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神學問題思考】我與教會同被建造(4)

 

編者按:在上期本欄文章中,作者探討了(四)"我們要正確的認識和處理三種關係" 中的前一個關係,本期繼續討論。


(2)正確認識理性和信仰之間的關係

教會對真理知識教育的加強,是個好事情,但在注意知識的教育的時候,要防止純理性化的傾向。在教會歷史上,從托馬斯阿奎那(Thomas Aquinas, 1225-74)以來,以天主教為代表,他們提出要把基督教的信仰建立在理性基礎之上,他們要確立理性的權威,或者說,是要確立人頭腦的權威。


聖經上說:"通道是從聽道來的。"(羅10:17)"聽道"是講要有真道知識,人的信是從福音知識和借著理性的認識開始的。這一點是沒有疑問的,因為我們傳福音,是傳給不知道基督福音的人,所以先要教給一些最基本的福音知識。但是,我們信主又不是靠知識,而是靠神的恩典,所以,聖經上說:"所以我告訴你們,被神的靈感動的,沒有說'耶穌是可咒詛的';若不是聖靈感動的,也沒有能說 '耶穌是主' 的。"(林前12:3)若沒有聖靈的感動,人不可能信主。在知識上對神的認識,它是信的開端,但使人信主這項事工的完成是靠神的工作,不是人靠理性知識得到的成果。理性是講人推理的能力,神把理性賜給人,人就可以明白事情的因果關係,因而能夠作各種研究,並有新的發明,理性可以創新和改進,但是不能在神所創造的萬有之外創造一種新類別,基督徒這樣的 "新族類" 更不是人能創造的(彼前2:9),而是神創造的。在信仰和理性的關係問題上,丹麥神學家祁克果(Soren Kierkegaard, 1813-55)曾對理性的有限性作過很多有價值的分析,但是,不足的是,他把理性知識和信仰幾乎對立起來,甚至有否定人的理性功能的傾向,這是不對的。


我們今天要注意的是,我們所信的不是知識,我們所信的是基督,這是問題的中心。基督不等於理性知識,祂是有位格的,祂曾來到人間和人生活在一起,祂在世間行了很多神跡,祂用祂的寶血贖了我們的罪,洗淨了我們一切的不義。所有這些都不是我們靠理性能夠認識的,因為在我們頭腦中,沒有這樣的知識和經歷可以作為我們理性思考的起點,我們認識神,是因為主耶穌基督把神性特徵顯示給了我們,這就是所講的啟示。所以,聖經在講到怎樣才能認識神的時候,就說:"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,榮耀的父,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,使你們真知道祂。"(弗1:17)


聖靈的啟示是把 "悟性"(understanding)賜給人,聖經上不是講理性,而是講悟性,悟性是講心裡對真理直接領悟的能力,不是靠猜想,不是靠理性推理,不是靠自己的經歷和感覺,而是直接靠聖靈的啟示領悟真理。在我們說到主耶穌基督的時候,我們知道主耶穌基督是真神又是真人,我們知道祂為了救我們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我們也知道祂愛我們,無論過去現在和將來,祂都會救我們,祂會再來,並把永生賜給我們。這些真理都不是用推理可以證明的,也不是用推理能夠否定的。例如,當主耶穌基督對門徒們講到"吃我肉,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,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。"(約6:54)當時門徒中好些人聽見了,就說:"這話甚難,誰能聽呢?"那時聖靈還沒有降下來,所以門徒們還不能藉屬靈的悟性來明白主的話,他們覺得這話不合理。


"悟性" 是講領悟,是從聖靈給的啟示來的,悟性不是從推理得出結論,而是心裡明白神所顯明給我們的真理,包括神顯明給我們的超自然的神跡,我們要去明白什麼是神要告訴我們的,而不是用我們已有的知識猜出其中的道理來。推理所產生的有關神的知識可以讓人知道神,但不能明白神,也不能讓人信神。所以,聖經上說:"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和悟性上,滿心知道神的旨意。"(西1:9)悟性是講到對屬靈的事的領悟,因為我們裡面有聖靈,所以我們可以靠聖靈明白屬神的事,這就是講到"悟性"。聖經上說:"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,反倒以為愚拙,並且不知道;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。"(林前2:14)


所以,我們要講靠聖靈的引導去明白神的話和神的事,不是要靠理性去推理分析。如果那樣,結果會越推理越糊塗,並且,若把真理看成是靠理性可以理解的話,那就會把理性越強的人看成是越屬靈的人,而把缺少理性知識的人看成不屬靈的人,但我們的經歷可以證明,這是不符合事實的,因為很多神忠心的僕人,他們並不是在理性上比別人更強的人,很多屬靈的人在他們頭腦中並沒有很多理性知識。這不是說我們不要努力學習真理知識,而是說,對聖經真理的深刻認識,不是靠推理,而是靠領悟;在這一點上,你會看到理性和悟性的區別;理性是來自人的頭腦,悟性是來自聖靈的啟示;理性是靠頭腦,悟性是靠心靈;理性不會讓人有感動,悟性卻常給人帶來屬靈的感動。所以,屬靈的悟性和人的理性有很大的區別。


因為人靠理性不能認識神,所以若是把理性放在不恰當的位置上,就會把理性看成是真理和生命長進的途徑,但是真理和靈命的長進是靠真正認識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得到的,主耶穌基督說:"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。"(約14:6)由於對理性的過分強調,就使我們很多人在真理和生命上不能很快長進,因為他們對任何一個聖經上的真理不是用屬靈的悟性去領受,而是鑽牛角尖去不斷提出 "為什麼"、"為什麼",如果找不出道理來,他就不接受,這就把個人的成長歸給個人理性的成功,而不是歸給神藉著聖靈對我們的建造。任何一個基督徒的成長都離不開神的直接餵養,如果任何人想把個人的長進歸功於自己,因而總是要靠自己的理性去發明對聖經真理新的創見,這不但是不可能的,而且也是危險的,因為一旦一個人在聖經上碰到靠理性不能解釋的真理和神跡的時候,他的信仰就會出現掙扎。這是一個人很容易離開聖經真理的原因。我們想一想,當初魔鬼在伊甸園欺騙夏娃的時候,就是用假設和推理提出疑問來動搖夏娃對神的信。今天的敵基督者也是這樣,他們對神對主耶穌基督提出無數的問題,使你不能靠理性來回答,如果我們認為凡是不能用理性回答的事就是不合理的事,那我們就會上當受騙,甚至會破壞我們的信仰。


所以,我們基督徒要講靈性和悟性,靈性是對神要完全相信,又要有對真理的信仰,還要信靠。英文的信(faith)大致可以分成三個過程,信仰(faith)開始於知識,然後要進到信 (believe),這信是在靈裡的,是相信一切聖經上的真理,相信主耶穌基督,這是要靠聖靈的感動;然後是信靠(trust),這是指委身於基督,把一切交給主,活著不再是我們自己,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。如果說到"信",就應當經歷這樣的過程;如果確實有這樣的"信"在我們心裡,我們就會接受神所賜給我們的一切真理,不會再在理性上兜圈子。


我們知道,在人犯罪墮落以後,人的理性是受到罪的污染的,我們可以這樣說:你可以無條件相信神,但是不能夠完全相信你自己的理性,理性不等於真理。我說這些,並不是說凡事可以不動腦子,那也是很危險的。我要說的是,要把對神的信看得比你的理性更重要。在神的事上,不要凡事推理,而要凡事信靠。這樣的信,這樣的靈性,是我們明白真理的前提,沒有真正聖靈所賜的信,我們就不能明白真理。我的結論是要告訴大家:我們明白真理是靠靈性和悟性,就是說要靠著對主的誠信,也要靠聖靈所賜的悟性,來明白真理,然後我們才能談得上真正喜愛真理,真正信靠真理,真正明白真理。


(3)正確認識個人與神的關係

我們先要指出的是:神住在我們裡邊,神也在我們外邊。如果我們只重視神住在我們的裡邊,而不注意神也在我們的外邊,神有神國的計劃和旨意,我們就會把神看成主觀的,甚至我們會認為我們個人內住的神才是真神,我們裡邊得到的神的話才是唯一真實的,別人得到的啟示可能不對,可能不是來自神的。如果人都這樣,結果一定是大家不能在同一個聖靈裡真正合一。


過分地強調神的內在,就會實際上取消了真理的客觀標準。神不只是住在我們裡面,神又是統管萬有的宇宙的獨一真神,所以,我們不單是要知道我們自己,我們還要明白神的旨意,知道什麼是神在末世的工作和旨意,也要知道神今天在世上所行的,在教會裡所作的,什麼是將要發生的事,怎樣裝備自己預備迎見我們的神。所以,我們要知道舊約上神有關末世的預言,明白《啟示錄》神在末世的旨意,知道什麼是猶太人的結局,什麼是外邦人的結局,什麼是基督徒的結局,如果我們不知道這些,只強調神的內住,並且又更多地從自己的感覺出發,那就很危險。反過來說,如果把基督教只看成一種外在的服務,而否定我們與神的內在關係,那也是很危險的。今天,世界上有很多教會變成了服務性教會,為國家的政治服務,傳揚為窮人社會地位的改變進行社會改革的理論,這樣的教會強調他們的行動計劃,反對信徒在屬靈上的追求。他們有一種理論,認為信徒不可能在學習聖經和與神的交通中得到長進,而只能在工作經歷中提高自己,但是,真正的問題是,信徒若不明白神的旨意,他們按照誰的意思去工作呢?是不是可以隨便按人的意思去行?當然不可以。所以,我們既要看重神住在我們裡面,也要看重神是在我們外面。


英國公誼會(The Society of Friends)早期的發起人喬治弗克斯(George Fox, 1624-1691)曾經提出過"內在亮光"的理論,他的主張主要有兩條:
1.內在亮光是指神對你心靈說的話,這些話就是真理,真理主要不在聖經和信條上。當時,有很多人聽了他的話就把聖經放下,專門去等著聽神對他講的話。我們說,神會對人講話,而且會常常對屬神的人講話。主耶穌基督在世的時候有很多門徒,但主要的是十二個們徒,這十二個門徒與主耶穌有更多的來往和交通。今天也是一樣,一些特別愛主的人,他們會和主之間有更親密的交通,可以聽到更多神的話。如果你能像十二個門徒一樣願意跟從主,你也可能成為與主有更親密交通的人。但是,個人與主的交通不是給你聖經以外的新的真理,而是會使你更多更深的認識主,也會使你更能明辨是非,也能受鼓舞,得能力,得安慰。我們不能只等著去聽神的話,而不認真學習聖經,更不能把兩者對立起來。


2. 他認為神不在教會裡,只在人心中。如果說神不在教會裡,我們只能解釋成神不會住在人手建造的建築物裡面,這是指這個建築物,但是,信徒在教會裡按神的旨意聚集的時候,神會與眾人同在,聖靈會運行在這裡。神所愛的不是這個建築,神愛的是人。如果說神只在人心中,那麼神就變成主觀的和內在的,而不是客觀的外在的,這是不符合聖經上所講的神是 "超乎眾人之上,貫乎眾人之中,也住在眾人之內"(弗4:6)。"over all , through all, in all" 是神與我們的關係,不僅是 "in",也是 "through" 和 "over"。這是我們必須要持守的真理。如果我們只把神看成是住在我們裡邊,我們很容易犯一個錯誤,就是:把我們自己的想法看成是神的想法,甚至會否定神是在我們之外掌管萬有的神。


我講了以上三方面,是希望大家處理好這三種關係,如果我們在幾年前講這些可能太早了,現在講是時候了,大家在追求真理和靈命的進深中,要對這三種關係有清楚的認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