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養兒女】成功何價--所羅門的罪?

 

新年立志,馬到成功。所羅門不是十分成功嗎?為什麼聖經給他的蓋棺定論是「惡」呢?列王記上前面幾章都是記載他輝煌的功績,就是11章才記載他的惡行。聖經的原則十分的清楚﹐善惡必須是從耶和華的眼中決定的﹐因為祂是創造者。就如一件機械,什麼對它是好還是壞,全部看造它的如何設計。很簡單的,我們需要看說明書。人生的說明書就是我們的創造者所給我們的聖經﹐離開這個標準就是擔保作廢,後果自負。無論在使用的過程,有多大的成就,歸根到底還是會把自己毀壞了。要了解聖經為什麼給所羅門一個「惡」的評價,我們需要回到聖經本身。聖經提到君王的規矩,其實十分的簡單扼要﹐就記載在《申命記》中:

「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,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,為要加添他的馬匹,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,不可再回那條路去。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,恐怕他的心偏邪。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。他登了國位,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,為自己抄錄一本,存在他那裡,要平生誦讀,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,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,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,偏左偏右,離了這誡命。這樣,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,在國位上年長日久。」(17:16-20)

摩西的律法書,所羅門沒有理由不知道的。他的父親一定是從小教導他的。根據《申命記》,他一登了國位,就要將這律法書「為自己抄錄一本﹐存在他那裡,要平生誦讀,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,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」。《申命記》裡的這一段話,只有提到三樣王不可以做的事情:

1)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,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;

2)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,恐怕他的心偏邪;

3)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。

簡單來說,這三樣就是:權、色、財。使徒約翰把它們演繹出來:「因為凡世界上的事,就像肉體的情慾,眼目的情慾,並今生的驕傲,都不是從父來的,乃是從世界來的。」(約翰一書2:16)所羅門為什麼明知故犯?

權--今生的驕傲

「所羅門聚集戰車馬兵,有戰車一千四百輛,馬兵一萬二千名,安置在屯車的城邑和耶路撒冷,就是王那裡。所羅門的馬是從埃及帶來的,是王的商人一群一群按著定價買來的。從埃及買來的車,每輛價銀六百舍客勒,馬每匹一百五十舍客勒。赫人諸王和亞蘭諸王所買的車馬,也是按這價值經他們手買來的。」(列王記上10:26-29)

所羅門不但有很多的戰車馬兵,而且特別是從埃及買來的。他不但買了,還會做代理,賣給迦南的諸王。自然從中也賺了一點佣金。車馬在古代是一個國家或者說君王的權勢所在。一位精明的君王自然應該奮勇自強,好好建設國防。他看起來就是一位熱愛國家的好君王﹐他還一手控制了整個迦南地的軍事力量。自然這跟他的王后是法老的女兒,不無關係。

這有什麼不好?不好的是因為神的律法書清楚寫明,是不可以的。所羅門不聽神在聖經裡面的話,寧可依靠自己的方法。結果所羅門死了僅僅五年,在他的兒子羅波安在位的時候,所羅門一輩子所積蓄的金銀,就幾乎完全被埃及王法老示撒奪去。他所屯下來的車馬,一點都不管用!(參閱列王記上14:25-26)他肯定沒有學習到他的父親在詩篇裡的教訓:「有人靠車,有人靠馬﹐但我們要題到耶和華我們神的名。他們都屈身仆倒,我們卻起來,立得正直。」(詩篇20:7-8)

色--肉體的情欲

以色列人不可以娶外邦的女子,原因是他們會被引誘去敬拜偶像﹐所羅門自然是知道的。一個大原因是當時候拜偶像的敬拜,常常摻雜了放縱情慾淫亂的事情﹐這對一位君王自然是一個大的引誘。但是從起初,神原是定下一夫一妻制。「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,祂不是單造一人麼?為何只造一人呢?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。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,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。」(瑪拉基書2:15)

自然大衛的壞榜樣,是所羅門跟從的一個原因。但是所羅門自己也應該讀聖經,知道神的戒命。他為什麼還是去做,並且在以色列歷史裡面是空前絕後的荒淫﹐他有一千零一個老婆!

我們前面已經稍微提過,但是讓我們再仔細看一下。「所羅門王在法老的女兒之外,又寵愛許多外邦女子,就是摩押女子、亞捫女子、以東女子、西頓女子、赫人女子。論到這些國的人,耶和華曾曉諭以色列人說,你們不可與她們往來相通,因為她們必誘惑你們的心去隨從她們的神。所羅門卻戀愛這些女子。所羅門有妃七百,都是公主﹐還有嬪三百。這些妃嬪誘惑他的心。」(列王記上11:1-3)

這麼多女人,他每個晚上陪一個,都要三年才行。他就是多麼的戀愛她們,身體也受不了呀!但是我們需要注意,11:3提到「都是公主」。在古代,這是一種的外交手段﹐我娶了你的女兒,你總會念一點情節。中外都有這種的例子﹐我們中國也有不少公主嫁出塞外。原來所羅門在用他的身體搞小外交,同時候也放縱一下情慾,享受一下左擁右抱。結果是:被「誘惑」了。這個字原文是「調轉」的意思。在第五節翻譯成「隨從」。聖經特別提到他年老的時候被誘惑﹐好像不由自主地,跟著他這些妻子們走﹐他竟然要這些女人不要神!聖經說他還為這些妻子建造各種偶像的壇,其中有些還是把自己的嬰孩獻上的﹐這原是神所最憎恨的一件事。(參閱申命記18:9-14)我們也很難說所羅門年老昏庸,聖經說他年輕時就喜愛這些女子們﹐只是年老的時候,就更加張狂而已。他的做法,咋看起來好像很聰明,結果是聰明反被聰明誤。

財--眼目的情欲

《列王記上》第10章,眨眼看起來,好像是在述說所羅門的富強,其豪華實在是不可思議。「所羅門每年所得的金子共有六百六十六他連得。」(10:14)這是大概一百三十多萬兩的金子。有人估計根據現在的價值,大概值得一百億美元,那是 1 加上 10 個 0!這只不過是一年而已﹐而所羅門在位 40 年!「所羅門王一切的飲器都是金子的﹐利巴嫩林宮裡的一切器皿都是精金的。所羅門年間,銀子算不了什麼。」(10:21)但是結果都是過眼雲煙,他死了 5 年就幾乎全軍覆沒。正如他自己在傳道書中所說:

「我見日光之下,有一宗大禍患,就是財主積存貲財,反害自己。因遭遇禍患,這些貲財就消滅。那人若生了兒子,手裡也一無所有。貨物增添,吃的人也增添。物主得什麼呢,不過眼看而已。 」(5:11﹐5:13-14 )

這就是眼目的情慾﹐不過眼看而已!這個貪財之心,保羅稱之為「萬惡之根」﹐ 「貪財是萬惡之根﹐有人貪戀錢財,就被引誘離了真道,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。」(提摩太前書6:10)

到了《啟示錄》,所羅門的富強竟然成為敵基督的記號﹐真正是可悲可嘆!「在這裡有智慧。凡有聰明的,可以算計獸的數目,因為這是人的數目。他的數目是六百六十六。」( 啟示錄13:18)是的﹐多大的物質成就也不過是人的數目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