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 愛 的 賢 妻 :
我 倆 曾 一 同 度 過 了
明 媚 的 春 光 ﹐ … …
驕 陽 似 火 的 夏 日 ﹐ … …
寒 來 暑 往 ﹐ … …
秋 風 紅 葉 ﹐ … …
歲 月 悠 悠 ﹐
光 陰 似 箭 。
如 今 ﹐ 踏 入 雪 蓋 冰 封 之 地 ﹐
我 倆 仍 心 甘 情 切 ﹐ 互 相 扶 持 。
我 倆 感 恩 不 盡 ﹐ 期 願 住 在 我 神
耶 和 華 的 殿 中 ﹐
直 到 永 永 遠 遠 ﹗
祝 願 結 婚 五 十 週 年 紀 念
奉 主 耶 穌 基 督 名 檮 ﹐ 阿 們 。
良 人 (2011 年 11 月 12 日 )
夫 妻 之 道 是 甚 麼 ﹖
有 智 者 講 說 夫 妻 之 道 ﹔ 有 專 家 說 夫 妻 相 處 的 基 本 法 ﹔ 有 屬 靈 者 舉 辦 夫 婦 退 修 營 ﹔ 教 會 牧 師 為 信 徒 作 婚 前 輔 導 ﹔ 有 臨 床 心 理 學 家 為 婚 後 問 題 作 輔 導 等 。 在 世 界 很 多 城 市 ﹐ 如 ﹕ 香 港 、 雪 尼 、 溫 哥 華 、 紐 約 等 地 ﹐ 都 舉 辦 週 年 夫 妻 節 。
究 其 原 因 ﹐ 明 顯 地 ﹐ 目 的 只 有 一 個 。 因 為 人 類 醒 覺 ﹐ 認 識 到 夫 妻 之 道 ( 關 係 ) 需 要 重 建 。 婚 姻 離 異 或 失 敗 的 普 世 現 況 ﹐ 造 成 家 庭 的 破 碎 ﹐ 危 害 了 下 一 代 的 建 康 成 長 和 社 會 的 和 諧 。
如 果 完 整 的 家 庭 必 須 是 社 會 和 國 家 的 基 礎 架 構 ﹐ 那 麼 ﹐ 重 新 思 考 婚 姻 的 價 值 觀 ﹐ 便 成 為 今 天 不 可 缺 的 重 點 反 思 ﹐ 是 要 好 好 學 習 的 課 題 。 婚 前 ﹐ 如 果 我 們 沒 有 學 會 正 確 的 婚 姻 觀 念 ﹐ 而 甘 心 持 守 的 話 ﹐ 守 獨 身 尚 好 ﹐ 也 不 致 害 人 害 己 ﹐ 留 下 很 多 家 庭 和 社 會 不 能 解 決 的 問 題 。
神 創 造 宇 宙 萬 物 的 時 候 ﹐ 在 第 六 日 ﹐ 照 祂 自 己 的 形 像 ( 屬 性 ) 造 人 ﹐ 造 男 造 女 。 耶 和 華 說 ﹕ ‘ 那 人 獨 居 不 好 ﹐ 我 要 為 他 造 一 個 配 偶 ( 英 譯 為 helper) 幫 助 他 。 ( 創 世 記 2 ﹕ 19) 。
配 偶 就 是 “ 援 助 ” 或 “ 幫 助 者 ” 。 很 明 顯 ﹐ 神 沒 有 把 女 人 放 在 次 一 等 的 位 置 。 男 人 要 做 好 某 一 件 事 ﹐ 有 完 美 的 果 效 ﹐ 他 不 能 獨 自 行 事 以 致 完 全 。 當 他 遇 到 困 難 或 逆 景 時 ﹐ 女 人 ( 他 的 另 一 半 ) 在 精 神 上 ﹐ 不 只 能 提 供 支 持 、 鼓 勵 ﹐ 又 在 感 性 上 ﹐ 可 以 平 衡 他 的 感 受 。 同 樣 ﹐ 神 也 沒 有 將 男 人 放 在 女 人 之 下 ﹐ 卻 說 她 是 丈 夫 自 己 的 “ 骨 中 之 骨 ﹐ 肉 中 之 肉 ” ( 創 世 記 2 ﹕ 22) 。 因 此 ﹐ 妻 子 成 為 自 己 的 另 一 半 ﹐ 應 愛 護 她 ﹐ 如 愛 護 自 己 ﹐ 這 是 “ 二 人 為 一 體 ” 的 真 理 。 然 而 ﹐ 男 人 也 是 從 女 人 所 生 的 。 神 創 立 的 婚 姻 ﹐ 一 男 一 女 的 聯 合 ﹐ 真 是 奇 妙 的 恩 典 。
兒 女 長 成 結 婚 後 ﹐ 要 離 開 父 母 ﹐ 組 織 自 由 獨 立 的 家 庭 。 在 主 裡 ﹐ 依 照 神 的 教 導 擔 起 養 育 子 女 的 責 任 ﹐ 建 立 和 諧 的 家 庭 。 有 了 建 全 的 家 庭 ﹐ 才 有 希 望 能 實 現 國 泰 民 安 ﹐ 神 的 旨 意 便 會 行 在 地 上 ﹐ 如 同 行 在 天 上 。 ( 主 禱 文 )
“ 二 人 為 一 體 ” 是 甚 麼 義 呢 ﹖
當 然 ﹐ 一 男 一 女 是 兩 個 不 同 的 個 體 ﹕ 無 論 生 理 、 心 理 、 性 格 、 背 境 、 成 長 、 學 識 、 智 慧 、 品 格 、 都 不 相 同 ﹔ 總 的 說 , 兩 人 有 個 別 差 異 。 若 希 望 能 求 同 存 異 ﹐ 便 需 要 深 深 地 愛 對 方 ﹐ 無 條 件 地 互 相 愛 顧 ﹐ 無 條 件 地 饒 恕 和 恆 久 忍 耐 , 夫 妻 便 能 和 諧 相 處 ﹐ 互 愛 一 生 一 世 。
比 方 說 ﹕ 一 個 二 元 硬 幣 ﹐ 一 體 兩 面 ﹐ 一 面 英 皇 像 ﹐ 一 面 熊 像 。 如 果 把 其 一 面 磨 光 了 ﹐ 它 會 失 去 購 買 的 價 值 。
又 比 方 說 ﹕ “ 二 人 三 足 ” 的 競 技 遊 戲 ﹐ 好 比 夫 妻 一 生 要 經 過 的 歷 程 。 兩 人 的 一 左 一 右 腿 緊 繫 在 一 起 ﹐ 很 親 近 ﹐ 但 行 動 時 ﹐ 必 要 同 心 ﹐ 全 力 維 持 節 奏 感 ﹐ 向 著 正 確 的 目 標 直 跑 ﹐ 最 先 跑 到 終 點 ﹐ 才 能 奪 得 冠 冕 ﹐ 蒙 神 祝 福 。
這 “ 正 確 的 目 標 ” 是 甚 麼 ﹖
就 是 ﹕ 第 一 ﹐ 盡 心 、 盡 性 、 盡 意 、 盡 力 、 愛 上 帝 ; 第 二 ﹐ 要 愛 鄰 舍 如 同 自 己 。 ( 馬 可 福 音 12 ﹕ 30-31) 。
但 我 們 看 不 見 上 帝 ﹐ 怎 樣 去 愛 祂 呢 ﹖
愛 上 帝 就 是 如 何 真 誠 地 活 出 以 上 帝 為 我 們 生 命 的 掌 管 者 ( 主 宰 ) 的 態 度 ﹐ 並 要 常 常 保 存 一 夥 順 服 的 心 ﹐ 以 耶 穌 基 督 的 心 為 心 。 能 如 是 ﹐ 我 們 便 能 行 在 上 帝 的 旨 意 裡 。 深 究 其 義 ﹐ 這 顯 明 了 十 誡 之 第 一 誡 ﹕ “ 除 了 我 以 外 ﹐ 你 不 可 有 別 的 神 ” 。 試 想 想 ﹐ 我 們 是 否 也 不 自 覺 地 觸 犯 了 這 一 條 誡 命 呢 ﹖
婚 姻 生 活 四 階 段 -- 從 實 際 的 人 生 角 度 看 來 ﹐ 我 的 經 驗 告 訴 我 ﹐ 婚 姻 生 活 可 分 成 四 個 階 段 ﹕ 蜜 月 期 、 危 險 期 、 安 定 期 、 恩 情 期 。
蜜 月 期 的 生 活 型 態 -- “ 二 人 三 足 ” 的 競 賽 ﹐ 通 常 ﹐ 初 開 步 都 合 作 愉 快 ﹐ 融 恰 相 處 ﹐ 又 能 互 重 互 愛 ﹐ 同 心 前 進 ﹐ 也 是 新 婚 蜜 月 的 延 續 。 大 約 過 了 三 至 六 年 ﹐ 可 能 有 了 小 孩 子 ﹐ 做 母 親 的 ﹐ 家 務 很 忙 ﹐ 照 顧 和 教 養 小 孩 需 要 耐 心 和 勞 力 。 經 際 負 擔 加 重 了 ﹐ 如 果 妻 子 也 上 班 工 作 ﹐ 便 有 更 大 壓 力 。 夫 妻 關 係 變 得 緊 張 ﹐ 很 多 時 候 ﹐ 因 小 事 而 爭 拗 。 更 嚴 重 的 ﹐ 加 上 父 母 的 要 求 或 婆 媳 相 處 的 外 來 壓 力 ﹐ 使 家 庭 關 係 弄 得 更 糟 。
危 險 期 的 生 活 -- 多 了 爭 拗 便 很 容 易 給 魔 鬼 ( 罪 ) 留 地 步 ﹐ 就 生 出 怨 恨 ﹐ 只 看 見 對 方 的 弱 點 ﹐ 不 自 覺 自 己 的 過 失 ﹐ 自 我 無 限 化 。 如 果 不 儆 醒 禱 告 ﹐ 求 神 寬 恕 、 光 照 和 引 導 ﹐ 總 是 各 走 極 端 ﹐ 感 情 冷 淡 ﹐ 婚 姻 離 異 ﹐ 或 有 外 遇 ﹐ 家 庭 變 成 戰 場 ﹐ 兒 女 受 盡 折 磨 ﹐ 失 掉 良 好 家 教 ﹐ 禍 及 下 一 代 。 這 是 最 危 險 時 期 ﹐ 長 約 十 年 之 久 。
安 定 期 的 生 活 -- 如 果 家 庭 以 基 督 耶 穌 為 一 家 之 主 ﹐ 以 祂 的 教 訓 為 價 值 觀 ﹐ 凡 事 禱 告 、 祈 求 、 忍 耐 、 等 候 ﹐ 神 必 引 領 我 們 ﹔ 就 算 走 過 死 蔭 幽 谷 ﹐ 都 不 怕 遭 害 ﹐ 漸 漸 踏 入 安 定 的 生 活 。 事 業 有 所 建 立 ﹐ 夫 妻 感 情 增 添 ﹐ 兒 女 乖 巧 ﹐ 學 業 有 成 ﹐ 共 享 天 倫 之 樂 。
恩 情 期 的 生 活 -- 時 光 飛 逝 ﹐ 轉 眼 數 十 載 ﹐ 夫 妻 踏 進 遲 暮 之 年 日 ﹐ 過 著 退 休 生 活 。 子 女 離 巢 ﹐ 倆 老 互 相 扶 持 ﹐ 虔 敬 愛 神 及 愛 人 如 己 ﹐ 延 伸 天 父 之 愛 ﹐ 多 作 榮 神 益 人 的 事 。
婚 姻 失 敗 是 誰 之 過 呢 ﹖
在 責 任 上 ﹐ 神 有 甚 麼 的 啟 示 呢 ﹖ 保 羅 在 哥 林 多 前 書 (11 ﹕ 3) 說 ﹕ “ 基 督 是 各 人 的 頭 ﹔ 男 人 是 女 人 的 頭 ﹔ 神 是 基 督 的 頭 。 ” 這 樣 看 來 ﹐ 在 神 ( 屬 靈 ) 的 教 訓 上 ﹐ 丈 夫 應 該 有 重 責 做 好 領 導 的 地 位 。 常 常 思 想 神 的 話 語 ﹐ 在 主 裡 自 己 與 家 人 不 斷 地 成 長 和 學 習 ﹐ 到 見 主 面 的 時 候 ﹐ 才 可 算 正 式 畢 業 。
說 到 基 督 化 的 家 庭 方 面 ﹐ 保 羅 在 歌 羅 西 書 (3 ﹕ 18-21) 說 ﹕ “ 你 們 作 妻 子 的 ﹐ 當 順 服 自 己 的 丈 夫 ﹐ 這 在 主 裡 面 是 相 宜 的 ; 你 們 作 丈 夫 的 ﹐ 要 愛 你 們 的 妻 子 ﹐ 不 可 苦 待 他 們 ; 你 們 作 兒 女 的 ﹐ 要 凡 事 聽 從 父 母 ﹐ 因 為 這 是 主 所 喜 悅 的 ; 你 們 作 父 親 的 ﹐ 不 要 惹 兒 女 的 氣 ﹐ 恐 怕 他 們 失 了 志 氣 。 ”
我 們 要 留 意 ﹐ 順 服 是 在 主 的 訓 誨 裡 順 服 ﹐ 不 是 無 理 的 順 服 。 愛 妻 子 是 丈 夫 的 委 身 , 在 任 何 境 況 下 都 要 愛 她 ﹐ 卻 沒 有 選 擇 。
作 兒 女 的 要 孝 順 父 母 ( 十 誡 之 第 五 誡 ) ﹐ 是 理 所 當 然 的 ﹐ 作 父 親 的 要 在 主 的 訓 誨 裡 領 導 兒 女 。 以 身 作 則 ﹐ 注 重 言 行 ﹐ 循 循 善 誘 ﹐ 讓 兒 女 在 主 和 父 母 的 愛 裡 成 長 ﹐ 成 為 榮 神 益 人 的 一 代 。
這 樣 看 來 ﹐ 做 丈 夫 的 ﹐ 保 護 和 維 繫 一 個 完 整 、 聖 潔 的 家 ﹐ 就 是 我 們 的 神 ﹐ 要 男 人 必 要 負 的 責 任 ﹐ 這 是 絕 對 的 真 理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