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 是 婚 姻 關 係 中 , 夫 妻 必 須 完 成 的 重 要 心 理 任 務 。 這 種 「 聯 合 」 , 隨 著 婚 姻 發 展 的 階 段 而 有 不 同 的 深 度 。 在 甜 蜜 共 生 期 , 兩 人 的 「 聯 合 」 常 建 基 於 彼 此 理 想 形 像 的 投 射 , 雖 然 感 情 火 熱 , 根 基 並 不 牢 固 。
夫 妻 合 一 但 仍 保 有 自 我
孔 子 說 的 「 三 十 而 立 」 , 從 心 理 學 角 度 來 看 十 分 有 道 理 。 一 般 人 到 這 個 年 紀 , 對 自 己 的 喜 好 、 情 緒 、 性 向 與 價 值 觀 才 有 較 正 確 的 瞭 解 , 對 配 偶 的 真 我 也 有 較 清 楚 的 認 識 。 當 夫 妻 二 人 年 近 三 十 , 心 理 上 能 離 開 父 母 , 並 漸 漸 由 共 生 期 進 入 個 體 化 期 , 建 立 了 較 穩 定 的 自 我 認 同 後 , 彼 此 連 合 的 基 礎 就 比 較 穩 固 。 因 此 在 現 代 社 會 中 , 愈 是 早 婚 的 夫 妻 , 愈 需 要 輔 導 , 以 免 在 十 六 歲 到 二 十 六 歲 這 段 婚 姻 危 險 期 , 產 生 難 以 挽 救 的 裂 痕 。
健 康 的 聯 合 , 並 非 意 味 著 雙 方 失 去 自 己 的 性 向 、 能 力 與 喜 好 。 一 個 健 康 的 婚 姻 應 包 含 你 、 我 、 及 兩 人 間 的 關 係 三 個 部 分 。 有 人 比 喻 成 熟 的 婚 姻 好 像 一 盤 沙 拉 , 由 各 種 不 同 顏 色 的 蔬 菜 及 調 味 料 組 成 , 在 這 共 同 體 中 , 夫 妻 二 人 不 失 原 有 的 特 色 。 換 句 話 說 , 成 熟 的 聯 合 是 本 著 互 敬 互 愛 的 原 則 , 允 許 兩 人 都 保 有 自 我 認 同 , 發 展 上 帝 賜 與 的 天 賦 , 同 時 彼 此 對 婚 姻 持 守 承 諾 , 合 力 建 造 一 個 新 的 「 夫 妻 共 同 體 」 , 就 是 所 謂 的 「 婚 姻 認 同 」 。
有 些 心 理 學 家 把 這 種 婚 姻 認 同 , 視 為 夫 妻 婚 後 精 神 上 所 生 的 第 一 個 孩 子 。 有 智 慧 的 夫 妻 會 努 力 保 護 這 個 新 生 的 愛 情 結 晶 , 固 定 撥 出 時 間 給 對 方 , 兩 人 一 致 對 外 , 不 讓 雙 方 的 親 戚 、 工 作 , 甚 至 新 生 的 嬰 孩 介 入 兩 人 的 關 係 中 。 對 他 們 來 說 , 婚 姻 是 最 優 先 的 。
在 這 個 階 段 中 , 最 容 易 出 現 的 問 題 , 就 是 雙 方 都 忙 著 改 變 對 方 , 大 家 都 不 願 意 先 改 變 自 己 , 卻 要 對 方 變 成 自 己 所 喜 歡 的 樣 子 , 照 著 自 己 的 意 思 去 行 事 為 人 。 愈 是 停 留 在 共 生 狀 態 , 不 能 完 成 離 開 ( 父 母 ) 心 理 任 務 的 夫 妻 , 愈 會 強 迫 對 方 改 變 。 如 果 丈 夫 告 訴 妻 子 , 你 先 順 服 我 , 我 才 愛 你 , 妻 子 也 要 求 丈 夫 先 愛 她 , 才 願 順 服 , 雙 方 堅 持 己 見 互 不 相 讓 , 久 而 久 之 , 就 一 步 一 步 地 陷 入 「 敵 對 共 生 」 的 狀 態 , 破 壞 了 夫 妻 間 寶 貴 的 聯 合 。
夫 妻 兩 人 成 為 一 體 促 進 婚 姻 關 係
很 多 人 以 為 這 句 話 是 指 夫 妻 間 的 性 關 係 。 許 多 研 究 性 功 能 與 治 療 性 功 能 失 常 的 心 理 學 家 表 示 , 如 果 想 要 長 久 享 受 美 滿 的 性 生 活 , 就 必 須 與 伴 侶 有 深 厚 的 愛 。 芝 加 哥 羅 耀 拉 ( Loyola ) 大 學 著 名 的 性 治 療 大 師 雷 蕭 ( Renshaw ) 博 士 指 出 , 良 好 的 夫 妻 關 係 與 美 滿 的 性 生 活 息 息 相 關 , 彼 此 憎 恨 的 怨 偶 很 難 有 良 好 的 性 關 係 。 臨 床 治 療 時 , 治 療 者 也 常 以 雙 方 是 否 覺 得 有 滿 意 的 性 生 活 , 判 斷 夫 妻 關 係 和 諧 的 程 度 。 如 果 在 心 理 上 不 能 與 配 偶 連 合 ( 即 親 密 的 關 係 ) , 二 人 就 很 難 享 受 美 好 的 性 生 活 而 成 為 一 體 。
我 發 現 若 妻 子 過 分 強 悍 , 像 管 兒 子 一 般 的 管 丈 夫 , 或 是 丈 夫 過 度 專 橫 , 待 妻 子 像 對 待 女 兒 一 樣 , 這 種 一 方 獨 大 的 婚 姻 , 夫 妻 的 性 生 活 容 易 不 協 調 。 這 樣 的 配 偶 很 難 有 吸 引 力 , 很 可 能 在 他 們 從 事 性 行 為 時 , 潛 意 識 中 會 產 生 一 種 亂 倫 的 感 覺 。 從 這 個 角 度 來 看 , 人 若 不 能 在 心 理 上 離 開 父 母 , 會 直 接 影 響 兩 人 成 為 一 體 。
夫 妻 彼 此 成 全 也 應 各 自 成 長
臨 床 治 療 中 , 我 看 到 許 多 違 反 「 離 」 、 「 合 」 、 「 一 」 次 序 的 男 女 以 悲 劇 收 場 。 美 國 好 萊 塢 影 片 中 的 俊 男 美 女 , 大 多 是 第 一 次 見 面 就 有 性 關 係 , 然 後 才 培 養 愛 情 , 劇 終 時 男 女 主 角 總 是 「 從 此 便 過 著 快 樂 的 日 子 」 。 於 是 , 當 美 國 人 信 以 為 真 , 開 始 嘗 試 好 萊 塢 這 套 先 性 後 愛 , 先 「 一 」 再 「 合 」 的 公 式 時 , 導 致 今 天 社 會 中 超 過 50% 的 離 婚 率 。
此 外 , 我 認 為 「 二 人 成 為 一 體 」 也 可 解 釋 為 夫 妻 達 成 「 離 開 」 、 「 聯 合 」 這 兩 個 任 務 之 後 , 「 在 心 理 上 成 為 一 體 」 。 我 認 為 , 成 熟 的 愛 包 含 尊 重 、 自 由 , 給 予 對 方 所 需 要 的 情 感 支 援 , 也 給 予 對 方 成 長 所 需 的 心 理 空 間 。 若 夫 妻 每 分 每 秒 都 在 一 起 、 每 個 想 法 都 必 須 報 告 , 雙 方 會 陷 入 「 共 生 狀 態 」 而 有 窒 息 感 。
只 注 意 心 理 依 附 而 忽 略 自 我 界 定 的 愛 是 不 平 衡 的 。 愛 是 幫 助 , 不 是 綁 住 。 愈 沒 安 全 感 的 人 , 愈 是 無 法 給 予 配 偶 自 由 發 展 的 心 理 空 間 。 真 正 的 愛 是 付 出 而 不 是 掠 奪 ; 是 使 雙 方 都 活 得 更 豐 盛 , 而 不 是 限 制 、 絆 住 。 健 康 的 婚 姻 關 係 好 像 相 交 的 兩 個 圓 : 一 方 面 允 許 各 自 有 成 長 的 天 地 , 另 一 方 面 也 讓 彼 此 有 足 夠 的 時 間 分 享 生 活 中 新 的 領 悟 與 體 驗 。 每 樁 婚 姻 的 需 要 不 同 , 因 此 兩 圓 之 間 交 接 的 面 積 也 有 所 不 同 , 在 不 同 人 生 階 段 的 需 要 不 一 樣 , 故 此 , 相 交 的 面 積 也 要 隨 著 調 整 。
愛 是 既 合 一 又 相 異 。 成 為 一 體 的 健 全 婚 姻 , 好 像 是 兩 團 顏 色 深 淺 不 同 的 泥 混 合 在 一 起 , 你 泥 中 有 我 , 我 泥 中 有 你 , 但 雙 方 仍 保 持 自 己 的 特 色 。
婚 姻 是 動 態 的 不 斷 發 展 的 過 程
我 認 為 「 成 為 一 體 」 , 乃 是 在 完 成 「 離 開 」 與 「 聯 合 」 兩 大 心 理 任 務 之 後 的 自 然 結 果 。 人 若 能 離 開 父 母 、 清 除 殘 存 心 中 的 「 心 理 按 鈕 」 ( 或 「 心 理 情 結 」 ) , 就 愈 能 接 納 對 方 , 愈 能 在 不 強 迫 對 方 改 變 的 狀 態 下 , 與 配 偶 有 更 深 的 聯 合 。 當 夫 妻 兩 人 都 願 意 放 棄 以 高 壓 手 段 改 變 對 方 時 , 反 而 能 在 彼 此 尊 重 與 接 納 的 聯 合 中 , 撤 除 心 理 防 衛 。 就 像 許 多 感 情 深 厚 的 老 夫 老 妻 , 經 過 長 期 的 耳 濡 目 染 , 用 不 著 刻 意 改 變 對 方 , 兩 人 反 倒 愈 來 愈 相 像 , 更 接 近 「 成 為 一 體 」 的 理 想 。
婚 姻 實 在 是 一 個 精 彩 絕 倫 的 奧 秘 。 每 樁 婚 姻 都 是 動 態 的 , 也 是 千 變 萬 化 的 ; 每 樁 婚 姻 也 都 是 一 連 串 「 小 型 婚 姻 」 的 總 和 。 從 兩 人 甜 蜜 共 生 、 沒 有 小 孩 , 到 懷 孕 、 養 育 子 女 , 兒 女 進 入 青 春 期 、 成 家 立 業 , 接 著 夫 妻 步 入 空 巢 期 、 退 休 , 最 後 進 入 老 年 期 。 其 中 每 個 階 段 的 「 小 型 婚 姻 」 , 夫 妻 關 係 都 截 然 不 同 , 經 常 調 整 彼 此 的 關 係 , 才 能 持 續 滿 足 對 方 的 需 要 , 共 同 克 服 婚 姻 旅 程 中 的 種 種 挑 戰 。
最 後 我 想 強 調 的 是 , 婚 姻 成 長 的 「 離 」 、 「 合 」 、 「 一 」 這 三 個 主 要 的 心 理 任 務 , 不 是 一 蹴 而 就 的 。 在 每 個 階 段 中 為 這 些 任 務 所 做 的 努 力 , 都 是 在 為 下 一 階 段 更 深 的 「 離 」 、 「 合 」 、 「 一 」 奠 定 基 礎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