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 文 提 要 , 對 佛 教 徒 傳 福 音 , 可 用 口 傳 或 筆 傳 。 上 一 課 說 到 口 傳 時 , 首 先 要 認 清 對 方 的 佛 學 程 度 。
• 與 對 方 建 立 起 感 情
真 信 佛 教 的 佛 教 徒 如 果 知 道 你 居 然 也 懂 佛 教 , 會 對 你 發 生 好 感 的 。 你 應 該 趁 此 良 機 和 他 建 立 起 友 誼 。 請 不 必 急 著 批 評 佛 教 , 可 暫 時 讓 對 方 信 他 的 佛 教 , 但 千 萬 不 要 說 佛 教 有 什 麼 好 的 地 方 , 而 與 佛 教 妥 協 。 這 會 害 人 害 己 的 。
• 開 始 向 對 方 實 際 傳 福 音
應 向 佛 教 徒 講 些 自 己 歸 主 的 見 證 。 如 有 你 自 己 由 佛 歸 耶 的 見 證 則 更 好 。 也 可 講 些 其 他 許 多 由 佛 歸 耶 的 基 督 徒 的 見 證 。
請 贈 送 對 方 閱 讀 《 僧 尼 歸 主 記 》 , 或 我 所 寫 的 不 少 書 籍 , 以 及 吳 恩 漙 牧 師 所 寫 的 有 關 佛 耶 之 間 的 書 籍 ( 寫 得 很 正 確 , 沒 有 佛 教 教 義 上 的 錯 誤 。 )
同 時 , 也 要 請 對 方 去 教 會 參 加 主 日 崇 拜 及 查 經 班 … … 等 聚 會 。
• 指 出 佛 教 的 謬 誤 之 處
去 參 加 聚 會 的 佛 教 徒 的 腦 中 仍 殘 留 著 不 少 佛 教 的 迷 信 、 習 俗 等 。 我 們 必 須 要 快 快 地 予 以 掃 除 清 理 , 而 使 對 方 今 後 能 成 為 一 個 純 正 基 督 教 信 仰 的 基 督 徒 , 而 非 「 基 佛 都 好 」 的 「 似 基 似 佛 」 型 的 「 基 督 徒 」 。
從 教 義 上 攻 破 佛 教 的 錯 謬 大 致 如 下 ﹕ 一 、 創 造 勝 緣 起 , 二 、 上 帝 勝 釋 迦 , 三 、 耶 穌 勝 釋 迦 , 四 、 耶 穌 勝 菩 薩 , 五 、 救 恩 勝 苦 行 , 六 、 復 活 勝 涅 槃 , 七 、 天 國 勝 淨 土 , 八 、 原 罪 勝 無 明 , 九 、 十 架 勝 輪 迴 , 十 、 一 神 勝 多 神 , 十 一 、 入 世 勝 出 世 … … 等 等 。 不 必 說 , 你 須 已 先 懂 基 督 教 的 救 義 及 佛 教 的 教 義 後 , 才 能 放 膽 有 效 地 完 成 這 些 破 佛 批 佛 。
• 佛 教 徒 思 想 變 遷 的 過 程
當 佛 教 徒 受 到 你 循 序 漸 進 、 深 刻 有 力 的 論 證 後 , 大 多 會 幡 然 醒 悟 而 真 正 棄 佛 歸 耶 的 。 佛 教 徒 信 主 大 致 有 三 個 思 想 變 遷 的 過 程 。
一 、 起 先 講 佛 教 很 好 很 好 。 這 是 極 正 常 的 現 象 , 也 能 證 明 對 方 確 是 真 信 佛 教 的 。 但 如 對 方 一 開 始 便 罵 佛 教 , 則 可 證 明 對 方 不 是 真 信 仰 的 佛 教 徒 。
二 、 接 著 講 基 佛 兩 教 都 好 。 這 證 明 了 這 位 佛 教 徒 的 佛 教 信 仰 已 經 起 了 變 化 , 不 再 堅 持 「 佛 教 最 好 」 了 。 這 也 是 正 常 的 思 想 與 信 仰 變 遷 現 象 。 你 千 萬 不 要 大 驚 小 怪 。 但 這 種 「 兩 教 都 好 」 的 看 法 不 應 該 維 持 得 太 久 , 以 免 成 了 「 似 基 似 佛 」 的 基 督 徒 。
三 、 最 後 講 基 督 教 確 實 超 過 佛 教 、 優 於 佛 教 。 我 們 所 要 帶 領 由 佛 歸 耶 的 佛 教 徒 , 必 須 到 最 後 能 夠 從 內 心 發 出 聲 音 說 ﹕ 「 基 督 教 真 好 , 佛 教 不 好 ! 我 要 棄 佛 歸 耶 ! 」
• 用 筆 向 佛 教 徒 傳 福 音
用 筆 寫 文 章 或 出 版 書 籍 、 小 冊 子 及 福 音 單 張 等 批 判 佛 教 並 帶 領 佛 教 徒 歸 主 。 這 工 作 「 知 易 行 難 」 。 這 樣 的 人 必 須 要 已 深 知 基 佛 兩 教 教 義 及 相 關 事 情 , 而 且 要 能 握 筆 寫 文 章 , 其 國 文 修 養 至 少 到 達 能 在 基 督 教 各 報 章 雜 誌 被 登 出 來 的 程 度 。 ( 編 輯 們 自 有 鑑 定 的 標 準 ) 至 於 出 版 書 籍 … … 等 , 當 然 需 要 大 筆 的 金 錢 , 否 則 便 無 從 談 起 。
因 此 , 我 鼓 勵 凡 有 文 傳 恩 賜 的 人 , 也 請 加 入 對 佛 教 徒 文 傳 的 行 列 ! 凡 在 「 文 傳 」 上 對 佛 教 徒 傳 福 音 有 興 趣 的 人 請 不 妨 一 試 , 主 耶 穌 自 會 助 你 成 功 的 !
• 向 佛 教 徒 傳 福 音 的 原 則 與 建 議
對 佛 教 徒 傳 道 至 少 應 注 意 的 八 點 : 一 、 要 忍 耐 , 二 、 勿 專 對 一 人 下 功 夫 , 以 免 若 此 人 不 信 , 而 浪 費 太 多 時 間 , 三 、 態 度 要 溫 和 , 但 勿 太 過 份 重 視 高 捧 對 方 , 以 免 對 方 心 驕 傲 而 變 成 「 明 星 」 一 般 而 生 發 許 多 後 遺 症 , 四 、 求 主 動 工 救 他 , 五 、 避 免 為 教 義 爭 論 , 六 、 應 多 傳 生 命 之 道 , 七 、 應 請 對 方 公 開 作 「 由 佛 歸 耶 」 的 見 證 , 先 有 口 說 , 後 有 文 章 ( 如 他 能 撰 文 ) , 八 、 勿 遷 就 對 方 的 信 仰 而 講 「 佛 教 也 不 錯 、 也 有 好 的 地 方 」 等 的 妥 協 言 語 。
若 干 建 議 ﹕ 在 華 人 神 學 院 開 設 「 佛 學 研 究 」 及 「 如 何 帶 領 佛 教 徒 歸 主 」 等 課 程 , 由 有 基 督 教 信 仰 之 專 家 主 講 ; 在 各 地 區 主 辨 「 佛 學 研 究 」 密 集 課 程 ; 在 各 教 會 主 辨 「 如 何 向 佛 教 徒 傳 福 音 」 及 「 認 識 佛 教 」 等 的 講 習 會 。 並 可 由 有 負 擔 對 佛 教 徒 傳 福 音 的 教 會 及 個 人 , 聯 合 設 立 基 金 出 版 專 對 佛 教 徒 傳 福 音 的 書 籍 、 小 冊 子 及 福 音 單 張 等 。 ★
( 文 責 自 負 。 全 課 程 完 )
編 者 按 ﹕ 謝 謝 龔 天 民 牧 師 在 著 述 、 教 學 的 百 忙 之 中 , 為 本 報 撰 寫 「 認 識 佛 教 」 系 列 講 座 ( 已 出 書 。 書 名 《 認 識 佛 教 講 座 》 ) , 特 此 致 最 深 的 謝 意 。 龔 牧 師 所 著 各 書 , 本 報 已 多 次 介 紹 , 請 向 全 球 各 地 華 人 基 督 教 書 店 購 買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