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近照
37 年前,我遭遇一次海難,在生與死之九日中,如果沒有 神的保守、拯救,我已葬身大海中。 神使我多活了 37 年,我就賺了 37 年。為了報答 神,我對 神說,在我有生之年,我要為 神工作,事奉 神﹐並為 神作見證,將 神在我身上所行之神蹟、奇事、恩典宣揚出去﹐好讓未信主,未認識 神之人知道我所信的 神,是又真又活,又有慈愛,賜平安的 神。
在見證之前,請看一節經文:「 神是我的避難所,是我的力量,是我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。」(詩篇46 :1)
1979 年 5 月尾,我的姨媽告知我,她將坐船偷渡離開越南,船上還有一個位子,她問我是否跟她一起離開。當時我的父母在經濟區,(越南共產黨解放南越西貢後,沒收房屋、財產,將居民趕去遙遠鄉村地方,稱為「經濟區」)﹐我沒法和他們商量,我想最好是和天父商量,所以整夜禱告求問上帝。過兩三天,我心裡覺得非常的平安,我知神允許我離開,我於是答應姨媽跟她一起離開越南。
在當時,自己清楚地知道,能登船也未必能到岸;能到岸未必能上岸,但我深信 神必帶領保守。唯有憑信心將自己交託給 神。
船隻有兩架巴士之長度,卻坐滿 360 人﹐目的地是馬來西亞,船程估計約三、四天。船開出一天半後的一個晚上,天吹起狂風,捲起大浪,船突然搖擺不停,整艘船給海浪拋上拋下,大海茫茫又加上颱風,船上的人都很害怕,我只是閉上眼睛,不住地禱告。
作者(右1)1980年逃離越南後被收容於菲律賓難民營
後來我才知道,因遇到風浪,船長要改變航行方向,打算將船開往菲律賓。因不熟悉航線,船不小心撞向珊瑚礁,被擱淺、側翻,再也不能進退。因怕船翻覆,船長要求船上除老人及小孩,其他乘客要跳進水中,水只深及大腿,船的前方即是一大片珊瑚礁及海水,船的後方即是一片無邊大海洋。我們被困在水中七天,糧食及食水均缺乏,這段時間抵受不了饑渴死亡的人約有廿多卅人。
我浸在水中這段日子,因腳給珊瑚刺傷,以致左腳發炎,不久便腫起來。這時,我心中默默不斷地禱告,如不能脫險,也順服 神之旨意;如能脫險,我會終身事奉主。我亦感謝 神這次出走,妻兒沒有同行,如果同行她們生命可能不保。
在這種環境中,我們如何能脫險呢?當時下了整日大雨,又因漲潮,海水會上漲,看見船身慢慢豎立起來,每位船民都十分興奮,大聲呼叫,開始爬上船。我因為饑餓的緣故,身體軟弱,當要爬上船時,突然眼前一黑,昏迷過去。當我再次醒過來時,已躺在船板上,見到姨媽在我身邊,原來是姨媽用針灸把我救醒過來,(姨媽是針灸師)。當我昏迷時,是誰將我拉出水拖上船的呢?如果沒有人,我已昏迷淹死於大海裡了!是誰?誰呢?我深信是 神行了神蹟奇事,後來船竟然能向大海駛出。感謝 神﹐我們脫險了!
船繼續行駛一整天,遇到一艘菲律賓大貨船,因船民過多,人家不肯讓我們上船,只供應糧食和水給我們,並指示我們航行的方向,告訴我們在不遠處,將進入菲律賓之海島、陸地。船開行約大半天時間,終於看到陸地。不久,我們上了菲律賓海島之城鎮,兩天後,菲律賓當局,用一艘海軍戰艦送我們去另一個大城市之難民營。
作者與家人
有一件事我忘記告訴大家,我姨媽一直未信主,因為當船被困在海中時,我姨媽有個信念,因知我是基督徒, 神一定會救我們脫險。她看見我多次向 神祈求,後來船脫險了。其後﹐姨媽到澳洲定居,信了主,成為一個基督徒。感謝主!
我當時雖然申請前往加拿大溫哥華居住,但 神卻要我留在難民營兩年之久。 神有祂的美好旨意,因在難民營裡有很多事工, 神使用我繼續為祂工作。到了 1981 年﹐ 神帶領我離開難民營前往加拿大溫哥華﹐至今已有 37 年。每當我回憶這段往事﹐心中常存感恩之情,常默默地說:「 神啊﹐感謝您使我多活 37 年!」
「你要認識 神,就得平安,福氣也必臨到你。」(約伯記22章21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