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 近 著 名 科 學 家 霍 金 ( Stephen Hawking ) 發 表 新 作 《 大 設 計 》 (The Grant Design) , 引 起 傳 媒 爭 相 報 導 , 爭 辯 多 時 的 上 帝 存 在 問 題 , 又 成 為 各 方 討 論 的 焦 點 。 關 於 這 個 話 題 , 文 化 更 新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梁 燕 城 博 士 撰 寫 了 一 篇 萬 餘 字 的 論 文 加 以 深 入 探 討 , 題 目 為 《 檢 視 霍 金 的 科 學 形 而 上 學 - 評 霍 金 關 於 宇 宙 起 源 與 上 帝 存 在 的 理 論 》 , 這 裡 摘 錄 其 中 一 些 精 彩 論 述 , 以 饗 讀 者 。
歷 史 性 回 顧
梁 燕 城 博 士 指 出 : 「 有 關 科 學 宇 宙 論 及 其 與 上 帝 存 在 的 討 論 , 連 續 發 展 了 兩 個 世 紀 。 十 八 世 紀 的 科 學 家 , 大 都 是 有 神 論 者 , 如 牛 頓 、 克 卜 勒 等 。 由 中 世 紀 以 來 , 科 學 家 都 遵 從 亞 里 士 多 德 的 邏 輯 推 論 , 認 為 從 因 果 律 推 論 , 追 溯 過 去 , 不 能 無 窮 追 溯 , 而 必 有 第 一 因 。 因 為 若 宇 宙 無 開 始 , 只 是 一 永 恆 系 列 , 就 使 整 個 系 列 都 是 後 果 , 不 能 成 為 因 果 系 列 , 故 推 定 宇 宙 必 有 一 起 始 的 第 一 因 。 這 第 一 因 是 永 恆 的 , 永 恆 者 超 越 時 間 , 沒 有 以 前 或 以 後 , 故 再 沒 有 原 因 去 產 生 這 第 一 因 , 第 一 因 完 全 自 足 自 存 , 自 有 永 有 。 中 世 紀 以 來 都 以 第 一 因 即 是 上 帝 。 」
十 九 到 二 十 世 紀 初 的 宇 宙 論 新 發 展 , 認 為 根 據 萬 有 引 力 , 宇 宙 不 能 是 有 限 的 , 因 為 其 中 心 引 力 會 把 一 切 吸 到 一 點 上 , 如 今 宇 宙 之 所 以 張 開 , 因 為 宇 宙 是 一 無 限 無 際 的 物 質 世 界 。 無 限 宇 宙 暗 示 了 物 質 以 外 一 無 所 有 , 物 質 似 是 最 後 的 真 實 , 宇 宙 只 有 物 質 及 其 運 動 , 任 何 心 靈 和 精 神 的 東 西 , 都 是 以 物 質 為 基 礎 來 產 生 , 是 一 些 上 層 建 築 。 於 是 , 唯 物 論 就 成 為 十 九 世 紀 末 到 二 十 世 紀 初 的 哲 學 主 流 , 如 德 國 哲 學 家 費 爾 巴 哈 認 為 上 帝 是 人 心 靈 所 創 造 出 來 的 。 同 時 , 另 一 位 德 國 哲 學 家 尼 采 亦 宣 佈 「 上 帝 死 亡 」 , 認 為 上 帝 概 念 已 在 西 方 文 化 中 完 結 。 再 配 合 十 九 世 紀 達 爾 文 提 出 的 進 化 假 設 , 生 命 的 根 源 也 可 合 理 地 通 過 自 然 選 擇 而 被 解 釋 , 於 是 上 帝 可 以 像 勒 比 理 斯 所 言 的 , 不 外 是 一 無 必 要 的 假 設 。 梁 博 士 接 著 回 顧 了 二 十 世 紀 科 學 家 對 宇 宙 起 源 的 研 究 成 果 , 特 別 是 相 對 論 、 量 子 力 學 和 大 爆 炸 理 論 的 提 出 及 其 後 續 發 展 。 指 出 :
「 二 十 世 紀 對 宇 宙 的 探 索 結 論 是 , 科 學 家 了 用 兩 個 世 紀 要 去 摒 棄 神 學 , 結 果 一 切 証 據 竟 暗 示 了 上 帝 的 存 在 , 這 也 是 西 方 文 明 發 展 中 的 一 辯 証 過 程 。 」
霍 金 論 宇 宙 起 源
在 一 九 八 四 年 , 霍 金 寫 「 量 子 宇 宙 論 」 (Quantum Cosmology) 這 篇 論 文 , 認 為 根 據 量 子 力 學 的 測 不 準 原 理 , 在 虛 空 中 的 偶 然 振 動 , 可 以 產 生 基 本 粒 子 , 然 後 又 可 變 回 無 物 。 遂 依 此 提 供 一 理 論 模 型 , 通 過 量 子 波 的 功 能 , 描 述 一 氫 原 子 。 認 為 同 樣 的 情 況 , 也 可 能 描 述 宇 宙 全 體 , 在 宇 宙 初 創 期 , 萬 有 從 虛 空 中 產 生 , 而 不 須 假 設 大 爆 炸 前 的 奇 點 狀 態 。 霍 金 嘗 試 指 出 , 在 初 創 期 的 「 時 間 」 , 不 同 我 們 如 今 觀 察 到 的 時 間 , 那 是 一 種 「 虛 時 間 」 狀 態 , 已 與 空 間 壓 縮 在 一 起 , 那 狀 態 是 只 有 三 維 的 空 間 , 卻 無 第 四 維 的 時 間 。 想 像 的 虛 時 間 , 是 宇 宙 在 最 細 小 的 起 源 期 , 可 設 想 時 間 與 空 間 的 界 限 消 失 , 變 成 空 間 , 這 四 維 空 間 已 沒 有 過 去 或 未 來 , 故 想 像 的 虛 時 間 是 無 始 無 終 的 , 而 避 免 了 時 間 的 起 源 問 題 。
霍 金 在 其 名 著 《 時 間 簡 史 》 ( A Brief History of Time ) 中 , 主 張 從 量 子 力 學 看 , 可 取 消 所 謂 「 奇 點 」 狀 態 , 而 有 第 三 種 可 能 的 時 間 觀 。 人 不 須 二 選 其 一 , 即 無 神 論 的 永 恆 時 間 , 或 有 神 論 的 有 限 時 間 。 故 霍 金 有 一 名 言 : 「 但 若 宇 宙 是 完 全 自 足 的 , 無 邊 界 或 邊 緣 , 無 始 亦 無 終 , 只 是 簡 單 地 如 此 , 則 還 有 什 麼 地 方 留 給 造 物 者 呢 ? 」 從 他 這 理 論 看 , 宇 宙 的 起 源 不 需 通 過 造 物 上 帝 來 解 釋 。
這 裡 所 講 的 造 物 主 , 是 指 哲 學 上 的 第 一 推 動 者 , 即 所 謂 「 間 距 的 上 帝 」 (God of the gap) , 那 是 指 當 科 學 到 盡 頭 不 能 解 釋 時 , 留 下 了 理 論 上 的 間 距 , 這 間 距 須 由 上 帝 來 補 上 , 提 供 終 極 的 解 釋 。 但 霍 金 只 是 說 在 起 源 上 不 須 用 「 間 距 的 上 帝 」 這 概 念 來 解 釋 , 並 不 因 此 而 否 定 上 帝 存 在 , 他 也 不 承 認 自 己 是 無 神 論 者 。 他 在 其 書 結 論 時 指 出 , 這 理 論 所 言 的 起 源 狀 態 , 不 須 要 求 一 位 上 帝 去 選 擇 其 形 式 , 但 上 帝 仍 有 自 由 去 選 擇 宇 宙 所 服 從 的 規 律 。 他 最 後 認 為 有 一 日 我 們 發 現 一 全 面 理 論 , 使 人 能 討 論 為 何 有 宇 宙 和 我 們 的 存 在 , 「 那 將 是 人 類 理 性 的 終 極 勝 利 , 蓋 由 此 我 們 可 以 知 道 上 帝 的 心 靈 。 」
嚴 格 來 說 , 霍 金 雖 然 是 科 學 家 , 卻 不 是 在 討 論 正 規 可 被 觀 察 和 檢 查 的 科 學 , 而 是 討 論 哲 學 和 神 學 , 企 圖 在 宇 宙 起 源 問 題 上 , 提 出 一 個 排 除 造 物 主 的 觀 點 。 這 只 是 多 個 哲 學 理 論 中 的 其 中 一 個 而 已 , 不 過 有 一 數 學 建 構 , 是 一 完 整 理 論 。
著 名 物 理 學 及 化 學 家 亨 利 • 史 赫 法 (Henry Fritz Schaefer) ( 曾 五 次 提 名 諾 貝 爾 獎 , 得 London Royal Society of Chemistry 最 高 獎 章 , 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 四 次 大 獎 ) 評 霍 金 之 說 為 「 只 引 起 邊 緣 性 的 科 學 興 趣 」 (Only of Marginal Scientific Interest) 。 他 提 出 三 點 批 判 : 1. 這 是 純 由 數 學 建 構 的 理 論 , 無 經 驗 的 支 持 。 2. 這 理 論 不 能 作 出 可 檢 証 的 科 學 預 測 , 也 不 能 建 立 科 學 所 要 求 的 簡 單 明 確 模 式 。 3. 這 理 論 不 能 引 申 有 意 義 的 研 究 計 劃 。
檢 視 《 大 設 計 》 一 書 的 觀 點
二 ○ 一 ○ 年 霍 金 與 Leonard Mlodinow 發 表 《 大 設 計 》 (The Grand Design) 一 書 , 提 出 他 的 「 M 理 論 」 (M-theory) , 解 答 一 連 串 關 乎 宇 宙 的 問 題 : 「 我 們 如 何 理 解 我 們 發 現 自 己 存 在 的 世 界 ? 宇 宙 如 何 運 作 ? 甚 麼 是 真 理 的 本 性 ? 一 切 從 何 而 來 ? 宇 宙 需 要 造 物 主 嗎 ? 」 他 說 : 「 傳 統 來 說 這 都 是 哲 學 問 題 , 不 過 哲 學 已 死 。 哲 學 已 不 能 追 上 現 代 科 學 的 發 展 , 特 別 是 物 理 學 。 」 他 這 開 場 白 有 點 不 夠 專 業 , 可 能 因 為 名 氣 大 , 又 被 傳 媒 歌 頌 為 權 威 , 因 而 作 此 缺 乏 深 思 熟 慮 之 論 。
整 本 書 所 論 的 , 是 企 圖 用 他 從 科 學 和 數 學 推 論 出 的 一 些 設 想 , 去 提 出 一 些 哲 學 問 題 的 答 案 , 嚴 格 來 說 不 屬 可 檢 証 和 預 測 的 科 學 範 圍 , 只 能 視 之 為 科 學 理 論 作 的 哲 學 玄 思 。 從 其 所 陳 列 的 理 論 框 架 看 , 霍 金 是 一 個 熟 習 科 學 理 論 而 又 不 懂 哲 學 的 玄 想 大 師 。
他 提 出 M 理 論 , 視 為 「 更 基 礎 的 理 論 」 。 所 謂 M , 可 指 主 導 (master) 、 奇 蹟 (miracle) 或 奧 秘 (mystery) , 之 前 也 有 稱 為 膜 ( membrane ) 理 論 。 M 理 論 原 是 弦 線 理 論 (string theory) 的 延 伸 , 惠 頓 (Edward Witten) 在 一 九 九 五 年 在 南 加 州 大 學 提 出 這 名 辭 , 綜 合 多 位 科 學 家 的 理 論 , 企 圖 用 一 個 理 論 來 解 釋 所 有 事 物 , 包 括 解 釋 物 質 與 能 源 的 本 質 和 交 互 關 係 。 把 四 種 作 用 力 ─ ─ 電 磁 力 、 重 力 、 強 核 力 和 弱 核 力 統 一 起 來 , 還 企 圖 結 合 當 前 五 種 超 弦 理 論 , 並 提 出 十 一 維 的 超 重 力 理 論 。
霍 金 借 用 這 未 完 成 的 理 論 來 建 立 觀 點 , 書 中 只 用 了 兩 頁 半 紙 談 M 理 論 , 只 提 到 十 一 維 空 間 及 其 無 所 不 包 性 。 他 主 要 的 主 張 是 「 M 理 論 的 定 律 可 以 容 許 多 宇 宙 並 存 , 各 有 其 明 確 而 又 不 同 的 定 律 , 依 賴 於 其 內 在 空 間 (internal space) 如 可 捲 曲 。 M 理 論 之 結 論 是 容 許 很 多 內 在 空 間 , 達 至 10 , 500 那 麼 多 , 是 說 有 10 , 500 那 麼 多 不 同 宇 宙 , 各 有 其 自 己 的 定 律 。 」 對 這 最 關 鍵 理 論 , 霍 金 寫 得 粗 疏 、 獨 斷 而 缺 乏 証 據 , 也 無 論 証 。 但 基 於 這 缺 乏 証 據 和 嚴 格 論 証 的 多 宇 宙 (multiverse) 假 設 , 霍 金 卻 提 出 其 結 論 :
「 多 宇 宙 的 概 念 即 能 解 釋 物 理 定 律 之 『 精 密 調 準 』 ( fine tuning ) 性 , 而 不 須 要 慈 愛 的 造 物 主 為 人 類 的 好 處 而 創 造 宇 宙 。 」
最 後 一 章 霍 金 提 出 唯 一 的 論 証 去 探 討 真 實 與 創 造 的 議 題 , 就 是 提 出 數 學 家 John Conway 在 一 九 七 ○ 年 創 作 的 「 生 命 遊 戲 」 (Game of Life) 電 腦 程 式 , 那 是 用 一 套 簡 單 定 律 去 統 治 一 個 兩 維 度 世 界 , 將 一 些 四 方 形 組 合 配 置 , 按 規 律 而 定 其 在 甚 麼 條 件 下 生 或 死 , 經 一 百 一 十 六 代 發 展 , 可 產 生 很 複 雜 的 圖 形 , 也 可 自 我 再 生 。 他 說 : 「 Conway 的 生 命 遊 戲 例 子 , 表 明 一 套 簡 單 定 律 可 以 產 生 複 雜 特 徵 , 與 智 慧 的 生 命 類 似 。 ...... 像 這 Conway 宇 宙 一 樣 , 我 們 宇 宙 的 定 律 在 某 一 特 定 時 間 的 狀 態 , 決 定 了 系 統 的 進 化 。 」
他 這 論 証 犯 了 很 膚 淺 的 謬 誤 , 就 是 將 電 腦 上 兩 維 世 界 的 推 演 , 誤 當 成 是 三 維 世 界 的 事 實 。 在 大 一 學 生 的 思 想 訓 練 中 , 數 學 和 邏 輯 上 的 分 析 性 語 句 或 程 式 , 不 涉 及 經 驗 事 實 , 只 有 綜 合 語 句 才 對 應 事 實 。 電 腦 兩 維 世 界 圖 畫 與 程 式 均 是 分 析 性 的 , 霍 金 卻 將 之 與 真 實 宇 宙 混 淆 。
霍 金 論 述 上 帝 的 理 論 基 礎 , 在 提 出 「 多 宇 宙 論 」 , 但 多 宇 宙 論 只 是 由 弦 論 (string theory) 推 論 出 來 的 一 個 可 能 性 , 而 弦 論 本 身 也 是 未 有 任 何 實 驗 支 持 的 理 論 。 霍 金 卻 將 想 像 的 虛 時 間 , 及 想 像 的 M 理 論 結 合 , 提 出 其 想 像 的 宇 宙 起 源 及 多 宇 宙 理 論 , 顯 然 是 形 而 上 學 多 於 科 學 。 但 其 形 而 上 學 又 缺 乏 哲 學 嚴 格 的 論 証 , 邏 輯 推 論 不 嚴 密 , 是 粗 疏 的 形 而 上 學 。
學 界 對 《 大 設 計 》 的 批 判
《 大 設 計 》 一 書 寫 得 粗 疏 而 又 犯 有 邏 輯 錯 誤 , 而 其 理 論 並 未 超 出 《 時 間 簡 史 》 所 論 , 只 是 突 顯 M 理 論 , 對 多 宇 宙 並 存 的 設 想 , 多 了 一 些 論 述 而 已 。 他 的 理 論 立 刻 受 到 曾 與 他 一 起 發 表 論 文 的 前 輩 科 學 大 師 彭 羅 斯 (Roger Penrose) 批 判 。 彭 氏 說 :
「 一 般 所 謂 M 理 論 根 本 不 能 算 是 一 個 理 論 , 那 只 是 一 些 觀 念 、 願 望 與 野 心 的 集 合 , 那 根 本 不 是 理 論 , 我 想 這 書 是 有 一 點 誤 導 性 。 它 給 人 一 個 印 象 , 好 像 這 是 一 個 新 理 論 去 解 釋 一 切 事 物 , 其 實 那 完 全 不 是 那 回 事 。 它 不 單 不 是 理 論 , 且 肯 定 地 沒 有 觀 察 証 據 。 ...... 是 的 , 它 們 (M 理 論 的 觀 念 ) 很 難 說 是 科 學 。 」
牛 津 大 學 數 學 與 科 學 哲 學 院 士 蘭 樂 士 (John C Lennox) 教 授 在 《 每 日 郵 報 》 (Daily Mail) 中 評 論 霍 金 , 指 他 的 觀 點 毫 無 新 意 , 且 「 有 無 數 錯 誤 理 解 及 邏 輯 矛 盾 」 。 首 先 是 對 上 帝 缺 乏 恰 當 的 觀 點 , 以 為 上 帝 等 同 「 間 距 的 上 帝 」 , 不 明 白 宗 教 上 的 上 帝 是 創 始 成 終 者 , 也 是 一 切 存 在 之 所 以 是 有 而 非 虛 無 的 根 源 。 而 霍 金 論 哲 學 , 一 開 始 就 陷 入 矛 盾 , 當 他 宣 稱 哲 學 已 死 , 實 質 上 已 是 一 種 哲 學 對 科 學 的 論 述 , 故 而 是 自 我 矛 盾 的 。 他 尖 銳 地 批 判 「 霍 金 根 本 沒 有 跟 進 哲 學 , 連 最 初 步 的 都 不 懂 , 也 沒 有 投 身 於 初 級 邏 輯 分 析 的 規 律 。 」
蘭 樂 士 又 指 出 , 霍 金 要 人 在 上 帝 與 物 理 定 律 中 二 擇 其 一 , 是 犯 了 範 疇 混 淆 (category error) 的 謬 誤 , 那 等 如 去 解 釋 噴 射 引 擎 時 , 要 求 人 在 物 理 定 律 與 航 空 發 明 家 Sir Frank Whittle 之 間 選 擇 一 個 。 那 是 荒 謬 的 , 因 為 這 兩 者 共 同 去 解 釋 是 必 須 的 , 兩 者 不 是 衝 突 , 卻 是 互 補 的 。 噴 射 引 擎 不 是 由 物 理 定 律 去 創 造 出 來 , 卻 是 由 有 智 慧 的 人 利 用 物 理 定 律 去 創 造 的 。 他 指 出 霍 金 設 想 「 『 物 理 定 律 的 理 論 』 可 以 使 宇 宙 存 在 的 觀 點 , 迫 使 我 認 為 他 完 全 不 明 白 這 些 定 律 的 性 質 。 」
蘭 樂 士 又 批 判 霍 金 的 多 宇 宙 論 , 是 偏 離 了 科 學 範 圍 的 一 種 哲 學 , 偏 偏 他 又 自 相 矛 盾 地 宣 告 了 哲 學 的 死 亡 。 所 謂 多 宇 宙 論 , 嚴 格 來 說 只 是 哲 學 玄 思 , 不 是 科 學 , 因 不 能 被 觀 察 、 檢 証 、 否 証 , 也 不 能 預 測 。 美 國 西 北 大 學 講 座 教 授 夏 理 思 ( Errol E. Harris ) 在 其 《 宇 宙 與 創 人 : 一 個 對 宇 宙 創 人 原 理 的 哲 學 解 釋 》 一 書 中 指 出 , 宇 宙 一 辭 的 定 義 就 是 「 古 今 至 未 來 的 所 有 一 切 存 在 , 故 只 能 有 一 個 。 說 有 多 個 宇 宙 , 是 對 這 名 辭 的 誤 用 。 」
著 名 澳 洲 科 學 家 戴 維 思 (Paul Davis) 指 出 : 「 多 宇 宙 論 能 否 提 供 對 一 切 物 理 存 在 的 整 全 而 最 後 的 解 釋 呢 ? 不 可 以 。 多 宇 宙 論 有 太 多 包 袱 , 如 需 要 包 羅 一 切 的 時 空 去 安 置 所 有 大 爆 炸 , 需 要 一 個 宇 宙 生 產 機 器 去 觸 發 之 , 需 要 一 個 物 理 場 去 使 眾 多 宇 宙 及 其 物 質 居 住 , 還 須 選 擇 一 套 力 量 去 使 事 物 發 生 。 」 戴 氏 指 出 這 必 須 提 出 一 套 「 後 設 定 律 」 (meta-laws) 滲 透 於 多 宇 宙 中 , 成 為 每 一 宇 宙 定 律 的 基 礎 。 「 這 後 設 定 律 仍 是 無 法 解 釋 的 , 是 永 恆 、 不 變 、 超 越 的 本 質 實 體 , 就 是 如 此 地 存 在 , 只 能 簡 單 接 受 其 本 是 給 與 在 此 的 。 由 此 , 這 後 設 定 律 豈 不 是 相 類 於 那 不 可 解 而 又 超 越 的 上 帝 ! 」
霍 金 不 外 把 宇 宙 謎 題 推 後 一 步 , 用 多 宇 宙 論 及 虛 時 間 , 用 極 複 雜 之 設 想 去 解 釋 大 爆 炸 為 何 會 產 生 生 命 之 謎 , 但 這 多 宇 宙 又 依 何 而 立 呢 ? 追 到 後 設 定 律 , 而 結 果 又 回 到 上 帝 創 造 定 律 或 等 同 定 律 的 原 初 問 題 。 據 戴 維 思 所 論 , 多 宇 宙 論 不 單 不 能 去 除 上 帝 , 反 而 更 指 向 上 帝 的 存 在 。
霍 金 的 本 體 論 上 帝
其 實 霍 金 並 無 否 定 上 帝 存 在 , 他 曾 寫 信 給 科 學 作 家 Heeren 云 : 「 我 不 相 信 無 邊 界 設 想 証 明 了 上 帝 不 存 在 , 那 只 可 能 影 響 了 我 們 對 上 帝 本 性 的 觀 念 。 」 他 只 是 認 為 宇 宙 的 起 源 不 須 引 進 造 物 主 觀 念 去 解 釋 , 即 宇 宙 由 起 源 到 發 展 , 都 可 有 定 律 解 釋 , 不 須 上 帝 干 預 , 這 只 是 否 定 了 「 間 距 的 上 帝 」 。 但 對 於 為 何 有 定 律 和 有 宇 宙 存 在 , 則 仍 須 有 本 體 的 根 基 。
霍 金 在 二 ○ 一 ○ 年 CNN 電 視 訪 問 中 說 : 「 上 帝 可 能 存 在 , 不 過 科 學 可 以 解 釋 宇 宙 , 而 不 需 要 造 物 主 。 」 從 本 文 分 析 , 霍 金 宣 稱 「 科 學 可 以 解 釋 宇 宙 , 而 不 需 要 造 物 主 」 的 結 論 , 並 未 成 立 , 因 為 他 的 理 論 不 符 合 科 學 標 準 , 只 是 一 套 用 科 學 名 辭 講 的 形 而 上 學 , 而 這 形 而 上 學 也 是 充 滿 玄 想 、 充 滿 邏 輯 謬 誤 的 哲 學 。 不 過 他 說 「 上 帝 可 能 存 在 」 , 顯 見 霍 金 本 身 不 否 定 上 帝 存 在 。
霍 金 在 一 九 九 二 年 聖 誕 節 BBC 電 台 節 目 Desert Island Discs 節 目 接 受 訪 問 時 , 否 認 自 己 認 為 沒 有 上 帝 , 只 是 認 為 在 起 源 上 , 上 帝 不 能 隨 意 創 造 。 霍 金 講 的 上 帝 , 是 本 體 論 的 上 帝 , 即 一 切 事 物 的 最 後 本 質 和 根 源 , 而 不 是 時 間 上 開 創 宇 宙 的 第 一 因 。 這 本 體 論 的 上 帝 是 存 有 世 界 的 根 源 , 也 是 規 律 的 根 源 。 時 間 沒 有 邊 界 , 但 卻 有 限 , 規 律 在 起 始 時 存 在 , 時 間 與 規 律 仍 基 於 一 不 可 知 的 永 恆 本 體 , 那 可 能 是 上 帝 。
物 理 學 教 授 Don N. Page 是 與 霍 金 非 常 親 密 的 博 士 後 學 生 , 他 在 “ Hawking's Timely Story ” 一 文 中 指 出 , 霍 金 並 無 除 去 上 帝 概 念 。 因 為 基 督 教 的 上 帝 是 創 始 成 終 的 上 帝 , 不 是 只 在 起 源 上 講 的 自 然 神 或 「 間 距 的 上 帝 」 , 不 論 宇 宙 有 始 或 無 始 , 均 由 上 帝 所 創 造 , 如 一 藝 術 家 劃 一 條 線 或 劃 一 圓 圈 , 均 是 藝 術 家 的 創 造 。 一 個 無 邊 界 宇 宙 , 就 像 一 圓 圈 , 仍 需 要 有 創 造 者 , 這 可 說 是 本 體 論 的 上 帝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