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事關心
基督教偉人誕生500週年
盧維溢

    約 翰 . 加 爾 文 ( Jean Calvin ) 對 許 很 多 華 人 基 督 徒 來 說 是 一 個 非 常 陌 生 的 名 字 。

    今 年 7 月 10 日 , 在 瑞 士 日 內 瓦 舉 行 了 一 次 紀 念 加 爾 文 誕 生 500 週 年 的 國 際 性 大 會 , 交 流 近 年 對 這 位 原 籍 法 國 的 神 學 家 的 著 作 和 一 生 事 跡 的 重 新 研 討 。

    這 位 從 法 國 流 亡 到 日 內 瓦 的 牧 師 、 政 治 及 教 會 改 革 家 、 兼 基 督 教 神 學 偉 人 所 寫 的 《 基 督 教 要 義 》 (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) 是 每 個 受 過 嚴 謹 神 學 訓 練 的 基 督 徒 都 應 該 接 觸 過 的 名 著 , 是 16 世 紀 下 半 頁 宗 教 改 革 以 來 的 經 典 巨 著 , 不 單 確 立 了 改 革 宗 教 會 ( Reformed / Christian Reformed Church ) 的 神 學 定 位 , 而 且 影 響 了 歐 美 這 500 年 來 很 多 基 督 教 的 宗 派 。 除 了 循 道 衛 理 、 路 德 信 義 、 門 諾 宗 和 聖 公 會 之 外 , 直 到 1960 年 左 右 北 美 福 音 派 的 宣 道 會 、 浸 信 會 和 播 道 會 都 深 受 加 爾 文 神 學 的 模 造 , 皆 因 北 美 的 清 教 徒 本 來 也 承 受 加 爾 文 的 神 學 路 線 。

    他 的 神 學 怎 樣 影 響 信 徒 、 教 會 和 社 會 呢 ? 一 般 研 究 過 他 的 著 作 的 人 都 大 致 認 同 以 下 幾 點 :

    在 教 會 體 制 方 面 , 他 的 神 學 教 導 確 定 每 個 堂 會 的 獨 立 性 , 而 不 用 天 主 教 那 樣 的 中 央 集 權 式 制 度 , 形 成 基 督 徒 在 教 會 中 嘗 試 民 主 制 度 的 初 步 。 筆 者 認 為 , 這 一 點 極 可 能 是 他 脫 離 天 主 教 而 努 力 發 展 基 督 教 的 改 革 ( Reformation / Protestantism ) 之 原 因 。

    根 據 其 精 簡 5 點 ( 英 文 簡 寫 TULIP ) 的 恩 典 和 救 贖 觀 ( 包 括 一 次 得 救 永 遠 得 救 ) , 他 強 調 罪 惡 的 權 勢 迫 使 人 不 能 不 依 靠 耶 穌 基 督 的 代 罪 , 而 且 信 徒 不 能 忽 視 罪 惡 在 政 府 和 社 會 結 構 中 存 在 而 需 要 加 以 打 擊 和 控 制 。

    承 接 以 上 一 點 , 因 為 人 必 定 被 權 力 試 探 而 腐 敗 ( 從 他 自 己 在 法 國 親 身 的 經 歷 清 楚 反 映 出 來 ) , 他 強 調 政 府 權 力 一 定 需 要 被 制 衡 , 而 方 法 乃 透 過 共 和 國 形 式 的 集 體 領 導 。 而 且 , 根 據 羅 馬 書 第 13 章 和 撒 母 耳 記 上 第 8 章 , 他 指 出 : 公 民 ( 平 民 ) 也 是 制 衡 和 監 管 政 府 的 外 在 力 量 , 這 樣 的 提 倡 日 後 成 為 英 國 和 美 國 的 清 教 徒 拿 起 武 器 推 動 民 主 革 命 的 神 學 理 據 。 17 世 紀 中 期 的 英 國 , 因 為 皇 帝 查 理 士 一 世 要 剝 奪 地 主 貴 族 們 的 權 力 而 解 散 國 會 , 觸 發 起 中 產 階 級 中 的 基 督 徒 ( 被 世 人 稱 為 清 教 徒 的 ) 發 起 劃 時 代 的 民 主 革 命 。 美 國 1776 年 的 獨 立 戰 爭 基 本 上 也 是 一 場 民 主 革 命 , 雖 然 導 火 線 各 有 不 同 , 其 背 後 精 神 都 出 於 加 爾 文 提 倡 反 抗 違 背 上 帝 美 善 旨 意 的 獨 裁 暴 政 。

    他 肯 定 每 個 公 民 都 有 權 參 與 管 理 社 會 的 事 情 ( 即 是 政 治 ) 。 他 在 《 基 督 教 要 義 》 ( 第 20 章 4 段 之 結 尾 ) 這 樣 說 : “ 作 公 仆 是 神 聖 的 呼 召 , 不 單 合 乎 神 的 聖 潔 和 律 法 要 求 , 更 是 眾 多 呼 召 中 最 光 榮 的 ” 。 這 一 點 是 加 爾 文 在 眾 多 神 學 理 念 中 最 特 出 之 處 , 比 較 馬 丁 . 路 德 的 神 學 更 加 清 脆 。 加 爾 文 的 世 界 觀 與 別 人 不 同 之 處 乃 在 於 他 提 倡 基 督 徒 對 政 治 的 正 面 參 與 , 所 以 , 清 教 徒 的 世 界 觀 不 是 馬 丁 . 路 德 那 種 消 極 、 被 動 式 理 念 , 卻 承 受 了 同 樣 受 過 政 治 迫 害 的 日 內 瓦 政 治 和 教 會 改 革 家 - 加 爾 文 模 式 。

    在 大 多 數 中 國 人 和 基 督 徒 的 觀 念 上 , 這 一 點 是 相 當 “ 革 命 性 ” 的 思 維 。 多 數 人 認 為 “ 搞 政 治 是 污 穢 的 事 業 ” , 特 別 現 今 美 國 和 加 拿 大 人 認 為 政 客 普 遍 都 是 謊 言 高 手 , 政 客 經 常 食 言 和 貪 污 令 國 民 形 成 對 從 政 的 人 極 深 的 鄙 視 。

    有 些 人 以 為 他 鼓 吹 神 權 統 治 式 政 府 , 好 像 舊 約 以 色 列 那 種 政 教 合 一 的 國 度 。 其 實 , 他 贊 成 和 推 動 民 主 政 治 和 『 政 教 分 離 』 觀 念 - 政 府 與 教 會 各 自 獨 立 運 作 , “ 河 水 不 犯 井 水 ” , 雖 然 兩 者 可 能 在 社 會 事 情 上 有 溝 通 和 甚 至 互 相 幫 助 的 機 會 。

    在 其 巨 著 《 基 督 教 要 義 》 中 , 他 雖 然 曾 指 出 ( 20 : 2 ) : 公 民 政 府 的 目 的 是 : ( 一 ) 保 護 人 敬 拜 神 的 自 由 ﹔ ( 二 ) 保 障 教 會 的 地 位 ﹔ ( 三 ) 造 就 社 會 公 義 ﹔ ( 四 ) 維 持 公 眾 安 寧 。 然 而 , 加 爾 文 的 用 心 是 政 府 的 權 力 一 方 面 是 維 護 宗 教 運 作 的 自 由 , 另 一 方 面 則 是 保 障 社 會 中 眾 人 的 公 平 待 遇 、 自 由 和 安 全 的 權 利 。

    加 爾 文 之 所 以 被 人 誤 會 鼓 吹 神 權 政 府 , 乃 因 為 他 敬 畏 神 的 權 柄 和 認 為 神 實 在 仍 管 理 這 個 世 界 , 這 的 確 是 其 敬 虔 心 態 的 反 映 。 但 是 , 他 很 清 楚 指 出 ( 20 : 8 , 9 ) :

由 於 罪 惡 的 權 勢 無 孔 不 入 , 一 個 人 很 容 易 被 權 力 腐 化 , 他 贊 成 集 體 領 導 的 民 主 共 和 國 方 式 , 並 且 確 認 政 府 與 教 會 之 間 的 權 力 需 要 制 衡 和 分 工 。

    《 基 督 教 要 義 》 第 20 章 導 出 政 府 官 員 也 在 法 律 之 下 的 觀 念 - “ 有 權 柄 的 ” 也 要 和 一 般 公 民 那 樣 守 法 , 他 們 並 非 在 法 律 之 上 , 官 員 若 違 反 了 法 律 所 制 定 的 條 款 也 同 樣 地 受 到 法 律 的 制 裁 。 所 以 , 加 爾 文 所 推 崇 的 是 一 個 法 律 之 下 人 人 平 等 的 公 民 社 會 , 而 並 非 古 代 希 臘 雅 典 那 種 民 主 或 羅 馬 帝 國 那 種 共 和 觀 念 , 卻 是 羅 馬 書 13 章 所 提 及 的 , 政 權 是 神 所 受 命 、 從 政 者 要 執 行 神 所 命 定 的 要 求 : 以 神 的 話 語 造 就 社 會 良 心 , 警 惡 懲 奸 , 因 此 維 護 社 會 公 義 、 達 至 良 好 的 秩 序 。

    法 官 ( 政 府 人 員 ) 執 行 法 律 是 要 確 保 犯 罪 的 人 受 到 應 得 的 懲 罰 , 而 教 會 和 傳 揚 神 話 語 的 僕 人 ( 傳 道 人 和 牧 師 ) 卻 要 發 揮 他 們 的 功 用 : 叫 人 認 識 罪 的 權 勢 、 透 過 神 的 話 語 經 常 作 良 心 反 省 , 因 此 遠 離 罪 惡 的 事 情 。 雖 然 政 教 要 分 離 , 但 兩 者 卻 有 “ 異 曲 同 工 ” 之 妙 。

    500 年 前 的 加 爾 文 能 夠 在 瑞 士 日 內 瓦 寫 下 如 此 公 民 社 會 的 基 礎 理 念 , 同 時 在 教 會 中 努 力 教 導 信 徒 為 神 作 美 好 見 證 , 在 社 會 上 以 聖 經 教 導 嘗 試 改 革 社 會 流 弊 , 他 可 算 是 帶 領 一 個 革 命 性 的 基 督 教 社 會 運 動 。 今 天 , 加 拿 大 和 美 國 正 在 逐 步 遠 離 、 甚 至 敵 擋 神 的 教 導 之 際 , 我 們 同 樣 需 要 好 像 加 爾 文 那 樣 的 基 督 教 領 袖 : 不 跟 隨 世 界 潮 流 的 敗 壞 , 卻 在 世 俗 洪 流 中 開 出 一 條 “ 血 路 ” - 基 督 的 寶 血 救 贖 罪 人 , 抗 拒 神 的 善 道 的 要 求 必 定 承 受 罪 所 帶 來 的 懲 罰 , 不 單 在 教 會 四 面 牆 之 內 傳 揚 , 更 要 在 社 會 上 勇 敢 地 見 證 所 信 的 , 讓 教 會 帶 領 信 徒 履 行 作 地 上 的 光 和 鹽 的 使 命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