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 一 期 提 到 北 美 洲 約 在 1960 年 代 開 始 進 入 「 後 現 代 」 時 期 , 知 識 界 鼓 吹 人 生 本 身 沒 有 內 在 的 意 義 , 每 個 人 只 能 憑 其 意 志 上 的 選 擇 、 刻 意 的 行 為 和 行 動 去 尋 找 自 己 的 意 義 。 因 此 , 一 個 人 的 信 仰 、 宗 教 、 道 德 標 準 都 只 適 用 於 其 個 人 , 不 能 放 諸 四 海 而 皆 準 , 不 可 以 加 於 其 他 人 身 上 。 這 種 「 相 對 主 義 Relativism 」 觀 念 在 人 的 價 值 觀 、 知 識 論 、 和 道 德 觀 方 面 , 產 生 極 大 的 負 面 影 響 。
首 先 , 要 談 的 是 對 於 知 識 傳 授 的 衝 擊 。 「 相 對 主 義 」 使 人 們 不 能 相 信 有 永 恆 的 、 絕 對 的 真 理 ! 美 加 社 會 的 主 流 文 化 直 至 1950 年 代 仍 有 基 督 教 的 基 礎 , 無 論 報 紙 、 雜 誌 、 電 臺 都 反 映 出 大 眾 傳 媒 工 作 者 和 普 遍 人 還 有 基 督 教 的 背 景 , 雖 然 啟 蒙 運 動 那 種 人 文 主 義 也 影 響 到 北 美 的 學 術 界 , 然 而 多 數 人 仍 相 信 一 套 聖 經 教 導 可 以 引 導 人 肯 定 「 絕 對 真 理 」 的 價 值 。 只 可 惜 20 世 紀 以 來 , 信 仰 「 唯 物 論 」 的 共 產 主 義 者 統 轄 東 歐 和 控 制 著 西 歐 的 學 術 界 , 與 此 同 時 , 達 爾 文 的 「 進 化 論 」 在 西 歐 和 北 美 被 納 入 普 及 教 育 課 程 中 , 人 們 開 始 懷 疑 「 絕 對 真 理 」 的 價 值 , 以 致 基 督 教 的 影 響 力 日 漸 式 微 , 越 來 越 多 人 懷 疑 傳 統 的 教 導 和 學 校 課 程 是 否 正 確 、 有 價 值 。 因 此 , 1970 年 代 可 算 是 北 美 洲 主 流 社 會 被 後 現 代 思 維 衝 擊 的 開 始 。 公 立 學 校 不 再 容 許 任 何 宗 教 教 導 , 其 課 程 開 始 作 " 自 由 " 化 的 改 革 : 不 再 傳 授 傳 統 那 套 道 德 觀 念 。 更 懷 疑 以 往 那 些 歷 史 觀 點 是 否 正 確 和 真 實 。
第 二 , 「 相 對 主 義 」 在 人 的 價 值 觀 方 面 也 產 生 極 大 的 影 響 。 由 於 人 看 所 有 的 事 物 都 是 相 對 的 , 人 的 生 命 價 值 也 沒 有 內 在 的 意 義 。 既 然 沒 有 絕 對 的 價 值 觀 , 人 便 可 各 自 爭 取 達 至 個 人 的 慾 望 。 過 往 一 般 人 認 為 「 傳 宗 接 代 , 生 兒 育 女 , 子 孫 滿 堂 」 是 人 生 命 本 身 的 價 值 。 但 進 入 後 現 代 之 後 , 人 不 再 看 結 婚 與 生 養 有 何 關 係 , 更 不 認 為 傳 統 的 家 庭 制 度 是 絕 對 好 和 必 定 要 維 護 , 家 庭 不 一 定 是 一 男 一 女 的 結 合 而 組 成 , 再 加 上 法 官 的 縱 容 和 政 府 改 變 法 律 去 迎 合 [ 例 如 1968 年 杜 魯 多 政 府 頒 佈 的 Omnibus 法 案 就 容 許 或 助 長 墮 胎 、 離 婚 、 和 同 性 戀 的 合 法 化 ] ﹐ 要 享 用 和 滿 足 自 己 的 人 權 似 乎 是 後 現 代 人 的 人 生 價 值 了 。
第 三 , 「 相 對 主 義 」 在 於 道 德 觀 念 的 打 擊 最 為 明 顯 和 深 遠 。 既 然 人 在 所 有 事 情 上 再 沒 有 絕 對 的 觀 念 , 自 然 在 道 德 觀 念 上 也 不 會 堅 持 傳 統 的 是 非 標 準 , 人 就 可 以 毫 無 顧 忌 地 滿 足 其 個 人 的 情 慾 , 不 必 跟 隨 過 往 的 方 法 , 受 傳 統 標 準 的 限 制 。
每 個 人 都 有 權 決 定 自 己 的 取 捨 , 包 括 自 己 的 生 命 , 所 以 墮 胎 、 安 樂 死 、 吸 毒 最 終 都 是 個 人 權 利 的 決 擇 而 已 , 不 是 什 麼 道 德 問 題 。 這 種 思 想 的 改 變 , 可 以 從 同 性 戀 被 政 府 立 法 認 同 , 安 樂 死 和 吸 毒 越 來 越 多 , 一 般 人 認 為 需 要 法 律 保 護 等 社 會 趨 勢 一 覽 無 遺 。 固 然 「 相 對 主 義 」 之 能 打 進 社 會 主 流 , 不 少 功 勞 要 歸 於 " 自 由 派 " 人 士 在 傳 媒 、 教 育 界 、 法 庭 和 政 府 的 政 策 及 新 法 案 上 的 努 力 。 但 歸 根 究 底 , 「 相 對 主 義 」 受 人 接 納 乃 因 本 身 可 反 映 出 聖 經 所 指 的 「 罪 人 」 那 種 心 態 , 因 為 它 反 映 出 人 那 種 "Feel Good/ 想 做 就 去 做 " 的 心 境 。 再 加 上 「 進 化 論 」 一 臂 之 助 , 就 形 成 今 天 北 美 的 沒 有 黑 白 是 非 的 主 流 思 想 。
面 對 「 相 對 主 義 」 在 後 現 代 的 操 控 , 基 督 徒 應 該 如 何 應 付 呢 ﹖
筆 者 認 為 首 要 的 是 基 督 徒 放 棄 「 事 不 關 己 , 己 不 勞 心 」 這 種 心 態 , 認 定 社 會 潮 流 文 化 總 會 影 響 到 自 己 和 家 庭 。
神 學 家 Stanley Grenz[ 最 近 去 世 , 曾 經 是 UBC/Carey 神 學 院 教 授 ] 在 其 著 作 " A Primer on Post-modernism" 中 提 醒 : 基 督 教 是 著 重 在 社 群 中 見 證 的 信 仰 。 他 的 意 思 是 基 督 徒 的 信 仰 絕 對 不 是 停 留 在 自 己 身 上 的 一 種 信 仰 。 過 往 歐 美 信 徒 以 為 信 仰 只 是 個 人 的 事 情 , 現 今 我 們 不 單 要 在 教 會 中 履 行 自 己 的 位 份 , 也 要 為 基 督 的 緣 故 在 社 會 中 履 行 「 光 和 鹽 」 的 位 份 。 信 徒 本 身 可 以 藉 著 自 己 的 職 業 和 人 際 關 係 去 表 達 基 督 教 信 仰 的 內 涵 和 立 場 , 更 可 組 織 獨 特 的 專 業 團 體 去 抗 衡 世 俗 潮 流 的 勢 力 。 信 徒 的 使 命 感 不 單 只 落 實 於 教 堂 的 範 圍 之 內 , 更 要 在 傳 媒 、 學 校 、 法 律 界 、 普 遍 社 會 層 面 中 彰 顯 。
至 於 教 會 方 面 , 可 以 透 過 慈 惠 事 工 、 倫 理 道 德 的 教 育 , 在 社 會 中 產 生 正 面 的 影 響 力 , 以 致 ( 在 北 美 而 言 ) 宗 教 能 維 持 其 文 化 內 涵 的 角 色 。 抗 衡 世 俗 潮 流 需 要 全 體 基 督 徒 有 廣 闊 的 眼 界 , 同 心 合 力 去 努 力 為 主 工 作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