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約 書 亞 記 》 前 十 章 極 具 戰 略 性 的 計 劃 完 全 勝 利 , 其 中 包 括 : 窺 探 耶 利 哥 ( 2 章 ) 、 渡 過 約 但 河 ( 3 、 4 章 ) 、 在 耶 利 哥 打 勝 仗 ( 5 : 13-6 : 27 ) 、 在 艾 城 的 打 敗 仗 後 改 變 策 略 再 打 勝 仗 ( 7 、 8 章 ) 、 與 基 遍 人 立 約 ( 9 章 ) 、 為 保 衛 基 遍 而 戰 ( 10 : 1-15 ) 、 攻 佔 南 部 諸 城 ( 10 : 16-43 ) 。
約 書 亞 在 南 部 及 中 部 節 節 勝 利 , 在 第 十 一 章 中 作 了 一 個 總 結 。 至 此 , 餘 下 的 只 有 北 部 諸 城 尚 待 征 服 , 最 終 要 面 對 夏 瑣 王 耶 賓 。 耶 賓 是 當 日 一 朝 代 有 名 君 王 , 在 唯 一 女 士 師 底 波 拉 時 代 再 次 提 及 , 考 古 學 者 從 挖 掘 中 發 現 該 城 占 地 約 七 千 公 畝 , 顯 示 出 它 是 迦 南 境 內 最 大 最 堅 固 的 城 邑 。 現 今 夏 瑣 王 耶 賓 在 米 倫 湖 集 合 北 方 諸 王 ( 共 有 卅 一 個 王 , 12 : 9-24 ) 與 以 色 列 人 爭 戰 , 注 意 ( 11 : 6 、 12 ) 的 結 果 。 由 於 ( 11 : 23 ) 「 奪 了 那 全 地 」 只 是 攻 下 了 重 要 城 邑 , 因 此 有 ( 13 : 1 ) 上 帝 對 約 書 亞 的 吩 咐 。
「 耶 和 華 怎 樣 吩 咐 祂 僕 人 摩 西 , 摩 西 就 照 樣 吩 咐 約 書 亞 , 約 書 亞 也 照 樣 行 。 凡 耶 和 華 所 吩 咐 摩 西 的 , 約 書 亞 沒 有 一 件 懈 怠 不 行 的 。 」 ( 11 : 15 ) 在 這 樣 的 攻 取 應 許 之 地 的 方 針 之 下 , 「 約 書 亞 奪 了 那 全 地 , 就 是 山 地 一 帶 南 地 、 歌 珊 全 地 、 高 原 、 亞 拉 巴 、 以 色 列 的 山 地 , 和 山 下 的 高 原 。 從 上 西 珥 的 哈 拉 山 , 直 到 黑 門 山 下 利 巴 嫩 平 原 的 巴 力 迦 得 , 並 且 擒 獲 那 些 地 的 諸 王 , 將 他 們 殺 死 。
除 了 基 遍 的 希 未 人 之 外 , 沒 有 一 城 與 以 色 列 人 講 和 的 , 都 是 以 色 列 人 爭 戰 奪 來 的 。 因 為 耶 和 華 的 意 思 是 要 使 他 們 心 裡 剛 硬 , 來 與 以 色 列 人 爭 戰 , 好 叫 他 們 盡 被 殺 滅 , 不 蒙 憐 憫 , 正 如 耶 和 華 所 吩 咐 摩 西 的 。 ( 11 : 16 、 17 、 19 、 20 ) 說 是 簡 單 , 事 實 上 , 「 約 書 亞 和 這 諸 王 爭 戰 了 許 多 年 日 」 ( 11 : 18 ) , 約 書 亞 一 生 都 為 進 入 應 許 之 地 而 奮 鬥 , 但 仍 有 這 樣 一 節 經 文 : 「 約 書 亞 年 紀 老 邁 , 耶 和 華 對 他 說 : 『 你 年 紀 老 邁 了 , 還 有 許 多 未 得 之 地 。 』 」 ( 13 : 1 ) 從 此 , 「 應 許 之 地 」 與 「 未 得 之 地 」 在 救 恩 歷 史 中 相 提 並 論 , 旨 在 給 上 帝 的 兒 女 一 個 醒 覺 。
另 方 面 , 《 約 書 亞 記 》 第 十 一 章 6 至 9 節 : 「 耶 和 華 對 約 書 亞 說 : 『 你 不 要 因 他 們 懼 怕 。 明 日 這 時 , 我 必 將 他 們 交 付 以 色 列 人 全 然 殺 了 。 你 要 砍 斷 他 們 馬 的 蹄 筋 , 用 火 焚 燒 他 們 的 車 輛 。 』 於 是 約 書 亞 率 領 一 切 兵 丁 , 在 米 倫 水 邊 突 然 向 前 攻 打 他 們 。 耶 和 華 將 他 們 交 在 以 色 列 人 手 裡 , 以 色 列 人 就 擊 殺 他 們 , 追 趕 他 們 到 西 頓 大 城 , 到 米 斯 利 弗 瑪 音 , 直 到 東 邊 米 斯 巴 的 平 原 , 將 他 們 擊 殺 , 沒 有 留 下 一 個 。 約 書 亞 就 照 耶 和 華 所 吩 咐 他 的 去 行 , 砍 斷 他 們 馬 的 蹄 筋 , 用 火 焚 燒 他 們 的 車 輛 。 」 非 常 簡 短 的 記 載 , 談 及 :
第 一 、 耶 和 華 上 帝 乃 促 成 勝 利 的 主 導 者 與 保 護 者 ( 6 節 ) ;
第 二 、 約 書 亞 就 毫 不 遲 疑 照 上 帝 的 話 執 行 ( 9 節 ) ;
第 三 、 以 色 列 人 突 然 出 現 , 揮 軍 向 西 北 征 討 現 今 稱 為 利 巴 嫩 和 上 約 但 山 谷 一 帶 ;
第 四 、 沒 有 一 個 以 色 列 人 被 俘 擄 ;
第 五 、 摧 毀 對 方 兵 力 不 是 勝 利 的 結 果 而 是 促 成 勝 利 的 原 因 。
以 色 列 人 的 偷 襲 ( 7 節 ) , 包 括 了 暗 地 裡 摧 毀 對 方 的 戰 事 , 在 一 九 六 七 年 的 六 日 戰 爭 中 , 以 色 列 人 再 用 同 一 手 法 , 仰 賴 耶 和 華 上 帝 的 大 能 , 出 奇 制 勝 地 摧 毀 敵 方 空 軍 , 以 寡 敵 眾 , 大 獲 全 勝 。
《 約 書 亞 記 》 第 十 二 章 將 卅 一 個 被 約 書 亞 擊 殺 的 王 一 一 列 出 , 總 述 以 色 列 人 征 服 約 但 河 兩 岸 的 經 過 , 完 美 地 結 束 進 入 應 許 之 地 的 前 半 部 , 整 章 前 六 節 回 憶 《 申 命 記 》 第 一 至 第 三 章 的 論 述 , 最 後 以 卅 一 個 前 面 沒 有 明 列 的 王 的 名 字 作 結 束 , 約 書 亞 正 傳 遞 一 個 資 訊 : 世 上 的 王 對 國 家 並 無 幫 助 , 耶 和 華 上 帝 是 帶 領 他 們 勝 利 的 主 導 者 。 事 實 上 , 以 色 列 在 沒 有 王 的 時 候 一 切 都 好 些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