桂 馨 ─ ─ 新 移 民 婦 女 , 兩 年 前 來 港 , 不 久 丈 夫 去 逝 , 遺 下 一 對 年 幼 子 女 , 生 活 頓 時 陷 入 困 境 。
佩 玲 ─ ─ 成 功 戒 毒 人 士 , 懷 有 八 個 月 身 孕 , 夫 婦 二 人 目 前 均 在 待 業 , 面 對 快 要 來 臨 的 小 生 命 , 和 緊 絀 的 經 濟 狀 況 , 兩 人 一 籌 莫 展 。
蘇 宅 ─ ─ 低 收 入 家 庭 , 居 於 環 境 惡 劣 的 元 朗 流 浮 山 坑 口 村 , 蘇 先 生 收 入 不
穩 定 , 蘇 太 在 一 所 學 校 當 兼 職 清 潔 女 工 , 微 薄 的 收 入 令 兩 人 常 因 屋 租 、 子 女 學 費 等 問 題 頭 痛 不 已 。
以 上 是 不 少 香 港 貧 困 家 庭 的 寫 照 。 據 有 關 資 料 顯 示 , 本 港 貧 富 懸 殊 的 問 題 日 益 嚴 重 , 每 月 收 入 只 有 四 千 五 百 元 或 以 下 的 家 庭 已 達 數 十 萬 。 另 外 , 有 一 萬 五 千 人 每 天 工 作 十 小 時 , 但 月 入 只 有 三 千 元 或 以 下 。 為 了 實 踐 基 督 服 侍 窮 人 的 行 動 , 並 且 具 體 地 見 證 整 全 的 福 音 , 一 些 基 督 徒 及 機 構 同 工 自 發 地 組 成 了 「 基 督 徒 關 懷 貧 窮 行 動 」 , 並 於 日 前 在 金 巴 崙 長 老 會 道 顯 堂 , 舉 行 了 一 場 禁 食 祈 禱 會 。
該 行 動 成 員 包 括 香 港 教 會 更 新 運 動 、 明 光 社 、 施 達 基 金 會 、 新 福 事 工 協 會 、 禧 福 協 會 、 香 港 木 屋 區 福 音 團 契 、 工 業 福 音 團 契 等 七 個 團 體 。 行 動 首 階 段 成 立 了 「 基 督 徒 關 懷 貧 窮 基 金 」 , 目 標 於 二 ○ ○ 一 年 三 月 底 籌 集 一 千 萬 港 元 , 將 用 以 幫 助 短 期 內 有 需 要 , 卻 又 未 能 領 取 綜 緩 與 其 他 資 助 的 貧 困 人 士 與 家 庭 。 支 援 途 徑 有 三 : 一 、 以 現 金 方 式 直 接 資 助 ; 二 、 送 贈 物 資 禮 券 ; 三 、 免 費 餽 送 家 庭 用 品 及 電 器 。
據 行 動 發 言 人 李 健 華 牧 師 表 示 , 鑑 於 香 港 社 會 長 期 處 於 資 源 分 布 不 均 的 狀 況 , 貧 富 懸 殊 的 情 況 一 直 存 在 , 成 立 該 基 金 可 以 集 合 資 源 , 重 新 分 配 予 有 需 要 的 肢 體 。 李 牧 師 指 出 , 教 會 在 努 力 傳 揚 福 音 的 同 時 , 也 當 竭 盡 所 能 關 懷 社 會 , 扶 貧 工 作 便 是 其 中 之 一 。 因 為 只 有 透 過 實 際 的 幫 助 , 才 可 以 讓 受 惠 社 群 更 具 體 地 明 白 基 督 的 愛 。 在 未 來 的 日 子 , 他 們 會 繼 續 推 出 一 連 串 關 懷 活 動 , 讓 更 多 有 需 要 人 士 及 家 庭 受 惠 。 如 在 新 春 期 間 , 他 們 將 探 訪 五 百 個 家 庭 , 並 計 劃 送 出 五 百 張 超 市 禮 券 。 他 呼 籲 全 港 的 教 會 和 信 徒 齊 來 支 持 這 個 關 懷 貧 窮 行 動 , 通 過 參 與 服 侍 貧 困 者 , 一 起 建 立 一 個 充 滿 融 和 、 友 愛 及 關 懷 的 社 會 。
為 了 使 捐 款 能 真 正 幫 助 有 需 要 的 家 庭 或 人 士 , 受 資 助 對 象 必 須 由 教 會 、 服 務 機 構 或 社 會 福 利 署 轉 介 。 而 有 關 的 款 項 分 配 , 將 由 十 八 區 堂 會 與 前 線 機 構 , 按 照 行 動 組 織 制 訂 的 「 資 助 指 引 」 進 行 , 並 由 香 港 教 會 更 新 運 動 、 施 達 基 金 會 及 明 光 社 組 成 的 「 撥 款 及 監 察 委 員 會 」 進 行 監 察 。 整 個 行 動 將 於 明 年 年 底 作 評 估 檢 討 。 有 關 的 「 資 助 指 引 」 已 發 送 往 各 區 堂 會 。 信 徒 也 可 向 新 福 事 工 協 會 、 禧 福 協 會 、 香 港 木 屋 區 福 音 團 契 及 工 業 福 音 團 契 索 閱 。
基 督 徒 關 懷 貧 窮 基 金
籌 款 目 標 : 港 幣 一 千 萬 元
籌 集 時 間 : 2000 年 12 月 至 2001 年 3 月 底
籌 集 方 式 :
1. 鼓 勵 各 堂 會 在 慈 惠 金 中 , 撥 出 十 分 之 一 作 奉 獻
2. 鼓 勵 1,000 個 機 構 , 每 單 位 奉 獻 10,000 元
3. 鼓 勵 20,000 人 , 每 人 奉 獻 500 元
4. 鼓 勵 教 會 信 徒 認 購 食 物 券 , 每 張 100 元
奉 獻 方 法 : 請 以 劃 線 支 票 方 式 , 抬 頭 寫 「 香 港 教 會 更 新 運 動 有 限 公 司 」 , 支 票 背 後 註 明 「 關 懷 貧 窮 基 金 」 。 並 郵 寄 至 香 港 長 沙 灣 郵 政 信 箱 80359 號 。 ( 奉 獻 收 據 可 作 為 豁 免 入 息 / 利 得 稅 之 用 途 。 )
查 詢 : 香 港 教 會 更 新 運 動 : 電 話 : 27281700 傳 真 : 27282560
電 郵 : info@hkcrm.org.hk ; 網 址 : www.hkcrm.org.hk
( 香 港 基 督 教 週 報 2000 年 12 月 24 日 )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