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神學問題思考】異端歷史的回顧--諾斯底的《真理福音》

 

《真理福音》普遍認為是諾斯底的瓦倫廷所作,他是諾斯底一大派別"瓦倫廷派"( Valentinian Gnosticism)的領袖,他所建立的"瓦倫廷體系"是諾斯底主義最後的,也是最複雜的理論體系。他生於非洲,在亞歷山大受過教育,也信了基督教,但他同時也是個諾斯底主義者。他約死於西元160年。

《真理福音》是瓦倫廷的代表作,它認為人的得救在於得到諾斯底的"知識",而不是靠主耶穌基督寶血蒙救贖。全篇的主要內容是講到"父",他就是諾斯底的"知識",是人脫離無知與黑暗,得到喜樂和美善,並得到永生的總根源。《真理福音》並非在傳講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寶血所成就的救贖。

《真理福音》是乃哈馬迪文集(The Nag Hammadi Library)中的一篇,這個篇名,是從該文的第一段的第一個詞來的,第一段簡述了全篇的主旨。(以下所引用的中譯本《真理福音》,是我在2006年所譯。)那裡說:

"真理福音是為了使那些人喜樂,他們已經從'真理之父'那裡收到了認識他的恩典,是通過道(Word)的權柄,這'道'是從'豐滿'湧現出來的(譯注:諾斯底的'豐滿'Pleroma,或 fullness是指諾斯底的眾靈聚集的國度,是由至高的'父'所發散出來,是'得救'之人的歸宿。)他是在父思想和心懷中的一位,就是被說成拯救者的一位,拯救是這項事工的名字,他要從事拯救,為了救那些不知道父的人;同時,用福音的名義,宣告盼望,發現那些尋找父的人。"

這裡說到了"道",就是耶穌基督。諾斯底主義並非認為主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來的,而是從諾斯底的最高國度——"父"的善和豐滿的王國而來的;諾斯底還認為:耶穌基督的拯救,不是耶穌基督按照父神的旨意作眾人的贖罪祭,用主耶穌的寶血洗淨人的罪,拯救世人脫離罪惡的世界,而是耶穌要喚醒遺忘了"父"的"知識"的人,使他們得到啟蒙。因此,敵對"知識"的"錯誤"("錯誤"是代表敵對"父"的次等神迪莫支,Demiurge,或代表另一犯錯誤的神靈索菲亞,Sophia)就對耶穌基督很氣憤,"使他憂傷,蔑視他,釘他在木頭上"。

所以,耶穌基督在諾斯底看來只是給眾人帶來了關於"父"的"知識",並沒有用寶血救贖人的罪。最後,耶穌基督也沒有復活升天,而是在十字架上"變成了父的知識的果子",這"知識的果子"是甚麼?《真理福音》說:這"知識的果子"如果被人吃了,人就可以"發現父在他們裡面",就成了得救和喜樂的根源。

那麼,十字架的意義是甚麼?諾斯底認為:"在十字架上,耶穌基督公布了父的命令,這偉大的教訓。雖然那永恆的生命披蓋了他(因為他從永恆的國而來),他卻降卑自己去死,他穿上了永生的生命,已經脫去了他破爛衣服(譯注:指身體),他穿上了不朽壞的,沒有人能從他身上拿走那不朽壞的。他是知識和完美,教導那些將接受他的教導的人。那些接受他教導的人是活的,他們被記在生命冊上,知道他們自己,接受從父來的教導,再轉向父。因為整體的完美是在父那裡,需要升到他面前,那時,如果一個人有知識,他就收到甚麼是屬於他的,並收取它到自己那裡。"

在諾斯底看來,十字架所顯明給人的真理是奧秘的"知識",這"知識"就是人的身體只有在死以後,"才能穿上不朽壞的"永生,甚至認為連主耶穌基督也是如此,這是諾斯底主義把物質和人的身體都看為惡的教義。這裡有兩個問題值得我們注意:

1、 主耶穌是真神又是真人,祂沒有罪,祂的死是"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"(提2:6),祂擔負了眾人的罪,卻把自己的義給了眾人。主耶穌是永生神的兒子,這是祂的根,所以,祂不需要為自己贖罪,也不需要脫去那"必朽壞的身體",因為祂本無罪,祂的身體也是不能朽壞的,只是當祂復活以後,祂的身體成了靈性的身體,並升上高天,坐在了父神的右邊。

2、 基督徒在得救的時候,已經得到永生的應許,也收到了永生的印記--聖靈。只是在將來身體復活的時候,還要"身體得贖",由必朽壞的變成不朽壞的,由羞辱的變成榮耀的,由血氣的變成靈性的,由屬土的變成屬天的。基督徒得永生,同樣是靠主的寶血換來的。若不是靠主的寶血得救的人,若不是靠神所賜的聖靈作印記,人怎麼能從神得永生?人身體不是得永生的阻礙,"若有血氣的身體,也必有靈性的身體"(林前15:44),但也不是所有血氣的身體都有永生,只有作神的兒女才有永生。

很多異教都把人的身體視為惡,諾斯底二元論也有同樣的主張。這裡我們要問,人的身體是物質的,那麼,物質的身體怎麼能變成屬靈性質的惡?物質的身體怎麼能是"無知"的或"有知"的?是經過物質身體甚麼樣的工作,人就"遺忘"了父神?其實,按照聖經的教導,"除了神的靈,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"(林前2:11)。雖然人的罪性和身體有關係,但是,人犯罪是來自貪心,來自肉體的情慾,這是關係到心思意念的事,物質的身體至多只是充當人犯罪作惡的工具,它是受人的心思意念支配的,物質的身體不可能自發地產生一種犯罪行動。這裡,第一,要把物質的身體和人"心中運行的邪靈"(弗2:2)區別開。第二,要把人正常的慾望和人的肉體情慾區別開,以免把過聖潔生活誤解成是禁慾主義。

那麼,甚麼是《真理福音》所要表明的"真理"?簡單來說,就是人因"物質帶來的缺欠",父將用豐滿(Pleroma)使"缺欠"得到恢復,因為他們認為"物質"是惡的根源。而"父"的知識和拯救,要靠耶穌基督把"父"的知識顯明給人。《真理福音》說:

"當子已經顯現,教導他們所不理解的父的事,耶穌用他的頭腦開啟他們,並按父的旨意行。許多人已收到這亮光。他們轉向父。但肉體之人對他很陌生,他們分不清他的樣子,也不認識他。他是肉身的樣式,在他來的路上,沒有甚麼能擋住他,因為不朽壞的是不能被抵擋的。他講些新事,講甚麼是他心裡的父,說出無瑕疵的話。'光'通過他的嘴說話,他的聲音產生出生命,他給他們思想、理解、憐憫、拯救,並且,那樣大的靈從父無限和甜美派生出來。他使懲罰和災禍止息,因為他們被'錯誤'帶偏,需要憐憫。他對走偏的人變成一條路,對無知的人變成知識。對尋找的人顯現,對動搖的人扶持,並潔淨不清潔的人。"


這就是《真理福音》所要說明的"真理",和主耶穌基督的拯救。《真理福音》認為:人藉著耶穌基督有了"知識",因為他是"父"的"話",從耶穌的話,和他"變成了父的知識的果子",人得到了喜樂,因為人發現和知道了"父在他們的裡面"。人有了這奧秘的"知識"之後,就知道自己是在屬天的永恆之中,因為"父,完美的一位,造了整體的一位,在他裡面是整個的王國,又是那些缺乏之人的王國","父"就是那完美和豐滿(Pleroma)。

那麼,既然"得救"就是知道了"父在他們裡面",人們要問,一個人"得救"和"沒得救"又有甚麼不同呢?一個沒"得救"的人,不是也有"父"住在他裡面嗎?對這個問題,《真理福音》的解釋是:

第一, 雖然在"得救"前,"他們是在父裡邊,但不知道他,他們是留在自己裡面,因為他們不能包含他,並且不能知道他們在他裡邊"。

第二, "得救"是"醒來","父的知識像是黎明,這是每個人行走的路。當他們無知的時候,隨時會困倦,當他進入知識的路,好像他已醒來,善是為了回轉和覺醒的人,祝福已臨到那些瞎眼已經睜開的人。"

第三, 人脫離"無知"而"得救"以後,"他們沒有走下地獄,他們沒有嫉妒,也沒有受虐待,他們當中沒有死亡,而且他們安息在父裡面,他們自己沒有鬥爭,他們自己是這真理,並且父是在他們裡面,他們是在父裡面,是完美的,不會和真善的父分開"。

然而,最終的問題仍然是:《聖經》說:"罪的工價乃是死"(羅6:23),根據這個真理,《真理福音》須要回答兩個問題:1)人是否有罪?還是只有"無知"的錯誤?如果說"父"從起初已經在人的"裡面",只是人"不知道",那當然就談不上人是罪人。既然人不是罪人,還要甚麼拯救?2)如果說世人都是罪人,那麼為了拯救世人,誰來付"罪的工價"?

《真理福音》是諾斯底教義與基督教教義的混雜,而且,作者想盡可能的傾向於基督教和猶太教的教義方面,以此來更多的掩蓋了諾斯底主義與基督教尖銳的對立。我們若不是認真反復閱讀《真理福音》的全文,而只是拿出其中一兩句話來,很多人還會以為是基督教的作品。所以,很多人管瓦倫廷的理論叫"基督教諾斯底主義",說明它是一種教義的調合。它在基督教內傳開以後,就成了基督教的諾斯底異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