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聖經》真理的重尋(二)
廖燦民牧師

在 挪 亞 六 百 歲 那 年 的 二 月 十 七 日 開 始 , 大 雨 降 下 了 四 十 天 ( 7 : 11 、 12 ) , 其 後 水 浸 大 地 一 百 五 十 天 ( 7 : 24 , 8 : 3 ) , 七 月 十 七 日 方 舟 著 陸 在 亞 拉 臘 山 ( 8 : 4 ) , 十 月 一 日 陸 地 顯 露 ( 8 : 5 ) , 十 一 月 十 日 ( 當 時 以 一 個 月 為 三 十 日 計 算 ) 放 出 烏 鴉 ( 8 : 6-7 ) , 十 一 月 十 七 日 放 出 鴿 子 ( 8 : 8 ) , 十 一 月 廿 四 日 鴿 子 叼 葉 子 返 回 ( 8 : 10-11 ) , 十 二 月 一 日 鴿 子 一 去 無 蹤 ( 8 : 12 ) , 挪 亞 六 百 零 一 歲 一 月 一 日 地 面 恢 復 了 原 狀 ( 8 : 13 ) , 二 月 二 十 七 日 , 挪 亞 全 家 出 方 舟 ; 屈 指 一 算 他 們 在 方 舟 渡 過 了 三 百 七 十 一 天 。 挪 亞 全 家 向 耶 和 華 神 為 感 恩 而 獻 上 的 燔 祭 , 馨 香 之 氣 蒙 悅 納 之 餘 , 祂 不 再 因 人 咒 詛 地 。 今 日 , 當 我 們 向 上 帝 獻 上 感 恩 的 禱 告 , 祂 也 必 賜 福 地 上 的 萬 民 。 ( 創 世 記 第 八 章 感 恩 之 祭 )

洪 水 之 災 過 後 , 上 帝 將 人 類 的 生 活 秩 序 重 整 , 但 卻 沒 有 絲 毫 改 變 祂 的 旨 意 , 以 對 始 祖 亞 當 的 心 願 再 向 挪 亞 複 述 一 次 , 就 是 「 你 們 是 照 上 帝 的 形 像 造 的 ; 要 生 養 眾 多 , 遍 滿 了 地 ; 治 理 這 地 」 , 並 將 原 先 只 可 吃 蔬 菜 和 果 子 的 範 圍 擴 大 至 可 以 以 動 物 作 食 物 ( 比 較 一 26-29 及 九 1-6 ) 。 上 帝 又 與 挪 亞 一 家 立 約 , 不 再 用 洪 水 滅 世 , 並 以 「 虹 」 作 立 約 記 號 。 人 類 敗 壞 的 其 中 一 個 原 因 是 「 隨 從 肉 體 的 私 慾 」 , 其 後 挪 亞 因 為 喝 醉 了 自 己 栽 的 葡 萄 園 所 釀 的 酒 而 放 浪 形 骸 , 以 致 醜 態 畢 露 , 他 的 幼 孫 迦 南 因 父 親 含 羞 辱 了 自 己 的 父 親 ( 23 節 ) 而 受 咒 詛 , 而 閃 和 雅 弗 的 做 法 ( 23 節 ) 卻 受 祝 福 。 ( 創 世 記 第 九 章 挪 亞 之 約 )

依 照 上 帝 的 計 劃 , 使 人 類 分 散 全 地 去 治 理 ( 九 : 19 、 十 一 : 8 ) : 雅 弗 後 裔 從 印 度 經 歐 洲 , 再 由 南 北 美 洲 到 澳 洲 ( Indo-Europian ) ; 含 ( 是 「 黑 」 的 意 思 ) 在 非 洲 各 國 ( 詩 105 : 23 中 「 埃 及 」 也 稱 作 「 含 」 ) ; 閃 , 希 伯 來 人 希 伯 , 《 聖 經 》 論 到 閃 的 後 裔 , 是 將 人 類 救 贖 的 範 圍 的 收 窄 作 起 點 , 宗 族 邦 國 由 此 開 始 ( 十 : 32 ) 。 人 類 卻 又 用 自 己 的 方 法 , 希 望 達 到 自 己 的 目 的 : 建 一 座 城 聚 居 ( 免 得 分 散 全 地 ) , 建 一 座 塔 ( 巴 別 塔 ) 通 天 ( 傳 揚 自 己 的 名 ) , 前 者 是 違 背 上 帝 的 旨 意 , 後 者 是 顯 出 人 的 驕 傲 , 耶 和 華 神 立 即 以 「 變 亂 口 音 」 制 止 , 否 則 如 此 下 去 , 人 類 必 重 蹈 覆 轍 陷 入 罪 惡 之 中 , 這 是 天 父 慈 愛 和 信 實 的 表 達 。 ( 創 世 記 十 : 1 至 十 一 : 26 變 亂 口 音 )

亞 伯 蘭 蒙 耶 和 華 上 帝 呼 召 離 開 故 鄉 吾 珥 , 向 北 越 過 2,500 公 里 向 迦 南 進 發 , 實 在 是 下 了 極 大 的 決 心 , 因 為 他 領 著 全 家 並 侄 兒 羅 得 一 家 離 開 了 七 十 五 年 的 生 活 習 慣 ( 本 地 ) 、 人 的 力 量 所 在 ( 本 族 ) 、 血 緣 所 依 ( 父 家 ) , 最 主 要 乃 是 他 對 上 帝 的 順 服 , 蒙 福 之 餘 他 又 為 「 向 他 顯 現 的 耶 和 華 」 築 了 一 座 壇 。

不 過 , 當 亞 伯 蘭 剛 踏 入 埃 及 , 人 生 路 不 熟 之 際 , 惟 恐 因 妻 子 貌 美 ( 當 時 撒 萊 已 65 歲 , 可 見 人 的 美 貌 不 受 年 齡 限 制 ) 而 被 害 , 乃 稱 妻 為 妹 ( 撒 萊 確 是 他 的 同 父 異 母 妹 子 20 : 12 ) , 卻 令 埃 及 王 法 老 全 家 因 此 惹 禍 。 再 者 , 「 萬 族 都 要 因 你 得 福 」 ( 十 二 : 3 ) 是 指 人 類 因 亞 伯 蘭 的 後 裔 主 耶 穌 的 拯 救 而 蒙 福 ( 讀 加 三 : 14-16 ) 。 ( 創 世 記 十 一 : 27 至 十 二 : 20 因 你 得 福 )

人 與 人 之 間 的 相 爭 其 中 原 因 之 一 是 從 財 物 多 所 引 發 ( 2 、 5 、 6 節 ) , 縱 使 主 人 相 安 無 事 , 僕 人 之 間 也 會 發 生 問 題 ( 7 節 ) 。 此 時 亞 伯 蘭 立 即 起 來 解 決 彼 此 間 的 不 和 , 他 的 目 標 和 方 法 是 : 1. 骨 肉 不 可 相 爭 ( 8 節 ) ; 2. 雙 方 應 各 有 發 展 空 間 ( 9 節 上 ) ; 3. 讓 對 方 先 選 定 去 向 ( 9 節 下 ) 。 羅 得 以 常 人 佔 盡 便 宜 的 心 態 , 不 計 後 果 盲 目 去 選 擇 前 面 的 道 路 ( 11 、 13 節 ) , 從 表 面 看 來 , 亞 伯 蘭 吃 了 大 虧 , 而 事 實 上 耶 和 華 上 帝 卻 大 大 賜 福 給 他 : 「 凡 你 所 看 見 的 地 方 , 我 都 賜 給 你 和 你 的 後 裔 , 直 到 永 遠 。 」 當 我 們 選 擇 前 面 當 走 的 路 時 : 無 論 是 學 業 、 工 作 、 配 偶 ...... , 或 大 或 小 的 事 , 有 否 只 著 重 眼 目 前 的 利 益 而 沒 有 尋 求 上 帝 的 旨 意 ? ( 創 世 記 第 十 三 章 不 可 相 爭 )

羅 得 選 擇 住 在 繁 華 罪 惡 之 城 , 遇 上 戰 爭 , 正 危 急 之 際 亞 伯 蘭 立 即 施 予 援 手 , 雖 然 只 帶 三 百 一 十 八 人 卻 凱 旋 而 歸 , 並 得 麥 基 洗 德 祝 福 , 麥 基 洗 德 是 至 高 上 帝 的 祭 司 ( 來 7 : 1 ) 。 其 後 亞 伯 蘭 以 獻 祭 蒙 上 帝 悅 納 之 經 歷 肯 定 必 得 應 許 之 地 ( 創 十 五 : 8 、 17 ) , 耶 和 華 上 帝 告 訴 他 以 色 列 民 要 在 埃 及 為 奴 四 百 年 ( 出 12 : 40 記 實 數 430 年 ) 直 到 第 四 代 , 迦 南 人 ( 16 節 亞 摩 利 人 是 迦 南 人 的 通 稱 ) 罪 惡 滔 天 至 上 帝 無 法 容 忍 之 時 , 祂 會 驅 走 他 們 並 將 那 地 賜 亞 伯 蘭 為 業 。 「 亞 伯 蘭 信 耶 和 華 , 耶 和 華 就 以 此 為 他 的 義 ( 就 拯 救 他 ) ( 6 節 ) 」 , 這 是 《 聖 經 》 第 一 次 指 出 人 因 「 信 」 就 可 以 「 得 救 」 ( 被 上 帝 稱 為 義 , 因 信 稱 義 也 , 參 羅 馬 書 第 五 章 ) 。 ( 創 世 記 十 四 : 1 至 十 五 : 21 驚 人 黑 暗 )

由 於 亞 伯 蘭 年 紀 老 邁 ( 16 節 ) , 自 覺 耶 和 華 神 賜 他 後 裔 無 數 的 應 許 遙 不 可 及 , 惟 有 照 自 己 家 鄉 迦 勒 底 的 風 俗 、 按 妻 子 的 提 議 納 婢 夏 甲 為 妾 開 始 生 育 大 計 , 及 至 夏 甲 懷 孕 , 撒 萊 又 容 她 不 下 , 逼 她 逃 亡 , 在 上 帝 看 顧 下 ( 16 : 7-14 ) 生 了 以 實 瑪 利 ( 意 「 上 帝 聽 見 」 ) 。 可 見 我 們 的 神 不 偏 待 人 , 以 實 瑪 利 就 是 巴 勒 斯 坦 人 的 祖 先 。 亞 伯 蘭 用 自 己 的 方 法 行 事 , 竟 延 禍 世 世 代 代 , 直 到 今 日 , 以 色 列 與 巴 勒 斯 坦 人 彼 此 相 殘 仍 未 有 和 解 跡 象 。 上 帝 叫 亞 伯 蘭 改 名 亞 伯 拉 罕 ( 意 「 多 國 之 父 」 ) , 撒 萊 易 名 撒 拉 ( 意 「 多 國 之 母 」 ) , 再 一 次 對 他 們 倆 肯 定 祂 的 應 許 , 就 是 「 後 裔 無 數 , 是 指 他 倆 所 生 的 兒 孫 及 其 後 代 , 此 福 份 別 人 不 可 代 取 」 。 ( 創 世 記 十 六 : 1 至 十 七 : 27 屬 靈 名 字 )

上 一 章 結 尾 ( 17 : 23-27 ) 亞 伯 拉 罕 全 家 不 分 老 幼 主 僕 同 以 受 割 禮 , 作 為 「 人 與 神 立 同 一 個 約 」 的 記 號 , 有 人 同 意 這 是 舊 約 ' 教 會 ' 的 誕 生 , 與 新 約 聖 靈 降 臨 教 會 誕 生 ( 徒 二 章 ) 相 輝 映 。 其 後 耶 和 華 上 帝 向 亞 伯 拉 罕 夫 婦 顯 現 , 切 實 地 告 訴 他 們 明 年 此 時 必 生 一 個 兒 子 , 撒 拉 以 常 人 的 心 態 和 限 制 面 對 上 帝 的 應 許 , 祂 卻 用 人 只 要 有 信 心 , 「 耶 和 華 豈 有 難 成 的 事 」 ( 18 : 14 ) 作 回 應 。 我 們 身 為 天 父 的 兒 女 , 是 否 對 此 也 有 所 學 習 ?

至 於 亞 伯 拉 罕 為 罪 惡 滔 天 的 所 多 瑪 城 代 求 的 心 志 與 舉 動 , 一 方 面 讓 我 們 學 習 到 為 世 人 代 求 的 愛 心 與 行 動 , 另 方 面 提 醒 我 們 要 順 服 上 帝 的 旨 意 和 主 權 ; 他 雖 然 為 那 城 逼 切 代 求 , 同 時 也 摸 到 神 的 心 意 , 不 致 流 於 妄 求 ( 32 、 33 ) 。 ( 創 世 記 第 十 八 章 為 人 代 求 ) 所 多 瑪 城 罪 大 惡 極 , 從 他 們 呼 叫 羅 得 將 家 中 客 人 ( 天 使 ) 交 出 讓 他 們 任 意 妄 為 ( 與 行 淫 有 關 , 當 時 此 城 已 陷 入 同 性 戀 之 罪 惡 ) 可 見 一 斑 , 而 羅 得 身 為 屬 神 的 人 , 卻 因 為 久 居 此 罪 惡 之 城 , 正 所 謂 「 與 惡 人 交 , 如 入 鮑 魚 之 市 , 久 而 不 聞 其 臭 」 , 竟 提 議 將 自 己 女 兒 交 給 他 們 作 惡 ( 19 : 8 ) 。 上 帝 雖 然 對 羅 得 一 家 格 外 憐 憫 , 派 兩 個 天 使 從 這 即 將 滅 亡 之 城 拯 救 他 們 ( 19 : 12 ) , 然 而 他 女 婿 們 以 他 嚴 重 的 警 告 作 戲 言 ; 連 羅 得 自 己 與 妻 女 也 需 要 天 使 費 九 牛 二 虎 之 力 才 逃 到 瑣 珥 , 妻 子 最 後 也 因 貪 戀 世 界 而 滅 亡 ( 26 節 ) 。 至 於 後 來 二 女 用 自 己 方 法 延 續 父 家 後 代 所 生 摩 押 、 亞 捫 二 族 , 成 了 以 色 列 人 日 的 後 患 ; 而 亞 伯 拉 罕 之 故 技 重 施 ( 廿 章 、 參 閱 12 : 10-20 ) , 可 以 看 見 他 的 軟 弱 。 ( 創 世 記 十 九 : 1 至 廿 : 18 戀 世 滅 亡 )

撒 拉 曾 為 上 帝 答 應 她 年 老 得 子 而 暗 笑 ( 18 : 12 ) , 今 日 又 為 上 帝 的 信 實 而 喜 笑 ( 6 節 ) , 其 後 卻 為 了 以 實 瑪 利 對 她 戲 笑 ( 9 節 ) 而 發 怒 。 按 當 時 風 俗 , 婢 女 若 已 正 式 被 納 為 妾 且 為 主 母 生 子 是 不 可 以 被 逐 的 , 亞 伯 拉 罕 因 此 憂 愁 起 來 ( 11 節 ) 。 上 帝 為 此 向 他 吩 咐 兩 件 事 : 其 一 叫 他 聽 從 妻 子 , 因 為 「 從 以 撒 生 的 才 是 亞 伯 拉 罕 的 後 裔 」 ; 其 二 以 實 瑪 利 的 後 裔 也 必 自 成 一 國 , 因 為 他 也 是 亞 伯 拉 罕 所 生 的 。 夏 甲 帶 著 十 五 歲 ( 參 17 : 25 ) 大 的 兒 子 逃 亡 , 幾 乎 因 缺 乏 食 水 而 死 ( 16 節 ) , 上 帝 立 即 施 予 拯 救 。 人 的 過 失 與 紛 爭 , 不 能 攔 阻 神 的 慈 愛 與 信 實 。 再 者 , 連 外 邦 人 也 知 道 , 凡 我 們 做 的 事 , 都 有 上 帝 的 保 佑 ( 22 節 ) 。 ( 創 世 記 第 廿 一 章 撒 拉 夏 甲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