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童真日記】神之名不可辱

 

所有基督徒都有神的名在身上,所以當神的名受屈辱,所有的信徒也受影響。基督徒之名,顧名思義即隨從基督的信徒。聖經記載,主耶穌用三年時間訓練祂的門徒,當時十二位使徒跟主耶穌同住、同食、一同外出,聽主教訓人和親眼見證主醫病趕鬼的神跡,後來主也派使徒和門徒兩人一隊出外行主所行的。耶穌升天之後,又賜下聖靈,門徒更將福音大大傳開。今天我們能認識主耶穌和得到祂所賜的救恩,要拜那班最早的基督徒之恩。

如今的基督徒很少像那十二使徒行主耶穌所行的,原因可以想像到:缺乏與主親密的關係、信心不足和不順服聖靈的引領,甚至有人說,不信神今天仍行神跡,說什麼恩典時代,不需要神跡,其實恩典也是包括神跡的。所謂神跡,即神的作為,難道神今時今日就無所作為嗎?如果真是那樣﹐我們怎麼能傳講福音呢?耶穌為我們贖罪被釘死,第三日復活,這一最大的神跡。聖靈每時每刻的引領,讓我們經歷神的同在,禱告得應允,疾病得醫治,這些不是神跡是什麼?一部分有醫病趕鬼恩賜的信徒,也能行主耶穌在世所行之神跡,為何不能呢?

主說你們還要行比這更大的事!

基督徒都因有同一名字在身,所以息息相關,一位信徒得榮耀,我們都分享到他的榮耀;一位信徒行差踏錯,也會影響到所有基督徒並神和教會的名聲,且給不信的世界有攻擊神、並教會和信徒的機會和把柄,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每個信徒都有責任要保護神的名不受羞辱!

當主裡弟兄姐妹之間有矛盾時,必定雙方有責,反醒悔改,再求和解是必要的,每一方都應問自己:神的名有否因我受羞辱?或許我們真被怨屈,難道神不知道嗎?有憐憫公義的神不管嗎?神曾說:"伸冤在我!"神的兒女受冤屈,神必不會不為他們伸怨,審判是遲早的問題,我們要做的是信靠順服神!

基督徒在靈程上面都是走在不同的階段,彼此包容、勸誡、扶持是必要的。神在基督裡已饒恕了祂兒女一切的過犯,是否我們也應該彼此饒恕?若果不然,難道我們比神更嚴厲嗎?恐怕我們忘了自己也是蒙恩得救的罪人?(彌迦書6:8)

聖經記載大衛王是一位體貼神心意的人,當我們讀到他寫的詩篇時,就會感受到他愛主,靠近主的心,他和神的關係是多麼親密!

他是我們信徒與神建立愛的關係之榜樣,這也是每個信徒體會到主耶穌多麼愛我們,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每個人贖罪,又從死裡復活,賜永生給我們!世間有許多人愛我們,可是沒有一位能像主耶穌那麼了解我們愛我們的!所以當我們回報主的愛,獻上自己是理所當然!如果我們為祂而活﹐也就不會再犯羞辱神名的事。

耶和華是神,創天造地的創造者,自有永有配得天上地下一切榮耀的神!願世人都尊您的名為聖!阿門。

主必快來,願我們警醒﹐"祂來的日子,誰能當得起呢?祂顯現的時候,誰能立得住呢?"( (瑪6: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