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 拿 大 原 是 一 個 注 重 人 道 , 關 懷 軟 弱 貧 苦 的 國 家 , 由 於 身 體 殘 缺 或 健 康 的 原 故 而 失 卻 工 作 能 力 的 人 , 都 得 到 社 會 福 利 的 照 顧 。 這 福 利 更 延 展 到 單 親 父 母 、 或 者 一 些 入 息 低 微 的 人 。
福 利 制 度 在 任 何 國 家 中 , 都 有 存 在 的 必 要 。 生 活 在 困 境 中 的 人 , 是 需 要 別 人 向 他 們 伸 出 援 手 , 解 決 他 們 基 本 生 活 所 需 的 。 福 利 制 度 就 是 政 府 取 出 納 稅 人 金 錢 的 一 部 份 , 來 幫 助 這 些 有 需 要 的 人 。 可 是 一 個 好 的 制 度 , 若 沒 有 適 當 的 監 管 和 妥 善 的 運 用 , 則 必 定 會 產 生 流 弊 。 結 果 不 但 解 決 不 了 社 會 問 題 , 反 而 令 社 會 問 題 百 出 。 就 如 今 日 加 拿 大 的 福 利 制 度 , 已 經 成 為 野 心 政 客 的 壟 權 工 具 , 也 成 了 那 些 無 心 工 作 、 不 事 生 產 者 的 依 賴 品 。
在 加 拿 大 有 好 些 領 取 福 利 金 的 人 都 是 世 代 相 傳 的 , 他 們 出 身 於 依 賴 福 利 金 過 活 的 單 親 家 庭 , 十 來 歲 時 自 己 也 成 為 單 親 父 母 , 於 是 自 己 和 下 一 代 又 自 然 要 向 政 府 支 取 生 活 所 需 。 人 的 惰 性 是 與 生 俱 來 的 , 依 賴 慣 了 就 不 想 工 作 , 即 使 下 決 心 要 找 份 工 作 , 以 自 力 更 生 的 時 候 , 又 因 為 一 向 沒 有 工 作 的 習 慣 , 而 失 卻 了 工 作 的 能 力 。 但 好 些 政 客 對 更 多 人 領 取 福 利 金 卻 無 任 歡 迎 , 因 為 這 些 政 客 是 領 取 福 利 金 者 的 財 源 , 領 取 福 利 金 的 群 眾 則 成 為 這 些 政 客 的 票 源 ; 國 民 越 多 依 賴 政 府 , 政 府 的 權 力 就 越 大 。 這 個 互 相 依 賴 、 彼 此 利 用 的 病 態 關 係 , 就 成 了 加 拿 大 社 會 一 個 不 易 治 癒 的 頑 疾 。
原 來 美 善 的 福 利 制 度 , 被 人 濫 用 了 , 反 為 社 會 帶 來 損 害 。 到 底 我 們 應 該 怎 樣 處 理 社 會 的 貧 窮 問 題 , 聖 經 在 這 方 面 有 沒 有 給 我 們 什 麼 準 則 呢 ?
一 、 聖 經 要 我 們 顧 念 窮 人 。 以 色 列 人 未 進 入 神 所 賜 的 國 土 之 前 , 神 藉 摩 西 為 他 們 立 下 典 章 , 要 國 民 收 割 莊 稼 時 , 不 可 割 盡 田 角 , 也 不 可 拾 取 所 遺 落 的 ; 不 可 摘 盡 葡 萄 園 的 果 子 , 也 不 可 拾 取 所 掉 下 的 葡 萄 , 要 留 給 孤 兒 寡 婦 、 寄 居 的 和 貧 窮 的 來 拾 取 。 另 外 , 每 逢 第 三 年 , 以 色 列 民 就 要 從 這 一 年 的 收 獲 中 , 取 出 十 分 之 一 , 留 給 有 需 要 的 人 , 讓 他 們 也 得 溫 飽 。 這 是 神 為 以 色 列 國 定 下 的 律 例 。 ( 利 未 記 19: 9-10 , 申 命 記 14:28-29 ) 至 於 新 約 時 代 , 以 色 列 人 已 經 亡 國 了 , 不 少 國 民 都 流 落 異 邦 , 神 的 福 音 也 因 此 傳 到 外 邦 去 , 教 會 在 各 處 成 立 。 神 藉 使 徒 給 教 會 的 一 個 原 則 就 是 「 均 平 」 , 意 思 是 富 有 的 可 以 補 貧 苦 者 的 不 足 ; 若 有 朝 一 日 , 富 有 的 家 道 中 落 , 而 貧 苦 者 反 倒 致 富 , 則 曾 經 受 惠 者 將 可 以 補 足 一 度 施 與 的 人 , 令 「 多 收 的 也 沒 有 餘 , 少 收 的 也 沒 有 缺 」 , 這 是 神 要 我 們 處 理 社 會 貧 窮 問 題 的 心 意 。 ( 哥 林 多 後 書 8:14-15 )
二 、 聖 經 要 我 們 勤 勞 工 作 , 自 食 其 力 。 除 了 不 幸 的 際 遇 外 , 懶 惰 通 常 是 導 致 貧 窮 的 原 因 。 ( 箴 言 6:10-11 、 24:33-34 ) 神 十 分 嚴 厲 地 責 備 那 些 好 食 懶 做 的 人 , 一 個 人 若 不 務 正 業 , 遊 手 好 閒 , 就 會 到 處 惹 事 生 非 , 為 社 會 帶 來 破 壞 和 滋 擾 。 所 以 , 聖 經 直 截 了 當 地 告 訴 這 些 人 , 若 不 肯 作 工 , 就 不 可 吃 飯 。 ( 提 摩 太 前 書 5:13 , 帖 撒 羅 尼 迦 後 書 3:10-12 ) 至 於 那 些 曾 經 以 偷 竊 渡 日 的 人 , 聖 經 告 訴 他 們 , 要 痛 改 前 非 , 並 且 「 總 要 勞 力 , 親 手 作 正 經 事 , 就 可 有 餘 , 分 給 那 缺 少 的 人 。 」 ( 以 弗 所 書 4:28 )
聖 經 的 原 則 怎 樣 應 用 於 今 日 的 社 會 呢 ?
首 先 , 社 會 福 利 部 門 應 該 清 楚 查 核 申 請 福 利 金 者 的 背 景 , 好 了 解 申 請 者 是 否 真 正 有 此 需 要 。 福 利 金 是 幫 助 真 正 有 需 要 的 人 , 不 能 隨 意 濫 用 。 另 外 , 就 是 要 定 期 覆 核 現 有 的 檔 案 , 並 且 加 以 跟 進 , 以 了 解 領 取 福 利 金 者 環 境 是 否 有 所 改 變 , 能 否 重 新 投 入 社 會 。 一 個 長 期 領 取 福 利 金 的 人 , 他 們 的 意 志 、 人 生 方 向 和 生 活 目 標 都 會 漸 漸 被 磨 滅 。 領 取 福 利 金 的 時 間 越 久 , 工 作 的 能 力 也 越 弱 。 政 府 應 該 為 現 有 的 福 利 金 領 取 者 提 供 一 些 謀 生 技 能 訓 練 , 使 他 們 能 夠 脫 離 此 制 度 而 自 立 , 以 發 揮 一 己 的 專 長 , 對 社 會 有 所 貢 獻 , 重 拾 人 性 尊 嚴 , 這 才 對 他 們 有 真 正 的 幫 助 。
若 一 個 國 家 的 福 利 支 出 不 斷 增 加 , 領 取 福 利 金 的 人 數 又 不 斷 上 升 , 則 表 面 上 財 政 雖 有 盈 餘 , 卻 顯 示 著 這 個 國 家 存 在 極 需 根 治 的 社 會 病 態 。 而 且 也 表 明 , 這 個 福 利 制 度 沒 有 得 到 妥 善 的 管 理 和 運 用 。 一 個 真 正 為 人 民 謀 福 祉 的 政 府 , 實 在 不 可 不 正 視 這 些 問 題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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