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 中 先 生 在 電 腦 網 頁 上 一 篇 見 證 , 表 示 自 己 不 能 接 受 基 督 教 信 仰 有 許 多 原 因 , 現 將 其 見 證 中 的 問 題 , 分 別 解 答 如 下 。 為 篇 幅 緣 故 , 筆 者 將 問 題 簡 化 作 答 :
問 : 馬 丁 路 德 可 以 說 是 希 特 拉 的 精 神 導 師 。 猶 太 人 受 迫 害 可 以 說 與 基 督 教 天 主 教 有 著 直 接 的 聯 系 , 因 為 在 基 督 徒 眼 裡 他 們 是 殺 死 耶 穌 的 兇 手 。 希 特 拉 認 為 迫 害 猶 太 人 是 為 執 行 上 帝 的 旨 意 。 希 特 拉 自 稱 是 天 主 教 徒 , 如 果 他 死 前 做 了 懺 悔 、 禱 告 、 接 受 主 耶 穌 , 並 命 令 衛 兵 殺 死 他 , 那 麼 按 天 主 教 或 基 督 教 的 教 義 , 他 進 的 或 許 不 是 地 獄 而 是 天 堂 。
答 : 沈 先 生 控 訴 希 特 拉 殺 害 猶 太 人 , 認 為 與 馬 丁 路 德 有 關 , 卻 沒 有 提 出 任 何 資 料 數 據 , 這 是 對 馬 丁 路 德 不 公 平 。 再 者 , 希 特 拉 是 一 名 天 主 教 徒 , 又 何 故 因 此 連 基 督 教 也 拉 上 關 係 呢 ? 這 是 對 基 督 教 和 天 主 教 的 分 別 不 認 識 , 糊 亂 罵 人 。 退 一 步 來 說 , 即 使 馬 可 路 德 在 這 一 點 上 與 天 主 教 的 看 法 一 致 , 這 也 不 足 為 奇 , 因 為 他 原 是 一 名 天 主 教 的 神 父 。 基 督 教 並 沒 有 邀 請 馬 丁 路 德 做 我 們 的 一 代 表 , 他 個 人 的 思 想 絕 對 不 能 作 為 真 理 的 準 繩 。 據 我 們 所 了 解 , 當 時 天 主 教 教 皇 之 所 以 討 好 希 特 拉 , 完 全 是 因 為 教 皇 以 為 希 特 拉 會 成 功 征 服 整 個 歐 洲 , 所 以 教 皇 討 好 他 , 支 持 他 , 很 可 能 是 為 了 想 要 與 他 重 組 「 神 聖 羅 馬 帝 國 」 , 恢 復 教 皇 在 中 世 紀 時 統 治 整 個 歐 洲 的 光 榮 和 地 位 。 這 是 政 治 上 的 目 的 , 絕 對 與 聖 經 真 理 無 關 。 天 主 教 在 中 世 紀 統 治 歐 洲 的 時 期 , 奉 行 國 教 觀 念 , 國 教 以 外 的 其 他 宗 教 都 是 不 合 法 的 , 都 是 應 該 死 的 。 因 此 , 教 皇 贊 成 希 特 拉 的 看 法 , 視 堅 信 猶 太 教 的 猶 太 人 為 障 礙 物 , 不 惜 將 他 們 鏟 除 。 聖 經 真 理 卻 不 是 這 樣 , 乃 要 我 們 善 待 猶 太 人 , 因 為 他 們 始 終 是 神 的 選 民 。 雖 然 他 們 現 今 仍 然 不 信 耶 穌 是 基 督 , 但 聖 經 預 言 , 在 末 後 的 日 子 , 他 們 要 全 家 悔 改 歸 向 神 。 倘 若 我 們 奉 行 聖 經 真 理 去 愛 仇 敵 如 同 自 己 , 我 們 又 怎 能 恨 神 的 選 民 猶 太 人 呢 ? 所 以 將 天 主 教 和 希 特 拉 的 罪 行 , 強 行 加 諸 基 督 教 身 上 , 是 不 合 理 又 不 公 平 的 控 訴 。
問 : 我 一 直 對 有 些 基 督 徒 對 同 性 戀 的 極 端 仇 視 不 太 理 解 , 聖 經 中 對 同 性 戀 和 通 姦 的 譴 責 , 都 認 為 是 同 樣 嚴 重 的 罪 行 。 我 相 信 有 的 同 性 戀 是 天 生 的 , 譴 責 一 種 天 生 的 東 西 就 象 譴 責 別 人 眼 瞎 , 跛 腳 一 樣 毫 無 道 理 。 為 什 麼 世 上 所 有 的 東 西 都 要 用 對 錯 來 判 斷 呢 ? 是 否 應 該 多 一 點 寬 容 和 理 解 呢 ?
答 : 不 錯 , 聖 經 對 同 性 戀 和 通 姦 都 加 以 嚴 重 的 譴 責 , 因 為 都 是 違 反 神 創 造 的 原 意 或 設 計 。 造 物 主 設 計 人 不 能 飛 , 如 果 有 人 違 反 這 設 計 , 就 要 跌 死 ; 造 物 主 設 計 丈 夫 和 妻 子 才 可 以 結 合 生 子 , 違 反 的 人 , 為 甚 麼 神 不 可 以 看 之 為 一 種 罪 行 ? 神 設 計 一 夫 一 妻 , 違 反 者 就 是 通 姦 。 神 設 計 男 人 只 可 以 和 女 人 交 合 , 違 者 就 是 同 性 戀 。 按 意 義 來 說 , 違 反 一 夫 一 妻 的 設 計 尚 屬 觀 念 上 的 , 但 違 反 男 人 只 可 以 與 女 人 交 合 的 設 計 , 是 屬 於 生 理 上 的 , 後 者 不 相 合 的 現 象 比 前 者 明 顯 得 多 , 因 此 違 反 神 旨 意 的 程 度 也 大 得 多 。 若 說 同 性 戀 是 「 天 生 的 」 , 就 等 於 說 神 在 創 造 之 時 早 已 設 計 了 同 性 是 可 以 相 戀 和 相 交 的 , 這 種 說 法 不 但 與 生 理 的 結 構 矛 盾 , 同 時 也 是 對 神 一 種 侮 辱 。 要 就 是 認 為 沒 有 神 存 在 , 這 樣 也 用 不 著 罵 神 不 應 該 反 對 同 性 戀 ; 若 然 同 意 有 一 位 造 物 主 存 在 , 為 甚 麼 不 承 認 應 該 尊 重 造 物 主 的 設 計 呢 ? 筆 者 曾 閱 讀 過 一 篇 文 章 , 是 一 位 醫 生 寫 給 美 國 總 統 的 。 這 位 醫 生 敦 囑 美 國 總 統 千 萬 不 要 相 信 同 性 戀 是 天 生 的 , 因 為 同 性 戀 者 以 他 們 的 腦 下 垂 體 比 一 般 人 較 為 大 作 為 證 據 , 但 這 位 醫 生 向 總 統 指 出 , 後 天 盲 眼 的 人 , 因 為 轉 過 來 訓 練 自 己 多 用 聽 覺 來 分 辨 事 物 , 結 果 他 們 的 腦 下 垂 體 也 比 一 般 人 的 較 大 , 證 明 後 天 發 展 同 性 戀 傾 向 的 人 也 會 使 自 己 的 腦 下 垂 體 變 大 。
問 : 聖 經 對 傷 殘 人 士 歧 視 也 不 少 , 就 如 聖 經 說 : 「 凡 外 腎 受 傷 的 , 或 被 閹 割 的 , 不 可 入 耶 和 華 的 會 。 私 生 子 不 可 入 耶 和 華 的 會 。 他 的 子 孫 , 直 到 十 代 , 也 不 可 入 耶 和 華 的 會 」 ( 申 23:1-2) 「 你 告 訴 亞 倫 說 , 你 世 世 代 代 的 後 裔 , 凡 有 殘 疾 的 , 都 不 可 近 前 來 獻 他 神 的 食 物 。 」 ( 利 21:17) 在 中 世 紀 也 有 許 多 精 神 病 患 者 被 當 作 魔 鬼 附 身 而 被 折 磨 至 死 。
答 : 聖 經 並 沒 有 歧 視 傷 殘 人 士 , 因 為 主 耶 穌 基 督 將 救 恩 比 喻 作 邀 請 出 席 天 國 筵 席 的 時 候 , 主 說 : 「 到 城 裡 大 街 小 巷 , 領 那 貧 窮 的 , 殘 廢 的 , 瞎 眼 的 , 瘸 腿 的 來 … … , 坐 滿 我 的 屋 子 。 」 ( 路 14:15-24) 事 實 上 , 主 耶 穌 在 世 時 , 不 斷 向 殘 疾 人 施 恩 , 醫 好 他 們 各 樣 的 疾 病 。 至 於 問 題 所 提 及 申 23:1-2和 利 21:17這 兩 段 經 文 , 其 含 意 並 不 是 歧 視 傷 殘 人 士 , 乃 是 因 為 神 要 以 色 列 人 尊 敬 神 為 天 地 的 主 , 至 高 的 神 , 因 此 , 凡 獻 與 神 的 , 都 應 該 是 最 好 的 。 就 如 神 吩 咐 以 色 列 人 獻 上 初 熟 的 土 產 , 並 所 有 頭 生 的 牛 羊 或 各 人 家 中 的 長 子 , 即 使 是 進 入 迦 南 應 許 之 地 所 奪 得 的 第 一 座 城 , 其 中 的 金 銀 都 要 獻 給 耶 和 華 。 在 舊 約 聖 經 中 , 神 常 常 責 備 以 色 列 人 將 有 殘 有 疾 的 獻 給 神 , 神 說 : 「 你 們 獻 給 省 長 , 他 豈 喜 悅 你 , 豈 能 看 你 的 情 面 麼 ? 」 ( 瑪 1:6-8) 因 此 , 神 定 規 一 切 有 殘 有 疾 的 人 , 或 是 私 生 子 , 或 是 任 何 污 穢 的 罪 人 , 都 不 得 當 祭 司 , 都 不 得 進 到 神 的 殿 裡 事 奉 神 。 關 係 事 奉 神 的 人 , 神 有 十 分 嚴 格 的 要 求 ; 若 關 係 蒙 恩 得 救 , 神 絕 對 不 會 歧 視 傷 殘 人 士 。 至 於 中 世 紀 時 代 天 主 教 因 為 不 明 白 精 神 病 的 成 因 而 以 為 被 鬼 附 , 於 是 折 磨 他 們 至 死 , 這 是 天 主 教 的 糊 塗 賬 , 不 應 將 之 放 在 這 裡 相 題 並 論 。
問 : 基 督 教 從 本 質 上 , 就 是 否 定 言 論 和 思 想 自 由 。 按 照 聖 經 , 罵 上 帝 兩 句 就 要 被 石 頭 砸 死 。 「 那 褻 瀆 耶 和 華 名 的 , 必 被 治 死 。 」 ( 利 24:16) 「 褻 瀆 聖 靈 , 總 不 得 赦 免 。 」 ( 太 12:31)
答 : 沈 先 生 的 問 題 常 常 出 現 以 偏 概 全 , 不 問 背 境 因 素 的 現 象 。 要 知 道 , 利 24:16定 規 褻 瀆 耶 和 華 名 的 , 必 被 治 死 , 是 因 為 : 1) 以 色 列 人 在 西 乃 山 下 已 經 親 耳 聽 到 神 用 雷 轟 的 聲 音 傳 下 十 誡 , 其 中 第 三 誡 是 不 可 妄 稱 耶 和 華 的 名 。 既 然 他 們 已 經 那 麼 清 楚 地 認 識 神 是 至 聖 的 , 若 有 人 在 這 樣 的 狀 態 下 故 意 褻 瀆 神 的 名 ( 比 妄 稱 耶 和 華 的 名 大 罪 得 多 ) , 他 豈 不 是 該 死 的 ? 2) 聖 經 顯 示 , 神 一 直 隱 藏 自 己 , 不 讓 人 看 見 他 , 或 清 楚 認 識 他 , 因 為 越 直 接 認 識 神 而 犯 罪 , 罪 就 越 大 。 正 因 為 如 此 , 魔 鬼 本 來 是 最 親 近 的 天 使 , 不 但 看 見 神 , 也 是 最 深 入 認 識 神 , 牠 在 這 種 狀 態 下 犯 罪 得 罪 神 , 神 就 不 會 為 他 預 備 救 恩 了 。 3) 褻 瀆 聖 靈 的 意 義 也 是 在 此 。 主 耶 穌 說 : 「 凡 說 話 干 犯 人 子 的 , 還 可 得 赦 免 , 惟 獨 說 話 干 犯 聖 靈 的 , 今 世 來 世 總 不 得 赦 免 。 」 ( 太 12:32) 為 甚 麼 說 話 干 犯 「 人 子 」 ( 指 主 耶 穌 自 己 ) 可 得 赦 免 呢 ? 因 為 干 犯 的 人 只 以 為 耶 穌 是 「 人 」 。 若 有 人 看 見 耶 穌 行 神 蹟 , 清 楚 到 一 個 地 步 , 知 道 耶 穌 是 靠 聖 靈 而 行 , 換 言 之 知 道 是 「 神 的 作 為 」 , 卻 侮 辱 耶 穌 靠 鬼 王 趕 鬼 , 就 不 得 赦 免 了 , 因 為 他 如 同 看 見 神 一 樣 而 得 罪 神 。 當 主 耶 穌 被 釘 十 字 架 之 時 , 他 還 為 釘 死 他 的 人 禱 告 說 : 「 父 阿 , 赦 免 他 們 , 因 為 他 們 所 作 的 , 他 們 不 曉 得 。 」 換 言 之 , 如 果 他 們 是 在 曉 得 耶 穌 真 是 神 的 兒 子 的 狀 態 下 釘 死 耶 穌 , 就 沒 有 赦 罪 的 可 能 了 , 因 為 舊 約 聖 經 顯 示 , 贖 罪 祭 只 能 為 「 誤 犯 的 罪 」 而 獻 的 ( 利 4至 5章 ) , 「 故 意 犯 的 罪 」 就 沒 有 贖 罪 祭 了 ( 來 10:26)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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