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 澳 台 保 釣 人 士 在 十 月 六 日 清 晨 , 成 功 登 上 釣 魚 台 島 , 並 在 島 上 插 上 海 峽 兩 岸 兩 個 政 府 的 國 旗 。 這 是 全 球 保 釣 人 士 參 與 的 保 釣 活 動 的 一 個 突 破 性 的 勝 利 。 雖 然 島 上 由 日 本 右 翼 份 子 所 建 造 的 燈 塔 仍 未 被 拆 除 , 兩 面 中 國 國 旗 也 只 在 風 中 飄 揚 了 僅 僅 十 分 鐘 便 被 推 倒 , 但 登 陸 插 旗 的 行 動 仍 是 一 大 勝 利 , 因 為 已 經 達 到 了 『 宣 示 釣 魚 台 是 中 國 國 土 』 的 目 的 。 這 是 搶 灘 行 動 顯 示 了 中 國 人 的 堅 決 、 勇 氣 及 團 結 , 對 兩 岸 政 府 及 日 本 政 府 都 應 該 產 生 了 一 定 的 作 用 。
然 而 , 在 三 日 之 後 卻 發 生 了 另 一 宗 令 人 洩 氣 的 事 情 。 二 十 四 名 香 港 保 釣 行 動 委 員 會 成 員 在 前 往 日 本 駐 香 港 總 領 事 館 遞 交 抗 議 信 時 , 卻 突 然 採 取 激 烈 行 動 , 強 行 衝 入 領 事 館 內 , 在 領 事 館 內 拉 起 橫 額 遮 蓋 領 事 館 的 館 牌 及 國 徽 , 大 叫 口 號 及 宣 讀 抗 議 信 , 逗 留 約 半 小 時 後 離 開 。 事 件 中 領 事 館 一 名 警 衛 受 輕 傷 。 事 件 發 生 之 後 , 日 本 駐 港 總 領 事 館 發 表 聲 明 , 對 事 件 表 示 極 為 遺 憾 , 以 後 要 求 港 府 針 對 有 關 人 士 採 取 法 律 行 動 。 兩 日 之 後 , 保 釣 行 動 委 員 會 成 員 何 俊 仁 及 曾 建 成 會 見 新 聞 界 , 願 意 就 強 闖 日 本 駐 港 總 領 事 館 引 致 部 份 領 事 館 職 員 受 到 碰 撞 致 歉 。 但 強 調 這 不 代 表 他 們 向 日 本 領 事 館 或 日 本 政 府 道 歉 , 消 息 說 ﹕ 保 釣 行 動 委 員 會 內 有 部 份 成 員 不 認 同 作 出 道 歉 的 做 法 , 這 些 人 認 為 道 歉 是 小 題 大 做 。 委 員 會 更 強 調 , 不 能 保 証 保 釣 人 士 今 後 不 再 以 同 樣 的 手 法 , 去 表 達 他 們 對 日 本 侵 佔 釣 魚 台 的 憤 怒 。
根 據 維 也 納 領 事 關 係 公 約 , 任 何 政 府 均 有 責 任 和 義 務 確 保 所 在 地 內 各 領 事 館 的 領 事 工 作 不 受 妨 礙 。 就 算 在 有 戰 亂 的 國 家 , 軍 隊 也 不 能 衝 擊 領 事 館 。 故 此 , 今 次 保 釣 人 士 強 闖 進 入 日 本 駐 港 領 事 館 示 威 , 是 公 然 違 反 了 國 際 公 約 , 是 大 錯 特 錯 、 不 理 性 的 行 為 。
大 家 都 承 認 , 最 終 解 決 釣 魚 台 領 土 紛 爭 的 是 由 國 家 與 國 家 之 間 透 過 外 交 途 徑 , 甚 至 軍 事 力 量 才 能 解 決 。 民 間 所 能 做 的 只 是 增 加 對 政 府 的 壓 力 , 催 促 政 府 採 取 較 強 硬 的 措 施 , 去 處 理 這 個 問 題 。 兩 岸 政 府 各 懷 鬼 胎 , 對 解 決 釣 魚 台 問 題 放 軟 了 手 腳 , 故 此 民 間 的 保 釣 運 動 不 能 因 為 已 經 登 岸 插 旗 而 停 頓 下 來 。 還 要 一 浪 接 一 浪 地 繼 續 下 去 , 但 必 須 『 有 理 、 有 利 、 有 節 』 , 衝 擊 日 本 駐 港 領 事 館 是 萬 萬 不 可 取 的 行 為 , 只 會 為 保 釣 運 動 帶 來 負 面 影 響 。
『 有 理 , 有 利 、 有 節 』 是 中 國 大 陸 人 民 處 事 的 其 中 一 種 方 法 , 在 某 些 情 況 下 也 有 其 合 理 的 地 方 。 釣 魚 台 本 來 是 中 國 的 領 土 , 有 歷 史 根 據 , 因 此 全 球 華 人 合 力 保 衛 釣 魚 台 是 理 直 氣 壯 的 事 , 但 如 何 動 去 保 釣 , 則 應 是 有 利 及 有 節 制 , 每 一 個 行 動 必 須 能 夠 達 至 正 面 的 影 響 , 有 利 於 釣 魚 台 重 歸 中 國 版 圖 , 有 節 制 則 是 在 法 律 許 可 的 情 況 下 , 不 做 違 法 的 事 情 。 衝 擊 日 本 駐 港 領 事 館 違 反 了 國 際 公 約 , 容 易 讓 日 本 軍 國 主 義 者 有 可 乘 之 機 , 搏 取 國 際 社 會 的 同 情 , 使 其 他 國 家 及 人 民 對 中 國 人 保 釣 運 動 產 生 誤 解 , 這 是 無 利 及 無 制 的 衝 動 。 其 他 行 為 例 如 到 日 本 百 貨 公 司 妨 礙 市 民 購 物 , 阻 礙 市 民 進 出 日 本 駐 外 機 構 或 商 業 店 號 , 也 是 不 值 得 贊 同 。
保 釣 運 動 已 到 了 一 個 相 當 尷 尬 的 時 期 , 激 烈 的 行 動 也 已 採 用 , 而 兩 岸 政 府 的 反 應 仍 然 不 大 , 保 釣 人 士 更 應 該 保 持 清 醒 的 頭 腦 , 準 備 打 『 持 久 戰 』 , 因 為 保 釣 不 可 能 在 一 兩 月 內 有 成 果 , 問 題 還 可 能 繼 續 擱 置 , 群 眾 運 動 的 一 個 特 點 是 任 何 人 也 可 以 參 與 , 難 保 有 些 人 含 有 個 人 的 目 的 。 群 眾 運 動 也 最 容 易 創 造 英 雄 , 假 若 有 人 借 保 釣 而 提 高 個 人 的 威 望 , 賺 取 政 治 資 本 , 這 是 全 球 參 與 保 釣 運 動 的 華 裔 人 士 都 不 願 見 到 的 。 我 們 希 望 看 見 一 個 健 康 的 保 釣 運 動 持 續 下 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