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 : 陳 媽 媽 來 信 問 , 尚 未 受 洗 者 與 已 受 洗 的 信 徒 , 在 擔 任 事 奉 工 作 時 , 有 沒 有 原 則 性 的 分 別 ?
答 : 我 們 要 先 了 解 受 洗 的 意 義 何 在 。 根 據 聖 經 真 理 , 受 洗 乃 是 一 個 決 志 信 主 者 的 公 開 見 證 , 表 明 自 己 真 心 信 主 , 以 致 願 意 在 主 耶 穌 基 督 的 死 、 埋 葬 、 與 復 活 的 形 狀 上 與 主 聯 合 。 換 言 之 , 他 表 示 就 是 「 死 」 也 不 能 叫 他 與 主 分 離 , 因 為 他 相 信 自 己 也 必 與 主 一 同 「 復 活 」 。 一 個 人 既 然 如 此 相 信 , 就 確 實 是 真 心 的 信 , 不 可 能 有 假 意 的 了 。 請 讀 者 注 意 , 只 有 這 樣 真 心 信 主 才 能 得 救 ; 如 果 一 個 人 只 是 相 信 耶 穌 存 在 , 或 信 耶 穌 會 聽 他 禱 告 , 解 決 他 個 人 的 問 題 … , 都 是 不 能 得 救 的 , 因 為 他 仍 然 未 與 主 釘 十 字 架 這 個 救 贖 工 作 拉 上 關 係 。 因 此 , 一 般 教 會 都 以 曾 否 受 洗 作 為 這 人 是 否 已 經 得 救 的 分 界 線 。 所 以 我 們 認 為 , 一 個 願 意 信 主 卻 不 願 意 受 洗 的 人 , 應 該 是 未 得 救 的 , 因 為 他 不 願 意 藉 著 受 洗 來 表 示 自 己 信 得 真 心 。 既 然 尚 未 得 救 , 對 主 的 救 恩 仍 存 猜 疑 , 主 怎 會 喜 歡 用 這 樣 的 人 來 事 奉 他 呢 ? 要 知 道 , 事 奉 不 是 工 作 , 也 不 是 表 演 自 己 的 才 幹 ; 事 奉 乃 是 服 侍 主 , 與 聖 靈 同 工 , 引 導 會 眾 相 信 。 如 果 參 與 事 奉 的 人 自 己 也 未 完 全 信 主 , 試 問 這 樣 的 人 怎 能 與 聖 靈 同 工 , 叫 別 人 相 信 呢 ? 再 者 , 我 們 還 應 該 懷 疑 , 這 個 不 肯 受 洗 的 人 要 參 與 事 奉 , 他 的 心 態 極 可 能 不 是 為 服 侍 主 , 而 是 為 表 達 自 己 而 已 。 所 以 , 一 般 要 求 有 好 屬 靈 質 素 的 教 會 都 不 會 請 尚 未 受 洗 的 人 參 與 事 奉 。 雖 然 如 此 , 有 一 些 特 殊 情 況 可 能 例 外 , 例 如 : 參 與 事 奉 的 人 確 實 願 意 真 心 信 主 , 也 清 楚 得 救 , 只 是 等 候 受 洗 的 日 子 來 到 而 已 。 而 且 , 教 會 也 非 常 缺 乏 人 手 , 沒 有 他 參 與 事 奉 , 某 方 面 的 工 作 就 會 癱 瘓 。
問 : 已 離 婚 的 信 徒 , 由 於 仍 有 愛 神 追 求 聖 道 的 心 , 是 否 可 以 被 派 ( 選 ) 參 與 事 奉 , 如 擔 任 長 老 、 執 事 , 或 在 講 壇 上 當 主 席 、 領 詩 、 讀 經 、 甚 至 證 道 ?
答 : 離 婚 有 許 多 情 況 需 要 考 慮 , 如 果 是 被 遺 棄 , 教 會 不 應 看 他 為 離 婚 者 , 因 為 在 他 心 目 中 , 他 還 是 在 等 候 配 偶 回 轉 與 他 復 合 的 , 他 從 來 不 贊 成 離 婚 。 如 果 他 是 被 騙 婚 因 而 提 出 離 婚 者 , 教 會 也 不 應 該 看 他 為 離 婚 , 因 為 他 被 對 方 欺 騙 了 。 他 滿 以 為 對 方 沒 有 妻 子 才 與 之 結 婚 , 及 至 結 了 婚 , 才 發 現 對 方 是 有 妻 室 的 , 在 這 種 情 況 之 下 , 這 位 被 騙 的 人 當 然 要 提 出 離 婚 。 未 信 主 之 時 離 了 婚 , 後 來 信 了 主 , 也 表 示 後 悔 從 前 離 婚 的 , 也 情 有 可 原 。 但 是 , 如 果 一 個 信 徒 提 出 與 配 偶 離 婚 , 他 就 不 能 被 派 或 被 選 有 份 於 事 奉 了 , 因 為 他 不 能 作 眾 信 徒 的 榜 樣 。 雖 然 有 不 少 教 會 甚 至 接 納 離 婚 者 做 牧 師 , 筆 者 卻 認 為 這 樣 的 容 許 出 於 人 情 多 於 真 理 , 而 且 也 視 事 奉 為 服 侍 人 多 過 服 侍 神 。
問 : 離 婚 後 再 婚 , 是 否 可 以 解 除 限 制 , 每 樣 工 作 都 可 以 擔 任 , 有 無 範 圍 ?
答 : 離 婚 已 經 不 能 事 奉 了 , 更 何 況 是 再 婚 ? 怎 會 因 為 再 婚 而 解 除 限 制 , 每 樣 聖 工 都 可 以 擔 任 呢 ? 主 耶 穌 明 言 : 「 凡 休 妻 另 娶 的 , 若 不 是 為 淫 亂 的 緣 故 , 就 是 犯 姦 淫 了 . 有 人 娶 那 被 休 的 婦 人 , 也 是 犯 姦 淫 了 。 」 ( 太 19:9 ) 所 以 離 婚 已 經 是 不 應 該 了 , 若 再 婚 就 是 犯 姦 淫 , 因 為 在 人 以 為 自 己 已 經 離 了 婚 , 在 神 來 看 二 人 已 經 成 了 一 體 , 是 分 不 開 的 , 因 此 仍 然 算 為 未 離 婚 。 這 樣 , 他 若 另 娶 或 再 嫁 , 就 都 犯 了 姦 淫 了 。 試 問 一 個 犯 了 姦 淫 的 人 怎 可 能 做 眾 信 徒 的 榜 樣 , 怎 可 能 服 侍 至 聖 的 神 呢 ? 在 舊 約 時 代 , 事 奉 神 的 人 就 是 祭 司 。 聖 經 明 示 : 「 祭 司 … … 不 可 娶 妓 女 , 或 被 污 的 女 人 為 妻 , 也 不 可 娶 被 休 的 婦 人 為 妻 , 因 為 祭 司 是 歸 神 為 聖 。 」 ( 利 21:7 ) 到 了 新 約 時 代 , 聖 經 又 明 說 : 「 唯 有 你 們 是 被 揀 選 的 族 類 , 是 有 君 尊 的 祭 司 … … 。 」 ( 彼 前 2:9 ) 新 約 時 代 既 然 每 一 個 信 徒 都 是 祭 司 , 凡 事 奉 神 的 人 就 不 得 離 婚 和 再 婚 了 。
問 : 假 若 教 會 由 於 時 代 的 改 變 , 是 不 是 也 可 以 迎 合 潮 流 , 亦 可 以 脫 離 聖 經 真 理 呢 ?
答 : 所 謂 真 理 就 是 真 實 的 事 , 是 放 諸 四 海 而 準 的 原 則 , 是 萬 世 不 變 的 道 理 。 舊 約 的 律 法 祭 禮 雖 然 到 了 新 約 不 再 合 用 了 , 但 其 中 的 真 理 還 是 沒 有 改 變 。 所 以 主 耶 穌 說 : 「 莫 想 我 來 要 廢 掉 律 法 和 先 知 . 我 來 不 是 要 廢 掉 , 乃 是 要 成 全 。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們 , 就 是 到 天 地 都 廢 去 了 , 律 法 的 一 點 一 畫 也 不 能 廢 去 , 都 要 成 全 。 」 ( 太 5:17-18 ) 因 為 舊 約 的 律 法 祭 禮 只 不 過 是 一 個 外 形 , 其 內 涵 真 理 就 是 耶 穌 基 督 和 祂 的 救 贖 大 工 。 外 形 可 以 隨 時 代 改 變 , 但 內 涵 真 理 是 永 遠 不 變 的 。 如 果 我 們 說 真 理 也 會 隨 時 代 而 改 變 , 這 就 是 說 , 神 自 己 的 性 情 是 天 天 變 的 , 是 受 人 類 文 化 轉 變 而 受 到 影 響 的 。 神 的 教 會 在 地 上 的 主 要 責 任 就 是 要 維 護 真 理 不 變 , 正 如 聖 經 說 : 「 這 家 是 永 生 神 的 教 會 , 真 理 的 柱 石 和 根 基 。 」 ( 提 前 3:15 ) 結 婚 的 儀 式 可 以 轉 變 , 結 婚 的 真 理 是 永 遠 不 變 的 。 如 果 結 婚 的 真 理 也 會 隨 時 代 而 改 變 , 今 天 我 們 還 可 以 用 這 本 聖 經 來 作 甚 麼 呢 ? 因 為 它 已 經 失 去 了 它 裡 面 教 訓 人 的 標 準 了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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