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 變 的 殺 傷 力 , 確 實 難 以 估 計 。 所 付 的 代 價 , 是 從 未 經 歷 的 人 , 無 法 衡 量 的 , 所 以 , 未 到 盡 頭 , 請 都 不 要 選 擇 這 條 路 。 況 且 , 神 在 聖 經 中 ( 瑪 拉 基 書 2 : 16) 明 確 地 說 : 我 恨 惡 休 妻 ( 離 婚 ) , 和 以 強 暴 待 妻 的 人 。 然 而 , 神 又 是 我 們 慈 燐 的 天 父 , 一 切 已 經 發 生 了 , 已 經 錯 了 , 怎 麼 辦 呢 ? 讓 我 告 訴 你 , 滿 有 恩 慈 的 天 父 , 樂 意 施 恩 寬 恕 , 衪 把 我 們 抱 在 懷 內 , 並 以 永 遠 不 變 的 愛 愛 我 們 , 只 要 我 們 " 願 意 " 悔 改 , 投 入 衪 的 膀 臂 中 , 光 明 和 盼 望 正 在 前 面 , 等 待 我 們 踏 上 。
所 以 , 「 若 有 人 在 基 督 裡 , 他 就 是 新 造 的 人 , 舊 事 巳 過 , 都 變 成 新 的 了 。 」 ( 哥 林 多 後 書 5 : 17) 。 邁 向 新 里 程 , 就 是 踏 出 新 的 一 步 , 劃 出 新 的 人 生 :
1) 讓 舊 事 過 去 :
過 去 的 婚 姻 失 敗 了 , 引 致 傷 痛 , 兒 女 也 同 受 傷 害 , 經 濟 出 現 危 機 , 情 緒 受 困 擾 。 過 去 的 關 係 破 裂 了 , 引 致 仇 恨 埋 怨 , 自 憐 , 自 卑 , 內 疚 , 失 去 自 信 和 自 我 價 值 。 在 基 督 的 愛 和 接 納 中 , 讓 這 一 切 傷 害 有 如 歷 史 般 過 去 吧 !
2) 成 為 新 人 :
人 生 中 最 令 人 一 厥 不 振 的 , 莫 過 於 失 去 自 信 、 或 懷 礙 自 我 的 存 在 價 值 。 但 當 人 明 白 原 來 在 神 的 眼 中 , 被 看 為 寶 貝 、 被 稱 為 兒 女 、 竟 然 可 以 稱 這 位 公 義 聖 潔 者 為 " 天 父 " , 生 命 就 可 以 改 寫 。 難 怪 許 多 信 了 耶 穌 的 人 , 道 出 在 這 撕 裂 般 的 創 傷 中 得 醫 治 , 在 憂 傷 中 得 安 慰 , 在 恐 慌 中 得 平 安 , 乃 因 主 耶 穌 赦 罪 的 恩 典 和 接 納 , 成 為 新 造 的 人 , 在 一 切 混 亂 及 破 壞 中 , 修 補 這 失 去 的 關 係 , 得 以 與 神 和 好 、 與 自 己 和 好 、 及 與 別 人 和 好 。
3) 認 識 並 接 納 自 己 :
失 婚 的 另 一 痛 楚 , 是 負 面 性 的 自 我 認 識 不 斷 增 加 , 導 致 不 但 怨 天 尤 人 , 甚 至 自 怨 內 疚 而 不 肯 饒 恕 自 己 。 故 此 , 痛 定 思 痛 以 後 , 應 重 新 認 識 自 己 。 自 己 的 存 在 的 價 值 及 生 命 的 意 義 , 並 不 是 由 別 人 來 決 定 。 失 去 婚 姻 , 並 不 代 表 失 去 一 切 , 發 掘 自 己 的 長 處 , 接 納 自 己 的 缺 點 。 反 思 婚 變 中 自 己 的 錯 失 , 勇 於 面 對 並 承 擔 己 方 應 付 的 責 任 。 同 時 , 接 納 婚 變 的 事 實 , 接 納 那 痛 不 欲 生 的 情 緒 , 坦 然 接 受 醫 治 和 來 自 家 人 朋 友 的 幫 助 。 沒 有 人 可 以 貶 低 你 , 除 非 你 自 我 貶 值 ; 沒 有 人 可 以 藐 視 你 , 除 非 你 自 我 輕 視 。 盡 快 投 入 社 群 , 重 拾 自 信 。
4) 新 的 價 值 觀 :
生 命 的 主 導 ─ 決 定 你 生 命 的 價 值 觀 , 讓 主 耶 穌 來 主 導 你 的 生 命 , 讓 衪 來 掌 舵 。 或 許 你 會 問 我 為 什 麼 ?
生 命 不 是 我 的 嗎 ? 不 是 應 該 由 "" 我 " 自 主 嗎 ? 讓 我 以 「 桌 子 」 作 比 方 : 有 一 日 「 桌 子 」 在 木 匠 的 手 中 , 終 於 完 成 了 , 它 堅 固 穩 重 , 外 形 「 俊 美 」 , 但 是 無 論 它 多 麼 「 穩 重 」 , 何 等 「 俊 美 」 , 它 的 真 正 價 值 仍 然 隱 藏 , 直 到 小 孩 子 在 其 上 做 功 課 , 或 家 人 在 其 上 吃 飯 , 這 正 是 「 桌 子 」 的 功 用 , 是 它 的 價 值 , 更 是 它 最 大 的 榮 耀 和 成 就 , 因 為 「 桌 子 」 達 到 了 木 匠 原 初 製 作 它 的 目 的 和 心 意 。 我 們 是 神 所 創 造 的 , 也 是 衪 所 愛 所 拯 救 的 , 讓 主 耶 穌 成 為 我 們 生 命 的 核 心 , 主 導 我 們 人 生 的 方 向 , 完 成 我 們 「 存 在 」 的 責 任 , 達 成 衪 原 初 創 造 我 們 的 心 意 , 這 就 是 最 大 的 榮 耀 和 成 就 了 。 讓 今 日 的 痛 楚 轉 化 為 別 人 的 祝 福 , 讓 今 日 艱 難 的 經 歷 成 為 同 路 人 的 扶 手 。 天 父 上 帝 會 使 用 我 們 的 遭 遇 , 成 為 別 人 的 幫 助 。 生 命 的 價 值 也 盡 在 於 此 。
5) 新 的 開 始 ─ 從 四 方 面 重 新 調 較 :
i) 生 活 方 式 : 注 意 健 康 , 食 物 營 養 , 起 居 作 息 , 多 做 運 動 。 注 意 兒 女 的 飲 食 習 慣 , 社 交 活 動 , 學 習 情 況 , 情 緒 困 擾 。 注 意 經 濟 實 務 , 重 定 開 支 原 則 及 「 需 要 」 與 「 想 要 」 的 比 重 。 可 能 的 話 , 尋 找 工 作 ( 或 繼 續 工 作 ) , 以 收 開 源 之 效 。
ii) 人 際 關 係 : 接 納 家 人 朋 友 的 關 懷 , 建 立 和 好 關 係 。 建 立 自 信 和 對 別 人 的 信 任 。 再 投 入 社 群 , 多 作 義 工 。 藉 著 神 的 能 力 恩 典 , 學 習 及 享 受 與 兒 女 相 處 和 獨 處 。
iii) 教 會 生 活 : 以 基 督 為 首 , 不 停 止 聚 會 。 參 與 事 奉 , 彼 此 關 懷 。 肢 體 配 答 , 互 相 補 足 。
iv) 進 修 學 習 : 留 意 修 讀 適 合 的 課 程 , 幫 助 自 已 向 前 邁 進 , 增 加 學 識 , 增 加 生 活 技 能 。
主 耶 穌 說 : 「 不 要 怕 , 只 要 信 。 」 ( 馬 可 福 音 5 : 36) 使 徒 保 羅 說 : 「 但 願 使 人 有 盼 望 的 神 , 因 信 將 諸 般 的 喜 樂 、 平 安 充 滿 你 們 的 心 , 使 你 們 藉 著 聖 靈 的 能 力 大 有 盼 望 。 」 ( 羅 馬 書 15 : 13) 靠 著 主 耶 穌 基 督 的 應 許 , 邁 向 新 里 程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