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 女 德 育 交 學 校 管 理  

專 家 說 父 母 責 無 旁 貸

真 理 報 採 訪 組

    兩 名 年 齡 分 別 是 十 四 歲 及 十 五 歲 的 魁 北 克 少 年 , 伙 同 一 名 十 三 歲 的 同 伴 , 在 喝 了 酒 及 服 過 迷 幻 藥 之 後 僭 入 一 對 牧 師 夫 婦 的 家 裡 行 劫 , 結 果 將 該 對 夫 婦 活 活 打 死 , 此 事 被 一 名 七 十 五 歲 戶 主 發 覺 。

    北 溫 一 座 耆 英 居 住 的 柏 文 大 廈 發 生 火 警 , 住 客 慌 忙 逃 命 , 火 警 中 有 三 人 受 傷 , 幸 好 傷 勢 不 嚴 重 , 警 方 事 後 拘 捕 兩 名 分 別 居 住 在 西 溫 及 北 溫 年 齡 是 十 四 五 歲 的 青 少 年 , 懷 疑 他 們 曾 經 向 起 火 單 位 投 擲 火 種 … … … 。

    翻 開 每 天 的 報 章 , 我 們 經 常 都 會 閱 讀 到 同 類 的 新 聞 。 加 拿 大 青 少 年 犯 罪 率 高 企 , 到 了 一 個 令 人 憂 慮 的 程 度 。 社 會 人 士 一 方 面 要 求 聯 邦 政 府 修 改 青 少 年 犯 罪 法 例 , 加 強 對 青 少 年 罪 犯 的 懲 罰 。 另 一 方 面 , 部 份 學 生 家 長 質 疑 加 拿 大 公 立 學 校 的 教 育 制 度 , 沒 有 給 予 學 生 德 育 的 培 訓 , 以 致 青 少 年 走 上 歧 途 。

學 校 缺 乏 德 育 培 訓

    究 竟 加 拿 大 公 立 教 育 制 度 的 現 況 如 何 , 學 校 與 家 庭 在 青 少 年 成 長 的 過 程 中 應 該 擔 當 怎 樣 的 角 式 , 本 報 採 訪 組 最 近 訪 問 了 一 些 家 長 及 從 事 心 理 輔 導 工 作 的 專 家 , 希 望 透 過 討 論 , 能 夠 給 予 讀 者 一 些 參 考 的 意 見 。

    有 十 一 年 家 庭 心 理 輔 導 工 作 經 驗 的 丁 建 玲 女 士 認 為 , 將 青 少 年 出 問 題 的 責 任 全 部 推 到 學 校 方 面 卻 有 失 公 允 。 因 為 給 予 下 一 代 德 育 培 訓 的 是 家 長 的 責 任 , 學 校 只 是 加 強 這 些 培 訓 成 果 的 地 方 。 加 拿 大 是 多 元 文 化 的 國 家 , 各 族 裔 對 德 育 的 標 準 迥 異 , 教 育 當 局 不 可 能 灌 輸 給 學 生 統 一 的 道 德 標 準 。 然 而 學 校 也 會 從 公 民 教 育 的 角 度 、 從 法 理 的 角 度 , 給 予 學 生 辨 別 事 物 正 確 與 錯 誤 的 區 別 。

    本 拿 比 華 裔 家 長 會 發 言 人 李 燦 明 認 為 , 公 立 學 校 也 有 德 育 的 培 訓 , 但 其 質 量 不 足 。 教 師 也 會 指 導 學 生 如 何 與 人 相 處 及 作 好 的 行 為 , 爭 取 自 己 的 權 利 也 同 時 尊 重 他 人 的 權 利 , 不 過 這 些 對 於 來 自 亞 洲 的 華 裔 家 長 來 說 , 卻 顯 得 不 夠 積 極 。 他 們 希 望 子 女 懂 得 尊 師 重 道 , 著 重 禮 貌 , 和 個 人 行 為 的 操 守 , 學 校 應 加 強 對 學 生 在 德 育 及 其 他 方 面 的 培 訓 。

    列 治 文 華 裔 家 長 會 會 長 袁 湛 華 則 認 為 , 公 立 學 校 教 育 也 有 德 育 的 內 容 , 但 角 度 及 出 發 點 與 華 裔 家 長 期 望 的 有 頗 大 出 入 。 學 校 灌 輸 給 學 生 的 是 公 平 、 自 由 及 人 權 的 概 念 , 強 調 個 人 的 價 值 觀 , 而 華 裔 家 長 期 望 他 們 的 子 女 懂 得 孝 順 父 母 、 尊 師 重 道 、 敬 老 、 講 禮 貌 。 由 於 學 校 及 主 流 傳 媒 所 傳 達 的 信 息 , 與 家 庭 的 要 求 截 然 不 同 , 使 年 青 一 代 處 於 一 個 狹 縫 中 , 無 所 適 從 。 袁 湛 華 以 「 虐 待 兒 童 」 的 問 題 為 例 , 他 說 , 華 裔 家 庭 要 求 下 一 代 尊 敬 長 者 , 而 學 校 強 調 學 生 個 人 的 感 受 , 學 校 及 傳 媒 喧 染 虐 待 兒 童 的 元 兇 多 數 來 自 家 庭 的 長 者 , 教 師 還 把 投 訴 虐 待 兒 童 的 熱 線 電 話 交 給 學 生 , 助 長 學 生 形 成 對 家 長 不 信 任 的 態 度 。

    三 一 西 部 大 學 前 任 校 董 吳 善 仁 則 認 為 , 公 立 學 校 也 有 灌 輸 德 育 給 學 生 , 不 過 , 他 們 強 調 的 是 自 我 的 標 準 、 人 權 的 標 準 。 吳 善 仁 的 兩 名 子 女 都 是 在 教 會 主 辦 的 學 校 學 習 , 他 不 將 子 女 放 在 公 立 學 校 , 因 擔 心 公 立 學 校 教 育 制 度 建 基 於 自 我 為 原 則 的 基 礎 上 , 從 公 立 學 校 出 來 的 學 生 的 世 界 觀 , 看 問 題 的 想 法 會 由 人 性 為 出 發 點 , 並 不 是 他 所 希 望 子 女 所 擁 有 的 。 他 希 望 子 女 從 小 便 習 慣 學 習 基 督 , 從 基 督 的 角 度 去 看 問 題 。

教 導 子 女 自 愛 自 重

    以 上 受 訪 者 都 承 認 家 庭 在 培 育 下 一 代 德 育 方 面 應 負 起 主 要 的 責 任 , 然 而 列 治 文 華 裔 家 長 會 會 長 袁 湛 華 則 批 評 校 方 , 不 應 一 方 面 將 責 任 推 到 家 長 身 上 , 一 方 面 又 每 天 都 將 另 一 套 做 人 處 世 的 方 法 灌 輸 給 學 生 。

    丁 建 玲 從 她 的 工 作 中 體 驗 , 大 部 份 前 往 求 助 青 少 年 的 家 庭 或 多 或 少 都 存 在 問 題 。 該 些 父 母 放 棄 對 子 女 管 教 的 責 任 , 使 子 女 覺 得 缺 乏 關 心 而 自 暴 自 棄 。 丁 建 玲 認 為 , 父 母 最 要 做 的 事 , 是 要 教 導 子 女 懂 得 自 愛 、 自 重 。 假 使 年 青 人 的 價 值 觀 較 強 , 雖 然 在 學 校 在 社 會 上 接 觸 到 不 良 的 人 或 事 , 也 不 會 受 影 響 。 有 問 題 的 青 少 年 主 要 是 缺 乏 愛 、 缺 乏 關 心 , 不 知 道 「 我 」 是 什 麼 、 「 生 命 」 是 什 麼 、 自 己 應 「 尋 求 」 什 麼 。

    吳 善 仁 從 另 一 個 角 度 看 這 個 問 題 , 他 認 為 教 育 猶 如 一 張 三 腳 凳 — — 家 庭 、 學 校 、 教 會 ─ ─ 缺 一 不 可 , 目 前 有 一 些 基 督 徒 的 家 庭 , 父 親 忙 於 工 作 , 或 者 本 身 不 在 溫 哥 華 , 單 靠 母 親 身 兼 父 母 兩 職 , 在 教 育 下 一 代 時 沒 有 發 揮 作 用 。 教 會 在 此 問 題 上 也 出 現 脫 節 , 並 沒 有 給 予 適 當 的 指 導 , 教 會 的 活 動 與 會 友 面 對 的 家 庭 問 題 南 轅 北 轍 。 在 家 庭 與 教 會 都 未 能 發 揮 作 用 的 情 況 下 , 學 校 及 社 會 所 傳 播 以 人 性 為 主 的 信 息 , 很 自 然 便 成 為 下 一 代 做 人 處 事 的 世 界 觀 。

共 同 承 擔 教 育 責 任

    丁 建 玲 也 有 近 似 的 看 法 , 她 發 覺 部 份 基 督 徒 父 母 將 子 女 靈 命 教 育 的 責 任 推 到 主 日 學 的 教 師 身 上 , 奢 望 子 女 在 每 週 一 兩 個 小 時 主 日 學 的 時 間 內 便 可 了 解 基 督 的 真 理 , 這 實 在 是 不 負 責 任 的 做 法 。

    袁 湛 華 與 丁 建 玲 均 認 為 , 要 解 決 學 校 與 家 長 之 間 存 在 的 分 歧 及 誤 解 , 最 佳 的 方 法 是 互 相 加 強 溝 通 。 家 長 發 現 子 女 學 習 或 行 為 上 出 現 間 題 時 , 應 主 動 聯 絡 教 師 及 校 方 , 找 出 問 題 的 所 在 及 解 決 方 法 。 袁 湛 華 認 為 , 校 方 也 應 了 解 家 長 的 想 法 , 才 能 對 問 題 有 正 確 的 觀 念 。

    丁 建 玲 表 示 , 父 母 與 子 女 的 溝 通 也 很 重 要 。 十 五 六 歲 是 年 青 人 思 想 的 成 熟 時 期 , 他 們 遇 事 都 會 問 為 什 麼 , 父 母 可 能 覺 得 子 女 「 反 叛 」 「 不 聽 話 」 , 假 如 父 母 能 平 心 靜 氣 聽 子 女 的 意 見 , 相 信 很 多 問 題 將 更 容 易 解 決 。

    後 語 ﹕

完 成 此 次 訪 問 活 動 之 後 , 我 們 感 到 , 教 會 和 基 督 徒 父 母 的 責 任 非 輕 , 面 對 這 個 越 來 越 彎 曲 悖 謬 的 世 代 , 唯 有 基 督 的 樣 式 , 聖 經 的 道 理 , 才 可 以 指 引 我 們 的 下 一 代 走 上 一 條 康 莊 的 道 路 , 才 可 以 使 他 們 從 個 人 自 由 的 妄 為 中 解 救 出 來 , 不 單 只 懂 得 行 使 人 的 權 利 , 還 懂 得 履 行 人 的 責 任 。

    作 為 一 個 基 督 徒 家 長 , 必 須 言 行 一 致 , 基 督 的 道 理 不 只 表 現 在 教 會 的 事 奉 和 生 活 上 , 還 必 須 表 現 在 家 庭 和 日 常 生 活 的 每 一 個 環 節 裡 , 切 勿 怨 天 由 人 , 要 勇 敢 地 承 擔 教 導 下 一 代 的 責 任 。


返 回 真 理 報 主 頁 Go back to Truth Monthly Home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