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學聖經人生
可怕的侵略觀念
蘇緋雲博士

過 去 幾 期 我 在 介 紹 「 尼 安 德 特 人 博 物 館 」 的 新 資 訊 , 乍 看 起 來 我 們 或 以 為 好 笑 或 無 傷 大 雅 , 比 如 「 尼 人 沒 有 酒 渦 」 、 「 爸 爸 的 角 色 」 、 「 我 們 頭 太 大 」 等 。 但 是 , 這 些 觀 念 帶 來 的 結 論 並 不 好 笑 , 事 實 上 是 相 當 可 怕 的 。

我 們 都 知 道 希 特 勒 認 為 進 化 論 是 對 的 , 而 根 據 進 化 論 又 以 為 白 皮 膚 的 人 是 最 進 化 的 , 而 希 特 勒 更 認 為 亞 利 安 (Aryans) 「 人 種 」 是 最 高 級 的 。 他 說 服 很 多 德 國 人 同 意 他 的 觀 念 , 以 為 這 高 級 優 秀 的 「 人 種 」 , 不 要 被 「 低 級 的 人 種 」 參 雜 , 以 免 破 壞 「 高 級 的 人 種 」 。 如 果 亞 利 安 「 人 種 」 和 其 他 「 人 種 」 通 婚 的 話 , 是 破 壞 進 化 的 優 良 產 品 。 這 觀 念 發 展 的 結 果 就 帶 進 了 他 的 「 終 極 答 案 」 (Final Solution) , 就 是 要 把 這 些 「 次 等 人 種 」 滅 絕 ! 那 可 怕 的 後 果 大 家 都 知 道 , 一 千 多 萬 人 無 辜 被 殺 害 , 這 是 不 能 否 認 的 歷 史 事 實 。

當 然 , 可 能 有 人 認 為 希 特 勒 只 是 用 「 保 存 高 等 人 種 」 為 藉 口 , 但 無 論 如 何 , 如 果 德 國 人 當 時 都 相 信 聖 經 所 說 的 歷 史 , 這 大 屠 殺 是 不 會 發 生 的 !

在 「 尼 人 」 博 物 館 有 這 麼 的 一 個 展 覽 , 叫 作 「 侵 略 性 」 (Aggression) :

「 當 人 類 或 動 物 要 以 暴 力 肯 定 他 們 所 要 的 , 這 叫 侵 略 性 , 但 侵 略 性 也 是 自 衛 和 自 我 肯 定 的 產 品 。 比 如 我 們 的 地 盤 或 產 業 , 我 們 的 後 裔 需 要 保 護 , 或 是 我 們 需 要 贏 得 更 高 的 社 會 地 位 。 不 同 族 群 之 間 的 侵 略 性 常 是 特 別 殘 暴 。 當 人 類 開 始 定 居 之 後 , 這 侵 略 性 達 到 了 一 個 新 的 , 更 殘 暴 的 規 模 。 」

然 後 博 物 館 的 影 相 就 顯 示 一 個 小 孩 子 , 大 概 三 歲 左 右 , 在 一 個 房 間 裡 , 拿 著 一 個 像 小 鏟 子 的 東 西 , 走 來 走 去 , 在 打 其 他 小 孩 的 頭 。 字 幕 說 : 「 侵 略 性 在 人 類 中 每 天 都 在 發 生 」 , 下 一 幕 說 : 「 侵 略 性 可 以 是 社 會 所 接 納 和 認 可 的 」 , 下 一 幕 : 「 侵 略 性 可 以 為 成 功 鋪 路 」 (Aggression may pave the way to success) ; 「 侵 略 性 甚 至 今 天 也 不 能 有 效 的 被 控 制 」 (Aggression cannot be effectively controlled even today) 。 他 們 展 視 的 圖 片 是 納 粹 兇 殺 的 可 怕 情 況 ; 恐 怖 分 子 以 民 機 撞 向 紐 約 世 貿 大 樓 等 的 恐 怖 景 象 ! 他 們 的 結 論 是 : 「 侵 略 性 的 根 源 在 於 生 理 」 (Aggression has its roots in biology) !

不 知 道 你 認 為 怎 麼 樣 ? 聖 經 又 是 怎 麼 說 的 呢 ?

當 初 , 人 被 造 的 時 候 是 「 十 分 好 」 。 創 造 主 上 帝 為 我 們 的 祖 宗 預 備 了 一 個 美 好 的 家 園 , 叫 做 「 伊 甸 」 , 其 意 為 「 稱 心 」 。 這 原 來 的 家 園 極 其 美 好 , 十 分 稱 心 愉 快 , 但 是 上 帝 命 令 人 要 聽 從 祂 的 話 , 不 要 自 己 作 主 , 自 作 主 張 。 上 帝 的 命 令 是 :

「 園 中 各 樣 樹 上 的 果 子 , 你 可 以 隨 意 吃 , 只 是 分 別 善 惡 樹 上 的 果 子 , 你 不 可 吃 , 因 為 你 吃 的 日 子 必 定 死 。 」 ( 創 世 記 二 章 16-17 節 ) 。

人 不 能 以 自 己 為 老 板 , 要 聽 從 上 帝 善 惡 的 定 義 , 因 為 祂 是 創 造 主 , 因 此 祂 也 是 立 法 主 。 祂 定 了 物 理 上 的 定 律 , 我 們 也 不 要 違 背 。 比 如 祂 定 了 「 地 心 吸 力 」 的 定 律 , 我 們 沒 有 資 格 說 這 是 好 或 是 不 好 。 「 地 心 吸 力 」 是 為 了 我 們 的 可 以 生 活 在 這 地 球 上 , 但 是 如 果 我 們 不 依 從 這 定 律 , 自 作 主 張 , 有 什 麼 結 果 呢 ? 比 如 , 我 們 從 高 處 跳 下 ? 結 果 如 何 呢 ?

人 與 人 之 間 的 關 係 , 上 帝 也 有 定 律 。 第 一 個 關 係 就 是 夫 妻 關 係 , 上 帝 要 人 建 立 一 男 一 女 的 夫 妻 關 係 。 這 關 係 是 「 人 要 離 開 父 母 與 妻 子 連 合 , 二 人 成 為 一 體 。 」 ( 創 世 記 二 章 24 節 ) 這 關 係 是 多 麼 美 麗 和 親 密 ! 是 不 應 分 開 的 , 但 是 , 當 人 要 自 作 主 張 的 時 候 , 就 不 遵 從 創 造 者 的 命 令 。 試 看 今 天 的 夫 妻 , 有 沒 有 見 到 不 遵 從 上 帝 之 命 的 ?

最 近 新 聞 , 某 電 視 明 星 的 妻 子 ( 第 二 或 第 三 任 ) 上 庭 申 請 離 婚 , 因 為 那 明 星 恐 嚇 她 , 要 「 砍 下 她 的 頭 , 放 在 一 個 盒 子 裡 , 寄 給 她 的 母 親 」 ! 這 種 思 想 , 實 在 太 可 怕 了 ! 人 間 應 該 是 最 美 的 關 係 , 因 為 人 的 自 我 中 心 , 竟 能 變 成 最 可 怕 的 情 況 !

是 的 , 我 們 是 見 到 恐 怖 分 子 的 暴 行 , 見 到 孩 子 打 人 , 見 到 家 暴 , 但 是 , 這 些 不 是 因 為 我 們 進 化 的 結 果 , 不 是 因 為 弱 肉 強 食 是 必 然 的 進 化 步 驟 , 不 是 因 為 要 達 到 更 高 的 境 界 必 需 侵 略 。 不 是 的 ! 我 們 每 天 見 到 的 殘 暴 、 不 和 、 兇 殺 , 是 因 為 人 不 遵 從 創 造 主 的 命 令 , 自 我 中 心 , 自 作 主 張 。 現 在 , 加 上 進 化 論 的 觀 念 , 叫 一 些 人 以 為 「 侵 略 性 」 是 本 應 如 此 的 。 多 可 憐 、 多 可 怕 的 觀 念 !

當 天 , 我 們 在 「 尼 人 館 」 的 時 候 , 也 看 到 一 群 小 孩 , 披 著 獸 皮 , 打 扮 為 「 尼 人 」 , 跟 著 一 位 「 導 師 」 乖 乖 地 聽 著 講 解 。 實 在 叫 我 很 難 過 , 這 些 小 孩 , 應 該 是 聽 從 創 造 主 , 愛 上 帝 , 愛 人 如 己 才 對 。 世 界 沒 有 教 他 們 這 些 真 理 , 反 而 教 他 們 「 侵 略 性 」 是 理 所 當 然 的 ! 多 麼 可 怕 , 多 麼 可 悲 !

那 麼 , 我 們 怎 麼 辦 呢 ? 我 們 怎 麼 可 能 站 在 破 口 , 作 中 流 砥 柱 , 叫 我 們 的 孩 子 出 污 泥 而 不 染 , 有 思 考 力 , 而 不 盲 從 , 有 膽 色 , 站 在 真 理 的 一 邊 ?

只 有 一 個 辦 法 , 從 自 己 做 起 。 自 己 作 個 有 思 考 力 的 人 , 不 是 迷 信 某 人 的 見 解 , 而 是 看 科 學 的 事 實 , 看 聖 經 。 如 果 聖 經 果 真 是 創 造 主 的 話 , 「 起 初 上 帝 創 造 天 地 」 , 那 麼 無 論 科 學 多 麼 倡 明 , 科 學 的 事 實 不 但 不 會 與 聖 經 衝 突 , 而 且 會 更 叫 人 看 見 上 帝 創 造 的 奇 妙 。 自 己 做 個 慎 思 明 辨 的 人 , 也 教 導 兒 女 慎 思 明 辨 。 在 這 「 E 」 世 代 , 資 訊 到 處 飛 , 有 真 有 假 , 有 事 實 有 意 見 , 父 母 應 引 領 兒 女 做 有 思 考 能 力 的 人 , 幫 助 兒 女 以 科 學 事 實 ( 而 不 是 科 學 家 的 意 見 ) 為 思 考 的 根 基 。 他 們 很 容 易 看 見 科 學 事 實 支 持 聖 經 , 進 而 知 道 聖 經 是 創 造 主 的 話 , 給 我 們 智 慧 , 活 出 有 意 義 、 有 喜 樂 的 人 生 。

「 侵 略 性 」 是 「 病 態 」 , 我 們 被 造 本 是 十 分 好 的 。 如 果 我 們 聽 從 愛 我 們 的 創 造 主 , 不 要 自 以 為 是 , 自 我 中 心 , 自 作 主 張 , 那 麼 我 們 的 人 際 關 係 應 該 是 「 愛 人 如 己 」 。

有 一 位 學 者 問 耶 穌 , 「 誡 命 中 哪 是 第 一 ? 」 耶 穌 回 答 說 : 「 第 一 , 就 是 說 , 以 色 列 阿 , 你 要 聽 , 主 我 們 上 帝 是 獨 一 的 主 , 你 要 盡 心 、 盡 性 、 盡 意 、 盡 力 , 愛 主 你 的 上 帝 。 其 次 , 就 是 說 , 要 愛 人 如 己 。 再 沒 有 比 這 兩 條 誡 命 更 大 的 了 。 」 ( 馬 可 福 音 十 二 章 28-31 節 )

如 果 我 們 的 社 會 不 以 「 侵 略 性 」 為 正 常 , 而 以 「 愛 人 如 己 」 為 正 常 , 那 將 是 多 麼 可 喜 愛 的 社 會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