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“聖經神學”認識主耶穌的救恩之十二
從智慧書看歷史中行動的神
廖燦民牧師

Ⅰ . 《 詩 篇 》 的 神 學

《 詩 篇 》 以 上 帝 為 中 心 , 人 近 前 來 就 要 敬 拜 , 也 談 及 上 帝 與 人 的 約 、 彌 賽 亞 的 工 作 、 審 判 、 救 恩 、 聖 靈 、 聖 潔 生 活 、 赦 免 、 信 心 、 救 恩 、 新 生 命 、 來 生 ...... 。 馬 丁 路 德 說 : 「 《 詩 篇 》 是 《 聖 經 》 的 縮 影 」 。

一 、 彌 賽 亞 及 其 工 作

1. 《 詩 篇 》 中 論 彌 賽 亞 的 經 文 , 可 由 兩 個 原 則 決 定 :

a. 凡 符 合 前 後 期 先 知 論 彌 賽 亞 之 預 言 者 。

b. 凡 《 新 約 聖 經 》 引 証 , 顯 明 乃 指 彌 賽 亞 者 。

2. 受 苦 的 彌 賽 亞 及 榮 耀 的 彌 賽 亞 ( 16 : 8-11 ) , 彼 得 和 保 羅 所 引 用 ( 徒 2 : 25-31 ; 13 : 35 ) ; ( 22 篇 ) 在 ( 太 27 : 35 , 39 , 43 , 46 ; 來 2 : 11-22 ) 引 用 了 ...... 。

3. 被 膏 的 君 王 ( 詩 2 : 1 、 2 ; 徒 4 : 24-26 引 用 ; 詩 2 : 7 , 太 3 : 16 、 17 引 用 ) ...... 。

4. 救 贖 , 以 色 列 的 救 恩 : 引 申 出 救 贖 的 同 義 詞 約 200 至 225 個 。 救 恩 指 三 方 面 :

a. 上 帝 把 以 色 列 人 從 埃 及 救 出 來 。

b. 上 帝 在 祂 子 民 遇 敵 遇 難 時 拯 救 他 們 。

c. 上 帝 拯 救 祂 的 子 民 脫 離 罪 惡 。

Ⅱ . 《 箴 言 》 的 神 學

一 、 智 慧 的 意 義

《 箴 言 》 明 言 : 敬 畏 上 帝 就 是 智 慧 。 嚴 格 來 說 , 《 箴 言 》 的 智 慧 就 是 上 帝 的 道 , 就 是 基 督 。

《 箴 言 》 描 寫 優 美 的 人 生 真 是 美 不 勝 收 , 例 如 殷 勤 、 聰 明 、 完 全 、 練 達 、 慎 言 、 信 實 、 堅 定 、 忍 耐 、 慷 慨 、 端 莊 、 和 平 、 自 律 、 關 顧 弱 者 及 不 幸 者 。

二 、 智 慧 是 新 約 倫 理 的 基 礎

提 及 高 尚 的 家 庭 生 活 , 包 括 一 夫 一 妻 制 度 , 夫 婦 相 愛 , 敬 親 , 貞 潔 。

三 、 智 慧 論 到 人 死 後 的 生 活

除 了 5 : 5 ; 7 : 27 ; 9 : 18 ; 15 : 11 , 24 之 外 , 「 不 可 不 管 教 孩 童 , 你 用 杖 打 他 , 他 必 不 至 於 死 ; 你 要 用 杖 打 他 , 就 可 以 救 他 的 靈 魂 免 下 陰 間 ( 23 : 13 、 14 ) , 提 醒 我 們 , 上 帝 的 教 導 ( 基 督 的 救 贖 ) 關 係 於 後 代 的 人 。

Ⅲ . 《 傳 道 書 》 的 神 學

《 傳 道 書 》 以 相 反 的 話 語 作 人 的 鑑 誡 , 八 章 16 節 至 十 章 12 節 是 作 者 對 智 慧 的 評 價 。 有 益 的 忠 告 包 括 : 在 上 帝 面 前 的 態 度 ( 5 : 1-6 ) ; 生 活 的 規 範 ( 7 : 1-14 ) ; 未 雨 綢 繆 ( 11 : 1 ) 。

結 論 : 由 衷 之 言 ( 12 : 13 、 14 ) 。

Ⅳ . 《 雅 歌 》 的 神 學

《 雅 歌 》 談 及 婚 姻 的 神 聖 與 《 箴 言 》 譴 責 的 淫 亂 相 互 呼 應 , 猶 太 的 拉 比 用 寓 言 法 去 解 釋 上 帝 與 以 色 列 之 間 的 愛 , 教 父 時 代 用 比 喻 說 出 基 督 與 教 會 的 愛 。

Ⅴ . 《 約 伯 記 》 的 神 學

本 書 將 上 帝 的 屬 性 和 祂 的 眷 顧 交 織 在 一 起 ( 4 : 17 ; 12 : 13 ; 13 : 3 ; 23 : 7 ; 25 : 2 ; 33 : 4 , 26 ; 34 : 17 ; 35 : 10 ; 36 : 3 , 5 , 22 ; 38 : 4-41 : 34 ) 。 上 帝 是 公 義 的 , 祂 審 判 人 類 ; 祂 是 救 主 , 將 《 約 伯 記 》 的 要 訓 給 我 們 。

全 文 總 結

h 你 們 查 考 聖 經 ( 或 作 : 應 當 查 考 聖 經 ) , 因 你 們 以 為 內 中 有 永 生 ; 給 我 作 見 證 的 就 是 這 經 ( 約 5 : 39 ) , 這 《 聖 經 》 是 指 《 舊 約 全 書 》 ; 「 給 我 作 見 證 」 是 指 「 記 載 主 耶 穌 救 贖 之 工 的 事 實 」 。 也 就 是 說 , 《 舊 約 全 書 》 是 救 恩 歷 史 書 的 前 半 部 , 乃 預 言 主 耶 穌 救 贖 的 預 備 。

耶 穌 對 他 們 說 : 「 這 就 是 我 從 前 與 你 們 同 在 之 時 所 告 訴 你 們 的 話 說 : 摩 西 的 律 法 、 先 知 的 書 , 和 詩 篇 上 所 記 的 , 凡 指 著 我 的 話 都 必 須 應 驗 。 」 ( 路 24 : 44 ) 主 耶 穌 指 出 《 新 約 聖 經 》 是 將 預 言 實 體 化 , 祂 實 實 在 在 完 成 了 救 恩 。 因 此 , 《 新 舊 約 全 書 》 是 一 本 完 完 整 整 的 救 恩 歷 史 , 是 我 們 研 究 聖 經 神 學 的 唯 一 依 據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