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科學 聖經 人生】耶穌基督降世與大爆炸論

 

Pope最近羅馬天主教的教皇法朗西斯(Pope Frances 原名 Jorge Mario Bergoglio,生於 1936 年)發表言論,認為聖經所說關於上帝的創造與大爆炸理論,與進化論,都沒有衝突。不但沒有衝突,而且這些理論要求必需有上帝的創造。各報章新聞爭先恐後地發表,很多人也在談論。

有些信耶穌的人認為,不要小題大作,無所謂。他們認為上帝以大爆炸開始創造,又藉著進化讓生物進到現在情況,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。有人說,何必浪費時間討論這類問題,主要是傳福音,叫人信耶穌得永生。

是的,主要是傳福音,叫人信耶穌得永生!但是,對某些人,聽福音,信耶穌,必需經過理性羅輯的思考,對另外一些人,理性的思考不是那麼重要。只是,看看那麼多年青人,雖然在教會長大,但信心沒有根基,到中學大學時就離開教會,離開他們的創造主,成了魔鬼的俘虜,實在叫人心疼。因此,這類問題不能不處理。

相信大爆炸及進化論的人,卻十分了解這事﹐因此大力鼓吹,例:今年九月開始,英國學校從五歲開始,就要以進化論教孩子,洗他們的頭腦!可惜我在英國接觸的基督徒父母幾乎沒人知道此事!例:Charles Lyell (1797–1875) 明說,他的長年代學說,可以叫人不信聖經:將科學從摩西釋放出來(free the science from Moses)。

耶穌基督降世,為了什麼?為了拯救世人。為什麼世人需要拯救?因為世人「按著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」(希伯來書九章27節) 。

為什麼世人一定要死?因為「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上帝的榮耀」(羅馬書三章23節)。

什麼是虧缺了上帝的榮耀?達不到上帝的標準。上帝是生命和能力之源,祂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,造男造女,世人原應具有上帝的形象。但世人達不到上帝的標準,也達不到支取上帝生命與能力之源。因此沒有生命,沒有能力,因此必死!

試看世上的一切,有什麼是永恆的?人會死,車會壞;房子會舊而倒塌;一切機器都會壞!正如經上說:「草必枯乾,花必凋殘,惟有我們上帝的話,必永遠立定」(以賽亞書四十章8節) 。因此物理學有熱力學第二定律,而聖經也早已告訴我們「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,天也是你手所造的。天地都要滅沒,你卻要長存,天地都要如外衣漸漸舊了」(詩篇102篇25-26節) 。

一切受造之物都在歎息勞苦,都在虛空之下,都未能脫離敗壞的轄制。

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﹐不是自己願意﹐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。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﹐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〔享原文作入〕。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﹐一同歎息勞苦﹐直到如今(羅馬書八章20-22節) 。

聖經清楚告訴我們「罪的工價乃是死!」(羅馬書六章23節)誰的罪呢?當然是亞當夏娃的罪。還記得嗎?上帝給人的第一條命令(也是一切命令的總綱)「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,你不可吃,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」(創世記二章17節)。上帝不要世人自己分別善惡,自定標準,這樣做的結果必定死!為什麼?因為世人不是創造者,不遵從創造主的標準,自以為是,要自己分別何為善何為惡,要以人有限的頭腦定善惡的標準,結果必定是不理想。不理想的結果就是死!

「罪」,不是作錯被捉到才叫罪。「罪」,原意是「達不到標準,不理想」之意。這是我們今天世界的情況─一切都不理想,因此都在敗壞的轄制之下!

耶穌基督降世,是為了給世人有回轉的機會和途徑。耶穌基督降世,是為了做贖罪祭,是為了做挽回祭,這都是因為世人的罪,帶來了死亡,因此耶穌來為了要代替我們而死,叫我們不須為自己的罪而死(這死是永死,永遠與上帝分開,永遠與生命和能力之源分開),反而是可因信被稱為義、得永生。「神愛世人﹐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﹐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﹐反得永生」(約3:16)。

明顯的,死亡是人犯罪的結果,死亡不是本來存在的,死亡是「仇敵」。「儘末了所毀滅的仇敵,就是死。」(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6節)。

大爆炸論說什麼呢?大爆炸論說宇宙有個開始:不知是什麼,不知為什麼,不知道是怎麼樣!大爆炸論說,以爆炸開始很久(億萬年)之後,才有星雲,又很久(億萬年),才有星球,再有太陽系,45 億年前才從太陽抛出地球,38 億年前開始有生命在地球上。

聖經告訴我們,大能者上帝說,要有光就有了光。上帝的話是大有能力的,說有就有,命立就立。一切都在差不多 6,000 年前的六天之內就造成了,先有地球,再造太陽。

大爆炸論與進化論是聯在一起的,都是接受千千萬萬年,不需要有創造者的假設。所以,教皇接納大爆炸,也接納進化論,並不奇怪。其實羅馬天主教不是現在才接納進化論,早在差不多50年前已經接納了。上次我聽見(在台灣看到報紙的報導),應該是 1996 年或 1997 年,當時的教皇(Pope John Paul II)也聲稱進化論與羅馬天主教沒有衝突。

不但教皇如此說,有些基督徒也認為進化論與聖經沒有衝突。那麼,到底有沒有不同,有沒有無法妥協之處呢?我幾十年前也以為時間不是重要的事,上帝可以六天之內造天地,也可以慢慢造,與聖經的中心訊息沒什麼大不了的關係。後來,我發現事情並非那麼簡單。耶穌基督到世上來,是為了救我們,我們需要救贖是因為我們人類的罪帶來了死亡,因此,死亡是人犯罪之後的結果。如果沒有人犯罪,也就沒有死亡,所以根據聖經,死亡是罪的結果─「罪的工價乃是死,惟有上帝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,乃是永生。」(羅馬書六章23節)這是福音的重點,也是耶穌基督來世上所要成就的。

大爆炸論和跟著的進化論,重點是「經由死亡和疼苦,進化成今天的智人」。看到那分別嗎?聖經告訴我們,智人犯罪帶來死亡,進化論要告訴我們死亡(包括病痛殘殺)帶來智人!聖經告訴我們,死亡是仇敵;進化論要告訴我們死亡是「恩人」!

有些人以為化石的年代是根據放射性元素的計算法決定的,但是其實不是,因為那些化石的年齡在還沒有發現放射性元素之前已經定下了。基本上是根據進化論的假設和進化論學者的意見決定的,那方法叫「標準化石法」或「指標化石法」(Index Fossil)。是以化石決定地層的年代,再以地層的年代決定化石的年代,而化石的年代是以進化論學者認為該生物的進化程度為何而定。換言之,進化論學者如果認為該生物是「簡單」,牠的「年代」就被定為「古老」;如果學者認為該生物較「複雜」,則牠的年代相應較「近代」。

化石是已死的東西,進化論的「年代」是根據化石,我們在博物館、在書本上、在電視上、在報章上......不停地被教導「化石是百萬,千萬年......前的生物」,這類資訊不一定是真的。我們要先問:「他們怎樣算出百萬年、千萬年?」「那些算法合理嗎?」「有問題嗎?」「有目擊者嗎?」「他們算的是時間嗎?」......

回到我們的主題。連進化論學者也沒有人認為百萬年、千萬年前己經有人。如果沒有人─沒有亞當夏娃犯罪,何來死亡?

「死是從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從罪來的......因一人的過犯,眾人都死了。因一人的悖逆,眾人成為罪人,照樣,因一人(耶穌)的順從,眾人也成為義了。就如罪作王,叫人死,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,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。」(羅馬書五章12-21節)

奇妙哉,上帝的計劃!罪的工價乃是死,耶穌基督降世,為我們而死,然後勝過死亡,從死復活,處理了罪的問題,為我們做了挽回祭,賜我們永恆的生命!「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上帝﹐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」(路加福音二章14節)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