進入應許之地
廖燦民牧師

( 一 ) 應 許 之 地 的 範 圍

上 帝 的 選 民 在 西 乃 曠 野 飄 流 四 十 年 之 後 , 耶 和 華 上 帝 的 計 劃 是 帶 領 他 們 進 入 應 許 之 地 , 那 地 是 「 聽 命 必 蒙 福 , 違 命 必 受 禍 的 『 美 地 』 」 , 我 們 要 細 嚼 約 書 亞 遺 命 中 這 段 語 重 心 長 的 話 :

「 我 現 在 要 走 世 人 必 走 的 路 。 你 們 是 一 心 一 意 地 知 道 , 耶 和 華 你 們 神 所 應 許 賜 福 與 你 們 的 話 沒 有 一 句 落 空 , 都 應 驗 在 你 們 身 上 了 。 耶 和 華 你 們 神 所 應 許 的 一 切 福 氣 怎 樣 臨 到 你 們 身 上 , 耶 和 華 也 必 照 樣 使 各 樣 禍 患 臨 到 你 們 身 上 , 直 到 把 你 們 從 耶 和 華 你 們 神 所 賜 的 這 美 地 上 除 滅 。 你 們 若 違 背 耶 和 華 你 們 神 吩 咐 你 們 所 守 的 約 , 去 事 奉 別 神 , 叩 拜 他 , 耶 和 華 的 怒 氣 必 向 你 們 發 作 , 使 你 們 在 他 所 賜 的 美 地 上 速 速 滅 亡 。 」 ( 書 23 : 14-16 )

《 約 書 亞 記 》 主 要 的 信 息 是 : 上 帝 是 信 實 的 , 祂 既 給 百 姓 應 許 , 就 必 領 他 們 進 入 應 許 之 地 ; 與 此 同 時 , 也 表 明 上 帝 是 公 義 的 , 祂 恨 惡 罪 惡 , 故 此 有 罪 必 討 ; 祂 使 以 色 列 人 在 艾 城 戰 敗 , 使 迦 南 七 族 被 滅 , 都 是 有 罪 必 討 的 例 子 。

以 色 列 人 固 然 因 不 信 , 必 須 在 西 乃 曠 野 飄 流 四 十 年 受 懲 罰 , 同 時 這 也 成 為 他 們 經 歷 磨 練 的 日 子 , 經 過 這 漫 長 的 歲 月 後 , 以 色 列 人 的 領 袖 階 層 與 領 導 方 式 都 有 所 改 變 。

耶 和 華 上 帝 指 定 約 書 亞 為 祂 子 民 的 領 袖 ( 書 1 : 1-9 ) , 這 也 是 摩 西 的 代 求 ( 民 27 : 15 、 16 ) ,

他 對 自 己 當 時 的 處 境 並 不 悲 觀 , 卻 以 上 帝 及 上 帝 眾 百 姓 的 事 工 為 念 ; 不 為 自 己 家 人 安 排 , 卻 為 百 姓 至 死 忠 心 , 免 得 上 帝 的 群 羊 沒 有 牧 人 ( 民 27 : 17 , 參 太 9 : 36 , 又 及 彼 前 5 : 1-4 ) 。

耶 和 華 上 帝 以 約 書 亞 心 中 有 聖 靈 ( 參 出 33 : 11 ) , 可 作 領 以 色 列 進 入 應 許 之 地 的 領 袖 ( 民 27 : 18 ) , 要 在 祭 司 ( 以 利 亞 撒 ) 及 全 會 眾 面 前 , 給 他 任 命 ( 按 手 18 節 , 提 前 4 : 14 提 摩 太 ) 及 得 著 正 確 訓 導 ( 囑 咐 19 節 , 參 申 3 : 28 , 又 及 提 前 4 : 11 , 15 、 16 提 摩 太 ) , 給 約 書 亞 權 柄 ( 尊 榮 20 節 , 書 1 : 16 、 17 ) 。 自 此 之 後 , 大 祭 司 就 成 為 律 法 和 宗 教 事 務 上 教 導 以 色 列 民 的 權 威 ( 利 10 : 10 、 11 ; 新 約 時 代 , 主 耶 穌 成 為 為 世 人 直 接 進 到 上 帝 面 前 的 大 祭 司 , 來 7 章 ) 。

這 是 約 書 亞 與 摩 西 的 分 別 : 摩 西 可 以 面 對 面 與 上 帝 直 接 說 話 ( 12 : 8 ; 出 33 : 11 ) , 約 書 亞 卻 須 要 藉 著 大 祭 司 以 利 亞 撒 的 「 烏 陵 和 土 明 」 尋 問 上 帝 的 旨 意 ( 民 27 : 21 , 參 出 28 : 30 。 烏 陵 和 土 明 是 用 來 尋 求 上 帝 旨 意 的 聖 籤 , 放 在 大 祭 司 的 胸 牌 ( 利 8 : 8 ) 或 約 櫃 中 , 一 般 同 意 是 由 不 同 形 狀 或 顏 色 的 石 頭 或 木 條 製 成 , 用 時 放 入 一 個 盒 中 , 祭 司 用 手 取 出 。 「 烏 陵 」 希 伯 來 文 意 似 「 咒 詛 」 , 代 表 「 否 」 , 「 土 明 」 的 意 思 是 「 完 全 」 , 代 表 「 可 」 , 因 此 用 來 決 事 ) 。

同 時 , 《 約 書 亞 記 》 ( 一 章 2 節 ) 接 續 了 《 摩 西 五 經 》 「 我 所 要 賜 給 以 色 列 的 地 」 這 重 要 主 題 ( 創 12 : 1 ; 50 : 24 ; 出 3 : 8 ; 23 : 30 , 31 ; 申 1 : 8 ) , 正 記 錄 上 帝 這 應 許 將 如 何 成 就 。 這 應 許 之 地 的 境 界 : 從 曠 野 和 這 利 巴 嫩 , 直 到 伯 拉 大 河 , 赫 人 的 全 地 , 又 到 大 海 日 落 之 處 , 都 要 作 你 們 的 境 界 ( 書 1 : 4 ) , 乃 最 遠 的 境 界 , 僅 大 衛 和 所 羅 門 曾 征 服 及 統 治 過 。 我 們 可 與 此 之 前 上 帝 應 許 的 作 境 界 比 較 , 發 現 這 應 許 之 地 越 擴 越 大 :

( 1 ) 當 亞 伯 蘭 遇 上 麥 基 洗 德 時 , 耶 和 華 與 亞 伯 蘭 立 約 , 說 : 「 我 已 賜 給 你 的 後 裔 , 從 埃 及 河 直 到 伯 拉 大 河 之 地 , 就 是 基 尼 人 、 基 尼 洗 人 、 甲 摩 尼 人 、 赫 人 、 比 利 洗 人 、 利 乏 音 人 、 亞 摩 利 人 、 迦 南 人 、 革 迦 撒 人 、 耶 布 斯 人 之 地 。 」 ( 創 15 : 18-21 )

( 2 ) 當 摩 西 離 世 前 , 從 摩 押 平 原 登 尼 波 山 , 上 了 那 與 耶 利 哥 相 對 的 毗 斯 迦 山 頂 。 耶 和 華 把 基 列 全 地 直 到 但 、 拿 弗 他 利 全 地 、 以 法 蓮 、 瑪 拿 西 的 地 、 猶 大 全 地 直 到 西 海 、 南 地 和 棕 樹 城 耶 利 哥 的 平 原 , 直 到 瑣 珥 , 都 指 給 他 看 。 耶 和 華 對 他 說 : 「 這 就 是 我 向 亞 伯 拉 罕 、 以 撒 、 雅 各 起 誓 應 許 之 地 , 說 : 『 我 必 將 這 地 賜 給 你 的 後 裔 。 』 現 在 我 使 你 眼 睛 看 見 了 , 你 卻 不 得 過 到 那 裡 去 。 」 ( 申 34 : 1-4 ) 同 時 , 征 佔 應 許 之 地 乃 全 體 以 色 列 人 的 事 ( 書 1 : 12-15 )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