輔 導

傾 斜 式 家 庭

郭 奕 宏
















    有 些 讀 者 特 別 提 問 有 關 上 期 文 章 中 , 「 分 裂 式 家 庭 」 的 一 些 待 特 殊 情 況 。 假 如 只 有 一 個 兒 女 , 是 否 就 可 以 避 免 家 庭 系 統 分 裂 的 可 能 。 事 實 並 非 如 此 , 因 為 家 庭 分 裂 的 主 要 原 因 , 不 在 於 下 一 代 兒 女 的 問 題 , 而 是 基 於 夫 婦 間 的 不 良 溝 通 , 或 對 事 情 的 不 同 看 法 。 當 夫 婦 兩 人 不 能 正 面 解 決 問 題 , 就 會 透 過 兒 女 的 認 同 和 體 恤 作 為 支 持 。 所 以 , 若 家 庭 中 只 有 一 個 兒 女 , 可 能 他 / 她 選 擇 贊 同 父 母 中 的 一 方 , 而 使 另 一 方 受 到 孤 立 , 從 而 出 現 家 庭 分 裂 現 象 。 也 可 能 該 兒 女 為 避 免 失 去 任 何 一 方 , 而 選 擇 了 「 好 女 兩 頭 瞞 」 或 「 逃 避 問 題 而 置 身 事 外 」 。 無 論 如 何 , 都 會 帶 來 兒 女 身 心 上 的 壓 力 。 解 鈴 還 須 繫 鈴 人 , 勸 告 夫 婦 間 以 真 誠 去 處 理 彼 此 間 的 困 難 。

第 二 類 : 「 傾 斜 式 家 庭 系 統 」 Skewed Family Coalition?


註 : □ = 父 親 ○ = 母 親 □ = 兒 子 ○ = 女 兒 ...... = 不 良 溝 通 及 疏 離 關 係 = = 良 好 溝 通 及 親 密 關 係

    這 是 一 種 不 平 衡 的 家 庭 關 係 模 式 。 家 庭 中 各 人 的 關 係 和 溝 通 都 是 很 好 的 , 特 別 以 雙 實 線 表 示 相 互 間 的 緊 密 關 係 。 但 在 眾 多 家 庭 成 員 中 , 有 一 位 是 與 家 庭 疏 離 的 。 這 種 疏 離 關 係 不 單 是 溝 通 的 深 度 , 也 可 能 包 括 地 域 上 的 距 離 , 遠 離 家 庭 或 甚 少 接 觸 ( 海 外 工 作 家 庭 成 員 , 俗 稱 「 太 空 人 」 , 不 一 定 會 造 成 這 種 疏 離 的 關 係 ) 。 這 個 人 可 能 是 父 母 中 的 一 位 , 也 可 能 是 兒 女 中 的 一 個 。 若 是 發 生 在 夫 婦 中 間 , 有 可 能 是 婚 姻 問 題 造 成 的 隔 離 , 例 如 婚 外 情 帶 來 的 傷 害 , 或 因 性 格 和 意 見 不 合 帶 來 的 冷 戰 局 面 。 假 如 發 生 在 兒 女 中 的 一 位 , 可 能 是 性 格 上 與 家 人 的 不 協 調 , 造 成 不 良 好 的 人 際 關 係 ; 也 可 能 因 行 為 上 的 偏 差 造 成 不 被 接 納 的 情 況 , 例 如 吸 毒 、 誤 入 歧 途 的 青 少 年 。

    對 於 造 成 家 庭 傾 斜 的 關 鍵 人 物 , 通 常 是 被 其 餘 家 庭 成 員 排 擠 、 不 接 納 他 的 所 作 所 為 , 使 他 不 能 進 入 家 庭 的 系 統 中 ; 也 可 能 是 當 事 人 自 慚 形 穢 地 遠 離 家 庭 。 正 如 上 文 所 述 , 這 個 疏 離 的 人 , 不 一 定 是 住 在 遠 方 , 也 許 是 同 住 一 室 , 卻 是 貌 合 神 離 地 過 著 被 隔 離 的 生 活 。

    這 種 傾 斜 式 的 家 庭 系 統 至 少 造 成 兩 大 危 機 : 一 方 面 是 家 庭 的 不 穩 定 性 。 由 於 該 疏 離 分 子 始 終 是 家 庭 成 員 之 一 , 無 論 是 居 住 遠 方 或 同 住 一 室 , 當 他 嚐 試 再 進 入 家 庭 成 員 的 關 係 中 時 , 都 會 造 成 一 定 的 震 動 和 不 安 。 無 論 該 當 時 人 已 辦 妥 離 婚 也 好 , 流 浪 街 頭 已 有 一 段 年 日 也 好 , 他 始 終 曾 經 是 這 個 家 庭 成 員 之 一 , 甚 至 他 可 能 至 今 仍 與 某 家 庭 成 員 有 不 能 否 定 和 割 斷 的 關 係 。 例 如 離 婚 後 的 夫 婦 , 雖 然 在 法 律 上 已 沒 有 了 夫 婦 的 關 係 , 但 她 / 他 仍 然 是 兒 女 的 父 / 母 。 所 以 否 定 與 逃 避 都 不 是 最 好 的 解 決 辦 法 。

    另 一 方 面 的 問 題 , 讀 者 會 發 現 在 上 圖 中 , 除 了 該 疏 離 分 子 外 , 其 餘 家 庭 成 員 都 因 密 切 的 相 互 關 係 , 而 形 成 不 同 的 三 角 形 架 構 , 輔 導 學 上 稱 為 「 家 庭 次 系 統 Sub-system 」 。 一 般 次 系 統 都 會 出 現 過 份 而 不 適 當 的 關 係 。 單 親 父 母 , 常 以 補 償 心 理 , 或 不 自 覺 的 自 憐 心 理 , 要 求 與 其 他 成 員 建 立 更 密 切 的 關 係 。 若 疏 離 者 不 斷 發 出 滋 擾 的 行 動 , 其 他 成 員 便 不 自 覺 地 產 生 「 受 害 者 」 的 心 態 。 若 疏 離 者 是 兄 弟 姊 妹 中 的 一 位 , 其 餘 的 兒 女 會 被 過 份 寵 愛 , 甚 至 溺 愛 的 機 會 就 比 較 高 。 當 然 受 傷 最 多 的 , 必 定 是 那 位 家 庭 疏 離 者 。 無 論 形 成 疏 離 的 原 因 是 甚 麼 , 心 中 的 感 受 、 孤 單 、 自 責 等 等 , 都 不 是 一 般 人 所 能 了 解 的 。

    處 理 方 法 : 每 一 個 個 案 和 處 境 都 是 不 同 的 , 難 以 用 不 變 的 方 法 去 解 決 。 筆 者 在 此 提 出 幾 點 原 則 以 作 參 考 :     (1) 不 以 妥 協 方 法 , 無 止 境 地 加 以 包 容 和 妥 協 , 只 會 造 成 更 大 的 問 題 。 以 明 確 合 理 條 件 , 表 明 家 庭 系 統 中 運 作 的 原 則 。

    (2) 將 事 與 人 清 楚 分 開 。 對 於 疏 離 者 的 所 作 所 為 不 能 表 納 , 然 而 他 / 她 始 終 是 家 庭 成 員 之 一 , 真 摰 的 關 懷 和 無 條 件 的 愛 意 , 最 能 使 人 從 錯 誤 中 得 著 改 變 。

    (3) 人 際 關 係 需 要 雙 方 的 參 與 和 付 出 。 有 些 情 況 是 疏 離 者 不 願 意 建 立 關 係 , 然 而 家 庭 各 人 仍 可 以 單 方 面 鋪 設 溝 通 渠 道 , 傳 達 愛 的 訊 息 。 當 疏 離 者 願 意 重 建 家 庭 關 係 時 , 就 能 水 到 渠 成 。

    創 造 人 類 萬 物 的 上 帝 , 就 是 以 這 種 永 不 改 變 的 愛 , 等 候 因 罪 遠 離 神 的 世 人 回 轉 。 就 像 聖 經 中 路 加 福 音 十 五 章 十 一 至 卅 二 節 的 浪 子 故 事 一 樣 , 父 親 不 能 強 迫 小 兒 子 不 離 家 , 不 能 阻 止 他 選 擇 罪 而 離 棄 父 家 。 當 浪 子 離 家 後 , 這 個 家 庭 就 是 一 個 典 型 的 「 傾 斜 式 家 庭 系 統 」 。 父 親 沒 有 其 他 事 可 以 做 , 只 能 天 天 站 在 門 外 等 候 。 直 至 浪 子 回 家 時 , 相 離 還 遠 就 看 見 父 親 , 這 以 愛 心 默 默 的 等 待 , 成 了 最 澈 底 的 醫 治 。



January 1999
Copyright Truth Monthly 1999,
all rights reserved.
info@truth-monthly.com
教 養 兒 女 — 孩 子 的 性 教 育( 三 ) — 蘇 緋 雲 博 士
輔 導 — 傾 斜 式 家 庭 — 郭 奕 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