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靈修瑣記】從舊約歷史看婚姻(上)

 

Ruth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,不要同負一軛。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?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?基督和彼列有什麼相和呢?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?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?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。(林後6:14-16)

在《歷代志下》21-22章裡﹐以南王約沙法圖謀政治聯盟與亞哈聯姻﹐導致系列惡果為主線﹐講述敬虔的約沙法靠神凡事順利,而聯姻的不智卻陷家、國於大難中,使猶大從此靈性倒退。

約沙法隨便為兒子約蘭娶耶洗別之女亞他利雅(代下18:1),似乎以聯姻促進聯盟是好事﹐但多年平穩而蒙福的生活磨去了他的靈裡警覺,使他不在意亞哈家的異教崇拜,或許認為自己能影響對方。恰好相反,聯姻使他靈裡受挫﹐更不蒙神悅納(代下19:1-2)。約蘭靈裡受邪靈制約導致行為不義:逆反於老臣對其聯姻的異議,也為避免宮廷政變,他殺了神看為義的眾同胞兄弟及領袖,隨妻拜假神(21:3-6、11-13)﹐惹動神怒。他置先知以利亞的警誡而不顧,結果是:早先被約沙法降服的以東再次背叛,國家遭擄掠、王室遭洗劫,只剩亞哈謝一人(12-17),並腸子墜落、病重而死,且不被民紀念(18-20)。

猶大王室遭洗劫,只剩亞他利雅與其子亞哈謝。亞哈謝受其母操縱行惡﹐並作亞哈家女婿(王下8:27,代下22:3-4),他雖身為南王卻被亞哈家族女人圍著拜假神,信仰觀和生活觀皆受控於她們﹐邪惡環境熏染他成為惡人(代下22:3-4)。受惡女人操縱,他助北王約蘭打亞哈之敵亞蘭人(22:5),似乎是為著親情助舅舅攻打外公之敵,在神眼中卻是率神子民助神之敵﹐沾染他們的污穢,就如其祖父約沙法幫亞哈一般(代下19:2)。下去看望受傷的舅舅時,他又幫約蘭攻擊神藉先知所膏的耶戶,而耶戶是神所差要減除亞哈家的(代下22:6-7),結果逃不過神手﹐被耶戶除滅(22:7-9)。

亞他利雅因子亡而效仿其夫約蘭——剿王室、篡王位,欲以此熄滅大衛家的燈。但神對大衛的應許是不因此而廢的:盡管約蘭及亞哈謝隨女人們屢次作惡,以致國家危難頻頻,神在猶大王室仍預備了忠僕掩護大衛之根﹐使神旨意藉此最終成就在耶穌基督身上。他們是祭司耶何耶大夫婦--約蘭的女兒、女婿。這對忠僕將侄兒約阿施從被殺王子中偷出來,藏於聖殿六年,躲避其祖母亞他利雅的追殺(22:10-12)。分裂後﹐猶大的好景不長,持續不到一百年。而衰敗則起因於約沙法與亞哈的聯姻,既殺傷了猶大王室﹐重創了靈性和治國之本,因而引動神的憎惡。

神告誡我們﹐信與不信的不能同負一軛(林後6:14-18),在屬靈層面對基督徒是具保護意義的,我們不能僅看為刻板戒律。此例告誡我們,人若不緊連著上帝,單憑己力去接觸、影響別人是徒然的。神早藉先知哈該之口警誡:聖潔無法通過接觸傳遞,罪惡卻能藉接觸而傳播(該2:12-13),生命中之污穢會玷污人的一切所作,包括敬拜真神。人會有靈裡軟弱無力之時,若無神保守,便極易敗於邪惡之手,因天然肉體會驅使人不順從聖靈、只順從私慾,而私慾會給撒旦留破口,引人走向敗壞(參雅1:15)。我們既無力對邪惡作改變,就當依靠神﹐遠避邪惡,否則便易受罪惡轄制。約沙法兒孫的婚姻便是一例,他們無力影響異教妻子,反被她們牢牢制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