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 我 有 生 之 年 接 觸 的 人 中 , 不 少 人 都 喜 歡 論 斷 人 。
不 單 單 是 那 些 輩 份 高 , 閱 歷 深 的 人 誇 誇 其 談 , 說 長 道 短 ; 就 是 一 些 黃 毛 小 子 , 乳 臭 未 除 的 慘 綠 少 年 也 提 名 道 姓 , 評 論 這 個 , 指 摘 那 個 。
我 不 敢 說 被 論 斷 的 人 都 是 被 人 虧 待 了 ; 然 而 , 以 事 論 事 , 一 般 說 來 許 多 評 語 實 在 太 主 觀 。 就 以 中 國 人 的 傳 統 角 度 來 看 , 都 會 感 到 大 多 數 人 的 弱 點 是 : 「 責 人 嚴 , 責 己 寬 。 」
耶 穌 基 督 在 「 登 山 寶 訓 」 中 提 到 : 「 為 甚 麼 看 見 你 弟 兄 眼 中 有 刺 , 卻 不 想 自 己 眼 中 有 梁 木 呢 ? 」 ( 太 七 : 3 )
我 自 己 多 時 提 到 , 當 我 們 伸 出 一 隻 手 指 去 指 責 別 人 之 時 , 我 們 就 會 發 覺 :
( 一 ) 我 們 對 整 個 事 情 的 始 末 , 並 未 有 充 分 的 理 解 ; 而 且 對 受 指 摘 的 人 的 處 境 和 所 面 對 的 一 切 , 也 未 能 夠 明 白 , 單 憑 我 們 片 面 的 觀 察 , 就 妄 下 判 斷 , 實 在 未 免 不 公 。
( 二 ) 我 們 由 於 自 己 的 出 身 、 教 養 、 處 事 經 驗 ...... 等 都 有 限 , 難 免 有 主 觀 的 成 份 。
( 三 ) 我 們 到 底 也 是 人 , 而 且 往 往 只 是 芸 芸 眾 生 中 的 一 個 人 , 不 是 神 。 我 們 有 甚 麼 權 威 、 地 位 、 論 據 去 論 斷 別 人 呢 ? 何 況 我 們 所 判 斷 的 結 論 不 會 是 這 個 人 , 而 是 這 件 事 的 最 後 定 論 。
「 你 們 不 要 論 斷 人 , 就 不 被 論 斷 。 你 們 不 要 定 人 的 罪 , 就 不 被 定 罪 。 你 們 要 饒 恕 人 , 就 必 蒙 饒 恕 。 」 ( 路 六 : 37 )
巴 不 得 我 們 在 信 心 的 功 課 上 有 更 深 入 的 學 習 , 使 我 們 在 行 事 、 為 人 方 面 更 配 得 上 我 們 的 名 分 ! ( 基 督 教 華 僑 佈 道 會 ( 加 拿 大 ) 通 訊 第 四 十 四 期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