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道在中华
他不晓得谁晓得
林之荣

    我 主 耶 稣 为 同 钉 十 架 的 罪 犯 代 祷 代 求 的 真 情 挚 意 , 固 其 然 非 常 感 人 ; 而 那 爱 的 行 动 所 启 示 的 体 谅 与 包 容 意 义 尤 其 重 大 , 树 立 了 不 朽 楷 模 长 留 典 范 ! 至 於 临 终 所 撂 下 的 「 最 後 遗 言 」 中 的 「 最 後 一 句 话 」 ∶ 「 … … 他 们 不 晓 得 」 , 说 得 那 么 真 诚 恳 切 , 充 满 慈 怜 温 馨 。 却 并 非 为 罪 恶 开 脱 , 而 是 给 罪 大 恶 极 实 则 是 山 穷 水 尽 回 头 无 路 的 罪 人 , 燃 亮 了 希 望 的 明 灯 , 指 示 那 「 同 我 在 乐 园 」 的 「 回 归 路 」 !

    可 是 , 打 从 首 开 记 录 犯 下 重 罪 的 始 祖 开 始 , 人 类 便 像 是 患 了 「 遗 传 症 候 群 」 似 的 , 都 为 自 己 的 无 论 大 小 的 过 犯 找 藉 口 。 就 算 是 闯 下 弥 天 大 祸 , 为 了 卸 责 也 互 相 推 诿 ; 明 明 吃 了 那 「 罪 的 果 子 」 , 仍 然 诿 过 於 人 , 甚 至 是 「 同 居 的 女 人 」 - 至 亲 至 爱 的 人 。 不 愿 承 担 责 任 , 却 不 知 责 有 攸 归 终 究 是 难 逃 责 任 ; 以 为 可 以 不 顾 後 果 , 岂 料 有 因 自 有 果 最 後 必 然 自 食 其 果 !

    因 此 有 些 也 许 是 武 断 的 「 论 断 」 , 认 为 喜 欢 「 拿 无 花 果 树 的 叶 子 为 自 己 编 作 裙 子 」 , 好 遮 掩 自 己 的 「 赤 身 露 体 」 , 那 原 本 不 是 人 类 与 生 俱 来 的 先 天 本 性 , 而 是 失 陷 在 罪 的 陷 阱 以 後 , 由 於 罪 的 「 日 月 精 华 」 孕 育 而 生 的 後 天 劣 根 性 。 却 成 了 人 类 浮 沉 於 罪 恶 深 渊 , 永 难 自 拔 的 致 命 伤 。

    小 孩 子 在 家 里 偷 糖 果 吃 , 不 肯 认 错 不 代 表 不 知 道 错 ; 可 能 切 词 隐 瞒 , 也 可 能 索 性 否 认 曾 经 犯 错 。 一 般 人 的 文 过 饰 非 , 那 是 明 知 己 之 非 而 颠 倒 是 非 ; 然 非 就 是 非 , 「 文 」 以 饰 其 「 非 」 只 不 过 是 自 欺 欺 人 。 世 之 大 奸 大 恶 , 好 话 说 尽 坏 事 做 尽 ; 之 所 以 说 好 话 还 不 是 藉 此 「 粉 饰 」 恶 行 , 用 虚 伪 的 好 话 为 羞 耻 的 坏 事 「 护 航 」 。

    一 个 人 的 做 错 事 和 做 坏 事 , 那 错 无 分 轻 与 重 , 那 坏 不 别 大 或 小 , 究 其 实 许 多 乃 是 明 知 而 故 犯 , 事 实 早 已 成 竹 在 胸 心 里 有 「 谱 」 。 灵 活 运 用 的 谋 略 策 划 , 藏 头 露 尾 让 人 难 以 捉 摸 的 行 动 技 巧 , 都 充 份 证 明 「 当 事 人 」 对 其 「 所 作 所 为 」 确 是 谋 定 而 後 动 。 一 旦 东 窗 事 发 无 法 遁 形 , 才 不 得 不 来 一 招 顺 水 推 舟 , 借 助 「 不 晓 得 」 作 挡 箭 牌 , 那 其 实 只 不 过 是 不 折 不 扣 的 「 遁 词 」 。

    古 语 有 云 「 知 之 为 不 知 是 知 也 」 , 那 或 者 可 以 理 解 为 , 不 晓 得 就 是 晓 得 。 广 东 人 说 的 ∶ 「 自 己 知 自 己 事 」 ; 自 己 干 的 「 好 事 」 , 自 己 那 能 不 晓 得 ? 当 私 下 合 谋 不 可 告 人 之 事 的 时 候 , 本 来 就 尔 虞 我 诈 。 而 恐 防 果 然 有 诈 , 得 作 好 自 卫 的 预 防 措 施 , 於 是 立 个 「 盟 约 」 实 则 是 姑 且 买 下 「 意 外 保 险 」 。 互 相 先 旨 声 明 「 你 知 我 知 天 知 地 知 」 , 意 在 表 明 事 属 公 开 的 秘 密 , 万 一 变 生 不 测 亦 无 可 抵 赖 并 不 知 情 。 总 之 「 不 晓 得 」 乃 如 假 包 换 的 掩 耳 盗 铃 , 然 又 安 知 那 可 是 欲 盖 弥 彰 的 自 作 聪 明 至 愚 昧 行 径 !

    至 於 耶 稣 基 督 的 那 「 他 们 不 晓 得 」 , 分 明 是 明 明 白 白 的 昭 告 世 人 。 不 过 绝 对 不 是 说 「 世 人 都 犯 了 罪 」 而 都 可 以 以 有 罪 为 无 罪 , 固 然 是 罪 有 应 得 亦 当 付 出 代 价 。 只 是 若 然 能 知 过 , 知 道 所 作 的 是 甚 么 ; 坦 承 所 犯 的 错 , 不 会 讳 言 事 实 晓 得 却 说 不 晓 得 。 则 必 定 会 有 回 旋 之 路 , 诚 如 我 们 中 国 人 的 「 老 信 念 」 - 「 人 谁 无 过 过 而 能 改 善 莫 大 焉 」 。 但 愿 芸 芸 众 「 恶 」 不 要 再 有 拿 自 己 生 命 作 赌 注 的 , 存 心 试 探 生 命 之 主 的 以 身 试 法 犯 罪 心 态 。 珍 重 生 命 , 珍 惜 恩 典 ; 那 就 是 莫 大 的 善 , 真 正 之 「 善 哉 善 哉 」 也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