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我大學二年級時的問題,那時我還很天真,現在,這問題更加重要了,希望我們每一位都肯正視這問題。我們將這題目叫做「人生觀」,人生觀影響我們每天的生活,影響我們對自己的看法,也影響我們對他人的看法。那些不擇手段殺害無辜的恐怖份子,他們那樣做是因為他們認為那是對的,是好的。而那些只重視賺錢給家人的,認為他們拼命賺錢是愛家人,那些拼命讀書的人是認為拼命讀書是最重要的事。
那麼,我們的人生觀是如何建立的呢?相信我們都願意建立符合真理的人生觀。那就要問真理是什麼?我們不得不先問我是誰?要回答這問題只好問,我從何來?如果我們對過去有正確的認識,我們也能夠有正確的人生觀。
過去的歷史會影響我們對人生的看法,影響我們對自己的看法,也影響我們與其他人的關係,同時也會影響我們與動植物的關係。更重要的,會影響我們的生命,不但今生幾十年,更是永恆的生命。
有人說,不要管那麼多了,今天都還沒做好,哪有心情去想那些不實際的東西啊!殊不知,當我們有正確的人生觀的時候,連「今天」也能做好了。有人說,做人要實際,不要東想西想,殊不知有了正確的人生觀,才是實際。有人說,等我生活安定了再去思考這些吧,殊不知,有了正確的人生觀,生活自然安定!
過去的歷史是什麼呢?誰告訴我們什麼樣的歷史才是真實的歷史?比如,我們要知道孫中山先生出生於哪一年,我們怎麼知道呢?我們查考歷史,查考那些見過孫先生的人告訴我們的話。
我們的小女兒的學校給她們一個功課,就是要寫一些有關 1962 年西雅圖世界展覽會的事情,指定要 oral history(口述歷史)。於是我帶她去訪問我們一些年紀大的鄰居,他們都很高興而興奮地和女兒談起當時他們目擊的事情。有人更送了她一些罕有的照片。
但是,有關人類從何而來的歷史,我們能夠找到目擊者嗎?沒有人能夠告訴我們!
我怎麼處理呢?我看見聖經帶給西方國家社會的一些(我覺得的)好處。比如,聖經一開始就告訴人「被委任」要「管理海裏的魚、空中的鳥,地上的牲畜和全地,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(爬蟲類)」(創世記一章26節)。所以當聖經被翻譯成德文時,德國的基督徒讀了聖經,就開始研究被造之物(開始科學的研究)。當聖經被翻譯成英文時,英國的基督徒也開始了科學的研究。這些實在的科研帶給我們生活上各樣的方便,(但科學只能研究現在,不能研究過去,因為科學要求觀察,要求重複的實驗)。
我們或認為今天很多生活上的方便,都是科研的結果,但要明白這些是實驗科學的結果。有人認為進化是科學,但是進化不是科學,因為不能做實驗。無論某些人怎麼稱進化論為科學,進化論仍然不是科學,因為不能被重複實驗。如果我們了解這個道理,就可以避免困擾。有一位博士找我的時候,第一句話就是:「我是科學家,又是基督徒,但這兩樣彼此衝突,我快要發瘋了!」
三個鐘頭之後,她平安又快樂的回家,不會發瘋,而是信心堅定,因為她之前以為進化論是科學。如果進化論是科學,她當然會發瘋,因為進化論確實與聖經大大衝突─其實達爾文要信進化,原來的目的就是不要信上帝。了解了進化論不是科學之後,她可以只看真正觀察到的科學事實,科學事實當然與創造萬物者的話不衝突。
談到人生觀,上面我們說是與我們認為什麼是真正的歷史十分有關,那麼真正的歷史是什麼呢?有一次我在台灣,當地有人告訴我,學校用的歷史課本說華人是北京人(周口店發現的所謂猿人)的後代。我吃了一驚,歷史豈不是有見證人記下的事實嗎?推測不能當事實,故事也不能當事實。希望歷史課本不是真的說北京猿人是我們的祖宗!那不能是歷史!
科學要求觀察,要求重複觀察,與人生觀或信什麼沒有關係。比如,我們觀察到東西往下掉,多次的實驗都給我們同樣的現象,這叫實驗科學。這與一個人相信上帝創造或沒創造無關,因此科學是研究現在能觀察到的事物。
但是,我是否從所謂北京猿人進化而來的?因不能將時間倒流去觀察當時的情況,所以不能叫科學,充其量只能叫做「偵探」或「法醫」。這種思考可能被個人的先入為主的假設影響,這種先設的思想可以叫做世界觀或人生觀。
比如,兩個人看著同一塊魚化石。因為兩個人開始的思想不同,他們的結論也可能不同。甲看著這塊化石,他認為魚死了,沉了下去,慢慢被泥沙埋了,經過千萬年,成為石頭。另一個人看著同一塊魚化石,他認為聖經記載了歷史,所以他想,這可能是挪亞時代洪水滅世時,這條魚被大量的泥沙很快的埋了,所以沒有被其他生物吃掉,也在未腐化之前就被急埋了。
對於我的來源,對我來說有兩個很不同的可能性。一是,如進化論所說,無設計,無目的,機遇和時間的結果。另一是,聖經所說,有一位創造主,祂造萬物,也以目擊者的身份啟示祂的僕人寫了給我們。
這兩個不同的出發點會帶來兩不同的科研假設和不同的結論,仔細想想,我的來源也只有兩個可能。一是無設計,踫巧踫出來的,二是有設計,有目的被造的。因為我們的身體太奇妙了,所以要相信無設計的人也都要相信很長很長的年日,希望有可能踫巧踫出來。如果相信上帝創造,那麼就看看祂告訴我們什麼。
相信無設計的人,也只好相信人生沒目的,沒意義,沒對錯,沒希望,連自由意志也不存在。相信聖經的人,也自然可以相信自己是有價值的,人生是有目的的。既然聖經說上帝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,那麼我應自己愛惜自己,不要自暴自棄,也同樣的尊重愛惜他人,包括那些不相信創造的人,甚至如耶穌教導,愛仇敵,為那逼迫我們者禱告。
某人不願意聽聖經,他說:「我是很實際的人,我只講實際」。他的實際就是賺錢。
耶穌說了這麼一個比喻:「有一個財主,田產豐盛,自己心裏思想說: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,怎麼辦呢?又說:我要這麼辦,要把我的倉房拆了,另蓋更大的,在那裏好收藏一切的糧食和財物。然後對我的魂(或生命)說:魂哪,你有許多財物積存,可作多年的費用,只要安安逸逸的喫喝快樂罷。上帝卻對他說:無知的人哪,今夜必要你的魂,你所預備的,要歸誰呢?凡為自己積財,在上帝面前卻不富足的,也是這樣」(路加福音十二章16-21節)。「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麼益處呢,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?」(馬太福音十六章26節)
新華社網有這麼一項新聞(2013‧4‧23):杭州賣腎案。有一個九人組織,賣了自己的腎,又介紹別人賣腎。因此有人說:「富人用錢換命,窮人用命換錢」。也有人說:「40 歲前拿命換錢,40歲後拿錢換命」。但是錢真能換到命嗎?我們都知道是不可能的。「那些倚仗財貨自誇錢財多的人,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,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上帝,叫他長遠活著,不見朽壞。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,只可永遠罷休」(詩篇四十九篇6-9節)
我們不能不承認,聖經符合事實。我們確實不能解決死亡的問題!
死亡是我們見到的事實,死亡也叫我們不能不同意所羅門王所說的:「虛空的虛空,虛空的虛空,凡事都是虛空。人一切的勞碌,就是在日光之下的勞碌,有甚麼益處呢。一代過去,一代又來」(傳道書一章2-4節)。
有史以來,只記載了一位,勝過死亡。這就是歷史上的耶穌基督,祂不但叫死人復活,祂也預言自己如何被害死,預言第三日復活。耶穌的復活不是信仰問題,而是歷史問題,就如孫中山先生是否生存在世上,不是信仰問題,而是歷史問題。那麼,如果耶穌基督是歷史上唯一勝過死亡者(祂復活之後沒有再死,不像有一些醫學上證實死了的人,後來又活了,但是這些人最終還是死了),我們是否應該用心研究一下這本以耶穌的降生、代死、復活又預言祂的再來為主題的聖經?
如果聖經真是創造主給我們的人生手冊,那麼我們應該能夠不單在歷史上,也在物質上,看到聖經的話的真實性。叫我們有把握只要我們跟從這本手冊,跟從「人廠」的手冊,我們當然曉得應該怎麼生活。我們也可以得到勝過死亡的途徑,那當然是好得無比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