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 月 初 [2012 年 5 月 ] , 美 國 總 統 奧 巴 馬 公 開 宣 稱 : 美 國 法 律 應 該 認 可 同 性 婚 姻 。 他 的 意 思 就 是 同 性 戀 者 的 結 合 可 算 是 婚 姻 。 按 照 他 的 說 法 , 他 的 論 據 一 部 份 來 自 聖 經 馬 太 福 音 第 7 章 12 節 :
「 所 以 無 論 何 事 , 你 們 願 意 人 怎 樣 待 你 們 , 你 們 也 要 怎 樣 待 人 , 因 為 這 就 是 律 法 和 先 知 的 道 理 。 」
奧 巴 馬 這 樣 的 見 解 是 典 型 的 「 斷 章 取 意 」 : 不 理 文 章 的 上 下 文 , 而 套 上 自 己 先 入 為 主 的 意 思 去 解 釋 和 應 用 。 他 以 為 這 樣 看 待 同 性 戀 者 的 關 係 , 就 是 認 同 大 家 的 平 等 地 位 。
主 耶 穌 在 這 裡 所 講 的 話 , 上 文 提 及 神 是 聆 聽 人 的 祈 求 ( 馬 太 7:7-8) , 而 將 好 的 東 西 ( 當 然 是 以 神 的 角 度 看 為 好 的 ) 賜 給 人 ( 馬 太 7:9-11) , 以 至 人 彼 此 也 如 此 善 待 ( 當 然 是 符 合 神 的 善 的 尺 度 ) 。
然 而 , 聖 經 哪 裡 允 許 同 性 戀 的 結 合 是 婚 姻 ? 聖 經 只 清 清 楚 楚 地 指 出 一 男 一 女 的 結 合 才 成 就 神 的 美 善 的 婚 姻 設 計 。 奧 巴 馬 在 婚 姻 觀 念 上 的 錯 誤 乃 在 於 , 他 沒 有 對 聖 經 清 楚 教 導 的 絕 對 性 加 以 確 認 , 反 而 隨 意 套 用 聖 經 來 允 許 神 不 喜 悅 的 關 係 和 行 為 。 這 也 是 值 得 所 有 基 督 徒 去 反 省 的 事 , 因 為 我 們 也 容 易 犯 同 樣 的 錯 誤 。
奧 巴 馬 若 只 說 他 是 出 於 「 你 好 我 好 」 的 善 意 而 作 如 此 決 定 , 那 筆 者 不 想 矯 枉 過 正 地 刻 意 評 擊 他 , 每 個 人 都 有 錯 誤 理 解 聖 經 的 可 能 , 基 督 徒 絕 不 例 外 。 但 是 , 明 知 聖 經 完 全 沒 有 贊 許 同 性 戀 行 為 卻 扭 曲 神 的 教 導 , 則 是 絕 對 不 能 接 受 的 做 法 , 這 並 非 等 閒 小 事 ! 若 聖 經 沒 有 清 清 楚 楚 地 指 出 一 男 一 女 的 結 合 才 成 就 神 的 美 善 婚 姻 , 那 還 算 是 情 有 可 原 。 所 以 , 奧 巴 馬 如 此 扭 曲 聖 經 教 導 , 簡 直 是 離 譜 的 行 為 !
若 要 正 確 應 用 這 主 耶 穌 說 的 黃 金 律 (The Golden Rule) 於 婚 姻 這 命 題 上 , 基 督 徒 的 見 解 應 該 是 這 樣 : 我 認 識 到 神 的 婚 姻 設 計 ( 一 男 一 女 的 結 合 ) 是 最 好 的 , 所 以 我 也 希 望 其 他 人 有 同 樣 的 見 解 和 選 擇 , 即 一 男 一 女 的 結 合 , 而 非 同 性 戀 的 組 合 。 既 然 我 覺 得 異 性 結 合 是 聖 經 的 教 導 , 我 就 希 望 他 人 也 有 這 樣 的 領 受 和 取 向 , 這 才 是 真 正 平 等 和 出 於 真 善 美 的 心 , 而 絕 對 不 是 奧 巴 馬 那 樣 的 想 法 !
環 顧 今 天 的 北 美 洲 , 其 實 年 青 一 代 的 基 督 徒 都 很 容 易 錯 誤 運 用 主 耶 穌 說 的 黃 金 律 — — 馬 太 福 音 第 7 章 12 節 。 愈 來 愈 多 信 徒 根 據 馬 太 福 音 第 7 章 1 節 “ 你 們 不 要 論 斷 人 、 免 得 你 們 被 論 斷 ” 和 12 節 的 黃 金 律 的 理 解 , 而 不 敢 對 他 人 違 反 聖 經 教 導 的 行 為 和 社 會 道 德 做 出 批 評 。 「 我 們 也 是 罪 人 嘛 , 怎 可 批 評 他 人 呢 ? 我 們 也 是 同 樣 會 犯 錯 的 啊 ! 」
其 實 關 於 「 不 要 論 斷 人 」 這 一 點 , 耶 穌 基 督 要 帶 出 的 意 思 是 : 不 要 取 代 神 審 判 人 的 權 柄 地 位 , 像 法 利 賽 人 那 樣 自 以 為 義 , 好 像 法 官 宣 判 人 的 那 樣 心 態 。 他 強 調 的 是 人 人 需 要 自 我 檢 討 和 反 省 : 「 為 甚 麼 看 見 你 弟 兄 眼 中 有 刺 , 卻 不 想 自 己 眼 中 有 梁 木 呢 ? 」 這 並 非 是 說 , 不 可 以 作 任 何 關 於 道 德 的 評 論 。 你 可 以 從
祂 多 次 批 判 文 士 和 法 利 賽 人 的 話 就 可 了 解 到 這 一 點 意 思 。
很 可 惜 , 現 今 不 少 基 督 徒 都 有 以 上 那 種 誤 解 , 常 常 錯 誤 地 應 用 聖 經 , 再 加 上 世 俗 風 氣 令 人 隨 意 找 律 師 告 到 法 庭 , 基 督 徒 若 為 了 避 免 惹 火 燒 身 , 就 更 隨 意 拿 馬 太 福 音 第 7 章 1 節 和 12 節 來 自 圓 其 說 。 這 結 果 當 然 使 教 會 愈 來 愈 被 人 忽 視 , 甚 至 於 聖 經 愈 來 愈 被 人 鄙 視 ! 教 會 就 好 像 失 去 了 味 道 的 鹽 , 在 社 會 上 成 為 「 無 用 」 的 一 環 。
面 對 放 縱 情 慾 的 社 會 風 氣 , 美 國 和 加 拿 大 政 府 官 員 大 部 份 都 採 取 了 投 降 或 逃 避 的 立 場 , 從 法 庭 的 判 決 和 愈 來 愈 多 在 任 和 卸 任 的 官 員 公 開 支 持 販 賣 大 麻 和 經 營 娼 妓 合 法 化 便 可 見 一 斑 。 究 其 原 因 , 只 要 拿 出 「 我 天 生 就 是 這 樣 」 、 「 你 不 可 以 禁 制 我 這 種 自 然 的 需 要 」 、 「 你 侵 犯 了 我 的 人 權 」 等 這 樣 的 王 牌 就 無 人 能 匹 敵 , 就 能 通 行 無 阻 !
固 然 , 不 要 說 狂 吃 以 致 癡 肥 是 不 對 , 因 為 那 是 他 肉 身 的 自 然 需 要 。 不 久 的 將 來 , 就 算 天 生 的 色 情 狂 也 沒 有 人 敢 去 批 評 , 因 為 那 是 道 德 的 批 判 — — 政 治 不 正 確 的 批 評 。 若 那 些 人 懂 得 說 : 「 是 上 帝 造 成 我 有 這 樣 慾 望 的 人 」 , 有 誰 敢 說 色 情 狂 是 不 對 的 或 不 好 的 呢 ?
基 督 徒 要 認 真 留 意 現 今 在 西 方 社 會 , 包 括 加 拿 大 開 始 推 動 的 一 種 不 良 意 識 , 比 如 所 謂 的 「 性 別 頻 譜 」 (Gender Spectrum) , 其 最 終 的 結 果 是 全 盤 推 翻 傳 統 的 倫 理 觀 念 和 聖 經 的 男 女 性 關 係 之 教 導 。 若 不 加 以 阻 止 , 假 以 時 日 , 其 影 響 可 能 類 似 於 達 爾 文 所 倡 導 之 「 進 化 論 」 那 樣 浩 大 。 ( 若 想 對 此 議 題 多 一 些 認 識 , 可 寄 電 郵 至 筆 者 所 主 理 的 「 基 督 徒 社 會 關 懷 團 契 」 : cscfcanada@gmail.com)
任 意 扭 曲 神 的 美 善 , 隨 便 「 斷 章 取 意 」 去 迎 合 人 的 自 私 慾 望 , 這 是 現 今 西 方 世 界 和 世 俗 人 士 的 光 景 。 當 你 聽 到 、 知 道 這 樣 的 事 情 時 , 你 能 無 動 於 衷 嗎 ? 你 還 能 滿 足 於 「 各 家 自 掃 門 前 雪 」 那 種 心 態 嗎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