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 妻 能 和 睦 相 處 , 必 須 要 相 敬 如 賓 , 尤 當 互 相 體 諒 、 遷 就 、 互 相 敬 重 、 愛 護 , 乃 是 達 致 家 和 的 圭 臬 要 訣 ; 以 及 掃 除 家 庭 所 有 困 難 最 有 效 驗 之 法 寶 。
惟 見 社 會 上 許 多 男 女 , 在 談 情 說 愛 時 , 彼 此 十 分 的 遷 就 , 也 十 分 的 互 相 尊 敬 , 一 旦 結 婚 之 後 , 彼 此 弱 點 , 不 再 掩 飾 , 完 全 暴 露 無 遺 。 男 的 責 妻 對 他 不 尊 敬 , 女 的 也 怪 丈 夫 對 她 如 同 婢 僕 , 不 加 遷 就 , 十 分 專 制 , 怨 恨 日 益 加 深 , 愛 情 因 而 產 生 裂 痕 , 在 彼 此 不 能 再 忍 之 下 , 便 演 出 離 婚 的 悲 劇 。 以 不 互 相 尊 敬 , 為 造 成 家 庭 困 難 乃 至 無 法 消 除 的 所 有 之 厲 階 。
報 載 : 一 位 名 小 說 家 訴 苦 的 說 ﹕ 「 我 的 妻 在 結 婚 後 , 不 但 不 再 看 我 所 寫 的 小 說 , 而 且 常 在 別 人 面 前 , 說 我 的 小 說 , 遠 不 及 別 人 的 小 說 寫 得 好 」 云 云 , 她 這 等 態 度 , 不 管 她 是 有 或 無 意 , 對 身 為 小 說 家 的 丈 夫 來 說 , 自 尊 心 的 打 擊 是 至 大 的 。 以 這 含 有 侮 辱 性 的 冤 氣 , 自 難 以 忍 受 , 也 容 易 激 起 反 感 ; 當 他 在 遇 見 另 一 位 仰 慕 他 才 華 的 女 性 時 , 他 對 妻 子 愛 情 就 可 能 再 無 法 繼 續 維 持 下 去 了 , 卒 之 演 出 別 戀 的 事 實 。
同 樣 , 假 如 丈 夫 在 別 人 面 前 , 盛 讚 另 一 位 女 性 比 自 己 的 妻 子 怎 樣 漂 亮 、 文 雅 、 溫 柔 、 賢 淑 、 能 幹 , 在 做 妻 子 的 , 自 然 要 吃 醋 , 感 到 自 尊 心 , 受 了 至 大 的 損 失 。 因 而 對 丈 夫 發 生 一 種 怨 恨 心 , 也 同 樣 可 能 導 演 別 戀 悲 劇 。
這 等 感 情 上 的 破 裂 , 誰 也 不 能 怨 責 誰 的 薄 情 、 不 義 、 無 良 、 不 賢 , 乃 雙 方 咎 由 自 取 , 即 因 內 心 不 尊 重 對 方 所 引 致 , 故 不 能 把 過 失 推 到 對 方 身 上 。 所 以 說 ﹕ 要 維 持 和 睦 的 家 庭 , 夫 妻 首 先 都 當 從 情 感 上 保 持 初 戀 的 愛 情 , 除 了 相 互 尊 重 敬 愛 之 外 , 遇 凡 一 切 不 順 的 地 方 、 事 情 , 更 當 彼 此 遷 就 , 互 相 體 諒 、 饒 恕 , 所 謂 「 愛 是 凡 事 包 容 , 凡 事 相 信 , 凡 事 盼 望 , 凡 事 忍 耐 , 愛 是 永 不 止 息 。 」 為 此 , 在 對 方 態 度 倔 強 , 牛 性 暴 發 時 , 你 不 妨 盡 量 順 從 他 的 意 見 , 讓 他 心 理 上 先 獲 滿 足 , 勝 利 ; 須 知 反 正 是 一 體 的 夫 妻 , 輸 贏 都 是 屬 於 自 己 , 而 在 他 心 平 氣 和 的 事 後 , 纔 輕 巧 的 指 出 他 的 失 當 錯 誤 之 所 在 。 你 如 此 作 , 他 將 更 愛 護 你 尊 敬 你 。 設 你 硬 要 和 他 作 正 面 的 衝 突 , 無 異 火 上 加 油 , 他 以 為 自 尊 心 受 了 損 失 , 對 你 必 發 生 極 強 烈 的 反 感 , 夫 妻 間 愛 情 , 自 難 維 持 下 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