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卷有益
十誡的永恆意義
李健萍

    大 約 三 千 五 百 年 前 , 上 帝 親 自 向 以 色 列 人 頒 下 了 十 誡 ( Ten

Commandments ) , 成 為 猶 太 人 整 個 民 族 數 千 年 來 不 敢 稍 越 雷 池 的 重 要 律 法 和 生 活 規 範 。 直 至 現 在 , 十 誡 對 於 信 奉 上 帝 的 人 是 否 仍 然 適 用 ? 有 沒 有 因 為 年 代 過 於 久 遠 而 變 得 不 合 時 宜 , 不 切 實 際 , 或 需 要 補 充 修 訂 呢 ?

    禢 浩 榮 牧 師 研 究 舊 約 聖 經 , 對 十 誡 蘊 含 的 意 義 有 極 深 的 體 會 , 從 歷 史 背 景 及 當 時 社 會 的 生 活 狀 況 , 了 解 十 誡 是 上 帝 對 以 色 列 人 、 也 是 對 全 人 類 的 心 意 , 因 此 以 有 趣 而 帶 感 情 的 筆 觸 寫 成 了 《 永 恆 的 十 誡 》 ( The Everlasting Ten Commandments ) , 向 現 代 的 信 徒 說 明 十 誡 不 僅 是 堅 固 信 仰 重 要 的 基 礎 , 只 要 切 實 遵 行 , 更 能 提 升 生 命 的 質 素 , 讓 人 得 享 快 樂 而 美 滿 的 人 生 。

    作 為 一 個 基 督 徒 , 我 們 清 楚 明 白 得 蒙 拯 救 , 全 是 上 帝 的 恩 典 , 可 是 上 帝 除 了 要 救 贖 我 們 外 , 也 對 祂 所 愛 的 兒 女 有 深 切 的 期 許 。 回 顧 上 帝 向 以 色 列 人 宣 讀 十 誡 時 , 第 一 句 話 就 是 : 「 我 是 耶 和 華 你 的 上 帝 , 曾 將 你 從 埃 及 為 奴 之 家 領 出 來 。 」 上 帝 提 醒 以 色 列 人 , 祂 曾 施 恩 拯 救 , 讓 他 們 可 以 離 開 暗 無 天 日 的 奴 隸 生 活 , 重 獲 自 由 的 新 生 。 既 然 領 受 了 上 帝 的 恩 典 , 伴 隨 而 來 的 就 是 責 任 , 因 此 上 帝 與 他 們 重 新 協 定 , 在 新 生 活 模 式 中 , 大 家 需 要 遵 守 新 的 規 範 , 才 能 維 繫 上 帝 與 人 、 人 與 人 之 間 彼 此 關 係 的 和 諧 、 美 好 與 安 寧 。

    十 誡 就 是 在 這 樣 的 基 礎 下 成 為 上 帝 與 以 色 列 人 立 約 的 條 文 , 也 是 這 個 神 治 國 度 的 基 本 法 律 。 國 有 國 法 , 家 有 家 規 , 我 們 既 成 為 上 帝 國 度 的 子 民 、 上 帝 的 兒 女 , 也 當 遵 守 祂 原 初 的 心 意 。 正 如 我 們 移 民 到 加 拿 大 , 就 當 盡 本 份 做 好 一 個 公 民 的 責 任 與 義 務 。

    一 般 人 對 於 誡 命 與 規 條 , 會 不 期 然 走 向 兩 個 極 端 : 一 是 只 注 重 律 法 表 面 的 意 義 , 步 步 為 營 , 避 免 觸 犯 律 法 , 於 是 生 活 行 為 漸 漸 僵 化 , 演 變 成 令 人 詬 病 的 律 法 主 義 者 ; 另 一 種 人 卻 喜 歡 挑 戰 規 條 , 抗 拒 約 束 , 凡 事 隨 心 所 欲 , 任 意 而 行 , 後 現 代 主 義 者 對 所 有 傳 統 皆 抱 懷 疑 態 度 , 只 重 視 個 人 的 好 惡 , 同 樣 帶 來 相 當 的 破 壞 與 弊 病 。

    誡 命 與 律 法 都 是 讓 人 知 道 道 甚 麼 該 作 , 甚 麼 不 該 作 。 不 錯 , 很 多 法 例 是 針 對 當 時 社 會 需 要 而 製 定 的 , 年 代 不 同 , 環 境 變 遷 , 可 能 已 不 再 適 用 。 然 而 , 研 讀 法 律 的 人 都 知 道 每 條 法 例 的 背 後 , 總 有 立 法 的 精 神 依 據 , 目 的 是 要 建 立 平 等 、 公 正 而 和 諧 的 社 會 。 因 此 , 當 我 們 研 讀 十 誡 和 其 他 舊 約 的 律 例 典 章 時 , 立 例 背 後 的 精 神 是 不 容 忽 視 的 。 現 代 信 徒 要 謹 守 遵 行 的 是 誡 命 的 真 正 意 義 和 精 粹 , 而 不 是 像 新 約 時 代 的 法 利 賽 人 單 單 拘 泥 於 字 面 的 要 求 , 在 行 為 上 一 絲 不 苟 , 只 為 了 不 觸 犯 律 法 , 滿 足 自 義 的 心 態 。

    上 帝 從 來 沒 有 改 變 祂 對 人 的 要 求 , 也 沒 有 放 寬 祂 的 標 準 。 我 們 以 為 現 代 信 徒 不 必 認 真 研 究 舊 約 的 誡 命 與 律 例 , 實 在 是 大 錯 特 錯 。 耶 穌 在 世 時 一 再 提 醒 當 時 的 人 , 祂 來 不 是 要 廢 掉 律 法 , 乃 是 要 成 全 , 律 法 的 一 點 一 畫 絕 不 能 廢 去 。 事 實 上 , 只 要 我 們 細 心 研 讀 , 就 可 以 發 現 耶 穌 的 教 導 與 十 誡 的 精 神 是 相 輔 相 承 的 。

    猶 太 人 稱 十 誡 為 「 十 句 話 」 , 上 帝 吩 咐 他 們 的 一 切 話 , 都 包 含 在 這 十 句 話 裡 。 這 十 句 話 中 , 有 八 句 是 用 「 不 可 」 開 始 的 , 只 有 當 守 安 息 日 和 當 孝 敬 父 母 兩 條 誡 命 是 正 面 的 命 令 。 三 千 五 百 年 前 , 上 帝 要 求 以 色 列 人 不 可 有 別 神 , 不 可 雕 刻 偶 像 , 不 可 妄 稱 上 帝 的 名 ; 新 約 時 代 , 耶 穌 教 導 人 要 盡 心 、 盡 性 、 盡 意 愛 主 你 的 上 帝 , 單 要 事 奉 祂 。 時 代 變 遷 , 人 要 從 消 極 的 「 不 可 」 , 進 步 到 積 極 主 動 地 盡 力 愛 上 帝 。 現 代 信 徒 , 不 單 不 可 殺 人 , 不 可 姦 淫 , 不 可 偷 盜 , 不 可 作 假 見 證 陷 害 人 , 不 可 貪 戀 不 屬 自 己 的 東 西 ; 更 要 彼 此 相 愛 , 甚 至 要 捨 己 , 要 愛 仇 敵 … … 。

    因 為 我 們 領 受 了 上 帝 的 恩 典 , 成 為 天 國 的 子 民 , 所 以 樂 意 遵 行 誡 命 , 也 因 著 遵 行 誡 命 , 帶 來 更 大 的 恩 典 與 祝 福 。 上 帝 喜 悅 人 誠 實 地 、 認 真 地 遵 行 祂 的 誡 命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