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 水 犯 井 水

從 王 丹 被 判 監 十 一 年 談 起

陳 國 燊

    中 國 著 名 民 運 人 士 王 丹 十 月 底 被 北 京 中 級 法 院 判 處 陰 謀 顛 覆 政 府 的 罪 名 成 立 , 判 監 十 一 年 , 褫 奪 政 治 權 利 兩 年 。 王 丹 被 判 刑 引 起 國 際 間 的 強 烈 反 應 , 香 港 及 海 外 支 持 中 國 民 運 的 團 體 , 更 發 動 集 會 、 遊 行 及 燭 光 晚 會 , 促 請 北 京 政 府 釋 放 王 丹 。

    王 丹 陰 謀 顛 覆 政 府 的 罪 名 , 是 基 於 他 『 在 海 外 撰 寫 文 章 誹 謗 中 國 政 府 、 接 受 海 外 敵 對 勢 力 的 資 金 、 向 被 囚 異 見 人 士 的 家 人 提 供 財 物 援 助 , 與 魏 京 生 及 胡 平 等 人 秘 密 勾 結 , 預 謀 將 非 法 組 織 的 勢 力 團 結 起 來 , 試 圖 成 立 反 對 力 量 。 』 對 於 居 住 在 中 國 境 外 的 華 人 及 其 他 國 家 人 民 來 說 , 這 樣 的 所 謂 『 罪 証 』 , 只 是 欲 加 之 罪 , 何 患 無 辭 。 香 港 人 為 此 而 感 到 惶 恐 及 疑 慮 , 是 理 所 當 然 的 事 情 , 不 過 北 京 的 官 員 及 香 港 某 些 政 客 卻 不 以 為 然 , 他 們 搬 『 香 港 基 本 法 』 及 『 一 國 兩 制 』 , 要 香 港 人 安 心 , 因 為 香 港 與 中 國 大 陸 法 制 不 同 , 王 丹 的 判 刑 對 香 港 沒 有 影 響 。 四 位 角 逐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行 政 長 官 的 熱 門 人 選 , 也 紛 紛 『 大 耍 太 極 』 , 說 什 麼 『 中 港 法 律 不 同 』 、 『 尊 重 各 地 不 同 法 律 制 度 』 、 『 不 熟 悉 中 國 法 律 』 、 『 報 導 不 全 面 , 不 對 國 內 發 生 的 事 作 評 論 』 等 等 , 來 為 自 己 脫 身 。

    九 七 年 之 後 , 香 港 有 獨 立 的 法 律 , 是 否 就 可 以 與 中 國 內 地 『 井 水 不 犯 河 水 』 , 我 行 我 素 呢 ? 答 案 肯 定 是 『 不 』 。

    王 丹 所 做 的 事 , 香 港 有 一 部 份 的 人 士 過 去 在 做 , 現 在 在 做 , 將 來 也 會 繼 續 做 。 王 丹 因 此 被 重 判 監 禁 十 一 年 , 而 在 眼 皮 底 下 的 香 港 假 如 繼 續 有 人 甘 冒 大 不 違 , 難 道 北 京 的 領 導 人 會 變 得 『 心 慈 手 軟 』 、 『 格 外 開 恩 』 , 相 信 是 不 可 能 的 事 。 主 管 香 港 事 務 的 中 國 外 長 兼 副 總 理 錢 其 琛 在 接 受 美 國 傳 媒 訪 問 時 便 表 示 過 , 香 港 人 不 可 顛 覆 北 京 政 府 , 也 不 可 以 對 中 央 領 導 人 進 行 人 身 攻 擊 。 錢 外 長 言 下 之 意 , 香 港 人 其 他 事 可 以 胡 來 , 但 涉 及 顛 覆 政 府 及 對 中 央 領 導 人 進 行 人 身 攻 擊 , 則 北 京 方 面 不 會 袖 手 旁 觀 , 河 水 便 會 犯 井 水 。

    本 來 , 任 何 一 個 國 家 的 公 民 均 不 可 顛 覆 政 府 及 對 中 央 領 導 人 進 行 人 身 政 擊 , 這 肯 定 是 違 法 行 為 , 任 何 人 都 可 以 理 解 及 接 受 。 然 而 , 以 什 麼 標 準 去 解 釋 『 顛 覆 政 府 』 及 『 攻 擊 中 央 領 導 人 』 卻 是 問 題 的 關 鍵 。 以 王 丹 案 作 為 一 個 案 例 , 王 丹 發 表 公 開 批 評 政 府 的 言 論 , 團 結 相 同 政 見 人 士 組 成 反 對 聲 音 , 這 在 民 主 社 會 是 每 一 個 公 民 均 應 享 有 的 言 論 、 結 社 的 自 由 , 是 政 府 不 能 加 以 剝 奪 的 , 北 京 政 府 卻 認 為 這 是 『 顛 覆 政 府 』 , 將 當 事 人 重 判 入 獄 十 一 年 。 兩 者 之 間 的 差 距 何 其 十 萬 八 千 里 。 再 以 劉 曉 波 與 王 希 哲 聯 合 發 表 『 雙 十 宣 言 』 為 例 , 他 們 認 為 中 國 國 家 主 席 江 澤 民 對 解 放 軍 的 言 論 違 反 憲 法 應 遭 受 彈 劾 。 為 此 , 劉 曉 波 被 判 勞 教 三 年 , 王 希 哲 被 迫 逃 亡 國 外 。 中 國 官 方 沒 有 公 佈 劉 曉 波 被 判 刑 的 原 因 , 但 相 信 他 們 對 國 家 主 席 江 澤 民 的 『 不 敬 』 , 與 『 攻 擊 中 國 領 導 人 』 會 有 同 樣 的 解 釋 。 在 西 方 國 家 , 反 對 黨 及 壓 力 團 體 經 常 使 用 揭 露 執 政 當 及 政 府 首 腦 的 『 醜 聞 』 , 作 為 政 治 角 力 及 監 督 政 府 運 作 的 合 法 手 段 , 在 中 國 , 這 卻 是 非 法 , 大 逆 不 道 的 行 為 。

    香 港 人 長 期 習 慣 了 西 方 社 會 表 達 意 見 的 方 式 , 在 明 年 七 月 一 日 之 後 , 將 面 對 完 全 不 同 的 一 種 行 為 標 準 , 稍 有 『 行 差 踏 錯 』 , 便 會 身 繫 囹 圄 , 甚 至 被 剝 奪 生 命 。 香 港 人 怎 樣 可 以 將 王 丹 被 判 刑 的 事 情 視 作 與 己 無 關 。 因 為 在 回 歸 之 後 , 井 水 已 不 能 與 河 水 繼 續 保 持 涇 渭 分 明 。 一 國 兩 制 , 並 不 等 於 香 港 人 可 以 和 中 國 大 陸 十 二 億 人 民 生 活 在 兩 個 完 全 隔 絕 的 世 界 裡 , 香 港 人 早 應 有 心 理 準 備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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