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 華 裔 人 士 離 婚 的 問 題 上 , 余 嘉 文 律 師 認 為 近 一 年 來 回 流 香 港 或 中 國 大 陸 人 士 有 所 增 加 , 因 而 希 望 離 婚 數 字 亦 可 下 降 。
余 律 師 表 示 : 回 流 人 士 主 要 是 因 為 在 加 國 找 不 到 自 己 適 合 的 工 作 , 例 如 新 移 民 , 許 多 是 專 業 人 士 , 來 加 後 發 覺 找 工 難 , 又 礙 於 言 語 方 面 , 在 原
居 地 工 作 好 、 收 入 好 、 稅 務 低 , 但 在 加 國 樣 樣 不 稱 心 , 不 甘 心 在 加 國 做 藍 領 工 人 工 作 。 故 此 夫 妻 二 人 安 排 好 子 女 留 加 後 ( 找 到 適 合 監 護 人 ) , 便 一
齊 回 流 原 居 地 工 作 。 因 此 減 少 離 婚 的 可 能 性 , 也 非 袛 是 有 所 謂 第 三 者 介 入 等 原 因 。
不 過 , 余 律 師 認 為 : 這 種 夫 妻 二 人 回 流 而 留 下 子 女 在 加 國 讀 書 , 要 認 真 考 慮 清 楚 , 因 為 子 女 是 無 奈 的 , 袛 聽 從 父 母 安 排 。 而 在 加 國 缺 少 父 母 親
的 愛 護 照 顧 , 對 其 個 人 成 長 、 學 業 、 人 生 觀 都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負 面 影 響 。
在 談 到 華 裔 人 士 離 婚 方 面 , 一 般 都 是 女 方 提 出 為 多 , 主 要 原 因 是 基 於 丈 夫 再 沒 有 支 持 家 庭 經 濟 , 女 方 生 活 處 於 徬 徨 而 提 出 離 婚 。 當 然 , 離 婚 的
原 因 是 多 方 面 , 上 述 袛 是 其 中 之 一 。
他 認 為 : 在 面 對 離 婚 方 面 不 能 解 決 自 己 的 情 緒 下 , 建 議 最 好 找 牧 師 傾 談 , 或 找 中 僑 互 助 會 及 政 府 有 關 家 庭 婚 姻 輔 導 機 構 求 助 , 以 求 解 決 心 中 結
或 藉 此 挽 救 此 段 婚 姻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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