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定義專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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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劉國晶
















  

    我 們 這 些 既 是 天 國 公 民 , 又 是 高 舉 民 主 自 由 平 等 旗 幟 的 加 拿 大 公 民 , 坐 在 教 會 四 堵 牆 內 專 心 敬 拜 讚 美 , 聽 牧 者 傳 講 聖 經 福 音 真 理 , 心 靈 騰 昇 , 遠 離 世 事 , 恍 如 置 身 樂 園 , 多 麼 喜 樂 平 安 !

    不 過 , 您 以 為 撒 但 會 不 會 輕 易 放 過 , 讓 信 徒 可 以 高 枕 無 憂 ?

    近 在 眉 睫 , 教 會 四 堵 牆 外 的 加 拿 大 社 會 , 正 滾 滾 醞 釀 兩 樁 大 事 : 足 以 摧 毀 人 類 社 會 延 續 及 基 本 家 庭 結 構 的 「 修 改 婚 姻 定 義 」 , 及 足 以 令 聖 經 成 為 「 煽 動 仇 恨 文 字 」 令 教 會 不 能 對 外 傳 福 音 的 C-250 法 案 。 您 可 有 聽 聞 ? 瞭 解 多 少 ? 對 之 有 甚 麼 反 應 ? 採 取 甚 麼 行 動 去 表 示 您 的 立 場 ?

    七 月 中 , 司 法 部 長 已 草 擬 了 新 修 改 的 「 婚 姻 法 定 義 」 , 只 要 是 兩 個 人 , 而 不 必 是 一 男 一 女 , 便 可 結 婚 。 由 於 有 幾 個 省 級 法 庭 依 據 加 拿 大 「 人 權 憲 章 」 這 條 保 護 弱 勢 社 群 的 法 例 , 宣 判 同 性 戀 者 有 「 平 等 」 的 婚 姻 權 利 , 就 是 這 樣 , 由 於 法 庭 對 個 別 案 例 的 判 決 , 迫 使 國 會 要 修 改 關 係 著 社 會 上 98% 傳 統 家 庭 結 構 的 「 婚 姻 定 義 」 。 目 前 這 草 擬 正 呈 上 加 拿 大 高 等 法 院 徵 詢 無 約 束 性 的 法 律 意 見 。 經 辯 論 後 再 交 回 國 會 由 議 員 們 投 「 贊 成 」 或 「 反 對 」 票 去 表 決 「 婚 姻 」 的 定 義 為 何 。

    與 此 同 時 , 在 五 月 廿 九 日 , 下 議 院 只 有 十 多 個 議 員 列 席 , 國 會 此 時 二 讀 通 過 一 條 由 本 立 比 議 員 羅 思 安 提 出 的 C-250 私 人 法 案 : 在 原 有 318(4) 刑 事 條 例 「 不 可 煽 動 仇 恨 」 的 對 像 「 可 辨 認 群 體 」 的 釋 意 條 文 「 膚 色 , 種 族 , 宗 教 及 族 裔 」 之 外 , 多 加 一 項 不 可 作 為 煽 動 仇 恨 的 對 像 「 性 取 向 」 。 在 九 月 份 國 會 重 開 之 際 , 這 條 籠 統 不 清 晰 的 條 例 便 要 由 各 議 員 表 決 。

       何 謂 「 性 取 向 」 呢 ? 安 省 咸 美 頓 山 區 的 自 由 黨 國 會 議 員 被 問 及 此 , 原 來 「 異 性 戀 , 同 性 戀 , 雙 性 戀 , 三 性 戀 , 獸 交 , 戀 童 癖 , 亂 倫 , 多 夫 或 多 妻 , 性 虐 待 , … … 」 統 統 都 含 糊 地 包 括 在 「 性 取 向 」 這 一 項 定 義 內 。

    何 謂 「 煽 動 仇 恨 」 呢 ? 幾 乎 任 何 「 持 有 不 同 觀 點 , 講 , 寫 , 出 版 , 廣 播 以 表 達 不 同 觀 點 」 , 「 發 表 有 關 性 取 向 的 研 究 數 據 , 例 如 : 83% 愛 滋 病 者 是 同 / 雙 性 戀 者 , 只 佔 男 性 中 2% 的 人 口 , 比 異 性 戀 的 男 性 要 高 出 814 倍 的 患 病 率 … … 」 均 可 被 詮 釋 為 「 煽 動 仇 恨 」 。 早 兩 年 由 曾 任 多 元 文 化 及 傳 統 部 長 的 費 凱 迪 舉 辦 一 個 名 為 「 仇 恨 與 偏 見 園 桌 會 議 」 , 其 報 告 承 認 , 「 仇 恨 」 在 加 拿 大 並 沒 有 一 個 標 準 定 義 。 事 實 上 , 今 年 二 月 沙 省 曾 判 決 引 用 聖 經 利 末 記 章 節 ( 有 關 警 誡 淫 亂 ) 的 一 個 車 尾 招 貼 (Bumper Sticker) 為 「 煽 動 仇 恨 同 性 戀 」 。 這 會 不 會 意 味 著 類 似 的 訴 訟 將 會 陸 續 出 場 ?

    我 很 難 不 聯 想 到 那 條 處 心 積 慮 伺 機 悄 悄 混 進 伊 甸 園 的 古 蛇 , 用 堂 皇 的 理 由 , 逐 步 滲 透 去 造 成 人 與 上 帝 的 疏 離 , 而 達 到 把 人 類 社 會 領 到 背 棄 宗 旨 原 則 而 終 至 犯 罪 墮 落 的 路 上 。 以 邪 為 正 的 扭 曲 變 形 , 籍 著 種 種 似 是 而 非 的 意 識 形 態 , 進 入 了 世 界 , 在 很 多 自 以 為 「 平 等 自 由 開 放 包 容 」 的 心 門 外 徘 徊 埋 伏 , 俟 機 進 入 , 隨 而 佔 據 。

    假 如 C-250 在 一 個 半 月 後 在 國 會 獲 得 通 過 , 而 宗 教 團 體 又 不 積 極 採 取 在 高 等 法 院 對 「 婚 姻 定 義 」 的 爭 辯 , 遲 早 , 在 種 種 模 糊 的 「 合 法 化 」 下 , 會 不 會 出 現 兄 弟 要 利 用 教 會 行 婚 禮 結 為 夫 妻 這 類 事 情 ? 屆 時 , 在 近 似 目 前 這 個 趨 向 的 立 法 與 執 法 的 轄 管 下 , 教 會 和 牧 者 要 聽 從 神 還 是 聽 從 人 ? 宗 教 團 體 難 保 不 會 被 蓄 意 告 上 法 庭 。 教 會 有 多 少 經 費 可 以 支 付 那 些 龐 大 的 沒 完 沒 了 的 打 官 司 的 法 律 費 用 ? 會 眾 有 沒 有 足 夠 的 經 濟 能 力 去 被 拖 進 這 種 陷 害 ?

    在 c-250 這 法 例 下 , 我 們 有 沒 有 權 去 譴 責 戀 童 癖 這 個 「 性 取 向 」 對 少 年 人 的 色 情 行 為 ? 我 們 有 沒 有 權 不 同 意 把 只 有 2% 異 常 取 向 的 生 活 方 式 及 性 行 為 方 式 鼓 吹 為 要 整 個 社 會 認 同 並 遵 行 的 「 政 治 正 確 文 化 」 ? 若 果 父 母 對 加 諸 兒 女 身 上 的 性 傷 害 表 示 憤 怒 時 , 會 不 會 被 這 條 法 例 詮 釋 為 「 煽 動 仇 恨 」 而 要 受 刑 事 處 罰 ? 教 會 絕 不 能 公 開 地 傳 講 以 聖 經 為 依 據 的 福 音 ? 到 時 才 捶 胸 頓 足 , 是 不 是 太 遲 ?

    只 不 過 幾 年 前 , 國 會 議 員 辯 護 「 同 性 婚 姻 的 認 可 及 傳 統 家 庭 價 值 觀 念 的 破 壞 是 沒 有 根 據 的 疑 慮 」 的 種 種 「 不 可 能 」 現 在 全 部 成 為 「 很 可 能 」 或 「 已 實 行 」 。 那 麼 , 還 有 甚 麼 匪 夷 所 思 是 「 不 可 能 」 的 呢 ?

  

    而 對 如 此 蔑 視 由 上 帝 所 設 立 維 持 人 類 社 會 延 續 的 基 本 倫 理 道 德 的 威 脅 , 我 們 有 沒 有 警 覺 到 這 一 個 危 機 ? 聽 不 聽 得 見 神 在 找 尋 「 在 我 面 前 為 這 國 站 在 破 口 防 堵 」 ( 以 西 結 書 22:30 ) 的 忠 心 信 徒 ? 香 港 五 十 萬 人 在 七 月 一 日 上 街 和 平 示 威 向 政 府 表 示 絕 不 能 接 受 廿 三 條 國 安 法 箝 制 的 條 文 , 迫 使 政 府 對 此 立 法 要 作 出 重 新 估 量 。 我 們 應 該 作 出 甚 麼 與 信 心 相 配 的 行 為 , 把 沮 喪 的 「 危 機 」 扭 轉 為 一 個 有 盼 望 的 「 契 機 」 ?

    首 先 , 我 們 每 一 個 人 都 要 立 即 寫 信 給 司 法 部 長 , 自 己 那 區 的 國 會 議 員 及 省 議 員 , 要 求 他 直 接 回 答 你 , 他 有 沒 有 代 表 他 選 民 的 意 願 。 ( 各 地 址 可 以 在 www.evengelicalfellowship.ca/sacial/initiatives.asp 查 到 ) , 而 且 , 更 要 培 養 一 種 持 之 有 恆 的 關 注 。

    最 重 要 的 , 是 我 們 全 部 同 感 一 靈 的 信 徒 們 , 拋 開 宗 派 門 戶 之 見 , 超 越 教 會 建 築 物 的 四 堵 牆 , 匯 集 成 一 股 強 有 力 的 持 續 的 足 以 扭 轉 惡 劣 形 勢 的 壓 力 。 記 住 , 政 客 十 分 重 視 表 示 選 票 的 民 意 動 向 。

    不 可 或 缺 的 , 是 我 們 要 為 這 件 阻 止 C-250 成 為 立 法 的 事 和 阻 止 改 變 傳 統 婚 姻 定 義 這 兩 件 同 出 一 轍 的 事 , 切 切 為 國 會 議 員 們 禱 告 。 作 領 袖 的 , 實 在 應 該 學 像 希 西 家 王 , 上 耶 和 華 的 殿 , 將 議 員 們 的 名 單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展 開 , 向 耶 和 華 禱 告 , 求 祂 側 耳 聽 , 睜 眼 看 , 施 行 公 義 ! 我 們 要 凝 聚 我 們 屬 靈 的 矢 量 , 去 抵 擋 那 撒 謊 的 惡 者 , 「 這 世 界 的 王 」 !

    然 而 我 們 要 切 記 , 嗜 黃 賭 毒 或 其 他 性 取 向 的 每 一 位 , 也 是 與 我 們 同 樣 是 「 虧 缺 了 神 的 榮 耀 」 的 罪 人 , 基 督 的 十 架 寶 血 亦 有 為 拯 救 這 些 受 了 迷 惑 的 心 靈 而 傾 流 。 我 們 不 但 對 這 些 可 憐 人 絕 對 不 會 「 仇 恨 歧 視 」 , 且 很 希 望 能 夠 伸 出 援 手 用 愛 心 去 觸 到 這 個 被 罪 捆 綁 的 心 靈 。

    正 因 為 我 們 尊 重 加 拿 大 憲 法 和 人 權 憲 章 , 所 以 根 據 這 個 民 主 機 制 去 作 出 要 求 維 護 傳 統 家 庭 及 言 論 自 由 的 保 障 , 履 行 作 為 一 個 天 國 公 民 及 加 拿 大 公 民 的 權 利 和 義 務 , 讓 國 會 議 員 得 知 眾 多 選 民 的 意 願 , 而 在 國 會 復 會 時 作 出 正 確 的 決 定 。

    朋 友 , 不 要 以 為 未 見 到 燎 原 火 舌 燒 到 自 己 的 眉 睫 便 輕 輕 忽 忽 地 說 : 「 平 安 了 , 平 安 了 」 , 在 這 一 個 充 斥 推 崇 感 官 刺 激 潮 流 文 化 、 其 實 並 沒 有 平 安 的 時 局 中 。 聽 , 基 督 在 發 問 : 「 你 為 我 作 過 什 麼 ? 」



August 20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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