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主題篇】父母厚愛、天父深恩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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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.....與我無關,也不受感動

在小學六年級暑假期間,媽媽幫我在家對面的一間教會報名暑期功課溫習班,接著也有參加主日學及主日的崇拜。這是我第一次接觸基督教。

當時也有導師對我說神愛我及耶穌的事,不過感覺十分沉悶,他還問我有沒有感動?心想我從來沒有叫祂愛我,也沒有叫祂為我死,要死是祂自取的,與我無關,也不受感動。對年少的我來說,神愛我並不是怎麼吸引,也不是那麼重要。救恩、神是否存在,對我來說只是無用的東西。暑假過後再也沒有去過教會。


中學一年級進入一所基督教學校,班裡有一位同學是懂神打的,我覺得基督教說耶穌如何有能力,也只是說教的道理,相比神打可見力量的真實,更加受吸引,於是便學起神打來。

我因讀書成績不好,中一便要重讀,第二年更要離校。於是我便決定自己出來半工半讀交學費,因我不想無謂浪費父母的金錢,也免得母親每天為我的學業囉囉唆唆、哭哭啼啼。那時,我早上去快餐店工作至中午,下午上學,放學後再返回快餐店做工至晚上收鋪為止。

中四那年,有一天在工作的快餐店收鋪後,其中一位同事說不舒服、覺得有一些邪門攪擾,於是另一位同事就帶我們上附近的一間神打館。自始之後我就正式入館學神打﹐後來更搬到神打館住。那時我十分投入,早晚燒香、打掃神檯,晚上更經常和一班師兄弟請神唸咒至半夜。賭錢、抽煙更是平常生活的一部分。

未婚同居

人隨著歲月成長,出來工作了一段日子,在22歲那年,我已是一間公司的營業主任。因為家人每天都在吵架,完全不像電視中的幸福家庭,我想怎樣也改不了我的父母,只好在外面尋找自己心目中的幸福生活。我開始與一位女子同居,也開始明白什為是生活的壓力—房租、電費,面對在外面的工作壓力,回到家中因大家也不成熟的緣故,相處也成為另一種壓力。但路是自己選擇的,總要走下去。

有一天公司發現被人偷去一批單據,接著收到客人來電說有人拿了單據去收了錢。經理叫我入他的辦公室,跟我說:「Simon, 那些客戶形容收錢的人好像是你的女朋友,如果你交還那些單據及錢出來就了事吧!」 因為我協助這位經理與公司的客人有一些私人生意合作。我當時很憤怒,叫他報警!結果公司報了警,我也被公司停職,等候警方的調查。

那兩天我的女朋友及一位同事也失了踪。第二天的早上,他們來找我,告訴我是她在我起床前拿了公司的鑰匙,一大清早去公司偷了那些單據收錢,並提取了我們聯名戶口的錢。她要跟那同事走了,希望我不要把他們告發。

下午我找到同居女友的父母,告訴他們女兒已和別人離開了。原先他們的女兒跟我出走,今日總算要有個交待。她的父母十分傷心獨生女兒如此光景,他們流著淚跟我說:「Simon,我已失去的女兒了,我們有一個請求,是我們不想警察找上門來,給鄰家知道沒有面子。」我回答:「好,我答應你們的要求。」

反思人生意義

在那停職的日子,我獨個兒在房中,沒有工作,只一個人在房間睡覺﹑起床﹑思想﹑吸煙,再睡覺﹑再起床﹑再思想﹑再吸煙......。回想二十多年來成長光景,一幕幕的在腦海中飄過;二十多年來所發生過很多事情,無論人生經歷有多少,或經驗過任何超然的法力,這一刻也失去了意思,也不能使我明白人生的意義。日夜睡在自己身邊的人,也可以一下子的離開。那時想起一些基督徒,他們沒有特別的法力,更沒有我這麼多人生經驗,為何他們比我活得開心幸福?這是否就是他們所說的新生命呢?想起他們經常一起唱詩歌,一起歡聚,使我心靈十分嚮往。

那時很想那女子回到我的身邊,也知道她跟那男人不會有好結果,心想如果她回來對我說一聲:「對不起!」我便會不計前嫌。那時想起基督徒常說一句話:「你無論做錯什麼也好,只要真心的回到神面前,求祂原諒,祂會赦免你的,因為祂愛你。」(參閱聖經約翰一書一章7-10節) 那時好像明白神等候人回轉的心情﹐心想我在這裏等候那女子幾天,神卻等候我二十多年。祂一次又一次地差派祂的僕人向我傳達祂的愛,祂一直等候我的回應。不過,我又想可能只是我一時胡思亂想吧! 譚溢泉,你怎會想到信耶穌的呢?

那時我女朋友的上司打電話來找她(因為她幾天沒有上班),我沒有心情,只草草地談了幾句,她最後一句:「Simon,你很疲倦了,回家吧!」我沒有回答,但心裡震憾,只是匆匆地收了線。她這一句話說出了我的心聲,也說出了我的出路,我的確很疲倦,想找一處可以安歇的地方。結果我提起了電話,找我多年的基督徒同學,對他說我想信耶穌。初時他還以為我在說笑,因為我以前一直在嘲笑他的信仰。

在拘留所第一次禱告

警察終於找到我了,因對那老人家的承諾我沒有對警察說什麼。警察叫我找家人來保釋我或要進羈留所,我想反正一個人在屋裡睡覺、起床、吸煙,不如與警察講想入去安靜一下。結果我被關進羈留所,那一夜是 86 年的冬天。

在羈留所我與一班非法入境者一起。我以前十分驕傲看不起大陸來的移民,結果那一個晚上要與他們睡在同一囚室﹑去同一間厠所。我對睡在身邊的一個非法入境者說我懂得神打,那一刻這是我覺得可以比他強的地方。那非法入境者半帶嘲笑的問我可否帶他穿過警局的牆出去?我沒有回答他,也沒有什麼可回答。用毛毯蓋起了頭,問自己懂神打有什麼用?有法力又有什麼用?諷刺的是一大清早他們便離開了羈留所,還比我更早地離開。那夜也開始了我人生的第一個禱告:「主耶穌,如果你是真的,你給我力量面對前面的路。」

中午,警察說:「譚溢泉有人保釋你」,初時我十分之氣憤,第一句以粗言穢語回贈那警察。出到大堂見到父母﹐爸爸說:「你媽媽整夜也沒有睡,找錢保釋你。」我強忍著眼淚沒有出來,想起多年離家,到最後最擔心我的還是我父母。

保釋後我的朋友介紹了一間教會給我,我到教會聽道。崇拜後我問女傳道人生是什麼?她說每個人都不一樣。我問:「我可否找到我生命的義意?」她回答:「只有在創造你的神面前才能找到。」我再問:「不想浪費時間,在這裡找到嗎?」她回答:「那就要看你在神面前怎樣尋求了。」那我就留下來,繼續去教會了。

獲得重生

作者譚溢泉牧師

那時教會有一個聖誕的福音營,發生了這麼多事我也想靜一靜,於是我便參加了聖誕福音營。那裡沒有以往一般的聖誕節舞會、沒有聖誕大餐、沒有瘋狂及迷失的笑聲,我卻在那裏獲得重生。

信主後,回到家中與父母住,找到一份信差的工作。每天上班下班,回家與家人吃飯,星期三晚去祈禱會,星期六去團契、主日崇拜,過著簡單開心的日子。

88 年底,看見傳福音的需要,覺得要珍惜時間為主打美好的仗,為神的國度搶救靈魂。於是放下了工作,全時間的加入香港基督徒短期宣教訓練中心受訓,以兩年時間學習向人傳福音。

畢業後在一所福音戒毒機構服侍一些曾吸毒弟兄,兩年事奉中上帝給我很多磨練的機會。因仍年少, 身心靈有所疲乏,兩年後離開,重回文職工作,再尋索下一步的方向。很快又過了兩年多時間,上帝再一次呼召,到一間教會作福音幹事工作,我再一次踏上全時間事奉之路。我感到自己事奉與生命有很多不足的地方,但持定上帝呼召全時間事奉的路,於是透過祈禱、讀聖經,安靜尋問上帝的心意,也與牧長溝通之後,申請報讀神學,97年獲神學院錄取,蒙主更深的造就。今天成為教會的牧者,專心尋找、牧養很多迷失方向的青少年人。

一個失落的少年,被主拯救,是上帝的恩典;蒙永生上帝使用,使這人成為祂的器皿,更是恩典中的恩典!回望這些日子,誰能說沒有上帝呢?誰能否定我們上帝的恩典與慈愛呢?「祂從灰塵裡抬舉貧寒人,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。」(聖經詩篇一百一十三篇7節)又如保羅所說:「然而,我今日成了何等人,是蒙上帝的恩才成的,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。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;這原不是我,乃是上帝的恩與我同在。」(聖經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0節)

願榮耀頌讚歸於我們的天父!(香港短宣中心供稿﹐作者譚溢泉牧師是香港短宣中心早期校友,現在禮賢會分堂牧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