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個 基 督 徒 由 支 聯 會 主 席 到 今 天 的 聯 邦 亞 太 事 務 部 長
聯 邦 亞 太 事 務 部 長 陳 卓 愉 是 加 拿 大 三 級 政 府 中 職 位 最 高 級 的 華 裔 參 政 人 士 . 在 位 三 年 , 對 加 拿 大 及 推 動 加 拿 大 與 亞 太 地 區 國 家 的 關 係 作 出 了 卓 越 的 成 就 。 陳 卓 愉 是 主 內 弟 兄 , 於 七 年 前 在 孫 少 海 牧 師 帶 領 下 受 洗 信 主 。 上 月 中 旬 應 編 輯 委 員 會 邀 請 , 參 加 了 本 報 一 個 座 談 會 , 談 及 他 信 主 的 經 過 以 及 三 年 來 在 從 政 中 面 對 的 一 些 試 探 。
信 主 後 自 動 戒 煙
陳 卓 愉 在 香 港 就 讀 小 學 六 年 班 時 便 接 受 聖 經 課 的 教 育 , 移 民 加 拿 大 後 一 直 與 教 會 保 持 接 觸 , 但 對 神 的 存 在 仍 有 懷 疑 , 直 至 在 大 學 二 年 級 停 課 一 年 又 重 返 校 園 之 後 , 才 產 生 一 個 突 變 。 當 時 他 與 女 朋 友 ( 現 今 的 太 太 ) 家 人 合 資 開 設 一 家 唐 餐 館 , 日 間 要 打 理 店 務 及 上 課 , 晚 上 又 要 完 成 作 業 , 身 心 極 度 疲 累 , 且 缺 乏 成 功 感 。 當 精 神 極 度 困 擾 時 , 與 一 摯 友 討 論 神 的 存 在 問 題 。 摯 友 談 到 假 如 門 徒 不 是 見 到 神 的 復 活 便 不 會 為 神 而 捨 命 、 為 宣 教 而 死 。 同 時 , 只 要 抱 著 謙 卑 的 心 去 接 近 神 , 神 一 定 會 讓 人 得 以 接 近 。 陳 卓 愉 一 直 督 信 公 義 , 這 時 內 心 反 省 , 想 到 假 如 神 真 的 存 在 而 自 己 長 期 不 承 認 , 還 向 其 他 人 否 認 此 事 實 , 豈 非 作 了 不 公 義 的 事 情 ? 於 是 當 晚 以 謙 卑 的 心 下 跪 , 向 神 懺 悔 , 獲 得 神 的 啟 示 而 決 心 信 主 。 陳 卓 愉 自 十 三 歲 開 始 吸 煙 , 但 自 信 主 之 後 , 吸 煙 的 壞 習 慣 便 不 戒 而 絕 。
陳 卓 愉 認 為 他 的 參 政 是 神 的 揀 選 。 在 上 一 次 自 由 黨 國 會 議 員 候 選 人 的 黨 內 提 名 大 會 上 , 他 在 被 人 看 低 的 情 況 下 勝 出 , 在 正 式 選 舉 時 又 擊 敗 保 守 黨 強 勁 對 手 , 這 一 切 都 是 神 的 安 排 , 因 為 他 一 直 都 有 禱 告 , 將 所 有 的 事 交 托 在 神 的 手 中 。
支 持 中 國 民 主 未 改 變
作 為 聯 邦 亞 太 事 務 部 長 , 陳 卓 愉 有 很 多 的 機 會 與 中 國 領 導 人 接 觸 , 他 對 支 持 中 國 自 由 民 主 的 信 念 沒 有 改 變 。 加 拿 大 的 國 策 是 推 動 其 他 國 家 的 人 權 民 主 事 業 , 這 與 個 人 的 信 念 相 吻 合 , 作 為 加 拿 大 亞 太 事 務 部 長 , 其 首 要 任 務 是 履 行 國 家 的 對 外 政 策 。 他 覺 得 推 動 中 國 的 人 權 民 主 進 程 , 必 須 要 從 教 育 、 經 濟 、 政 治 、 文 化 、 宗 教 等 方 面 全 面 工 作 , 才 會 有 實 質 的 效 果 。
目 前 以 部 長 身 份 , 陳 卓 愉 有 更 多 影 響 加 國 對 亞 太 地 區 政 策 的 機 會 , 特 別 在 對 外 援 助 撥 款 方 面 。 最 近 三 年 , 加 拿 大 加 強 了 對 中 國 及 整 個 東 南 亞 國 家 在 教 育 及 司 法 制 度 改 變 方 面 的 投 資 , 產 生 可 喜 的 回 應 。 在 接 觸 到 的 中 國 官 員 當 中 , 陳 卓 愉 發 現 有 不 少 人 希 望 變 革 , 目 前 加 拿 大 努 力 工 作 的 目 標 , 是 給 予 在 中 國 希 望 改 革 人 士 更 多 有 關 人 權 民 主 方 面 的 訊 息 。 陳 卓 愉 一 直 沒 有 停 止 參 加 每 年 紀 念 「 六 四 」 事 件 的 公 開 活 動 , 他 是 加 拿 大 唯 一 一 名 願 意 這 樣 做 的 內 閣 部 長 , 另 外 每 年 六 月 四 日 他 都 爭 取 在 國 會 發 言 , 喚 醒 國 民 對 中 國 人 權 民 主 事 業 的 關 注 。
備 受 爭 議 法 案 的 看 法
作 為 一 個 內 閣 部 長 , 他 承 認 有 責 任 跟 從 黨 及 政 府 的 決 策 , 不 過 加 拿 大 奉 行 民 主 制 度 , 在 制 訂 政 策 的 過 程 是 一 個 民 主 的 程 序 , 在 收 集 意 見 及 提 交 國 會 討 論 時 , 不 同 意 見 都 有 發 表 的 機 會 。 在 執 政 黨 內 實 行 集 體 領 導 , 雖 然 並 不 是 每 一 個 決 策 都 符 合 自 己 的 意 願 , 但 決 定 一 旦 通 過 便 應 遵 守 及 執 行 , 如 不 支 持 黨 的 政 策 唯 有 辭 職 , 陳 卓 愉 認 為 幸 好 到 目 前 為 止 尚 未 有 出 現 如 此 尖 銳 的 矛 盾 衝 突 。 當 被 問 及 假 如 政 府 的 決 策 與 基 督 教 教 義 產 生 衝 突 時 應 如 何 面 對 , 陳 卓 愉 認 為 基 督 教 與 民 主 程 序 並 沒 有 衝 突 。 因 為 基 督 教 的 教 義 精 神 經 民 間 的 推 動 而 形 成 政 治 力 量 去 影 響 政 府 的 決 定 , 是 民 主 制 度 的 正 確 表 達 途 徑 , 如 果 獲 得 大 多 數 人 的 認 同 , 政 府 便 接 納 而 成 為 立 法 。 *
對 於 備 受 爭 議 的 C 四 十 一 法 案 , 陳 卓 愉 認 為 此 法 案 並 沒 有 與 基 督 教 教 義 矛 盾 , 支 持 該 法 案 的 通 過 並 不 違 背 基 督 教 信 仰 , 陳 卓 愉 認 為 , C 四 十 一 法 案 是 作 為 罪 案 發 生 後 判 案 的 條 款 , 設 立 此 法 案 無 礙 於 個 人 或 團 體 反 對 同 性 戀 行 為 。 政 府 制 訂 法 案 的 原 因 , 是 針 對 越 來 越 多 同 性 戀 者 受 到 襲 擊 的 現 實 , 陳 卓 愉 承 認 這 個 保 護 同 性 戀 者 的 法 案 有 可 能 使 社 會 風 氣 改 變 , 政 府 是 基 於 阻 壓 現 存 同 性 戀 者 受 襲 擊 的 事 件 , 與 可 能 引 起 社 會 風 氣 改 變 兩 者 之 間 的 輕 重 , 而 選 擇 制 訂 該 法 案 。 作 為 一 個 立 法 者 , 不 能 因 為 有 人 誤 解 法 案 而 不 去 制 定 有 關 法 案 , 問 題 是 如 何 教 育 大 眾 去 正 確 了 解 法 案 的 內 容 , 避 免 誤 解 。
祭 祖 上 香 只 當 習 俗
陳 卓 愉 在 加 國 及 出 訪 亞 太 國 家 時 , 經 常 出 席 一 些 非 基 督 教 的 宗 教 活 動 , 曾 經 參 加 祭 祖 及 在 佛 廟 上 香 , 引 起 了 不 少 主 內 弟 兄 的 質 疑 。 陳 卓 愉 解 釋 謂 , 作 為 一 個 國 會 議 員 、 一 個 內 閣 部 部 長 , 不 能 因 為 自 己 的 信 仰 , 而 拒 絕 對 其 他 人 的 要 請 。 陳 卓 愉 在 眾 多 場 合 已 強 調 自 己 是 一 名 基 督 徒 , 對 參 加 有 宗 教 儀 式 的 活 動 一 直 有 認 真 的 選 擇 , 他 決 不 參 加 純 宗 教 的 祭 祀 活 動 , 但 一 些 有 宗 教 儀 式 的 慈 善 、 學 術 、 或 經 濟 活 動 , 則 不 會 拒 絕 參 加 。
陳 卓 愉 認 為 , 有 一 些 宗 教 儀 式 已 成 為 某 一 民 族 的 傳 統 , 例 如 農 曆 新 年 年 宵 他 擔 任 主 祭 , 他 已 事 前 向 主 辦 單 位 聲 明 , 並 要 求 主 辦 單 位 向 外 公 佈 , 他 對 上 香 等 活 動 只 視 為 尊 重 儀 式 , 並 不 代 表 個 人 的 信 仰 。 作 為 一 個 出 訪 他 國 的 加 拿 大 官 員 , 不 能 以 個 人 信 仰 而 拒 絕 參 加 當 地 公 開 活 動 , 這 樣 會 令 主 人 家 感 到 不 獲 尊 重 。 陳 卓 愉 並 不 認 為 不 拒 絕 出 席 其 他 宗 教 活 動 是 基 於 爭 取 更 多 選 票 的 考 慮 , 雖 然 這 是 其 中 一 個 原 因 , 但 非 主 要 , 最 重 要 的 是 去 履 行 國 會 議 員 及 內 閣 部 長 的 職 責 。 **
從 政 三 年 , 陳 卓 愉 亦 感 受 到 魔 鬼 多 番 的 試 探 , 其 中 包 括 名 與 利 , 特 別 是 名 方 面 , 貴 為 國 家 官 員 在 首 都 及 國 外 會 受 到 不 少 的 禮 待 , 陳 卓 愉 經 常 向 自 己 及 家 人 提 醒 , 這 是 工 作 上 的 需 要 , 是 神 的 恩 賜 , 並 非 理 所 當 然 。 他 及 家 人 並 已 作 好 從 高 峰 摔 下 的 準 備 , 一 切 聽 候 主 的 安 排 。
陳 卓 愉 雖 公 務 繁 忙 , 但 他 強 調 會 找 一 切 機 會 親 近 神 , 從 神 支 取 力 量 , 每 當 他 返 回 列 治 文 , 都 會 爭 取 時 間 參 加 教 會 的 聚 會 , 全 家 一 起 事 奉 神 。
編 者 按
* 陳 卓 愉 的 解 釋 給 人 模 棱 兩 可 的 感 覺 , 根 據 聖 經 的 教 訓 , 如 遇 有 上 述 情 形 , 基 督 徒 的 立 場 應 該 順 從 神 , 不 順 從 人 。 ( 徒 5:29)
** 本 報 以 基 督 徒 立 場 對 陳 卓 愉 的 看 法 不 敢 苟 同 , 在 佛 堂 上 香 實 有 敬 拜 的 意 味 , 此 乃 違 背 十 誡 中 的 首 誡 ─ ─ 「 不 可 有 別 的 神 … … 不 可 跪 拜 那 些 像 , 也 不 可 事 奉 他 」 ( 出 20:3-6) 。
為 了 澄 清 不 少 基 督 徒 的 質 疑 , 本 報 已 邀 請 陳 卓 愉 解 釋 立 場 , 於 四 月 在 本 報 發 表 , 敬 請 讀 者 留 意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