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 世 記 二 章 18-25
耶 和 華 神 說 , 那 人 獨 居 不 好 , 我 要 為 他 造 一 個 配 偶 幫 助 他 。 耶 和 華 神 使 他 沉 睡 , 他 就 睡 了 。 於 是 取 下 他 的 一 條 肋 骨 , 又 把 肉 合 起 來 。 耶 和 華 神
就 用 那 人 身 上 所 取 的 肋 骨 , 造 成 一 個 女 人 , 領 她 到 那 人 跟 前 。 那 人 說 , 這 是 我 骨 中 的 骨 , 肉 中 的 肉 , 可 以 稱 她 為 女 人 , 因 為 她 是 從 男 人 身 上 取 出 來
的 。 因 此 , 人 要 離 開 父 母 與 妻 子 連 合 , 二 人 成 為 一 體 。 當 時 夫 妻 二 人 赤 身 露 體 , 並 不 羞 恥 。
上 期 提 到 夫 妻 關 係 是 造 物 主 所 創 造 的 第 一 個 人 際 關 係 , 神 造 了 亞 當 後 , 感 到 那 人 獨 居 不 好 , 要 造 一 個 配 偶 幫 助 他 。 所 以 , 婚 姻 關 係 是 由 神 配 合 的 。
二 人 一 體
「 因 此 , 人 要 離 開 父 母 」 婚 姻 的 一 個 大 問 題 , 常 是 婆 媳 之 間 的 不 和 。 從 創 造 時 , 神 就 聲 明 了 一 個 原 則 : 「 人 要 離 開 父 母 」 。 這 並 不 是 拋 棄 父 母 , 乃 是 可 以 獨 立 了 。 今 天 有 多 少 人 結 婚 時 , 或 是 在 心 理 上 , 或 是 在 經 濟 上 , 或 是 在 事 業 上 , 或 是 在 生 活 上 , 或 是 在 情 感 上 , 都 還 沒 有 獨 立 , 沒 有 成 熟 , 處 處 倚 賴 父 母 。 結 婚 可 能 是 奉 父 母 之 命 , 甚 至 於 奉 子 命 , 或 是 要 逃 避 不 理 想 的 家 庭 生 活 , 或 是 其 他 種 種 的 原 因 。 結 果 是 玩 孩 子 戲 , 發 孩 子 氣 , 有 了 兒 女 , 更 是 孩 子 帶 孩 子 , 把 惡 性 循 環 , 推 到 下 一 代 去 。 家 庭 一 有 甚 麼 意 見 , 就 往 娘 家 跑 , 或 者 不 負 責 任 地 一 拍 兩 散 。
作 為 上 一 代 的 , 有 時 也 放 不 了 手 , 捨 不 得 剪 臍 帶 。 兒 女 們 成 了 家 , 還 要 藉 著 經 濟 , 感 情 , 手 段 , 等 等 , 來 控 制 兒 女 和 他 們 的 家 。 其 實 夫 妻 的 關 係 , 和 父 子 (母 女 )的 關 係 , 是 兩 個 不 同 的 關 係 , 是 不 應 該 互 相 敵 對 , 顧 此 失 彼 的 。 男 家 的 父 母 , 應 該 看 自 己 多 得 了 一 個 女 兒 。 女 家 的 父 母 , 也 應 該 看 自 己 多 得 了 一 個 兒 子 。 同 時 也 尊 重 兒 女 們 的 獨 立 性 和 隱 私 權 。 若 是 要 兩 代 住 在 一 起 , 就 該 尊 重 兒 女 們 自 己 治 家 的 責 任 。 上 一 代 該 做 的 , 是 預 先 從 小 教 導 兒 女 , 聖 經 裡 擇 偶 的 原 則 , 又 以 身 作 則 地 , 給 兒 女 們 一 個 負 責 任 , 有 真 愛 的 家 庭 生 活 。 兒 女 成 家 之 後 , 就 該 站 在 顧 問 的 地 位 , 隨 時 願 意 幫 助 他 們 , 卻 是 沒 有 條 件 的 。 聖 經 給 我 們 見 到 , 神 所 創 造 的 第 一 個 人 際 關 係 , 是 夫 妻 , 然 後 是 父 子 , 再 來 是 兄 弟 。 所 以 聖 經 十 分 重 視 人 類 的 核 心 家 庭 。 基 本 的 核 心 家 庭 崩 潰 時 , 社 會 也 崩 潰 了 。 這 豈 不 是 我 們 今 天 所 見 到 的 嗎 ?
「 二 人 成 為 一 體 」 生 理 上 , 我 們 見 到 一 個 嬰 孩 的 形 成 , 是 父 親 提 供 一 半 的 遺 傳 基 因 , 母 親 提 供 另 一 半 的 遺 傳 基 因 , 組 合 成 為 一 個 新 的 個 體 。 不 是 爸 爸 , 也 不 是 媽 媽 , 是 一 個 不 同 的 人 。 但 是 既 然 帶 著 父 母 的 遺 傳 基 因 , 就 和 父 母 有 脫 不 了 的 關 係 和 親 情 。 同 樣 , 一 個 新 建 立 的 家 庭 , 也 是 男 家 提 供 了 一 份 子 , 女 家 也 提 供 了 一 份 子 。 組 合 成 的 是 個 新 的 家 庭 , 一 個 新 的 獨 立 的 單 位 , 卻 帶 著 男 女 兩 家 的 特 色 , 也 脫 不 了 和 雙 方 家 庭 的 關 係 和 親 情 。 所 以 結 婚 後 , 男 家 的 父 母 , 應 該 是 我 們 兩 人 的 父 母 。 女 家 的 父 母 , 也 應 該 是 我 們 兩 人 的 父 母 。 和 兩 家 的 關 係 , 都 應 該 是 夫 妻 兩 人 共 同 的 意 見 , 同 心 的 表 示 。
關 於 這 個 結 合 , 主 耶 穌 強 調 它 的 固 定 性 , 說 : 「 所 以 神 所 配 合 的 , 人 不 可 分 開 。 」 馬 太 福 音 19:6。 這 原 是 回 應 舊 約 所 說 的 : 「 耶 和 華 以 色 列 的 神 說 , 休 妻 的 事 , 和 以 強 暴 待 妻 的 人 , 都 是 我 所 恨 惡 的 。 所 以 當 謹 守 你 們 的 心 , 不 可 行 詭 詐 。 這 是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說 的 。 」 瑪 拉 基 書 2:16
榮 耀 的 配 偶
「 當 時 夫 妻 二 人 赤 身 露 體 , 並 不 羞 恥 。 」 在 這 理 想 的 家 庭 裡 , 按 照 原 來 的 模 式 , 夫 妻 是 可 以 坦 誠 相 見 的 , 沒 有 甚 麼 秘 密 , 沒 有 甚 麼 遮 掩 , 因 為 家 庭 裡 各 人 有 無 虧 的 良 心 。 愛 是 「 不 作 害 羞 的 事 。 」 ( 哥 林 多 前 書 13:5) 有 完 全 的 真 愛 , 家 庭 裡 是 可 以 「 凡 事 相 信 」 的 ( 林 前 13:7) 。 「 赤 身 露 體 」 ( 希 伯 來 文 'arum) 的 第 一 個 意 思 , 是 因 為 有 醜 陋 , 軟 弱 , 不 榮 耀 , 不 體 面 之 處 , 所 以 需 要 遮 蓋 。 今 天 多 少 的 家 庭 , 從 夫 妻 之 間 缺 少 彼 此 的 信 任 , 互 相 猜 疑 , 玩 弄 把 戲 , 明 爭 暗 鬥 , 家 庭 裡 冷 戰 熱 戰 都 有 。 夫 妻 彼 此 都 沒 有 安 全 感 , 兒 女 們 有 那 裡 可 以 有 安 全 感 ?
「 赤 身 露 體 」 的 第 二 個 意 思 是 , 「 軟 弱 」 , 例 如 一 個 國 家 國 防 的 虛 實 , 就 如 約 瑟 見 到 哥 哥 們 來 買 糧 食 時 , 故 意 試 驗 他 們 , 用 恐 嚇 的 話 : 「 說 , 你 們 是 奸 細 , 來 窺 探 這 地 的 虛 實 。 」 創 世 記 42:9。 配 偶 既 然 是 要 彼 此 幫 助 , 我 的 軟 弱 , 對 方 自 然 樂 意 幫 助 補 足 。 愛 是 「 凡 事 包 容 」 : 不 單 接 納 對 方 , 而 且 要 在 對 方 的 軟 弱 上 保 護 他 /她 。 愛 是 「 又 有 恩 慈 」 原 是 「 有 幫 助 」 的 意 思 。
這 一 切 那 裡 可 能 做 得 到 呢 ? 原 本 人 的 被 造 , 是 「 照 著 神 的 形 像 , 按 著 神 的 樣 式 造 」 創 世 紀 1:26。 我 們 在 上 文 , 已 經 解 釋 了 「 形 像 , 樣 式 」 的 意 思 , 就 是 內 涵 和 榮 耀 。 這 是 我 們 被 造 時 , 造 物 主 賜 給 我 們 的 。 詩 篇 卷 8:4-5「 人 算 甚 麼 , 你 竟 顧 念 他 。 世 人 算 甚 麼 , 你 竟 眷 顧 他 。 你 叫 他 比 天 使 ( 或 作 神 ) 微 小 一 點 , 並 賜 他 榮 耀 尊 貴 為 冠 冕 。 」 人 類 犯 罪 前 , 我 們 既 然 是 帶 著 神 的 榮 耀 , 在 神 的 榮 耀 之 下 , 我 們 有 能 力 , 我 們 有 尊 貴 , 有 價 值 。 神 的 榮 耀 是 我 們 的 外 袍 。 這 榮 耀 的 樣 式 , 如 今 我 們 在 基 督 裡 再 得 到 了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