編 者 按 : 作 者 在 上 期 本 欄 文 章 中 解 說 了 智 慧 文 學 的 主 要 貢 獻 之 一 、 二 兩 點 , 本 期 繼 續 論 述 。
三 、 智 慧 文 學 也 包 括 了 創 造 神 學 在 內 , 主 要 作 用 在 於 處 理 人 生 的 際 遇 及 苦 難 等 問 題 , 可 是 人 生 的 際 遇 與 報 應 不 可 混 為 一 談 。 前 者 是 由 神 所 分 配 , 雖 像 由 人 所 掌 握 , 可 是 人 卻 無 法 預 知 及 控 制 ; 後 者 雖 然 是 神 所 樂 意 向 人 顯 明 , 人 認 識 後 可 以 適 當 地 加 以 選 擇 , 但 兩 者 並 非 對 立 , 同 屬 創 造 神 學 的 範 疇 。
四 、 智 慧 文 學 教 導 人 類 認 識 到 自 己 在 神 面 前 的 正 確 位 置 , 這 是 人 生 最 高 的 智 慧 , 也 是 智 慧 文 學 最 大 的 貢 獻 。
至 於 作 者 寫 約 伯 記 為 何 ? 起 碼 有 以 下 五 點 :
一 、 朋 友 之 間 應 該 互 相 關 心 和 幫 忙 ;
二 、 人 信 神 愛 人 , 並 非 想 得 到 某 些 好 處 ;
三 、 基 於 列 祖 時 代 的 傳 統 觀 念 , 人 犯 了 罪 或 者 得 罪 了 神 就 會 被 罰 而 受 苦 。 作 者 否 定 了 苦 難 與 罪 惡 的 必 然 關 係 , 因 為 受 苦 的 人 , 不 一 定 犯 了 罪 。 相 反 , 人 凡 事 得 心 應 手 , 也 不 一 定 是 善 有 善 報 ;
四 、 人 對 於 突 如 其 來 , 無 故 加 諸 的 災 難 , 要 有 勇 氣 向 神 提 出 申 訴 ;
五 、 神 的 所 作 所 為 , 有 祂 自 己 的 計 劃 , 人 不 能 全 然 明 白 。
本 書 的 結 構 :
第 一 至 二 章 的 序 論 是 散 文 體 ; 第 三 章 約 伯 的 哀 歌 是 詩 歌 體 ; 第 四 至 廿 七 章 的 對 話 是 詩 歌 體 ; 第 廿 八 章 智 慧 之 詩 是 詩 歌 體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