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 養 兒 女

兒 女 的 性 教 育 ( 十 六 )

生 命 的 計 劃

蘇 緋 雲 博 士
















    我 們 已 經 用 了 不 少 篇 幅 , 討 論 子 女 的 性 教 育 。 相 信 各 位 心 中 有 了 一 些 頭 緒 。 這 篇 我 們 就 來 個 總 結 。 把 上 帝 在 每 個 人 身 上 , 生 命 的 計 劃 , 溫 習 一 下 。

    一 . 上 帝 給 每 個 人 生 命 的 計 劃

    1. 祂 不 願 有 一 人 沉 淪 , 乃 願 人 人 都 悔 改 ( 彼 後 3 ) 。 這 是 我 們 身 為 父 母 的 第 一 要 緊 的 責 任 。 以 言 教 身 教 , 慇 懃 愛 心 的 教 導 , 叫 兒 女 人 人 悔 改 。 同 時 也 把 這 第 一 要 緊 的 事 情 深 刻 在 兒 女 心 中 , 所 以 他 們 也 因 此 確 定 他 們 婚 姻 的 對 象 必 須 是 悔 改 歸 上 帝 的 。

    2. 上 帝 要 每 一 個 人 都 行 公 義 , 好 憐 憫 , 存 謙 卑 的 心 , 與 上 帝 同 行 。 「 世 人 哪 , 耶 和 華 已 指 示 你 何 為 善 , 他 向 你 所 要 的 是 甚 麼 呢 ? 只 要 你 行 公 義 , 好 憐 憫 , 存 謙 卑 的 心 , 與 你 的 上 帝 同 行 」 ( 彌 迦 6 ) 。 我 們 訓 練 兒 女
    a. 行 公 義 ( 上 帝 善 的 標 準 , 不 是 世 人 善 的 標 準 ) 。
    b. 好 憐 憫 ( 不 但 有 好 心 腸 , 更 是 真 正 幫 助 人 , 真 正 的 幫 助 是 介 紹 救 主 耶 穌 給 他 , 解 決 他 生 命 的 問 題 , 因 為 只 有 耶 穌 基 督 才 是 宇 宙 的 創 造 者 , 只 有 祂 能 夠 使 我 們 因 信 祂 而 脫 離 永 遠 的 死 亡 , 不 至 滅 亡 , 反 得 永 生 ) 。
    c. 存 謙 卑 的 心 , 知 道 自 己 的 微 小 , 離 了 基 督 , 甚 麼 都 不 能 做 , 但 又 驚 歎 上 帝 的 恩 典 ─ ─ 「 人 算 甚 麼 , 你 竟 顧 念 他 。 世 人 算 甚 麼 , 你 竟 眷 顧 他 … … 並 賜 他 榮 耀 尊 貴 為 冠 冕 」 ( 詩 8 ) 。 所 以 兒 女 也 會 尋 找 ( 和 吸 引 ) 那 些 有 健 康 自 我 形 象 的 人 為 婚 姻 對 象 。
    d. 與 上 帝 同 行 ─ ─ 兒 女 就 不 會 跟 錯 了 。 他 們 也 會 堅 持 只 有 「 與 上 帝 同 行 」 的 人 才 能 做 為 婚 姻 的 對 象 。 才 能 同 心 同 行 。

    3. 敬 畏 神 , 謹 守 祂 的 誡 命 ─ ─ 「 這 些 事 都 已 聽 見 了 , 總 意 就 是 敬 畏 神 , 謹 守 他 的 誡 命 , 這 是 人 所 當 盡 的 本 分 , 因 為 人 所 作 的 事 , 連 一 切 隱 藏 的 事 , 無 論 是 善 是 惡 , 神 都 必 審 問 」 ( 傳 12 ) 。

    在 計 劃 交 友 時 , 兒 女 不 但 自 己 是 敬 畏 神 ─ ─ 以 神 為 主 。 遵 從 神 的 吩 咐 ─ ─ 而 且 交 同 樣 的 朋 友 為 婚 姻 對 象 。 不 但 自 己 謹 守 神 的 命 令 , 也 同 樣 的 要 求 婚 姻 對 象 。     4. 彼 此 相 愛 ─ ─ 「 親 愛 的 阿 , 我 們 應 當 彼 此 相 愛 , 因 為 愛 是 從 神 來 的 , 凡 有 愛 心 的 , 都 是 由 神 而 出 , 並 且 認 識 神 。 沒 有 愛 心 的 , 就 不 認 識 神 , 因 為 神 就 是 愛 。 神 差 祂 獨 生 子 到 世 間 來 , 使 我 們 藉 著 祂 得 生 , 神 愛 我 們 的 心 , 在 此 就 顯 明 了 。 不 是 我 們 愛 神 , 乃 是 神 愛 我 們 , 差 祂 兒 子 , 為 我 們 的 罪 作 了 挽 回 祭 , 這 就 是 愛 了 」 ( 約 壹 4 )
    a. 神 要 我 們 彼 此 相 愛 。
    b. 真 愛 是 從 愛 的 源 頭 , 創 造 者 而 來 。 只 有 人 的 感 覺 的 所 謂 「 愛 」 , 不 是 愛 , 因 為 沒 有 真 生 命 , 就 是 永 不 死 亡 的 生 命 。
    c. 神 主 動 愛 我 們 , 要 給 我 們 生 命 。 我 們 的 責 任 是 接 受 祂 的 愛 和 生 命 。
    d. 我 們 必 須 接 受 神 兒 子 耶 穌 基 督 所 完 成 的 救 恩 , 祂 成 為 我 們 的 挽 回 祭 , 叫 我 們 得 醫 治 。

    二 . 愛 的 真 諦

    1. 「 愛 人 不 可 虛 假 」 ( 羅 12 ) 。 自 己 要 做 一 個 不 虛 假 的 人 。 表 裡 一 致 , 不 是 作 戲 。 也 要 小 心 選 擇 同 樣 的 人 為 配 偶 。

    2. 「 愛 是 恆 久 忍 耐 , 又 有 恩 慈 」 ─ ─ 能 夠 恆 久 承 受 刺 激 , 又 能 正 面 地 對 人 有 幫 助 , 有 用 。

    3. 「 愛 是 不 嫉 妒 , 不 自 誇 , 不 張 狂 」 ─ ─ 不 擁 有 對 方 , 不 把 自 己 誇 大 , 有 錯 能 認 。

    4. 「 不 作 害 羞 的 事 , 不 求 自 己 的 益 處 」 ─ ─ 自 己 不 作 一 些 見 不 了 天 日 的 事 , 也 不 羞 辱 他 人 。 事 事 為 了 對 方 , 不 求 為 自 己 。

    5. 「 不 輕 易 發 怒 , 不 計 算 人 的 惡 」 ─ ─ 能 控 制 自 己 的 情 緒 , 為 他 人 設 想 , 能 饒 恕 人 家 。

    6. 「 不 喜 歡 不 義 , 只 喜 歡 真 不 理 」 ─ ─ 這 是 最 基 本 的 , 愛 必 須 只 照 創 造 者 的 真 理 來 行 事 為 人 , 要 不 然 就 不 是 愛 , 恐 怕 反 而 會 害 了 人 。 聖 經 就 是 人 生 真 理 的 手 冊 , 必 須 要 讀 而 遵 從 之 。 ( 上 帝 沒 有 要 求 我 們 了 解 祂 給 我 們 的 手 冊 的 每 一 句 話 , 我 們 也 不 可 能 全 部 了 解 , 祂 只 要 我 們 遵 行 。 「 隱 秘 的 事 , 是 屬 耶 和 華 我 們 神 的 , 惟 有 明 顯 的 事 , 是 永 遠 屬 我 們 和 我 們 子 孫 的 , 好 叫 我 們 遵 行 這 律 法 上 的 一 切 話 」 。 可 見 神 講 明 顯 的 事 , 是 要 我 們 遵 行 的 ) 。

    7. 「 凡 事 包 容 , 凡 事 相 信 , 凡 事 盼 望 , 凡 事 忍 耐 」 ─ ─ 彼 此 接 納 , 彼 此 信 任 , 永 不 絕 望 , 凡 事 有 耐 力 , 在 壓 力 之 下 仍 可 以 支 持 。

這 是 永 不 止 息 的 愛 , 不 會 褪 色 , 不 會 死 亡 , 不 會 失 敗 的 愛 , 因 為 是 建 立 在 愛 的 源 頭 上 。 但 願 我 們 的 兒 女 , 自 小 從 父 母 的 身 上 , 學 到 這 真 愛 , 養 成 美 好 的 習 慣 , 也 與 共 同 實 行 真 愛 的 人 建 立 關 係 。

    三 . 配 偶 的 條 件

    1. 靈 ─ ─ 敬 畏 神 , 愛 神 , 有 正 常 的 靈 修 生 活 , 每 天 與 神 有 約 會 , 過 正 常 的 教 會 生 活 , 可 以 一 齊 事 奉 , 在 教 會 與 團 契 中 有 配 搭 事 奉 。 對 神 的 話 完 全 接 納 , 不 是 自 作 主 張 , 不 是 隨 己 意 解 經 。 一 般 來 講 , 一 同 在 查 經 班 學 習 , 就 能 夠 知 道 他 對 神 的 話 的 態 度 是 否 敬 畏 , 解 釋 的 時 候 是 否 以 經 解 經 , 完 全 信 任 神 的 話 , 不 會 有 「 這 段 我 不 同 意 」 或 「 神 要 求 的 太 過 份 了 吧 」 的 態 度 。 如 果 他 「 心 裡 尊 主 基 督 耶 穌 為 聖 , 常 作 準 備 , 以 溫 柔 敬 畏 的 心 回 答 各 人 」 ( 彼 前 3 ) , 那 是 可 喜 愛 的 。

    2. 魂 ─ ─ 人 的 性 格 , 習 慣 , 教 育 背 景 , 思 想 形 態 , 人 生 價 值 觀 , 對 錢 、 社 會 、 兒 女 教 育 方 法 , 雙 方 父 母 的 孝 敬 , 是 否 與 你 相 配 。 一 個 人 與 他 創 造 者 的 關 係 , 直 接 的 管 理 了 他 整 個 人 的 生 命 。 常 常 有 人 問 : 「 信 與 不 信 不 能 同 負 一 軛 , 這 是 否 指 基 督 徒 不 能 與 非 基 督 徒 結 婚 ? 這 是 神 的 命 令 還 是 神 的 警 告 ? 」 請 看 聖 經 的 話 : 「 你 們 和 不 信 的 原 不 相 配 , 不 要 同 負 一 軛 … … 你 們 務 要 從 他 們 中 間 出 來 , 與 他 們 分 別 」 ( 林 後 6 ) 。 是 命 令 , 也 是 警 告 。 神 的 命 令 , 如 果 我 們 不 聽 從 , 是 自 找 麻 煩 。 結 婚 必 須 要 「 配 」 , 不 配 則 不 能 為 配 偶 。 幫 助 我 們 的 兒 女 與 他 的 創 造 者 建 立 正 常 的 關 係 ─ ─ 祂 是 兒 女 的 主 宰 , 也 慇 懃 的 教 導 兒 女 神 的 命 令 和 愛 。

    3. 體 ─ ─ 身 體 是 聖 靈 的 殿 , 我 們 是 主 耶 穌 基 督 重 價 買 來 的 , 所 以 要 在 我 們 的 身 體 上 榮 耀 神 ( 林 前 6 ) 。 因 此 千 萬 不 要 有 任 何 淫 亂 的 事 情 。 任 何 婚 姻 以 外 的 性 行 為 都 是 淫 亂 , 在 神 的 法 律 上 , 犯 淫 亂 是 死 刑 ! 「 你 們 要 逃 避 淫 行 , 人 所 犯 的 , 無 論 甚 麼 , 都 在 身 子 以 外 , 惟 有 行 淫 的 , 是 得 罪 自 己 的 身 子 」 ( 林 前 6 ) 。 千 萬 慇 懃 的 教 導 兒 女 , 潔 身 自 守 , 逃 避 , 好 像 逃 避 要 殺 害 他 的 人 一 樣 ! 如 果 對 方 要 求 婚 前 性 行 為 , 請 立 刻 逃 避 。 因 為 他 不 是 真 的 愛 你 。 「 愛 不 作 害 羞 的 事 」 ( 林 前 13 ) 。

    身 體 方 面 也 有 其 他 要 考 慮 的 地 方 , 如 健 康 , 有 甚 麼 遺 傳 病 沒 有 , 家 人 或 近 親 有 否 精 神 病 , 雙 方 年 齡 是 否 相 差 太 遠 , 以 至 將 來 一 位 可 能 已 老 化 , 另 一 位 正 是 壯 年 。

    四 . 單 身 ─ ─ 「 耶 穌 說 , 這 話 不 是 人 都 能 領 受 的 , 惟 獨 賜 給 誰 , 誰 才 能 領 受 , 因 為 有 生 來 是 閹 人 , 也 有 被 人 閹 的 , 並 有 為 天 國 的 緣 故 自 閹 的 , 這 話 誰 能 領 受 , 就 可 以 領 受 」 ( 太 19 ) 。 神 在 許 多 的 人 身 上 的 旨 意 是 進 入 婚 姻 , 但 也 有 些 人 , 神 使 他 們 領 受 單 身 。 一 位 沒 有 結 婚 的 人 , 仍 然 是 完 全 的 人 , 他 不 是 半 個 人 。 為 父 母 的 , 可 能 希 望 兒 女 都 結 婚 , 但 也 要 教 導 他 們 獨 身 也 是 神 可 能 的 安 排 。 不 要 因 為 希 望 兒 女 結 婚 而 隨 便 選 對 象 。 獨 身 有 獨 身 的 好 處 和 自 由 , 可 以 減 少 苦 難 , 可 以 不 為 世 事 掛 慮 ( 林 前 7 ) 。 讓 兒 女 知 道 , 照 著 神 的 旨 意 乃 是 最 好 。 神 要 你 結 婚 , 感 謝 祂 , 要 你 守 獨 身 , 也 感 謝 祂 。 「 耶 和 華 說 , 我 知 道 我 向 你 們 所 懷 的 意 念 , 是 賜 平 安 的 意 念 , 不 是 降 災 禍 的 意 念 , 要 叫 你 們 末 後 有 指 望 」 。



March 2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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