 年 , 婚 後 小 芳 在 大 明 的 要 求 下 辭 掉 工 作 以 便 專 心 做 好 一 個 妻 子 。 可 是 大 明 善 妒 , 疑 心 重 , 每 次 小 芳 外 出 若 沒 有 大 明 的 同 行 , 大 明 總 會 對 小 芳 的 行 跡 和 外 出 所 接 觸 的 人 都 詳 加 盤 問 。 大 明 也 不 喜 歡 小 芳 和 朋 友 、 家 人 聯 絡 , 漸 漸 地 小 芳 就 被 孤 立 了 。

    若 稍 有 不 順 心 的 事 , 大 明 會 大 發 脾 氣 的 對 小 芳 破 口 大 罵 , 一 味 的 怪 罪 小 芳 。 開 始 時 小 芳 試 著 辯 解 , 結 果 反 而 引 來 大 明 更 大 的 怒 氣 , 漸 漸 地 小 芳 變 得 逆 來 順 受 , 不 再 出 聲 了 。 偶 而 大 明 也 會 動 手 打 小 芳 , 但 隨 後 又 會 道 歉 、 懺 悔 地 說 是 因 為 太 愛 小 芳 、 太 在 乎 她 的 緣 故 , 並 承 諾 不 再 對 她 動 粗 。 可 是 幾 天 之 後 , 大 明 又 會 故 態 復 萌 。

    當 大 明 心 情 好 的 時 間 , 他 會 帶 小 芳 上 館 子 吃 大 明 愛 吃 的 、 買 大 明 喜 歡 的 衣 服 給 小 芳 。 小 芳 常 背 著 大 明 流 淚 , 不 敢 讓 大 明 知 道 , 唯 恐 他 生 氣 。 三 年 下 來 , 小 芳 日 漸 消 瘦 , 晚 上 常 失 眠 , 對 過 去 喜 歡 做 的 事 情 漸 漸 失 去 那 股 熱 忱 , 情 緒 與 自 信 心 低 落 。 人 變 得 容 易 緊 張 、 害 怕 、 擔 心 , 像 驚 弓 之 鳥 。 常 自 責 , 又 不 敢 告 訴 家 人 或 教 會 的 弟 兄 姐 妹 , 恐 怕 影 響 別 人 對 大 明 的 觀 感 。 小 芳 對 大 明 已 是 怕 多 過 於 愛 , 在 這 婚 姻 裡 覺 孤 單 、 無 助 。

    大 明 知 道 自 己 脾 氣 不 是 很 好 , 但 怒 氣 一 來 就 難 以 控 制 , 尤 其 在 幾 次 動 手 打 小 芳 之 後 , 自 己 心 裡 也 很 難 過 。 雖 然 已 經 結 婚 三 年 了 , 大 明 心 裡 總 有 一 些 恐 懼 , 深 怕 有 一 天 小 芳 會 棄 他 而 去 。 即 使 小 芳 變 成 這 個 樣 子 , 大 明 心 裡 十 分 氣 憤 、 失 望 。 大 明 對 小 芳 和 這 婚 姻 覺 無 可 奈 何 , 也 感 到 有 很 大 的 的 無 力 感 。 ( 註 : 以 上 案 例 是 一 綜 合 的 個 案 典 型 , 所 用 的 人 名 是 假 名 。 )

    精 神 虐 待 所 造 成 的 傷 害 往 往 遠 比 斷 了 骨 還 難 癒 合

    通 常 我 們 談 到 「 配 偶 虐 待 」 時 首 先 想 到 的 是 肢 體 暴 力 (Physical Abuse) , 包 括 打 、 踢 、 推 、 咬 、 捏 、 抓 、 撞 , 或 故 意 拿 物 品 丟 、 打 對 方 。 事 實 上 , 根 據 美 國 法 律 規 定 , 配 偶 虐 待 / 家 庭 暴 力 (Domestic Violence) 有 肢 體 、 精 神 、 與 性 方 面 的 虐 待 三 種 。 受 虐 一 方 可 仿 向 所 在 地 高 等 法 院 申 禁 制 令 (Restraining Order) 要 求 施 暴 者 遠 離 , 來 保 護 自 己 的 生 命 與 安 全 。 當 有 暴 力 發 生 時 , 任 何 人 均 可 打 電 話 報 警 。 警 察 到 達 現 場 後 可 以 以 現 刑 犯 逮 捕 施 暴 者 。 所 以 夫 妻 間 的 暴 力 衝 突 不 再 只 是 傳 統 觀 念 上 的 家 務 事 , 也 是 法 律 與 刑 事 問 題 。 警 察 與 檢 察 官 必 須 依 法 執 行 公 權 力 將 施 暴 者 繩 之 於 法 。

    精 神 虐 待 (Psychological Abuse) 包 括 言 語 和 情 緒 虐 待 (Verbal and Emotional Abuse) 是 指 以 言 辭 來 貶 低 、 侮 辱 對 方 的 人 格 和 自 尊 , 威 脅 使 用 暴 力 來 傷 害 家 人 、 朋 友 、 或 暴 力 者 自 己 , 毀 壞 或 威 脅 毀 壞 物 品 , 限 制 行 動 、 社 交 和 孤 立 對 方 等 。 在 上 述 小 芳 和 大 明 的 個 案 中 , 大 明 時 常 以 小 芳 為 他 發 洩 情 緒 的 對 象 , 任 意 加 以 言 語 和 暴 力 的 羞 辱 、 傷 害 。 因 對 婚 姻 沒 安 全 感 與 不 信 任 而 對 小 芳 的 行 動 與 社 交 處 處 限 制 , 終 至 孤 立 她 。 加 上 次 的 毆 打 已 讓 小 芳 的 安 全 受 到 威 脅 。 小 芳 的 情 緒 、 心 理 變 化 是 受 暴 力 虐 待 的 典 型 症 狀 。 受 暴 力 所 傷 害 的 肢 體 , 雖 然 有 些 會 造 成 永 久 的 後 遺 症 , 但 大 多 數 是 經 過 醫 療 後 可 以 慢 慢 癒 合 的 。 然 而 心 理 所 受 的 無 形 傷 害 , 日 積 月 累 的 結 果 往 往 遠 比 斷 了 骨 還 難 癒 合 。 故 即 使 大 明 是 愛 小 芳 , 但 他 的 表 達 方 式 已 對 小 芳 造 成 精 與 肉 體 的 傷 害 。

    性 虐 待 (Sexual Abuse) 是 指 違 反 他 人 的 意 願 而 強 迫 與 之 有 性 行 為 , 包 括 強 迫 性 交 、 口 交 、 肛 交 或 其 他 性 行 為 。 對 我 們 華 人 而 言 , 傳 統 上 認 為 夫 妻 的 房 事 是 義 務 之 一 , 而 被 視 為 理 所 當 然 , 沒 有 所 謂 的 「 強 迫 」 、 「 個 人 意 願 」 可 言 , 但 一 九 八 零 年 代 開 始 , 美 國 大 多 數 的 州 有 「 婚 姻 強 暴 罪 」 (Marital Rape) 的 法 律 。 換 言 之 , 在 婚 姻 關 係 中 , 個 人 性 行 為 的 意 願 是 需 被 尊 重 的 。

    在 醫 院 的 急 診 室 , 配 偶 虐 待 遠 勝 過 車 禍 或 意 外 , 是 造 成 十 五 至 四 十 四 歲 婦 女 傷 害 的 最 大 原 因 。 根 美 國 聯 邦 調 查 局 一 九 九 五 年 統 計 , 每 十 五 秒 就 有 一 婦 女 被 毆 打 , 每 五 個 婦 女 中 就 有 一 個 是 受 到 配 偶 虐 待 , 每 四 個 孕 婦 中 就 有 一 個 曾 遭 受 配 偶 、 同 居 人 的 虐 待 。 受 配 偶 虐 待 的 孕 婦 易 產 下 體 重 不 足 的 嬰 孩 。 十 一 至 二 十 歲 男 性 受 刑 人 中 有 63% 是 因 殺 害 虐 待 他 們 母 親 的 人 而 被 捕 入 獄 ( 註 ) 。 這 些 統 計 說 明 了 配 偶 虐 待 的 普 遍 性 與 嚴 重 性 。 配 偶 虐 待 雖 然 不 會 發 生 在 所 有 的 家 庭 , 但 它 已 發 生 在 各 式 各 樣 的 家 庭 。 因 此 , 在 你 我 周 圍 的 家 庭 中 , 可 能 就 有 人 正 在 遭 受 配 偶 虐 待 的 痛 苦 。 它 與 一 個 人 的 種 族 、 文 化 背 景 、 社 會 地 位 、 經 濟 能 力 、 教 育 程 度 、 工 作 性 質 、 宗 教 無 關 , 而 是 與 一 個 人 的 成 長 背 景 、 個 性 等 有 關 。 筆 者 過 去 所 服 務 的 機 構 , 在 配 偶 虐 待 的 個 案 中 , 華 人 家 庭 是 佔 亞 裔 個 案 的 第 三 位 。 家 新 「 生 機 一 線 」 開 線 以 來 也 接 到 過 一 些 受 配 偶 虐 待 的 個 案 。 這 不 僅 是 夫 妻 間 的 問 題 而 已 , 它 也 會 對 兒 女 造 成 不 良 影 響 和 很 大 的 傷 害 。 它 是 夫 妻 問 題 、 家 庭 問 題 , 也 是 社 會 問 題 與 刑 事 犯 罪 問 題 。

配 偶 虐 待 的 癥 結 , 對 家 庭 、 兒 女 的 影 響 , 遇 有 配 偶 虐 待 情 形 之 家 庭 如 何 尋 求 幫 助 以 及 其 它 方 的 家 庭 暴 力 等 等 , 筆 者 將 在 以 後 陸 續 談 到 。

    ( 註 : 謝 謝 洛 杉 磯 亞 太 裔 家 庭 中 心 提 供 的 統 計 資 料 , 謝 吟 香 小 姐 是 加 州 州 立 大 學 輔 導 碩 士 , 持 有 加 州 「 婚 姻 、 家 庭 及 兒 童 心 理 治 療 師 」 執 照 , 有 多 年 臨 床 輔 導 經 驗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