孔 子 的 學 生 那 姓 有 名 的 有 子 說 : 「 禮 之 用 , 和 為 貴 。 」 翻 譯 成 白 話 就 是 : 「 禮 的 用 處 , 是 使 大 家 能 從 容 合 節 地 和 睦 相 處 , 所 以 覺 得 可 貴 。 」
這 話 雖 似 特 別 強 調 禮 的 運 用 , 但 顯 然 其 話 中 的 話 ; 也 就 是 論 點 的 重 心 , 乃 在 於 肯 定 和 睦 的 重 要 性 。 因 此 , 也 才 有 「 不 以 禮 節 之 , 亦 不 可 行 也 。 」 意 思 是 徒 然 知 道 「 和 為 貴 」 , 而 不 用 禮 去 限 制 約 束 , 也 是 行 不 通 的 「 下 文 」 補 充 說 明 。
不 過 不 管 怎 麼 說 , 都 証 明 了 一 個 事 實 , 那 就 是 我 們 中 國 人 , 自 古 以 來 便 深 明 和 睦 的 大 義 。 至 於 斯 賢 有 若 所 認 為 的 那 是 「 先 王 之 道 」 , 乃 由 古 來 制 禮 的 聖 王 所 制 訂 的 「 禮 」 ; 根 據 朱 子 的 解 釋 , 則 是 「 天 理 之 節 文 , 人 事 之 儀 則 也 。 」 是 則 據 此 推 斷 , 和 睦 的 真 理 , 應 該 是 上 帝 藉 著 所 謂 的 「 先 王 」 、 「 聖 王 」 , 賜 給 我 中 華 民 族 , 並 且 早 就 賜 給 我 中 華 民 族 的 珍 貴 道 德 產 業 、 文 化 瑰 寶 !
「 和 睦 」 引 伸 其 義 便 是 「 和 平 」 , 「 和 睦 相 處 」 者 「 和 平 共 存 」 之 謂 也 。 不 容 置 疑 , 中 華 兒 女 的 素 重 和 平 , 熱 愛 和 平 且 當 真 能 身 體 力 行 實 踐 和 大 力 倡 行 和 平 , 已 然 成 為 根 深 蒂 固 的 牢 不 可 破 思 想 觀 念 。 以 謙 和 容 讓 、 委 曲 求 全 的 態 度 待 人 處 世 , 以 寧 人 負 我 不 我 負 人 、 甘 願 自 己 吃 虧 息 事 寧 人 的 精 神 處 理 紛 爭 。 總 之 是 , 「 和 平 為 處 世 之 本 」 , 盡 量 化 戾 氣 為 祥 和 !
至 如 古 老 的 封 建 時 代 , 對 於 分 封 諸 侯 的 國 與 國 , 實 則 是 邦 與 邦 之 間 的 相 處 之 道 , 亦 以 敦 睦 和 諧 為 原 則 。 雖 然 每 因 利 害 而 無 法 避 免 衝 突 , 訴 諸 戰 爭 兵 戎 相 見 。 但 那 些 好 戰 者 的 因 利 忘 義 , 動 輒 互 相 征 伐 誅 討 ; 定 會 受 到 衛 道 之 士 的 口 誅 筆 伐 , 春 秋 史 筆 亦 必 加 譏 貶 !
當 代 聖 賢 亞 聖 孟 子 的 毫 不 留 情 批 判 : 「 春 秋 無 義 戰 」 , 直 斥 好 戰 之 非 ; 認 為 那 基 本 上 違 禮 的 不 義 行 為 , 實 在 有 污 「 春 秋 」 青 史 。 而 真 正 的 原 意 , 則 相 信 更 在 於 假 借 春 秋 之 無 義 戰 , 以 警 戒 窮 兵 黷 武 ; 特 別 是 提 醒 世 人 , 世 世 代 代 保 持 愛 好 和 平 的 優 良 傳 統 。 共 同 為 維 護 全 人 類 的 永 久 和 平 作 出 貢 獻 , 讓 美 好 的 世 界 能 夠 永 息 紛 爭 , 化 干 戈 為 玉 帛 !
在 聖 經 的 詩 篇 中 , 有 如 此 一 說 : 「 看 哪 , 弟 兄 和 睦 同 居 , 是 何 等 的 善 , 何 等 的 美 。 」 聽 來 似 乎 平 平 無 奇 , 實 則 辭 簡 意 賅 ; 發 人 深 省 , 值 得 深 思 ! 俗 語 有 云 : 「 相 見 好 同 住 難 」 ; 語 雖 「 俗 」 , 卻 是 「 遠 見 」 。 同 在 一 個 屋 簷 下 , 倘 若 尚 且 不 能 融 洽 相 處 , 又 那 能 有 更 寬 宏 的 雅 量 ; 發 揮 親 愛 精 誠 的 精 神 , 接 受 放 下 自 我 以 廣 包 容 的 考 驗 ?
而 我 們 有 理 由 相 信 , 愛 我 中 華 的 上 帝 , 是 要 讓 廣 大 的 中 華 兒 女 , 在 弟 兄 同 居 的 現 實 生 活 體 驗 中 , 領 悟 上 帝 的 「 你 們 要 喜 愛 誠 實 與 和 平 」 訓 示 , 弘 揚 「 要 彼 此 和 睦 」 的 主 道 。 揚 棄 那 文 明 進 步 文 化 落 後 者 流 的 真 破 壞 假 和 平 , 為 濁 世 亡 羊 燃 亮 和 平 之 君 的 和 平 之 光 , 使 迷 途 知 返 不 復 背 「 道 」 而 馳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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