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問得好】中國人不可以過 “洋節日” 嗎?

 

有些人提倡中國人不可以過 "洋節日"﹐中國人應該過中國人的節日﹐這個議題會渉及多方面的探討﹐包括政治、政府、思想、經濟等。這篇文章主要從基督信仰的角度去回應﹐因為以上的提倡對考慮信耶穌的中國人來說可以是一個影響﹐尤其是很多基督徒都會過 "聖誕節"﹐而這個節日對中國人來說是 "洋節日"﹐我們應該怎樣去回應?請看以下的分享。

"節日" 的意義

論到人應該過甚麼 "節日" 之前﹐我們先來想一想 "節日" 的意義。歷史告訴我們每個民族都有他們所設立的不同 "節日",那些節日大致都是為了記念某一件事蹟、某一個慶祝、某一位歷位人物、某一種宗教的事件、甚至某一個季節或氣候的變化等。以中國人為例的 "端午節"﹐百姓在每年農曆五月初五時慶祝,最廣為人知的是紀念戰國時代楚國詩人屈原,他在這天投汨羅江自盡殉國。又例如 "春節"、中國人的農曆新年﹐以華夏曆法正月初一為 "歲首"、又名 "元旦"﹐它是新的一年的起始﹐又正好在二十四節氣之首 "立春" 前後,對當時以農業為主的百姓顯得重要﹐因為經過嚴寒後天氣開始轉暖﹐百姓在春節有幾天的慶祝後開始各種務農活動、萬象更新。

聖經也提及 "節日"

原來聖經也有很多有關節日的記載﹐其中最早提及的是節令﹐創造主在六日創造中的第四日說:「 神說:『天上要有光體,可以分晝夜,作記號,定節令、日子、年歲』。」(創世記1:14)可見創造主也肯定 "節日" 其中的價值。另外﹐聖經也記載了一些很重要的節日﹐其中很多節日以色列人到如今仍然在慶祝﹐例如 "逾越節" 是他們很重視的節日﹐它記念以色列人在埃及時被苦待為奴﹐他們哀求創造主耶和華 神﹐ 神就施行拯救﹐降災在不公義行惡的埃及王法老與百姓﹐ 神降了九災埃及人仍然不肯真正的悔改﹐ 神於是降下第十災﹐就是使滅命的天使擊殺埃及地所有的長子,卻越過以色列人的房屋,埃及王最終允許以色列人離開埃及﹐ 神用這方法拯救了以色列各家。 神拯救了以色列人出埃及後﹐祂吩咐百姓進入迦南地後﹐要定出埃及的那月為正月、為一年之首﹐並守正月十四日為逾越節。"逾越" 就是 "越過" 的意思﹐ 神對以色列人說:「因為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,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,無論是人是牲畜,都擊殺了,又要敗壞埃及一切的神。我是耶和華。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;我一見這血,就越過你們去。我擊殺埃及地頭生的時候,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滅你們。你們要記念這日,守為耶和華的節,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」(聖經出埃及記14:12-14)聖經還有記載的其他節日﹐都有特別的意義﹐大家可以翻閱聖經去認識了解。

一切的節日都不能使人成聖

主耶穌到世上來的時候﹐祂因為降生成為猶太人﹐因此祂在世上也按猶太民族傳統守他們的節日(表明祂遵守律法)﹐但祂最終並沒有吩咐人要守甚麼節日。及至主耶穌復活升天後﹐聖靈降臨感動人建立了的初期教會與後來寫成的新約聖經中﹐他們也沒有提到基督徒要守甚麼節日。聖經說:「不要讓人因著飲食、節期、月朔、安息日批評你們,這些不過是將來的事的影子,那真體卻是屬於基督的。」(歌羅西書2:16-17)這兩節經文特別在提醒有猶太信仰背景的人,昔日雖然有 神曾經吩咐他們要過某些節日﹐但那些節日原來是預表耶穌基督和祂救恩的﹐既然耶穌基督已經應驗了一切指著祂說的預表與預言﹐人不能夠用任何節日的記念禮儀與行為而使他們得救﹐也不能夠因為守那些節日使自己成聖。

過節日的原則

既然聖經最終沒有定規我們要過甚麼節日﹐那麼人應該以聖經所教導人行事為人的原則去衡量過甚麼節日、如何過那些節日。聖經有很多教導人做人的真理﹐不能在此盡說﹐但其中有幾節的經文﹐提供我們一些大原則。哥林多前書10:23-24、31說:「甚麼事情都可以作,但不是都有益處。甚麼事情都可以作,但不是都能造就人。 無論何人,不要求自己的益處,乃要求別人的益處。......你們或吃喝,或作甚麼,一切都要為 神的榮耀而行。」(新譯本)這裡提到四大原則﹐就是「有益的、造就人的、為人益處與榮耀 神的」。

用過聖誕節為例﹐如果我們過節只是藉口說為了記念主耶穌基督的降生﹐但卻在行為上只是為了狂歡、放縱、為己而歡樂﹐沒有按這節日的意義去記念它﹐那麼我們倒不如不要過﹐為是使人有益的、能造就人的、不是為人的益處與榮耀 神的。正如昔日主耶穌責備一班所謂敬虔守猶太人節日的法利賽人﹐主耶穌說:「以賽亞(先知)指著你們假冒為善之人所說的預言是不錯的。如經上說: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,心卻遠離我。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,所以拜我也是枉然。你們是離棄 神的誡命,拘守人的遺傳。」(馬可福音7:6-8)相反﹐聖誕節雖然是人定出來﹐但當時的人是要人記念主耶穌﹐藉此提醒人因主耶穌的降臨而喜樂歌頌 神﹐並且傳揚福音叫人歸向真神﹐我們這樣過這聖經節又何妨不可呢?

如果要引伸應用聖經的原則在所有要過的節日﹐我們要問:「那個節日是有益的嗎?能造就人嗎?為別人的益處嗎?榮耀 神嗎?」即使是中國人的節日﹐如果它引人離開以上的原則﹐都是不合宜去過的。例如我們不應該過鬼節﹐因為那些都是迷信人的節日;我們也不應該過異教的節日﹐因為那些節日引人離開真神﹐如此類推。相反﹐如個那節日是有益的、能造人的、對人有益處、榮耀 神的﹐即使那個節日與基督信仰沒有關係﹐我們還是應該依照傳統去過。以春節為例﹐中國人能一家團聚、除舊迎新、彼此恭賀、互相合宜地款待等﹐舉國家家戶戶歡歡樂樂的過春節多好!聖經所帶給我們的應用是適切的﹐因為 神要祝我們﹐祂要把益處帶給人﹐祂要造就人建立人﹐為別人的益處﹐祂更願意我們認識祂、親近祂、榮耀祂!

親愛的朋友﹐主耶穌說:「你們必曉得真理,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。」(約翰福音8:32)基督信仰是叫人得以自由的﹐主耶穌不要我們在過節日的事上被捆綁﹐最重要的是人能夠認識 神、親近 神、愛 神愛人﹐得著祂所賜下的偉大救恩。你得著了沒有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