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道在中華
以民為貴主當尊
林之榮

    回 顧 聖 經 記 載 的 可 拉 黨 叛 逆 歷 史 事 跡 , 只 要 是 「 有 心 人 」 , 深 信 必 不 無 所 感 且 會 有 前 車 之 鑑 的 領 悟 。 因 為 那 是 一 件 公 然 犯 上 集 體 作 亂 的 嚴 重 罪 案 , 為 人 類 歷 史 寫 下 醜 陋 的 一 頁 , 那 罪 惡 的 紀 錄 成 為 了 「 永 垂 不 朽 」 的 不 良 示 範 。 而 更 不 幸 的 是 , 如 此 這 般 的 「 團 體 活 動 」 , 自 此 「 演 進 」 為 表 達 某 些 意 願 訴 求 , 和 達 到 某 些 目 的 圖 謀 的 「 政 治 鬥 爭 」 模 式 。

    想 當 年 可 拉 其 人 , 糾 合 了 數 名 同 謀 , 煽 惑 二 百 五 十 個 首 領 級 頭 頭 , 帶 頭 兒 起 鬨 鬧 事 。 主 要 的 動 機 乃 是 「 在 摩 西 面 前 一 同 起 來 , 聚 集 攻 擊 摩 西 、 亞 倫 」 ; 理 由 則 是 反 對 他 們 「 擅 自 專 權 」 。 那 或 許 可 以 稱 之 為 抗 議 有 理 的 民 主 運 動 , 也 似 乎 確 有 為 人 民 爭 取 應 有 主 權 的 意 味 , 值 得 同 情 應 予 支 持 。

    然 而 竟 然 事 與 願 違 , 事 態 的 發 展 完 全 出 乎 那 些 「 民 運 先 進 」 的 意 料 之 外 , 不 但 沒 有 收 到 預 期 的 效 果 嚐 不 著 甚 麼 甜 頭 , 相 反 賠 了 自 己 的 政 治 本 錢 , 還 落 得 個 禍 及 族 類 同 遭 天 譴 的 悲 慘 下 場 。 諸 罪 魁 幫 兇 並 家 眷 財 物 , 讓 開 口 下 陷 的 地 給 吞 了 下 去 , 都 「 活 活 的 墜 落 陰 間 」 共 赴 黃 泉 。 餘 下 的 盲 從 附 和 從 犯 , 也 難 逃 同 一 命 運 無 可 倖 免 。

    當 然 , 如 果 罪 有 應 得 , 刑 責 自 負 固 乃 天 經 地 義 。 而 這 些 不 知 天 高 地 厚 的 可 拉 黨 徒 , 挾 眾 謀 反 欺 天 罔 上 ; 打 起 堂 堂 皇 皇 的 旗 號 為 民 請 命 , 實 則 假 公 濟 私 犧 牲 大 我 以 「 完 成 小 我 」 。 如 此 目 無 綱 常 法 紀 罪 大 惡 極 , 正 是 其 罪 當 誅 。 試 問 又 怎 可 以 網 開 一 面 , 姑 息 養 奸 以 貽 禍 人 間 ? 須 知 沒 有 綱 常 法 紀 便 沒 有 規 矩 秩 序 , 沒 有 規 矩 秩 序 則 是 一 切 亂 象 的 源 頭 。 而 禍 由 亂 起 , 欲 求 正 本 清 源 , 別 無 他 法 唯 有 撥 亂 肅 奸 。 所 謂 治 亂 世 用 重 典 , 為 了 匡 正 末 世 歪 風 , 也 許 是 下 下 之 策 , 卻 是 無 策 可 施 中 唯 一 首 選 的 「 上 策 」 。

    今 日 世 界 , 「 反 」 象 環 生 抗 爭 不 絕 。 個 人 以 至 群 體 , 家 庭 以 至 社 會 , 國 家 以 至 國 際 。 由 海 角 到 天 涯 , 不 論 天 南 還 是 地 北 。 幾 無 一 片 安 寧 「 靜 」 土 , 更 似 乎 從 此 永 無 寧 日 。 何 以 如 此 ? 實 由 於 人 性 失 常 人 心 失 控 , 有 以 致 之 ! 而 凡 事 都 以 「 我 」 為 中 心 , 自 以 為 能 人 之 所 不 能 者 捨 我 其 誰 。 眾 人 皆 下 品 唯 我 獨 「 專 」 , 眾 人 皆 愚 昧 唯 我 獨 「 醒 」 , 眾 人 皆 無 能 唯 我 獨 「 行 」 。 於 是 乎 固 然 目 無 餘 子 , 也 沒 有 長 幼 尊 卑 。 於 是 而 尊 不 尊 卑 不 卑 , 長 不 長 幼 不 幼 ; 肆 無 忌 憚 , 無 法 無 天 。

    事 實 當 今 的 生 活 大 環 境 , 已 在 無 聲 無 息 地 逐 漸 「 蛻 變 」 , 時 代 的 巨 輪 突 飛 猛 進 卻 是 在 開 倒 車 。 公 有 公 理 婆 有 婆 理 , 就 是 沒 有 正 義 的 「 公 理 」 。 真 真 假 假 是 真 亦 假 , 唯 獨 強 權 才 能 也 才 敢 以 假 亂 真 。 此 外 … … 總 之 一 句 話 , 就 是 那 句 話 ; 人 類 的 所 作 所 為 一 直 在 本 末 倒 置 。 以 民 為 主 不 以 主 為 主 , 而 妄 自 尊 大 美 其 名 曰 「 民 主 」 。 完 全 忘 記 了 萬 物 本 有 主 , 當 尊 主 為 大 ; 萬 物 之 靈 的 喧 賓 奪 主 , 豈 非 正 標 示 著 人 類 世 界 「 倫 理 文 明 」 的 倒 退 破 產 !

    被 批 判 為 封 建 思 想 的 「 天 地 君 親 師 」 , 「 天 地 」 乃 一 般 對 天 之 泛 稱 , 「 君 」 則 應 作 位 階 與 身 份 的 廣 義 解 釋 。 其 實 那 是 上 帝 為 人 類 複 雜 的 人 際 關 係 , 所 製 訂 的 人 倫 準 則 , 層 次 分 明 。 「 越 位 」 就 是 犯 規 , 約 束 並 不 等 於 禁 制 。 自 以 為 是 的 自 作 主 張 , 實 有 違 「 主 意 」 - - 主 的 心 意 ; 後 果 如 何 ? 唯 有 天 知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