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 不 可 偷 盗 。 』 申 五 ∶ (19)
『 不 可 私 拿 东 西 , 要 显 为 忠 诚 、 以 致 凡 事 尊 荣 我 们 救 主 神 的 道 。 』 提 多 书 二 ∶ (10)
在 今 天 的 华 人 教 会 面 , 对 知 识 产 权 的 不 尊 重 已 成 为 一 个 十 分 普 遍 , 这 是 严 重 的 问 题 ! 而 在 教 会 音 乐 的 层 面 中 每 当 我 们 复 印 乐 谱 给 领 诗 员 、 司 琴 , 或 是 不 购 买 足 够 的 拷 贝 给 诗 班 员 时 , 我 们 可 能 已 触 犯 了 版 权 法 呢 ! 相 信 各 教 会 诗 班 都 不 想 以 不 正 当 的 方 式 颂 赞 敬 拜 神 , 让 我 们 用 这 个 机 会 略 略 的 看 看 诗 歌 板 权 的 问 题 吧 。
何 谓 版 权 ?
一 般 而 言 , 知 识 产 权 可 以 包 括 ∶ 专 利 申 请 、 商 标 注 册 及 版 权 登 记 。 而 在 教 会 音 乐 中 一 般 的 知 识 产 权 问 题 都 会 涉 及 版 权 登 记 。 版 权 是 赋 予 原 创 作 品 拥 有 人 的 权 利 , 可 以 存 在 於 文 学 作 品 ( 如 书 籍 及 电 脑 软 件 ) 、 音 乐 作 品 ( 如 创 作 乐 曲 ) 、 戏 剧 作 品 ( 如 舞 台 剧 ) 、 艺 术 作 品 ( 如 绘 画 、 髹 扫 画 及 雕 塑 品 ) 、 声 音 纪 录 、 影 片 、 广 播 、 以 及 表 演 者 的 演 出 等 。 而 互 联 网 传 送 的 版 权 作 品 也 是 受 到 保 护 的 。 版 权 是 由 版 权 法 设 立 及 规 管 的 合 法 权 利 , 藉 以 保 障 原 创 作 品 拥 有 者 之 权 益 。 版 权 亦 是 一 种 私 有 产 权 , 由 版 权 拥 有 者 独 家 控 制 。 根 据 国 际 版 权 法 , 若 非 获 得 版 权 持 有 人 及 出 版 人 准 许 , 不 得 抄 袭 、 油 印 、 影 印 、 印 刷 或 录 音 录 影 发 售 、 或 在 收 费 公 开 之 场 合 中 演 唱 。 版 权 是 一 种 独 家 拥 有 的 合 法 权 益 , 若 未 经 许 可 而 复 制 版 权 所 有 的 资 料 则 违 法 , 无 论 用 者 是 用 作 牟 利 或 非 牟 利 的 用 途 。
版 权 及 教 会 音 乐
教 会 用 的 诗 歌 不 单 是 神 所 赐 予 的 恩 典 , 也 是 创 作 人 的 心 血 。 在 制 作 时 必 定 涉 及 许 多 的 专 业 知 识 、 电 脑 技 术 、 软 件 、 设 备 、 时 间 、 牺 牲 , 最 後 透 过 创 作 人 的 努 力 及 在 他 们 的 音 乐 恩 赐 上 下 苦 功 才 能 创 造 出 一 些 美 好 的 音 乐 。 因 此 , 他 们 一 切 的 作 品 乃 是 受 到 版 权 法 所 保 护 的 。
一 般 来 说 , 若 果 教 会 已 经 购 买 了 足 够 的 诗 歌 集 抄 本 , 而 在 崇 拜 唱 的 诗 歌 也 是 出 於 这 本 诗 集 时 就 不 需 要 特 别 申 请 版 权 。 但 是 如 果 某 人 买 了 一 份 新 的 乐 谱 , 就 复 印 多 份 给 予 诗 班 、 司 琴 或 敬 拜 团 队 使 用 , 这 一 行 动 是 属 於 不 合 理 的 使 用 和 犯 法 的 行 为 。
另 外 , 教 会 的 音 乐 工 作 亦 很 容 易 侵 犯 到 著 作 财 产 权 中 的 「 重 制 权 」 、 「 公 开 演 出 权 」 与 「 改 作 或 编 辑 权 」 。 凡 未 经 授 权 的 使 用 就 可 能 构 成 侵 权 行 为 , 而 这 些 侵 权 版 权 行 为 发 生 的 情 境 大 概 如 下 ∶
* 侵 犯 重 制 权 ∶ 诗 班 或 敬 拜 团 队 负 责 人 将 购 买 的 歌 谱 影 印 给 诗 班 成 员 和 司 琴 练 习
* 侵 犯 公 开 演 出 权 ∶ 诗 班 在 聚 会 或 布 道 会 中 公 开 演 出 。
* 侵 犯 改 作 或 编 辑 权 ∶ 为 了 保 持 诗 歌 的 完 整 性 , 未 得 版 权 持 有 人 的 书 面 许 可 , 不 得 擅 自 修 改 诗 歌 的 任 何 内 容 , 包 括 旧 曲 新 词 、 新 曲 旧 词 等 。 例 如 将 其 他 诗 歌 的 歌 词 中 的 「 上 帝 」 改 为 「 神 」 或 增 删 歌 词 或 修 改 歌 谱 。
公 共 领 域
我 们 知 道 版 权 法 是 用 来 保 护 作 者 的 作 品 , 而 有 些 作 品 则 会 因 为 超 过 了 版 权 年 限 而 进 入 公 共 领 域 ( Public Domain ) 。 然 而 , 版 权 的 法 律 保 障 其 实 也 是 有 时 间 限 制 的 。 一 般 的 保 护 期 限 是 原 作 者 的 终 身 ( Lifetime ) 再 加 上 作 者 去 世 後 的 五 十 年 。 过 了 这 个 版 权 保 护 期 限 之 後 的 作 品 便 自 动 进 入 “ 公 共 领 域 ” , 也 就 是 表 示 作 品 的 权 利 已 经 赋 予 给 全 人 类 共 同 拥 有 。
虽 然 凡 逾 五 十 年 的 音 乐 作 品 , 其 版 权 都 会 自 动 开 放 , 但 不 代 表 我 们 可 以 随 意 把 诗 集 的 内 容 影 印 , 因 为 编 辑 这 些 乐 谱 的 出 版 社 是 持 有 诗 集 的 版 权 的 ; 至 於 一 些 现 代 诗 歌 , 由 於 作 曲 作 词 人 都 有 所 属 的 发 行 机 构 , 要 引 用 乐 谱 及 歌 词 、 在 公 开 场 合 演 唱 , 都 要 事 先 申 请 。
但 歌 曲 、 音 乐 若 过 了 「 原 创 版 权 」 的 年 限 , 就 只 有 「 演 奏 版 权 」 的 问 题 。 例 如 几 百 年 前 的 古 典 乐 , 早 已 没 有 版 权 , 但 由 谁 演 奏 录 制 的 , 他 就 有 「 演 奏 版 权 」 , 别 人 是 不 能 乱 用 这 个 录 音 的 。 另 外 , 如 果 将 一 些 公 共 领 域 的 作 品 重 新 改 编 、 配 乐 , 那 么 改 编 者 就 具 有 「 剪 辑 版 权 」 了 。
结 语
在 讨 论 版 权 及 教 会 音 乐 时 , 大 家 都 谈 及 「 教 会 用 途 既 不 是 牟 利 , 为 甚 么 要 斤 斤 计 较 」 的 问 题 。 相 反 , 正 因 为 是 使 用 在 教 会 中 所 以 我 们 更 加 需 要 认 真 处 理 。 版 权 是 一 个 繁 复 的 问 题 , 再 加 上 因 为 我 们 是 在 加 拿 大 的 华 人 教 会 中 , 圣 乐 作 品 往 往 涉 及 多 个 国 家 的 版 权 法 , 这 并 不 是 以 上 的 三 言 两 语 可 以 解 释 得 清 楚 的 。 但 是 , 笔 者 希 望 藉 著 这 一 个 机 会 能 够 唤 起 教 会 同 工 及 教 会 音 乐 事 奉 人 员 对 这 一 方 面 的 注 意 。 盼 望 参 与 教 会 圣 乐 事 奉 的 朋 友 都 能 尽 力 在 这 方 面 做 得 更 好 , 。 无 论 在 行 动 上 、 资 源 上 都 去 支 持 在 圣 乐 工 作 上 为 我 们 作 出 很 大 贡 献 的 同 工 , 可 使 他 们 有 能 力 推 出 精 益 求 精 的 作 品 。
现 时 , 因 没 有 单 一 的 机 构 来 统 筹 华 人 的 诗 歌 版 权 , 也 没 有 统 一 的 标 准 , 故 此 , 教 会 要 分 别 向 众 音 乐 机 构 逐 一 申 请 诗 歌 版 权 。 如 欲 认 识 及 关 心 诗 歌 版 权 的 弟 兄 姊 妹 , 可 浏 览 以 下 网 页 的 诗 歌 版 权 申 请 及 细 则 。
* 香 港 的 版 权 法 - http://www.info.gov.hk/ipd/
* 香 港 基 督 徒 音 乐 事 工 协 会 ACM - http://www.hkacm.org/copyright/copyright.html
* Sharehymns - http://www.sharehymns.org.hk/2003/m2.htm
* 香 港 学 园 传 道 会 敬 拜 者 使 团 - http://www.theworshipers.com/copyright.htm
* 浸 信 会 出 版 社 - http://www.bappress.org/
* 宣 道 出 版 社 - http://www.cap.org.hk/
* CCLI - Christian Copyright Licensing International - http://www.ccli.com/
* Canadi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- http://strategis.ic.gc.ca/sc_mrksv/cipo/cp/cp_main-e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