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彩石
主仍然掌权
小禾

  同 性 婚 姻 法 案 未 正 式 在 上 议 院 通 过 , 最 近 听 说 在 安 省 已 经 有 倡 权 份 子 , 要 求 禁 止 使 用 「 父 母 」 、 「 丈 妻 」 的 称 呼 , 批 评 是 歧 视 同 性 恋 者 , 要 求 改 称 为 「 监 护 人 」 和 「 配 偶 」 !

  想 起 圣 经 旧 约 中 所 多 玛 、 蛾 摩 拉 两 个 罪 恶 滔 天 的 城 市 , 城 中 的 人 纵 欲 色 情 , 同 性 恋 亦 大 行 其 道 , 因 此 神 要 毁 灭 该 两 个 城 市 , 以 防 止 罪 行 蔓 延 。 想 不 到 今 天 身 处 被 视 为 全 球 最 理 想 居 住 城 市 之 一 、 并 引 多 元 文 化 政 策 为 傲 的 加 拿 大 , 竟 像 所 多 玛 那 样 , 逐 步 走 上 灭 亡 之 路 , 痛 心 之 馀 亦 不 禁 震 惊 和 担 忧 。

  主 耶 稣 被 罗 马 兵 丁 捉 拿 前 说 , 并 没 有 求 父 神 为 一 切 信 的 人 , 避 过 世 上 的 苦 难 。 「 我 不 求 ? 叫 他 们 离 开 世 界 , 只 求 ? 保 守 他 们 脱 离 那 恶 者 。 他 们 不 属 世 界 , 正 如 我 不 属 世 界 一 样 。 求 ? 用 真 理 使 他 们 成 圣 ; ? 的 道 就 是 真 理 。 ? 怎 样 差 我 到 世 上 , 我 也 照 样 差 他 们 到 世 上 。 我 为 他 们 的 缘 故 , 自 己 分 别 为 圣 , 叫 他 们 也 因 真 理 成 圣 。 」 ( 约 翰 福 音 十 七 章 15-19 节 )

  神 要 行 事 , 世 上 没 有 任 何 君 王 能 够 阻 挠 , 不 像 人 受 到 时 间 、 空 间 和 能 力 的 限 制 。 因 此 虽 然 法 案 通 过 了 , 但 并 不 等 於 我 们 是 活 在 绝 望 之 中 , 仍 然 在 掌 管 。 但 这 却 是 对 信 徒 发 出 的 警 号 , 知 道 我 们 过 往 忽 略 了 为 这 些 身 心 受 到 伤 害 和 蒙 蔽 的 同 性 恋 人 士 祷 告 , 亦 没 有 好 好 为 世 上 执 政 掌 权 的 人 代 祷 守 望 。

  比 较 同 性 恋 者 , 我 们 完 全 没 有 任 何 事 藉 得 夸 口 。 踪 使 不 同 的 罪 所 要 承 担 的 後 果 尽 不 相 同 , 但 在 主 的 眼 , 罪 并 无 分 大 小 , 所 以 不 见 得 异 性 恋 者 较 同 性 恋 者 有 什 么 优 越 之 处 。 同 性 恋 人 士 亦 是 受 害 者 , 社 会 的 确 发 生 不 少 同 性 恋 者 受 到 歧 视 等 待 遇 , 而 他 们 的 性 取 向 , 亦 为 他 们 身 心 造 成 了 难 以 想 像 的 压 力 , 因 此 我 们 要 加 倍 慎 及 谦 卑 。

  除 了 为 同 性 恋 人 士 及 国 家 元 首 代 求 以 外 , 亦 要 为 为 捍 卫 传 统 婚 姻 挺 身 而 出 的 人 士 祷 告 。 以 卑 诗 省 内 陆 的 辅 导 员 教 师 Chris Kempling 为 例 , 因 为 在 报 章 上 发 表 批 评 公 立 学 校 的 同 性 恋 教 育 而 被 告 上 法 庭 , 最 後 败 诉 更 要 肩 负 数 百 万 元 的 巨 额 堂 费 。 除 了 Kempling 以 外 , 还 有 众 多 在 教 育 、 政 治 、 法 律 等 行 业 及 在 社 会 具 有 影 响 力 的 基 督 徒 , 亦 可 能 会 因 为 持 守 真 理 而 受 到 攻 击 。 幕 後 的 一 批 代 祷 勇 士 , 就 像 以 色 列 人 与 亚 玛 力 人 争 战 时 , 亚 伦 及 户 珥 扶 著 摩 西 拿 著 杖 的 手 , 给 予 支 援 一 样 。 「 摩 西 何 时 举 手 , 以 色 列 人 就 得 胜 ; 何 时 垂 手 , 亚 玛 力 人 就 得 胜 。 」 ( 出 埃 及 记 十 七 章 11 节 )

  「 我 劝 你 , 第 一 要 为 万 人 恳 求 , 祷 告 , 代 求 , 祝 谢 ; 为 君 王 和 一 切 在 位 的 , 使 我 们 可 以 敬 虔 端 正 , 平 安 无 事 的 度 日 。 」 ( 提 摩 太 前 书 二 章 1-2 节 ) 求 主 赦 免 我 们 没 有 好 好 为 国 家 守 望 , 但 我 们 知 道 主 仍 然 在 掌 权 。 让 我 们 不 要 灰 心 , 竭 力 切 祷 告 , 因 为 「 这 是 好 的 , 在 神 我 们 救 主 面 前 可 蒙 悦 纳 。 」 ( 提 摩 太 前 书 二 章 3 节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