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 港 稅 務 局 長 黃 河 生 因 觸 犯 公 務 員 內 部 守 則 遭 港 府 革 職 , 終 止 合 約 。 根 據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指 控 其 三 大 罪 狀 分 別 為 :
( 一 ) 在 任 期 沒 有 申 報 其 妻 子 鄭 麗 容 開 設 的 稅 務 公 司 。
( 二 ) 沒 有 根 據 稅 務 局 內 部 指 引 , 而 處 理 其 妻 公 司 七 個 稅 務 個 案 。
( 三 ) 沒 有 申 報 持 有 私 人 公 司 股 份 , 且 該 股 份 可 能 與 他 公 職 產 生 利 益 衝 突 。
導 致 黃 河 生 掉 官 歸 故 里 , 非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, 也 非 一 班 高 高 在 上 的 高 官 們 清 廉 和 大 公 無 私 的 表 現 。 而 是 為 普 羅 大 眾 伸 張 正 義 的 香 港 傳 媒 。 今 年 六 月 中 , 香 港 傳 媒 揭 發 了 黃 河 生 妻 子 鄭 麗 容 開 設 秘 書 服 務 公 司 , 內 裡 運 作 亦 涉 及 報 稅 業 務 , 而 黃 本 人 身 為 香 港 稅 務 局 長 , 知 法 犯 法 , 竟 然 協 助 處 理 其 妻 公 司 的 稅 務 個 案 。 在 公 眾 壓 力 下 , 行 政 長 官 董 特 首 遂 下 令 香 港 審 計 署 署 長 作 出 調 查 , 並 將 調 查 公 諸 於 世 。 香 港 審 計 署 署 長 在 調 查 報 告 中 指 出 , 黃 河 生 的 行 為 明 顯 不 當 , 有 法 不 依 , 有 規 不 守 , 如 繼 續 擔 任 稅 務 局 此 敏 感 部 門 的 首 長 , 難 令 下 屬 信 服 及 遵 守 稅 務 局 內 部 守 則 , 建 議 政 府 停 止 任 用 。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長 林 煥 光 代 表 港 府 又 來 一 次 當 劊 子 手 , 向 傳 媒 公 告 , 終 止 黃 河 生 合 約 , 停 止 聘 任 。 並 謂 此 決 定 已 與 庫 務 局 長 , 黃 河 生 上 司 俞 宗 怡 商 議 過 , 也 審 議 過 審 計 署 署 長 報 告 內 容 , 由 署 理 政 務 司 司 長 孫 明 揚 柏 板 終 止 黃 河 生 為 稅 務 局 長 。 黃 河 生 事 件 , 是 繼 前 人 民 入 境 事 務 處 處 長 梁 銘 彥 後 , 因 涉 及 私 人 事 務 , 而 違 反 公 務 員 守 則 而 掉 烏 紗 的 第 二 位 政 府 高 官 。 對 於 黃 河 生 而 言 , 他 會 否 在 立 法 會 上 作 出 公 辯 , 或 向 董 特 首 提 出 上 訴 , 甚 至 要 求 透 過 司 法 覆 核 , 挑 戰 終 止 他 合 約 的 政 府 , 從 政 府 公 佈 其 違 法 條 文 來 看 , 相 信 黃 河 生 暫 時 沒 有 足 夠 理 由 去 作 出 伸 辯 。 因 為 揭 發 他 的 不 是 政 府 , 而 是 香 港 傳 媒 , 難 怪 黃 河 生 慨 嘆 道 : 「 我 受 傳 媒 公 審 」 。 如 他 提 出 司 法 上 訴 , 也 就 是 向 香 港 傳 媒 宣 戰 , 要 挖 的 資 料 相 信 會 更 深 更 詳 盡 , 因 為 供 料 者 必 源 源 不 絕 輸 給 。 有 消 息 人 士 認 為 , 終 止 黃 河 生 合 約 , 只 是 一 種 溫 和 的 處 理 手 法 去 了 結 這 件 事 情 , 藉 此 向 香 港 市 民 表 示 , 政 府 在 處 理 公 務 員 違 法 事 情 上 , 無 論 官 多 高 , 亦 照 樣 拉 下 馬 , 絕 沒 有 人 情 可 講 。 其 實 , 黃 河 生 事 件 是 否 還 隱 藏 著 其 他 因 素 , 則 不 以 公 佈 。 表 面 證 據 是 成 立 了 , 許 多 內 裡 原 因 相 信 永 遠 是 一 個 謎 。 就 如 梁 銘 彥 , 表 面 是 因 個 人 涉 及 開 公 司 為 由 , 但 骨 子 裡 涉 及 政 治 成 份 更 高 於 一 切 。 只 是 今 日 的 特 區 政 府 不 是 以 前 的 港 英 政 府 。 做 任 何 事 情 都 要 看 看 主 子 的 面 色 。 或 者 藉 黃 河 生 事 件 , 讓 主 子 高 興 一 下 。 國 內 這 麼 多 窗 口 公 司 在 香 港 開 設 , 有 涉 及 中 央 直 屬 部 門 的 公 司 , 有 涉 及 軍 隊 的 公 司 , 有 涉 及 省 市 縣 的 公 司 , 更 有 涉 及 太 子 黨 的 公 司 , 所 有 這 一 切 公 司 , 有 否 循 正 途 去 伸 報 稅 務 , 則 不 得 而 知 , 最 起 碼 貪 污 瞞 稅 大 有 人 在 。 而 黃 河 生 有 否 因 而 刺 痛 這 些 公 司 領 導 人 或 有 否 因 辦 事 不 力 , 令 主 子 不 滿 , 而 施 壓 於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, 只 有 天 知 道 。 君 不 見 , 黃 河 生 說 : 「 香 港 傳 媒 不 斷 引 述 ( 政 府 消 息 人 士 ) 作 出 報 導 , 對 外 進 行 消 息 分 播 , 公 審 及 恐 嚇 要 他 辭 職 , 而 深 感 受 到 港 府 的 逼 害 」 云 … … 。 無 可 否 認 的 一 點 事 實 , 今 年 六 月 中 香 港 傳 媒 首 先 揭 發 黃 河 生 之 事 , 沒 有 清 楚 指 明 消 息 來 源 , 好 像 是 一 顆 定 時 炸 彈 突 然 起 爆 , 特 區 政 府 更 勒 令 黃 河 生 停 上 上 班 , 等 候 調 查 。 而 發 生 此 事 又 剛 巧 是 黃 河 生 渡 假 期 間 , 所 謂 防 不 勝 防 嘆 奈 何 ! 在 香 港 眾 多 政 黨 表 現 所 見 , 較 為 欣 賞 「 前 線 」 劉 慧 卿 對 黃 河 生 事 件 的 看 法 , 最 起 碼 不 會 武 斷 下 結 論 , 她 認 為 要 先 清 楚 了 解 整 件 事 件 , 應 予 機 會 給 黃 河 生 到 立 法 會 交 代 事 件 始 末 。 其 他 政 黨 發 言 人 則 以 評 論 者 身 份 下 了 斷 言 , 是 對 事 件 不 負 責 任 的 表 現 。 雖 然 我 們 可 以 預 料 到 就 算 黃 河 生 出 席 立 法 會 答 辯 , 也 不 會 有 任 何 奇 跡 出 現 , 充 其 量 也 是 就 政 府 指 出 他 違 例 三 大 罪 而 伸 辯 , 其 他 背 後 原 因 , 則 永 不 會 揭 盡 。 黃 河 生 事 件 後 , 下 一 個 目 標 是 誰 ? 有 多 少 個 現 任 高 官 心 裡 在 顫 動 著 , 盤 算 著 下 一 個 是 否 自 己 , 罪 名 又 是 怎 樣 ? 目 前 明 哲 保 身 的 最 基 本 方 法 , 則 是 不 要 踏 著 蛇 尾 巴 , 或 是 老 虎 頭 上 釘 跳 蚤 。 黃 河 生 事 件 真 如 香 港 傳 媒 引 述 特 區 政 府 報 導 所 列 罪 狀 , 則 香 港 市 民 有 福 了 。 否 則 , 香 港 的 前 途 , 五 十 年 不 變 的 命 運 就 坎 坷 了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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