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神學問題思考】拿著信德的藤牌--末世信徒與教會(6)

 

編者按:在上期本欄中﹐作者探討了(一)基督徒的信是從哪裏來的?(二)甚麼是信?(三)不要自信,要信靠神。本期繼續討論。

Man-praying(四) "不要疑惑,總要信"(約20:22)

凡寫在《聖經》上神的話,都要信,不要疑惑。這我們信徒應有的態度。在主耶穌復活以後,門徒們對多馬說:"我們已經看見主了。"多馬卻說:"我非看見祂手上的釘痕,用指頭探入那釘痕,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,我總不信。" 過了 8 日,門徒又在屋裏,多馬和他們同在,門都關了。耶穌來站在當中說:"願你們平安!" 就對多馬說:"伸過你的指頭來,摸我的手;伸出你的手來,探入我的肋旁。不要疑惑,總要信。" 多馬說:"我的主,我的神!" 耶穌說:"你因看見了我才信;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。"

我們要為多馬能夠相信主的復活感謝神!但是,我們卻看到,多馬的信是看見了才信。所以,主說:"不要疑惑,總要信。" "總要信" 是說:

(1)我們對神的信不只是在一時或一事上﹐凡是神的話--《聖經》,我們總是信。

(2)我們的信不是隨著環境的改變而改變,我們不應當在環境好的時候就信,環境不順利的時候就不信。特別是當我們遇到苦難磨煉的時候,更要相信神允許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,都會對我們有益處。

(3)我們對神的信,不是經過求證,就像門徒多馬那樣。"總要信" 是說我們對神的信,不是單從我們頭腦的推理,也不是單憑我們自己的經歷來證明的,而是 "不要疑惑"。

(4)如果人的話與神的話--《聖經》相對立,或者扭曲神的話,我們只信神的話。

(5)對神的話要在第一時間反應出我們的信,不是處於模棱兩可之間。因為 "總要信",不是說我們對神的話已經完全明白了,但我們仍然要相信。

這是不是有點過分了?我們可以肯定地說:絕不是過分!雖然我們的信心離不開我們對神的認識和對真理的理解,但是,我們信主是來自聖靈的感動,不是理解了才信,而信是進入真理的開端。但是,《聖經》上也說:我們 "豐豐足足在悟性中有充足的信心",使我們真知神的奧秘,就是基督。"悟性",我認為是指以信為前提的理解,那會使我們信心充足,使我們真認識主。"悟性" 與 "信心" 是不可分離的,但無論如何,信是人認識主的基本條件。


我們 "總要信",因為主耶穌是我們信的 "實底" 和 "確據"。因為"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,......萬有都是靠祂造的,無論是天上的、地上的、能看見的、不能看見的,或是有位的、主治的、執政的、掌權的,一概都是藉著祂造的,又是為祂造的。祂在萬有之先,萬有也靠祂而立。"(西1:15-19)信讓我們住在主裏面,住在主裏面就是平安!


(五)相信神的挽回的恩典

基督徒若犯了嚴重的罪,如彼得三次不認主的罪,大衛犯的姦淫及謀殺的罪,再有在《哥林多前書》5 章上講的在信徒身上發生的淫亂事件,這些都是很嚴重的罪,但在他們身上都顯明了神挽回的恩典。甚麼是神挽回的恩典?挽回的恩典就是神的救恩,只不過是指神對祂揀選的僕人和犯罪的信徒,特別指對犯有嚴重過犯的信徒,所給予的憐憫與忍耐。因而我們可以確信,凡神所愛的,神絕不放棄。這也是 "不要懷疑,總要信" 的一個重要部分。神的挽回的救恩,主要包括以下幾點:

第一,神使他們的向著神的心仍然是活的,並沒有死去,因而他們唯一的盼望就是神的慈愛和憐憫臨到他們。我們不好責備他們說:既然知道有今天,為甚麼當初要犯罪呢?是要說:要認罪悔改。要看到他們心中仍是神的靈在工作,所以,大衛說出他內心的後悔:


"神啊!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憫我,按你豐富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。......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,我的罪常在我面前。我向你犯罪,惟獨得罪了你,在你眼前行了這惡;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,顯為公義;判斷我的時候,顯為清正。"(詩51:1-4)


大衛渴望神的慈愛憐憫他,他深深沉浸在自責懊悔之中,所以他說 "我的罪常在我面前" 不能離去。他說 "我向你犯罪,惟獨得罪了你",這並非說他犯罪沒有得罪別人,而是說他心中最悔恨的就是得罪了愛他的神。他甘心接受神的責備和判斷,因為這可以顯明神的公義和清正。


這些話都說明,大衛沒有與神的愛隔絕,他不但恨惡自己的罪,更渴望神賜給他一顆清潔的心。他甘願接受神的責備與判斷,因為若不如此,不足以顯明神的公義與聖潔。大衛的心仍是活在神的愛中。他相信:"神所要的祭,就是憂傷的靈。神啊!憂傷痛悔的心,你必不輕看。"(51:17)


第二,大衛說:"我是在罪孽裏生的,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,就有了罪。"(51:5)他不是膚淺地認罪,而是認識到他犯罪的根源--人因有原罪,又在私慾中變得越來越壞。大衛的這句話,幾乎成了所有神學書在講論人原罪時所引用的話,因為這個論述,生動地揭露出人身上的原罪,它是從母親懷胎時就有了,所以人人不能避免,即使被神所膏的大衛王也不能例外。這種對罪的認識遠遠超過了一般猶太人的認識,他從自己犯罪,到認知了人的犯罪的根源,這種深刻的認識是神的靈啟示給他的,因而使他產生了對舊有人性的全部否定,使他有了對從聖靈重生的渴望。


第三,大衛更渴慕自己的心能被神重新建造,仍然得到救恩之樂。他說:"神啊!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,使我裏面重新有正直的靈。不要丟棄我,使我離開你的面,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。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,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。"(51:10-12)大衛還希望能藉著自己的經歷來讚美神,他說:"主啊!求你使我嘴唇張開,我的口便傳揚讚美你的話。"(51:15)這裏我們看到了一顆真正願意悔改的心。


從以上三個方面,我們看到了神藉著聖靈在大衛身上所作的挽回的工作。我們要相信,神不輕看 "憂傷痛悔的心",但是,犯罪的人要認罪悔改,並求神把自己的心志完全改換一新,若不如此,神的挽回工作就不能完成。我們這樣相信,是因為我們深知神愛我們,我或者可以這樣說:神的愛是使我們不能與神隔絕的唯一的生命力,神的愛是流動在信徒心中的,使信徒不會在恩典中失落的真動力,這愛是從主的救恩中顯明的。


所以,使徒保羅深刻地說:"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、是生、是天使、是掌權的、是有能的、是現在的事、是將來的事、是高處的、是低處的、是別的受造之物,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;這愛是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裏的。"(羅8:38-39)


神愛我們,我們更要愛神愛主,我們對神的愛又是建立在信的根基上,若不信神怎能愛神?所以,《聖經》教導我們:"使基督因你們的信,住在你們心裏,叫你們的愛心,有根有基。"(弗3:1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