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 月 ( 2009 年 1 月 ) 以 色 列 对 伽 沙 ( Gaza ) 地 区 的 巴 勒 斯 坦 人 展 开 猛 烈 的 军 事 行 动 , 原 因 是 此 前 有 上 千 枚 火 箭 弹 从 伽 沙 射 进 以 色 列 境 内 , 破 坏 了 不 少 以 色 列 人 的 家 园 , 并 造 成 若 干 伤 亡 事 件 。 假 如 局 势 继 续 恶 化 , 中 东 地 区 将 会 重 复 过 往 那 样 的 政 治 危 机 。
伽 沙 有 大 约 一 百 三 十 万 说 阿 拉 伯 语 的 人 , 其 近 代 历 史 应 该 从 1948 年 说 起 。 当 时 埃 及 根 据 联 合 国 议 案 从 英 国 接 收 了 这 个 巴 勒 斯 坦 人 的 地 区 , 伽 沙 就 好 像 埃 及 的 一 个 附 庸 国 那 样 的 关 系 , 直 至 1967 年 以 色 列 将 其 版 图 扩 大 至 苏 伊 士 运 河 时 顺 便 将 它 接 管 , 接 著 的 20 年 伽 沙 地 区 享 有 相 当 的 和 平 。 然 而 大 约 於 1987 年 开 始 , 阿 拉 法 ( Yasir Arafat ) 领 导 「 巴 勒 斯 坦 解 放 组 织 」 ( PLO ) 反 抗 以 色 列 , 迫 使 西 方 国 家 与 以 色 列 交 涉 , 最 後 於 1994 年 以 色 列 将 政 治 管 理 权 递 交 给 阿 拉 发 所 认 可 的 「 法 塔 赫 组 织 」 ( FATAH ) 。
阿 拉 法 本 来 希 望 伽 沙 发 展 成 为 好 像 新 加 坡 那 样 的 繁 荣 和 种 族 和 平 的 地 区 , 但 是 他 没 法 控 制 当 地 的 极 端 伊 斯 兰 份 子 ( Islamic extremists ) 「 哈 马 斯 」 ( HAMAS ) , 这 些 极 端 份 子 更 於 2006 年 透 过 选 举 成 为 伽 沙 的 政 府 , 成 为 以 色 列 南 疆 的 一 大 祸 源 。
其 实 自 从 2002 年 开 始 , 伽 沙 地 区 的 巴 勒 斯 坦 人 就 经 常 发 射 土 制 短 程 火 箭 弹 攻 击 以 色 列 南 部 的 民 居 , 以 致 以 色 列 政 府 不 堪 其 烦 而 以 牙 还 牙 地 反 击 。 2008 年 一 月 , 以 色 列 总 理 噢 密 特 ( Ehud Olmert ) 决 意 使 用 经 济 方 法 迫 使 伽 沙 的 平 民 百 姓 迁 怒 於 好 战 份 子 和 「 哈 马 斯 」 政 府 , 以 色 列 刻 意 禁 止 很 多 生 活 物 资 ( 包 括 汽 油 和 加 工 产 品 ) 进 入 伽 沙 。 此 举 果 然 使 哈 马 斯 短 暂 损 失 民 望 , 但 同 时 也 使 以 色 列 承 受 来 自 西 方 国 家 的 压 力 , 西 方 传 媒 不 停 地 要 求 以 色 列 放 弃 这 样 “ 不 人 道 ” 的 手 段 。 最 後 这 事 件 迫 使 「 哈 马 斯 」 政 权 驱 使 群 众 一 度 撞 破 伽 沙 与 埃 及 边 界 上 的 围 墙 , 让 平 民 可 以 进 入 埃 及 购 买 日 用 所 需 。 「 哈 马 斯 」 政 权 也 因 此 赚 回 了 部 份 伽 沙 人 的 好 感 。
处 理 伽 沙 问 题 不 能 不 看 阿 拉 法 的 继 承 人 阿 巴 斯 ( Mahmoud Abbas ) , 现 任 巴 勒 斯 坦 人 自 治 组 织 领 袖 的 前 途 , 也 不 可 以 忽 略 以 色 列 总 理 和 刚 刚 上 任 的 美 国 奥 巴 玛 政 权 的 国 务 卿 希 拉 莉 克 林 顿 。 若 没 有 外 国 领 袖 从 中 调 停 , 伽 沙 问 题 相 信 很 难 得 到 平 息 。
事 实 上 , 不 少 人 寄 望 於 阿 巴 斯 发 挥 其 影 响 力 , 使 「 哈 马 斯 」 政 权 接 纳 昔 日 曾 一 度 实 行 过 的 和 平 方 案 , 即 将 伽 沙 归 入 埃 及 管 治 。 但 是 , 阿 巴 斯 至 今 仍 未 能 在 伽 沙 人 中 建 立 威 望 , 以 致 今 天 还 不 能 以 巴 勒 斯 坦 人 领 袖 的 身 份 去 处 理 伽 沙 问 题 。 由 於 「 巴 勒 斯 坦 解 放 组 织 」 ( PLO ) 的 两 位 领 袖 阿 拉 法 和 阿 巴 斯 都 没 办 法 解 决 以 巴 争 端 , 现 今 不 少 人 盼 望 埃 及 向 以 色 列 和 伽 沙 人 提 议 ∶ 再 次 接 管 伽 沙 。 这 提 议 对 这 地 区 的 和 平 有 实 际 的 可 行 性 , 原 因 可 根 据 以 下 几 方 面 ∶
其 一 , 伽 沙 人 的 语 言 其 实 是 比 较 接 近 西 奈 半 岛 的 埃 及 人 所 用 的 方 言 , “ 同 声 同 气 ” 是 和 平 生 活 的 重 要 因 素 。
其 二 , 历 史 上 伽 沙 与 埃 及 於 1967 年 以 前 曾 有 密 切 关 系 。
其 三 , 地 理 上 伽 沙 不 能 没 有 埃 及 的 经 济 通 道 , 正 如 2008 年 1 月 撞 破 边 界 事 件 所 显 示 的 。
其 四 , 「 哈 玛 斯 」 组 织 的 创 立 是 由 於 埃 及 一 个 「 回 教 兄 弟 会 」 所 促 成 。 有 人 曾 经 如 此 说 ∶ “ 要 将 伽 沙 人 视 为 巴 勒 斯 坦 人 乃 纯 粹 出 於 政 治 正 确 的 动 机 ” 。 难 怪 不 少 伽 沙 人 、 包 括 「 哈 玛 斯 」 没 有 屈 服 於 PLO 的 领 袖 阿 拉 法 和 阿 巴 斯 。
基 督 徒 应 该 盼 望 这 建 议 得 以 实 现 , 笔 者 认 为 除 了 此 方 案 , 现 今 没 有 其 他 方 法 可 以 达 成 伽 沙 和 以 色 列 之 间 的 和 平 , 因 为 埃 及 是 现 今 比 较 开 明 和 理 性 行 事 的 阿 拉 伯 国 家 之 一 。 笔 者 更 祈 望 基 督 教 福 音 派 一 些 有 影 响 力 的 领 袖 能 主 动 地 协 助 伽 沙 、 「 巴 勒 斯 坦 解 放 组 织 」 ( PLO ) 、 以 色 列 、 欧 盟 和 美 国 各 方 面 的 政 治 力 量 , 去 造 就 真 正 可 以 长 远 和 平 的 协 议 。
假 如 伽 沙 人 了 解 到 以 色 列 和 西 方 列 强 都 带 著 善 意 ( GOOD WILL ) 帮 助 他 们 解 决 其 困 境 和 促 进 其 与 以 色 列 的 关 系 , 相 信 他 们 会 有 智 慧 去 接 纳 这 唯 一 的 出 路 , 以 实 现 他 们 对 和 平 的 长 期 渴 望 。